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 Czech Republic(MiCA)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申请注册指南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 (CASP) under MiCA – Czech National Bank (ČNB) Version
牌照名称:捷克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CASP)
服务商: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本文内容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Tang Shangyong) 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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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在捷克共和国申请 MiCA 框架下之加密资产服务商(CASP)牌照完整指南》。本指南面向拟在欧盟市场(尤其捷克)设立及运营加密资产服务机构的项目方、金融机构、家族办公室及 Web3 / RWA 团队,提供从牌照框架、申请条件、股东及董事/合规人员要求、申请流程、时间表,到后续维护、续牌与监管沟通的一站式实操解读。
建议申请人委聘我司(仁港永胜)专业顾问团队承担:
项目前期资料诊断与业务模型校准
申请文件撰写与校对
与捷克国家银行(Česká národní banka,简称 ČNB)的沟通与面谈辅导
获牌后的持续合规与年审维护服务
欧盟通过《Regulation (EU) 2023/1114 on Markets in Crypto-Assets(MiCA)》统一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框架,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 CASP 章节在全欧范围普遍适用。
在捷克,MiCA 通过《数字金融法》(Digital Finance Act,Act No. 31/2025 Coll.,又常被称为 Act on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Financial Market)被纳入本地法律体系,自 2025 年 2 月 15 日起陆续生效,标志着原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登记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全面过渡到 CASP 发牌模式。
捷克国家银行(ČNB)被明确指定为 CASP 牌照的国家主管机关,负责授权、持续监管及执法;反洗钱层面由金融分析办公室(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FAÚ)配合承担部分监督职责。
MiCA 下“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涵盖但不限于:
代他人托管与管理加密资产
经营加密资产交易平台(order book / AMM 等)
加密资产与法币兑换服务
加密资产与加密资产兑换服务
代客户执行加密资产交易指令
就加密资产提供投资建议
对加密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加密资产转账与发送服务
任何在捷克境内设立或向捷克/欧盟客户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原则上都必须获得 ČNB 的 CASP 授权。
选择在捷克申请 CASP 的核心优势包括:
监管已完成本地化:
数字金融法已正式生效,MiCA 在捷克落地路径清晰,监管口径相对稳定,可操作性强。
统一的 CASP 牌照 + 服务类别细分:
捷克采用单一 CASP 牌照框架下按服务范围进行“子类别”划分的模式,便于在同一主体下叠加多种加密资产服务(托管、交易、兑换、咨询等)。
捷克的地理及营商优势:
中东欧核心位置,辐射德国、奥地利、波兰、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地区市场;
工程与 IT 人才储备充足,有利于建设自研交易系统、安全钱包等技术团队;
长期在金融科技、支付与电商领域具有较强创新氛围。
欧盟护照机制(EU Passporting):
获得捷克 CASP 牌照后,可依 MiCA 跨境通知机制,向 ČNB 提交 Cross-border Notification 后,在其他欧盟 / EEA 成员国提供同类服务。
过渡期与存量 VASP 的升级机会:
现有持 VASP 业务许可的公司可在《数字金融法》第 26 条规定的过渡期内申请转为 CASP,实现“平滑升级”,避免业务中断。
捷克在法律上使用统一“CASP 授权”,但在监管实践中会根据服务类型、业务规模及风险,将 CASP 大致分为:
基础类 CASP:仅提供有限范围的服务,如单纯执行订单、简单兑换、不持有客户资金。
托管与交易平台类 CASP:提供加密资产托管、交易撮合、订单簿运营等高风险服务。
综合类 CASP:同时从事托管、交易平台、兑换、投资建议、组合管理等多项服务。
申请前建议由我司(仁港永胜)协助:
梳理拟提供的具体服务清单;
对应 MiCA 附录及 ČNB 实务口径,明确属于哪些 CASP 服务类别;
反推最低资本、合规与技术深度要求。
捷克国家银行(Česká národní banka,ČNB)
MiCA 下 CASP 的授权与持续监管机关;
负责审批新牌照、变更股权结构、扩展服务范围及撤销牌照。
金融分析办公室(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FAÚ)
国家反洗钱主管机关;
对部分特定加密资产服务执行 AML / CFT 监管与调查职能。
税务局(Czech Tax Administration)
负责企业所得税、增值税(VAT)以及加密资产相关税务政策执行。
欧盟层面
Regulation (EU) 2023/1114 – MiCA;
相关授权与实施技术标准(RTS / ITS),由欧盟委员会及 ESMA 发布。
捷克本地法律(与 CASP 直接或间接相关):
Digital Finance Act – Act No. 31/2025 Coll.(数字金融法,MiCA 国内化核心法律);
Act No. 256/2004 Coll. on Capital Market Business(资本市场业务法);
Act No. 253/2008 Coll. on Selected Measures against Legitimization of Proceeds of Crime and Financing of Terrorism(捷克反洗钱法);
Act No. 89/2012 Coll. – Civil Code(民法典,用于界定加密资产为“无形动产”);
Data Protection Act – 与 GDPR 配套的本地隐私与数据保护法律。
ČNB 在其官网“Crypto-assets – Laws and Regulations”栏目中,列明了与 crypto-assets 相关的欧盟法规及本地执行法律,并特别指出数字金融法与 MiCA 的衔接关系。
必须在捷克设立本地公司,一般为:
有限责任公司(společnost s ručením omezeným – s.r.o.);或
股份公司(akciová společnost – a.s.)。
公司注册地须在捷克境内,具备实际办公地点或共享办公室协议;
关键管理层的“实际管理地(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应位于捷克——即董事会/执行管理层的核心决策活动在捷克境内进行;
公司需在商业登记簿(Commercial Register)完成登记,并拥有捷克银行账户用于注资与运营收支。
根据 MiCA 与数字金融法的综合要求,捷克 CASP 的“初始自有资金(initial capital)”按服务范围划分为以下梯度(以欧元计价):
50,000 EUR(低风险类服务):
接收与传送订单、不持有客户资产的加密资产咨询类服务等;
125,000 EUR(托管类服务):
代客户托管与管理加密资产、保管私钥、钱包管理等;
150,000 EUR(交易平台与兑换类服务):
经营加密资产交易平台(order book / multilateral trading facility);
加密资产与法币/加密资产间兑换服务;
此外,MiCA 要求 CASP 按照“固定管理费用(fixed overheads)”计算持续资本充足率,通常为前一年固定费用的一定比例(如 1/4),需与 ČNB 在申请中说明资本规划与补充机制。
(1)治理结构要求
设立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管理层与监督层(如监事会)的制衡机制(特别是 a.s. 架构);
设立以下核心职能:
合规负责人(Compliance Officer);
反洗钱报告官 MLRO(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
风险管理负责人(Risk Manager);
内部审计职能(可内部设岗或外包给经 ČNB 接受的审计机构)。
(2)股东及董事适任性(Fit & Proper)
股东/UBO 要求:
所有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大持股”(qualifying holding)的股东(通常 ≥10%)需接受 ČNB 适任性评估,包括:
诚信记录(无重大刑事或监管制裁);
资金来源合法性与可追溯性;
过往金融机构持股/任职经历;
应提交详尽股权穿透图,直至自然人最终受益人。
董事/高级管理层要求:
至少两名高管具备经营金融机构、支付或加密资产业务的实务经验;
无洗钱、恐怖融资、欺诈、市场操纵等不良记录;
能证明有足够时间投入(Time Commitment Statement);
部分高管需常驻捷克或频繁在捷克现场办公,以满足“mind & management”要求。
(3)合规人员条件(重点展开)
合规负责人(Compliance Officer)
需具有金融合规、资本市场或支付/加密资产合规背景,熟悉 MiCA、捷克资本市场法及 AML 法;
能独立向董事会报告合规风险,具备一定独立性与否决权;
负责维护合规政策、培训计划与年度合规报告。
反洗钱报告官 MLRO
必须深入理解 Act No. 253/2008 Coll. 与 EU AMLD、FATF 标准;
负责:
设计并执行 KYC / CDD 流程;
可疑交易监测与向 FAÚ 报告(STR);
基于风险的客户分类(低/中/高风险);
维护与 FAÚ、ČNB 的 AML 沟通。
风险管理负责人(Risk Manager)
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进行识别与量化评估;
建立风险矩阵,并与资本规划、限额体系联动;
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全面风险评审报告提交董事会与 ČNB。
内部审计职能(Internal Audit)
可内部设置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定期审查合规性、ICT 安全、财务报表真实可靠性。
申请人需清晰界定:
提供哪些 MiCA 所列的 crypto-asset services;
是否涉及托管客户资产;
是否经营交易平台或撮合系统;
是否面向零售客户、专业客户或仅面向机构。
商业计划书须包括:
产品与服务描述;
目标市场与客户画像(捷克/全欧);
收入模式(手续费、点差、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
风险说明与缓释措施;
三年财务预测(P&L, BS, CF)。
需具备符合 MiCA 与 DORA(数字运营韧性法)要求的 ICT 架构,包括:
冗余架构与灾备(DRP);
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定期渗透测试与漏洞扫描;
访问权限、日志记录与安全事件响应;
提供托管服务时,应配置冷/热钱包、多重签名(MPC 或多签)、分级权限与白名单提币控制。
明确:
仅在捷克提供服务;或
计划通过 EU Passporting 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服务(需要额外的 cross-border 通报文件);
对于第三国客户,应遵守“反向招揽(reverse solicitation)”原则,不得在未获当地允许的情况下主动营销;
需披露客户适当性评估机制,尤其针对高波动性加密资产、杠杆产品与复杂衍生品。
内部项目立项:明确股东结构、治理架构、拟申请 CASP 服务类别;
公司注册与银行开户;
初步起草商业计划、风险与 AML 政策;
建议:提前向 ČNB “金融创新联系点(Financial Innovation contact point)”提交简要项目说明,寻求监管前期反馈。
填写 ČNB 指定 CASP 申请表格(依据 MiCA 第 62 条及数字金融法实施细则);
提交公司注册文件、股东董事文件、商业计划、合规与 ICT 政策等完整申请包;
支付 CASP 申请官方费用,保留支付凭证。
ČNB 对申请包进行形式审查,一般侧重:
申请表是否完整签署;
必须附件是否齐备;
若缺失,ČNB 会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Information,RFI),中止时限直到申请人补齐。
关注重点包括:
资本金来源及充足性;
公司治理与关键职能安排;
股东及董事适任性;
AML / CFT 框架与风险管理;
ICT 与客户资产保护机制。
期间,ČNB 可能安排:
对董事、高管、MLRO 的现场或线上面谈;
对技术架构与外包安排的深入问询;
要求提交补充文档,如渗透测试报告、供应商尽调文件等。
审查通过后,ČNB 发出牌照批准通知(Authorisation Decision);
申请人需在限定时间内:
完成资本金到位;
完成系统上线与 UAT;
完整部署合规与 AML 操作;
之后可启动运营,并可向 ČNB 申请跨境服务通报,开启 EU 护照。
预申请及准备阶段:2–4 个月(视业务复杂度与内部资源);
正式申请至完整性审查结束:1–2 个月;
实质性审查:4–8 个月;
现实中整个流程在 7–14 个月较常见,复杂结构或多牌照叠加项目可能更长。
以下清单为实务操作中常见的 CASP 申请材料结构,具体以 ČNB 最新指引与个案 RFI 为准。
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Extract from Commercial Register)
公司章程/组织大纲(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注册地址证明(租赁合同/办公服务协议)
董事、股东、最终受益人登记册(Registers of Directors, Shareholders, UBOs)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图(Organisation Chart)
银行账户证明及资本注资证明(Bank Statement / Capital Deposit Slip)
股东及最终受益人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住址证明(3 个月内水电账单或银行信函)
无犯罪记录证明(Criminal Record Extract)
资金来源证明与财富来源说明(Source of Funds & Source of Wealth Statements)
股权结构穿透图(UBO Chart)
重大持股声明与控制权说明(Qualifying Holding & Control Statement)
股东尽职调查问卷(DD Questionnaire)
详细履历(CV)
学历与专业资格证书(Diplomas,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s)
工作经历与监管背景说明(Professional Background Summary)
Fit & Proper 声明(Fit & Proper Declaration)
利益冲突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 Statement)
时间投入声明(Time Commitment Statement)
推荐信/前雇主证明(Reference Letters)
合规官、MLRO、风险官、内部审计负责人任命文件与岗位说明书(Job Descriptions & Appointment Letters)
全文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业务描述、服务范围、目标客户、竞争分析
收费结构与盈利模式
市场进入与营销策略
三年期财务预测(Financial Projections – P&L, Balance Sheet, Cash Flow)
资本充足率及缓冲方案(Own Funds & Capital Buffer Plan)
流动性管理政策概述
合规政策与手册(Compliance Manual)
AML / CFT 政策(AML / CFT Policy)
客户尽职调查(CDD / KYC)程序文件
客户风险评级方法与评分模型说明
可疑交易监测与 STR 提交流程(含向 FAÚ 报送路径)
制裁与 PEP 筛查政策(Sanctions & PEP Policy)
记录保存与文件备份政策(Record Keeping Policy)
合规培训计划与培训记录模板
风险管理政策(Risk Management Policy)
风险识别矩阵与风险登记册(Risk Register)
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灾难恢复计划(DRP)
新产品/新业务审批流程(New Product Approval Process)
服务外包政策与供应商尽调标准(Outsourcing Policy & Vendor DD Checklist)
ICT 架构图(系统拓扑、数据流向)
信息安全政策(Information Security Policy)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制度(Access Control Policy)
加密与密钥管理政策(Encryption & Key Management)
冷/热钱包管理与多重签名流程(Cold / Hot Wallet & MPC / Multisig Procedures)
渗透测试报告与整改计划(Pen-Test Report & Remediation Plan)
事件响应与安全事件通报程序(Incident Response Plan)
DORA 合规自评(如已备)
客户协议模板(Client Agreement)
风险披露声明(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
费用与收费标准披露文件(Fees & Charges Schedule)
隐私政策与 GDPR 声明(Privacy Policy & GDPR Notice)
客户资产隔离声明(Client Assets Segregation Statement)
营销材料样本与合规审批记录(Marketing Material & Approval Log)
ČNB CASP 官方申请表(Official Application Form)
董事会授权决议(Board Resolution)
合规官与 MLRO 声明(Compliance Officer / MLRO Declarations)
授权代表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如由顾问代为提交)
政府申请费支付凭证(Official Receipt)
满足 ČNB 对“重大持股者”的适任性要求:
财务稳健,具备承担潜在亏损与追加资本的能力;
无严重犯罪记录,尤其与金融、税务、洗钱相关;
未曾在其他金融牌照中遭遇重大撤牌或禁业处罚。
对于跨境、多层控股结构:
必须提供完整穿透图,直至自然人;
若含信托或基金结构,应额外披露信托契约核心条款及控制权安排。
至少两名执行董事具备金融或科技金融领域 3–5 年以上管理经验;
有经验覆盖以下至少两块:
传统金融(银行/证券/支付);
加密货币或 DLT 项目运营;
风险管理或合规;
ICT 与网络安全。
ČNB 会综合评估:
经验是否匹配业务复杂度;
是否存在“影子管理(shadow director)”或实际控制人隐匿情况;
董事是否具备独立性,能否制衡大股东。
任何导致 Qualifying Holding 变更的股权交易,原则上都需事前或事后通知 ČNB,并可能需要批准;
董事、高管、MLRO、合规官变更,应:
事前与 ČNB 沟通;
提交新任命人选的 Fit & Proper 资料;
确保在过渡期间维持足够的管理与合规能力。
(以下为结构性说明,具体金额依 ČNB 与法律收费表更新)
官方申请费
CASP 申请一次性收费;
若后续扩展服务范围或重大变更,可能产生追加审查费用。
年度监管费
按机构规模、服务类型与监管成本计收;
可能采用固定费 + 按业务量梯度计算模式。
建议预算项目(除官方费用外):
法律与合规顾问费用;
技术安全建设与 DORA 合规成本;
审计与会计服务(含年度审计与内部审计);
AML 系统与交易监测工具;
董事与核心团队薪酬;
办公、运营与保险成本。
持续资本与风险管理要求
按 MiCA 要求持续监测“自有资金”与固定管理费用比率;
若自有资金降至监管阈值以下,须立即补充资本或削减风险敞口。
定期报告与审计
向 ČNB 提交定期监管报表(如业务规模、客户资产、资金流向等);
每年提交经独立审计师出具的财务报表;
MLRO 与合规官分别提交年度 AML 与合规报告。
重大变更与通知义务
控股股东变更、业务范围扩展、系统迁移、主要外包调整等必须提前通知 ČNB,并在需要时取得批准;
若发生严重合规事件(如重大安全事故、大规模客户资金损失、严重 AML 事件),需立即向 ČNB 与 FAÚ 报告。
定期合规审查与培训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内部审查,包括:
合规框架有效性;
ICT 与信息安全;
业务连续性演练与复盘;
为员工提供定期 AML / KYC 与 MiCA 更新培训。
牌照续期与可能的撤销情形
MiCA 本身并未设置固定“有效期”,但持续不符合条件或长期不运营,ČNB 有权撤销授权;
若业务长时间闲置,应与 ČNB 协调,避免被视为“壳牌照”。
在实践中,捷克 CASP 项目从立项到正式运营,常见时间区间为 7–14 个月:
公司注册与前期准备:1–3 个月;
申请文件打磨与内部审批:2–3 个月;
ČNB 完整性与实质性审查:4–8 个月(含补件与面谈);
系统上线与运营启动:1–2 个月。
1. 整体时间轴概览(在准备充分、项目不拖延的前提下)
以“本地公司已设立 or 同步设立”为前提:
阶段 1:项目立项与结构设计:2–4 周
确认股东架构、UBO、业务模式、是否触达 MiCA「CASP」定义。
初步划分服务类别(托管、交易平台、兑换、投资建议等)。
阶段 2:公司与治理框架搭建:3–6 周
在捷克设立公司(s.r.o. / a.s.),完成商业登记、银行入资。
任命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关键职能(Compliance Officer、MLRO、Risk Manager 等)。
阶段 3:文档与制度编制:6–10 周
完成商业计划书、风险管理政策、AML/CFT 手册、ICT 安全政策、客户协议等。
与捷克国家银行(ČNB)预沟通(Pre-filing / informal meeting,如有需要)。
阶段 4:正式递交 CASP 牌照申请:1 周
通过 ČNB 指定渠道提交完整申请包,缴纳申请费用。
阶段 5:完整性审查(Completeness Check):4–6 周
ČNB 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如有缺漏发补件清单并暂缓时限。
阶段 6:实质审查(Substantive Review):约 3–5 个月
核查资本来源、治理结构、关键人员适任性、技术与安全架构、风险与合规制度。
期间可能多轮书面问询 + 线上 / 线下面谈(尤其是管理层与 MLRO)。
阶段 7:原则性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与条件履行:4–8 周
按 ČNB 要求补充资本、完善系统、签署外包协议、完成渗透测试等。
阶段 8:最终牌照核准 & 上线准备:2–4 周
取得正式授权决定,更新公司章程与网站披露,内部发布合规指引。
整体预估周期:
快节奏项目:约 8–10 个月(前期准备非常充分、问询轮次较少的理想情况);
一般项目:约 10–14 个月(更符合大多数团队的实际);
如涉及复杂跨境股权结构、EMT/ART、DeFi 元素,可拉长至 14–18 个月。
Q1:现有捷克 VASP,是否必须在过渡期内申请 CASP 牌照?
A1:是的。根据《数字金融法》(Act No. 31/2025 Coll.)及其过渡条款,现有在捷克登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如其业务落入 MiCA 所定义的加密资产服务范畴,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 ČNB 提出 CASP 授权申请,否则在过渡期结束后不得继续提供受监管服务。
Q2: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远程服务其他欧盟国家客户?
A2:可以。MiCA 提供了统一的 护照机制,捷克获牌 CASP 可以通过「自由提供服务(FoS)」或「设立分支机构(FoE)」的方式向其他欧盟/EEA 国家提供服务,前提是完成对 ČNB 的跨境通知,由 ČNB 转报目标成员国监管机构。
Q3:CASP 需不需要单独再拿捷克 AML 许可?
A3:MiCA 授权不替代 AML 法定义务。CASP 在捷克仍然是《反洗钱法》(Act No. 253/2008 Coll.)下的 “obliged entity”,必须遵守 KYC、交易监测、可疑交易报告等要求,并接受金融分析办公室(FAU)的监督;但 AML 义务通常纳入 CASP 牌照审查的一部分,不单独再取「牌照」。
Q4:对董事与关键人员的实际要求有多严?
A4:ČNB 参照 MiCA、ESMA 与本国监管实践进行 fit & proper 评估:
需要具备 可证明的金融、合规、技术或管理经验(银行、支付、投资或加密资产相关经历尤佳);
需提供完整履历、无犯罪及无制裁证明、资金与利益冲突声明;
MLRO 与合规负责人要能独立行使职权,且熟悉捷克 AML 法、MiCA、DORA、Travel Rule 等。
Q5:是否必须把技术和运营团队都放在捷克?
A5:不一定,但需要满足 “有效管理所在地” 要求:
核心决策层、风险与合规职能应实质位于捷克或在欧盟境内可受监管约束;
关键 ICT 功能可以外包或放在其他成员国,但必须满足 DORA、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要求,并与 ČNB 披露外包结构。
Q6:捷克对加密资产的税收是否友好?
A6:企业形式的 CASP 一般按 19% 企业所得税 计征;加密资产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处理,具体取决于业务模式。对于个人,2025 年起实行「时间测试 + 数额测试」对长期持有加密资产部分利润给予免税或减免。增值税层面,典型的货币兑换类服务可参考欧盟法院既有判例,多数视同金融服务而享 VAT 免税,但必须逐案分析具体业务。
Q7:DORA 对捷克 CASP 有什么额外影响?
A7:DORA(数字运营韧性法案)要求包括 CASP 在内的金融机构建立统一的 ICT 风险管理框架、事件报告、测试和外包管理制度。捷克在数字金融法中已将 DORA 相关要求与 MiCA 配套引入,ČNB 会在审查 ICT 架构时一并评估是否达到 DORA 标准。
Q8:是否所有与 NFT 相关的业务都必须申请 CASP?
A8:并非如此。部分 NFT 或特定虚拟资产可能被视为 MiCA 范围之外,但仍可能受到 AML 法及 FAU 特别授权程序约束——特别是在 NFT 被用作支付或投资工具时。建议逐一分析业务是否落入 MiCA 范围,如部分业务不受 MiCA 管辖,也可能需要向 FAU 申请特别授权。
仁港永胜结合捷克最新 Digital Finance Act + MiCA + AML + DORA 要求,为计划在捷克申请 CASP 的项目方提供如下 一站式顾问服务包:
战略与结构设计阶段(Pre-licensing Strategy)
业务梳理:判断项目属于哪一类 CASP(托管、交易平台、兑换、投资建议等),是否触及 EMT/ART 或支付业务(PSD2)。
位置规则(location rules)分析:确定捷克实体是否满足「有效管理」和实质经营要求。
集团架构设计:结合税务、监管与业务考量,设计捷克 + 母公司 + 其他欧盟实体的结构。
文件与制度编制阶段(Documentation)
起草 MiCA 标准商业计划书、三年财务预测表、资本充足测算表;
编制与捷克 AML 法、FAU 要求相匹配的 AML/CFT 手册、CDD 流程、STR 程序;
搭建满足 DORA 要求的 ICT 风险管理框架:含 BCP/DRP、外包管理、事件报告流程。
牌照申请与监管沟通阶段(Licensing & Supervisory Dialogue)
协助准备 ČNB 申请表及所有附件清单,统一格式、术语和逻辑;
设计 Q&A 答复策略:针对 ČNB 审查重点(治理、AML、ICT)模拟问答;
必要时参与与 ČNB 的非正式沟通、面谈准备与会后修订。
牌照获批与后续合规阶段(Post-Licence Compliance)
建立 监管报告日历(Compliance Calendar):覆盖 AML 报告、DORA 事件报告、财报及统计报送;
协助搭建内部合规监控与审计机制,形成年度合规审查报告模板;
提供 RO / MLRO 外聘服务建议或辅导自建本地团队。
1. 合规框架总览
捷克 CASP 同步受以下主要框架约束:
MiCA(Reg. (EU) 2023/1114):业务许可、治理、资本、投资者保护。
数字金融法(Act No. 31/2025 Coll.):MiCA 在捷克的实施法,明确 ČNB 职权。
AML 法(Act No. 253/2008 Coll.)及配套修法:KYC、交易监测、STR 向 FAU 报告。
Travel Rule(Reg. (EU) 2023/1113):资金与加密资产转移信息随附要求。
DORA(Reg. (EU) 2022/2554):ICT 风险管理与数字运营韧性。
2. AML/KYC 及 FAU 报告机制
客户尽职调查(CDD):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客户(零售、高净值、法人、受托结构)制定分层 KYC;
持续监测:交易监控规则(场外大额、链上异常模式、DeFi 与 mixer 风险等);
可疑交易报告(STR):向 FAU 电子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并保存相关记录至少 10 年;
制裁与 PEP:对接欧盟及联合国制裁清单,实施 PEP 识别与高风险额外审查。
3. CNB 监管报告与审计
定期报告:
资本与流动性状况报表;
客户资产保管与分离情况报表;
业务量与风险暴露统计。
年度审计:
财务审计由注册审计师执行;
某些情形下需独立的 IT 安全审计 / 穿透测试报告。
合规与 AML 年度报告:
合规负责人出具年度合规报告;
MLRO 出具年度 AML 报告(含 STR 数据、培训记录、改进建议)。
4. DORA 及 ICT 合规
ICT 治理:明确董事会层面对 ICT 风险的最终责任;
事件管理:对重大 ICT 事件(例如服务中断、数据泄露)在 DORA 要求时限内向 ČNB 报告;
外包管理:对重要 ICT 第三方(例如云服务、托管钱包服务)实施尽调、合同约束与退出计划。
1. 公司税务(Corporate Tax)
企业所得税:捷克企业所得税率为 19%,适用于 CASP 的利润部分;
亏损结转:可按捷克税法规定在一定期间内结转亏损,配合商业计划进行税务规划;
转让定价:若存在集团内部交易(技术许可、品牌、流动性支持),需遵守转让定价规则并备存文档。
2. 加密资产的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加密资产一般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计量,视业务而定;
交易收入:交易差价、手续费、托管费收入均需纳入企业所得税;
自营持仓:自营交易的未实现损益如何反映,由会计政策与监管沟通确定。
3. 增值税(VAT)
典型的「法币 ↔ 加密资产」兑换服务,通常参照欧盟法院判例可视为金融服务而享增值税豁免;
但平台收取的 技术服务费 / 订阅费 / 其他增值服务 可能要计征 VAT,需要区分计价与发票逻辑。
4. 法律形式与合同框架
常见公司形式:s.r.o.(有限责任公司)、a.s.(股份公司);
需配套:章程(Articles)、股东协议、技术外包协议、托管条款、投资服务条款等;
消费者保护:面向零售客户时,应遵守欧盟及捷克消费者保护规则,清晰披露风险与费用。
MiCA 落地与二级法规完善:ESMA、EBA 不断发布 RTS/ITS 与指引,ČNB 会据此更新本地监管实践;
Travel Rule 深度执行:自 2024 年底起,Transfer of Funds &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强化了链上转账信息随附要求,FAU 会结合国家 AML 战略加大对加密资产转账的监控
NFT 与新型虚拟资产监管边界:对不在 MiCA 范围内的虚拟资产,捷克 AML 法新增了单独的 FAU 授权程序,该领域将成为监管新重点。
税收友好度与透明度并存:借由时间测试与数额测试提供部分税收激励,但同时通过更细化的申报、信息交换机制提升透明度。
PSD2 / PSR 与 MiCA 交叉监管:对 EMT/稳定币及相关支付服务的监管边界仍在细化,EBA 已提示各国监管机构注意防止“牌照套利”,ČNB 预计会把 EMT 相关支付环节纳入统一视角监管。
对申请人而言,持续升级合规与技术标准,比一次性通过牌照更关键。
启动阶段(Preparation)
司法管辖地对比与选定(已确定为捷克);
股东/董事/合规团队搭建;
业务模型与 CASP 服务类别映射;
起草商业计划与核心政策。
申请阶段(Application)
完成文件定稿与内部审议;
向 ČNB 递交申请并缴费;
回应 ČNB 的问询与补件要求;
完成董事/合规人员面谈。
维护阶段(Post-Licence Compliance)
建立“合规日历(Compliance Calendar)”;
实施年度审计与合规审查;
持续更新 AML、ICT 政策以应对新指引;
视业务发展,规划 EU 护照与多国市场布局。
仁港永胜可有偿为有意向申请捷克 CASP 项目的客户提供一整套 “可直接用于实操的模板包”,包括但不限于:
策略与结构类
《捷克 CASP 业务模式白皮书模板》
《集团结构与位置规则说明书(含结构图)》
《跨境护照战略与目标市场分析模板》
商业计划与财务类
《MiCA 标准版 CASP 商业计划书模板(中英对照)》
《三年财务预测模型(P&L / BS / CF Excel 模板)》
《资本充足率与风险缓冲测算表》
治理与人事类
《董事与关键人员 Fit & Proper 尽调清单》
《董事会章程与委员会(风险/审计/合规)章程样本》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 Pack)》
AML / CFT 与合规类
《捷克 AML/CFT 合规手册(对接 Act 253/2008 Coll. + FAU 要求)》
《客户尽职调查(CDD/KYC)流程图与表单套件》
《可疑交易识别规则库 + STR 报告模板》
《Sanctions & PEP Screening 操作指引》
ICT 与运营类
《DORA 对应的 ICT 风险管理政策与控制矩阵》
《冷/热钱包架构图 + 多签流程文档示例》
《外包服务尽职调查与合同条款清单》
《业务连续性计划(BCP)与灾难恢复计划(DRP)模板》
客户与市场类
《客户协议 / 平台条款与条件(T&C)模板》
《费用与风险披露说明书》
《隐私政策(GDPR 对接版)》
监管沟通与报告类
《ČNB 申请表填报指南 + 示例包》
《监管问答(Q&A)备忘录与面谈模拟题库》
《监管报告日历(AML / 财务 / 统计 / DORA事件)模板》
捷克在 MiCA 落地方面走在中东欧前列,凭借完善的数字金融法、成熟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不断提升的科技与人才优势,已经成为区域内极具吸引力的 CASP 牌照选项之一。
对于希望在欧盟范围内合规提供加密资产托管、交易平台、兑换与投资服务的机构而言,捷克 CASP 牌照具有:
监管清晰透明;
一地拿牌,辐射全欧;
成本与要求在德语区与部分西欧法域之间,性价比较高。
若您计划申请捷克 MiCA CASP 牌照,我司可为您提供从前期规划、文件撰写、监管沟通到后续合规维护的全流程支持。
A. 公司设立与基本文件
公司注册证明(Extract from Commercial Register);
公司章程 / 组织大纲;
注册地址证明与租赁协议;
董事、股东、受益所有人登记册;
银行开户证明与入资凭证;
任何现有许可或监管注册(如原 VASP 注册)。
B. 股东 / UBO 文件
股东身份证明(护照)与居住证明(utility bill / bank statement);
最终受益人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
资金来源与财富来源说明(SoF & SoW);
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制裁筛查结果;
股东声明(持股目的、控股结构、无代持等)。
C. 董事及关键人员文件
完整履历(含详细任职时间线与职责);
学历与专业资格复印件;
过往监管记录说明(如持牌经验、受罚记录说明);
Fit & Proper 声明与利益冲突声明;
时间投入声明(说明在捷克实体投入的工作时间比例);
推荐信或雇主证明(如有);
对应职能的职责说明书(Compliance Officer、MLRO、Risk Manager、IT Security Officer)。
D. 商业计划与财务包
详细商业计划书:业务模式、目标客户、竞争分析、收费结构、增长规划;
三年财务预测(P&L、BS、CF);
资本充足测算与风险缓冲方案;
税务与转让定价初步分析报告(如涉及集团)。
E. 治理与风险管理文件
董事会与管理层结构图;
董事会章程与委员会规则(风险 / 审计 / 合规);
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操作、法律与声誉风险;
Risk Register(风险登记册)与 Key Risk Indicators (KRI) 说明。
F. AML / CFT 文件
AML/CFT 政策与程序;
客户风险分层方法论与评分卡;
CDD / EDD 流程与表单;
STR 识别与报告程序(对接 FAU);
制裁与 PEP 筛查流程文件;
培训与测试计划(含频率与内容大纲)。
G. ICT 与 DORA 合规文件
ICT 架构图与系统说明书;
信息安全政策(含访问控制、加密、密钥管理、日志等);
冷/热钱包管理流程、多签方案说明;
外包政策与关键 ICT 服务供应商列表;
BCP/DRP 文件与测试计划;
最近一次或计划中的渗透测试报告概要。
H. 客户与市场文件
客户协议 / T&C;
风险披露声明与费用披露文件;
隐私政策(GDPR 合规版);
客户投诉处理政策;
营销材料样本及合规审批记录。
I. 监管申请与声明文件
官方 CASP 申请表;
董事会授权决议(授权提交牌照申请);
Fit & Proper 声明与控制权声明;
授权代表委托书(如由顾问代为提交);
政府费用支付凭证。
唐生提示:你可以直接用下面这套结构,把前面「办理时间预估」做成可视化项目表。
1. 阶段划分与时间估算
| 阶段 | 主要任务 | 责任方 | 预计时间 | 输出成果 |
|---|---|---|---|---|
| 阶段 1:启动与诊断 | 商业模式梳理、MiCA 适用性分析、集团架构设计 | 申请人 + 仁港永胜 | 第 1–4 周 | 立项备忘录、结构图、初版时间表 |
| 阶段 2:公司设立与治理框架 | 设立捷克公司、银行入资、任命董事及关键人员 | 申请人 | 第 3–8 周 | 注册证书、入资凭证、董事/高管任命文件 |
| 阶段 3:文档编制 | 商业计划、风险政策、AML 手册、ICT 政策起草与定稿 | 仁港永胜主导 | 第 5–12 周 | 完整申请包 v1.0 |
| 阶段 4:正式提交与完整性审查 | 向 ČNB 递交申请与补件 | 申请人 + 仁港永胜 | 第 13–18 周 | 官方回执、补件清单与回复 |
| 阶段 5:实质审查与面谈 | 回应问询、配合面谈、补充说明文档 | 申请人 + 仁港永胜 | 第 19–32 周 | 问答汇编、面谈纪要、修订版制度 |
| 阶段 6:原则批准与条件履行 | 资本到位、系统上线、外包协议签署、测试完成 | 申请人 | 第 33–40 周 | In-Principle Approval、整改完成通知 |
| 阶段 7:最终授权与上线 | 获取正式授权、更新披露、上线运营 | 申请人 | 第 41–44 周 | 牌照核准文件、上线公告 |
| 阶段 8:后续合规与年审 | 监管报表、审计与培训、持续改进 | 申请人 + 仁港永胜 | 持续每年 | 年度审计报告、合规年报、AML 年度报告 |
2. 甘特图式时间带(示意)
Week 1–4:启动与诊断
Week 3–8:公司设立与治理框架
Week 5–12:文档编制
Week 13–18:提交与完整性审查
Week 19–32:实质审查与面谈
Week 33–40:原则批准与条件履行
Week 41–44:最终授权与上线
| 审查模块 | 监管关注点(捷克 ČNB / FAU) | 申请人应对策略 |
|---|---|---|
| 资本与财务稳健性 | 资本来源合法、持续;资本充足率能覆盖业务风险;合理盈利模型 | 提供银行证明、SoF/SoW 说明;三年财务预测;压力测试结果 |
| 股东与治理结构 | UBO 透明、无制裁/洗钱背景;无复杂不透明安排 | 穿透结构图;UBO 说明书;尽调报告;股东协议披露 |
| 董事与关键人员适任性 | 相关经验、良好声誉、时间投入足够;对 MiCA、AML 有实际理解 | 完整履历与背景证明;面谈准备(案例式问答);持续培训计划 |
| 业务模式与投资者保护 | 产品定性清晰;风险与费用披露充分;避免误导 | 详细商业模式说明;风险揭示书;条款与条件(T&C)模板 |
| AML / CFT 与 Travel Rule | KYC 流程实操可行;交易监测逻辑清晰;STR 报告流程与 FAU 对接 | AML 手册、CDD 表单;监测规则清单;STR 流程图与示例;Travel Rule 实施方案 |
| ICT 与 DORA 合规 | 系统安全、韧性、外包管理;事件响应机制 | ICT 政策;BCP/DRP;渗透测试报告;外包合同与退出计划 |
| 客户资产保护 | 钱包管理(冷/热、多签)、资产隔离与对账;破产情景安排 | 钱包管理文件;日/周对账流程;客户资产隔离政策;法律意见 |
| 护照与跨境安排 | 目标市场清晰;不在未护照国家主动招揽;语言/披露合规 | 护照计划文件;营销策略;当地法律及语言适配说明 |
| 报告与合规文化 | 是否有持续合规与内审机制;是否将监管看作合作伙伴而非对手 | 合规年度计划;内审计划;合规文化宣导材料;整改记录与反馈链路 |
越早布局,越早享有 MiCA 带来的“统一规则 + 市场红利”;
建议先锁定治理与合规团队,再反推业务与技术架构;
全程与捷克国家银行保持透明沟通非常重要;
引入专业顾问,可显著缩短沟通成本与提升成功率。
所有非捷克语文档如需提交给 ČNB,建议提供英文+捷克语版本或官方认证译本;
关键文件(公司文件、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等)需经过公证及必要的认证/加签;
建议从 Day 1 即按 MiCA 要求设计系统与流程,避免事后大幅整改。
尽早完成 MiCA 适用性判断:并非所有涉及虚拟资产的业务都必须申请 CASP,有的可能落在金融工具、支付或纯技术服务范畴,需先界定监管路径。
优先解决股东与 UBO 的透明度问题:这是捷克监管最敏感的领域之一,不透明结构会极大拖慢审批。
及早锁定关键人员(尤其是 MLRO / Compliance Officer / IT Security Officer):他们在问询和面谈中是“前线”,不建议临时拼凑。
文档一次到位,避免“边写边改”的拖延:建议在正式递交前,由专业团队按 MiCA + Digital Finance Act + AML 三方视角做一次内部审查。
使用捷克监管习惯的语言与结构:包括术语、章节顺序、引用的法条,这会在无形中减少来回沟通成本。
为问询轮次预留充足时间与资源:典型项目至少 2–3 轮问询,提前准备 Q&A 手册可以显著缩短周期。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是专注于国际银行、支付及虚拟资产牌照的合规与金融咨询机构,已积累多国 MiCA / CASP、EMI、PI、VASP 项目经验,可为您提供:
多法域对比与结构设计;
全流程文件撰写与监管沟通;
跨境税务与公司架构协同建议;
获牌后的持续合规外包与监管应对支持。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合规咨询与全球金融服务专家
我们在香港、深圳及其他主要金融中心设有专业团队,长期专注于:
银行牌照、电子货币机构(EMI)、支付机构(PI)、MiCA CASP、VASP、VARA 等各类金融与虚拟资产牌照申请;
监管合规架构设计(AML/KYC、制裁合规、风险管理、内控与审计体系);
上市规划、跨境架构设计、境内外资金合规出海方案(含 ODI 等配套);
持牌机构的持续合规维护、年度审查及监管沟通支持。
我们熟悉 欧盟 MiCA、PSD2/PSR、DORA 及各成员国本地实施法 的实际落地要求,同时在香港、新加坡、阿联酋等主流持牌地亦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客户提供 “一套业务、多地持牌” 的整体解决方案。
联系方式
香港:+852-92984213(WhatsApp 同号)
深圳:+86 15920002080(微信同号)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53–261 号依时商业大厦 18 楼
深圳: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1 楼
我司另有若干境外合作办公室(可按项目需要安排当地顾问配合)。
特别说明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Tang Shangyong) 提供专业讲解;
文中涉及的模板、清单、示意图等,均可在签署服务协议后提供 可编辑电子版本,以便贵司直接在实际申请中使用;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用途,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方案须结合贵司实际业务与最新监管政策,由专业法律与税务顾问综合论证后实施。
如需进一步协助,包括 在捷克申请 CASP 牌照、现有 VASP 向 MiCA 过渡、集团多牌照布局设计、或收购现成合规持牌公司,欢迎随时联系仁港永胜,我们乐意成为贵司长期可信赖的全球合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