香港公司当然可以聘请非永居人士成为正式雇员。
像高才、优才这类,通常可以直接正式受雇;
像专才这类,也能聘请,但往往要看其是否已获批为你们公司工作,不能把“有香港身份证”直接等同于“可自由受雇”。
下面由仁港永胜唐生拟定讲解。
在香港,判断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关键不在于他是不是“永居”,而在于:
香港入境处明确区分:
同时,香港雇主在聘人前,依法应检查求职者的香港身份证;若对方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还要同时检查其有效旅行证件/电子签证及逗留条件。如雇主未依法检查,最高可被罚 HK$150,000 及监禁 1年。入境处也说明,持“访客、学生、受雇条件限制”等身份,或文件注明“Employment is not permitted”的人,未经批准不得受雇。
您提到的几类人,分别看:
可以直接聘请为正式雇员。
高才通获批人士在获准逗留期间,通常是“仅受逗留期限限制、无其他逗留条件”,可自由受雇、转工,无需事先再向入境处申请批准。
一般也可以正式受雇。
优才本身就是无需先拿香港雇主 offer 即可获批来港的人才计划。官方指引写明,申请人无须在申请前已获得本地聘用。这类身份通常不是绑定某一个雇主。
也可以聘请,但要特别注意:这类通常是“绑定雇主/职位”的。
入境处明确说,按 GEP 获准来港的专业人士,只能从事获批的那份工作;如要转换雇主,须先向入境处申请批准。
所以如果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