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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SFC 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申请指南,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Licens

时间:2025-06-20 14:02:26 阅读:152

香港证监会SFC 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申请指南

以下是《香港证监会SFC 2号牌:香港期货交易牌照,全面介绍》,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涵盖申请、监管、合规、运作与常见问题等全流程内容。


香港证监会SFC 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申请指南


一、牌照介绍

SFC第2类牌照(Dealing in Futures Contracts)是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下的受规管活动之一。获发2号牌照的公司或个人,获准代表自己或客户买卖期货合约,涵盖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指数期货等。


二、监管机构

  • 监管机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 法律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Cap.571)

  • 监管网站:www.sfc.hk


三、持牌情况

  • 持牌法团数量:截至2025年初,约70+ 家法团持有2号牌照,部分为大型期货经纪商、商品交易公司或金融集团。

  • 代表人员:约数百名持牌代表从事该活动。


四、申请优势

  • 获取合法从事香港及境外期货交易业务的资格

  • 可拓展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需满足额外监管要求)

  • 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融资、客户招揽与国际合作

  • 可与1号、3号、5号牌照等组合构建综合交易平台


五、业务范围

持牌机构可从事下列活动:

  • 为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如恒指期货、商品期货)

  • 自营期货交易

  • 提供期货市场的交易执行服务

  • 场外期权交易及衍生品产品

  • 与外地监管对等地区的期货交易所连接交易

  • (如获许可)虚拟资产相关期货产品交易服务


六、牌照类别与组合

  • 单一2号牌照:专注期货业务

  • 组合牌照:常与1号牌(证券交易)、3号牌(杠杆式外汇交易)或9号牌(资产管理)同时持有

  • 附带虚拟资产服务:须额外遵守SFC 2023年发布的VA适用指引


七、申请条件(法人申请)

  1. 公司注册:必须为香港注册公司

  2. 主要业务:公司章程目的须涵盖期货交易或金融服务

  3. 股东结构清晰:提供UBO(实益拥有人)结构图

  4. 负责人员(RO):至少1名具相关经验与资格的RO

  5. 合规人员配置:设合规总监(Compliance Officer)、MLRO(洗钱举报官)

  6. 资本要求:最低实缴股本为HK$3,000,000(不持客户资金时);HK$5,000,000(持客户资金时)

  7. 内部控制制度:AML/KYC、交易记录保存、风险管理政策文件

  8. 有实体办公室地址


八、负责人员要求(RO)

  • 至少一名RO驻港全职

  • 须具备期货交易相关3年以上经验

  • 通过LE Papers中的:

    • Paper 1(基本知识)

    • Paper 2(适用于期货经纪)

  • 英文或中文良好,熟悉《证券及期货条例》


九、申请流程(法团)

阶段 内容 时间
第1步 策划结构,准备RO及股东背景材料 1-2周
第2步 注册香港公司,租用办公室 1-2周
第3步 提交WINGS在线申请系统表格 1天
第4步 准备业务计划、内部控制、AML手册等 3-4周
第5步 SFC审核资料并安排面谈(如需) 2-4个月
第6步 获批后交费,发放牌照 1周

十、申请材料清单

  • 公司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公司章程

  • 董事、股东、RO的身份证明、履历、资历证书

  • 内部控制制度文件(AML/KYC、RO职责、合规政策)

  • 财务预测与资本金存证

  • 实体办公室租赁合同

  • 组织结构图及职责分配说明


十一、政府收费

  • 法团申请费(2号活动)HK$4,740/年

  • RO登记费:HK$1,790/年/人

  • 每年按年更新,费用不可退还


十二、牌照有效期与年审

  • 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须年审

  • 年审项目:RO在岗记录、AML报告、内部审计、资本要求持续达标

  • 合规责任:按SFC《持续责任》条文维持运营规范


十三、合规要求

  • 客户身份识别(KYC)与尽职审查

  • 可疑交易报告(STR)机制

  • 客户资产分账管理

  • 风险披露(特别是衍生品/杠杆交易)

  • 年度财务审计及合规报告提交

  • 定期培训员工(尤其RO与合规人员)


十四、税务与审计

  • 香港无资本利得税,企业利得税率为16.5%

  • 持牌公司须每年提交审计报告及税务申报

  • 建议聘请熟悉金融牌照事务的审计师


十五、开立银行账户

  • 须提供业务说明、牌照申请证明、合规制度、客户KYC模板等

  • 建议优先考虑香港本地银行或虚拟银行(如ZA Bank)

  • 可配置客户资金信托账户(segregated account)


十六、变更与续牌

  • RO更换须事先向SFC申报并经批准

  • 股权变动如达10%以上须呈报SFC

  • 公司地址、业务范围、系统更改等须备案


十七、常见问题(FAQ)

Q1:期货交易是否包括海外市场?
A:可,包括海外市场交易,如CME、SGX等,但须确保交易渠道合规,客户资金处理合法。

Q2:是否可以做虚拟资产期货?
A:在符合法规(如VA产品指引)的前提下可涉猎,但须获得SFC书面认可。

Q3:是否必须持有2号牌才能做期货咨询服务?
A:如提供“意见建议”或执行客户指令,需持有第2号牌;如纯属教育培训则无需。

Q4:境外人士可否担任RO?
A:可,但须常驻香港并满足资格要求。

Q5:牌照下是否可以承接家族办公室的衍生品配置服务?
A:如涉及期货合约买卖指令执行,必须持有2号牌;如仅投资建议则可能涉及4号牌。


十八、实务建议与提示

  • 结构设计阶段务必引入合规顾问协助

  • RO须有真实经验背景及居港安排

  • 提早准备AML/KYC制度文件,避免SFC反复提问

  • 保持团队稳定性与业务模式一致性,有助加快审批


十九、服务配套建议

建议搭配以下文件准备套餐
1.《期货业务说明书模板》
2.《合规制度手册(含AML/KYC)》
3.《RO/MLRO职责日志模板》
4.《客户资金信托账户结构图》
5.《SFC面谈Q&A演练模板》


二十、结语总结

SFC第2号牌为金融服务机构打开期货市场交易服务的合法通道。通过合理设计结构、配置合规人员、完善制度流程,可顺利获批并进入香港乃至国际期货市场。建议结合1/4/9号牌等构建多元持牌生态,有利于未来发展。

如需定制申请方案、人员配置建议或合规制度模板,欢迎联系:

【仁港永胜 | 合规服务专家】
15920002080(微信同号)
官网:www.jrp-hk.com


申请资管牌照香港(9号牌照)| 新加坡(MAS牌照)| 英国(FCA牌照)| BVI (FSC)开曼群岛(CIMA牌照)| 美国(NFA/CFTC牌照)| 爱沙尼亚(MTR牌照)| 开曼SPC基金 | SPC虚拟货币 | 香港OFC基金 | 香港九号牌照 | 开曼ELP基金 | BV基金管理人 | 香港LPF基金 | 香港信托公司 | 仁港永胜(深圳)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为《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期货交易牌照》配套文件模板与实操指引部分,适用于申请人准备材料与实际操作使用,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香港SFC第2号牌配套文档与实操材料


二十一、《RO履历模板》(附范文)

用途说明:用于向SFC证明负责人员(RO)具备期货交易经验及胜任能力。

模板结构:

RO履历模板(Resume of Responsible Officer)

1. 个人信息
- 姓名:XXX
- 性别:男
- 国籍:香港永久居民
- 身份证号码:XXXXXX
- 联系地址:香港XXX
- 联系电话:+852 XXXXXXXX
- 电邮地址:xxx@email.com

2. 学历背景
- 学士/硕士:经济学学士 – 香港大学(2010-2014)

3. 专业资格
- LE Paper 1、2 合格(附成绩单)
- CFA Level 2(可选)

4. 工作经历(重点突出期货/衍生品交易)
- 公司A(2016–2020)
职位:交易员(期货部)
职责:恒指期货、自营与客户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管理
成就:每日执行客户指令量约1,000张合约,零合规违规

- 公司B(2020–2024)
职位:期货交易主管
职责:监管团队8人,制定风险限额与反洗钱指引

5. 监管申报历史
- 曾担任SFC持牌代表(编号:AXXXXX)
- 无不良监管纪录,无纪律处分

6. 附加说明
- 可常驻香港办公,具备合规培训经验
- 计划担任2号牌RO及合规总监


二十二、《申请材料清单表格(Excel结构)》

建议Excel分Sheet列明如下分类:

Sheet 1:公司基础文件

文件名称 是否提供 备注
公司注册证书(CR) 已注册于202X年
商业登记证(BR) 有效期至202X年
公司章程(M&A) 包含金融业务章程条款
公司结构图 附UBO穿透图
实体地址租赁合同 办公室位于中环XXX大厦

Sheet 2:负责人员与董事文件

文件名称 是否提供 备注
RO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
RO学历证明
RO工作履历及推荐信 来自前券商主管
其他董事身份证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资料 非强制,但建议

Sheet 3:业务文件与制度文档

文件名称 是否提供 备注
《业务说明书》 含产品、客户、风险模型
AML/KYC制度手册
内部控制政策(ICP)
合规职能说明书
财务预测模型(3年) 附现金流表

二十三、《合规制度手册模板》目录建议

共约60页文档,建议结构如下:

  1. 公司概况与组织结构

  2. 客户尽职调查政策(CDD/KYC)

  3. 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机制(STR)

  4. 交易执行制度与合规风控

  5. 客户资产隔离管理办法

  6. 内部审计与控制制度

  7. 员工行为准则与利益冲突处理

  8. 培训与持续教育制度

  9. RO与合规人员职责定义

  10. 定期向SFC报告机制(如违规通报、年度报告)

✅ 可附加:RO/MLRO履职日志模板、客户风险分类标准、冷钱包签名规则(如涉VA)。


二十四、《业务说明书》核心内容结构

此文档为SFC审批重点审阅材料,需逻辑清晰、内容实操、英文撰写为佳。

推荐结构如下:

  1. 公司背景介绍

  2. 申请牌照目的与业务规划

  3. 目标客户(如散户、高净值客户、机构投资人)

  4. 提供服务范围(期货合约品种、交易平台)

  5. 客户资金与交易处理机制

  6. 系统架构与信息安全保障

  7. 交易执行流程(含场内/场外)

  8. 风险管理机制

  9. 合规框架(与RO/MLRO职责配套)

  10. 财务可行性评估与3年预算模型

附录:组织结构图 / 系统流程图 / 合同样本 / 客户协议草稿


二十五、《SFC面谈问答模板》

如SFC要求RO或董事接受面谈,建议提前准备以下问题及答复逻辑:

常见问题 回答建议
请介绍你在期货方面的具体经验 讲清楚:平台、产品、每日交易量、监管合规经验
你认为期货交易最大的合规风险是什么? 例如:客户杠杆使用过度、操纵市场、资金错配
如何识别可疑交易? 提及:异常交易行为、客户背景监测、STR制度
你如何理解RO的法定责任? 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与SFC《适当人选准则》条文
你的日常履职安排? 包括:合规会议、员工培训、交易报告审核流程

以下为《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香港期货交易牌照申请注册常见问题解答(全面介绍 | 深度解释)》专篇,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系统归纳了市场咨询频率高的问题,适用于拟申请者、合规人员及境外投资机构全面理解SFC 2号牌的实务操作与合规要求。


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

申请注册常见问题解答(深度解释 · 完整版),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Q1:什么是SFC第2号牌?

答:SFC第2号牌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FO)发出的牌照,允许持牌人进行**“期货合约交易”(Dealing in Futures Contracts)**活动,包括代表客户或自营买卖本地或海外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产品。


Q2:持有2号牌可操作哪些期货产品?

答:持牌机构可交易:

  • 香港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产品(如恒指期货、期权、商品期货);

  • 经SFC认可的海外交易所(如CME、SGX、ICE)产品;

  • 经批准的虚拟资产期货合约(须额外申请及受SFC监管沙盒约束)。


Q3:是否可以只申请2号牌,不搭配其他牌照?

答:可以。但根据业务需求,2号牌常与以下牌照组合:

  • 1号牌(证券交易);

  • 4号牌(就证券提供意见);

  • 9号牌(资产管理);

  • 需搭配用途:例如对冲基金、期货交易平台、自营交易商等结构设计。


Q4:申请2号牌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答:

类型 最低实缴股本要求
不持有客户资金 港币3,000,000
持有客户资金或资产 港币5,000,000

并须满足持续资本充足率要求,视乎经营规模和客户资金使用状况,推荐设定为HK$8–10百万为稳健基线。


Q5:申请2号牌对负责人员(RO)有何要求?

答:申请公司须任命最少一名RO,该负责人需具备:

  • 至少3年期货交易相关经验;

  • 已通过SFC认可的考试(LE Paper 1及Paper 2);

  • 熟悉期货市场、衍生品合约、杠杆风险与客户资金隔离;

  • 须常驻香港办公(可为本地或外籍人士)。


Q6:SFC 2号牌能否用于虚拟资产期货交易?

答:可以,但需满足额外合规要求,包括:

  • 向SFC提交虚拟资产产品交易计划;

  • 加入监管沙盒计划;

  • 仅限专业投资者(PI)交易;

  • 增设冷钱包管理、风险披露、双签机制等。


Q7:公司必须在香港设实体办公室吗?

答:是的,所有SFC持牌法团必须在香港设有固定商业地址(非共用空间、非虚拟地址),供SFC抽查、递送文件、客户申诉接待等用途。地址必须实际用于经营。


Q8: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和MLRO可以由RO兼任吗?

答:在中小型结构下,可由RO兼任合规官(CO)与洗钱报告官(MLRO),但需具备:

  • 充足的经验履历;

  • 明确的内部控制机制;

  • 披露于申请表及职责分配说明中;

  • 避免职能冲突(如RO同时处理投诉与交易执行须审慎处理)。


Q9:期货交易是否必须配置风控系统?

答:是的,SFC明确要求期货类业务须具备以下控制机制:

  • 交易限额与杠杆上限;

  • 实时风控监测(如市值比率、保证金充足率);

  • 自动触发强平机制;

  • 客户交易记录可查询追溯。

建议配合商业计划书一并提交《系统控制结构图》。


Q10:境外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申请2号牌吗?

答:

  • 境外公司不能直接申请,必须先在香港注册公司;

  • 外籍自然人可担任RO、董事或股东,但需具香港居留安排或可长期留港执业。


Q11:2号牌是否需要聘请外部审计师?

答:必须聘请注册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法定审计师,负责年度审计报告、资本充足率计算、客户资产托管报告等工作,报告需向SFC提交备案。


Q12:2号牌法团客户是否需满足“专业投资者”标准?

答:一般2号牌法团可向零售客户提供服务。但如经营涉及杠杆/高风险/虚拟资产/场外衍生品等业务时:

  • 建议限制为“专业投资者”;

  • 客户须签署《投资者分类表》与《高风险披露声明》。


Q13:申请周期要多久?

答:一般为3–6个月,流程包括:

  1. 准备合规文件与表格;

  2. 在线提交WINGS申请;

  3. SFC审阅与补件/面谈;

  4. 发牌与缴费;

注:RO审批速度是关键,如履历复杂、经验不足,将显著拖慢审批。


Q14:可以先递交申请,再寻找RO吗?

答:不可以。SFC要求法团申请时必须已确认RO人员安排,并同时提交其履历、身份证明、考试记录等。


Q15:SFC是否允许多个2号牌法团共用RO?

答:技术上可行,但:

  • 须满足“主要时间在本公司”的要求;

  • RO需解释如何分配时间与履职方式;

  • 不能在多个有利益冲突的法团中担任RO。


Q16:2号牌可以不持客户资金吗?是否降低监管要求?

答:可以不持客户资金,仅提供交易撮合与执行。这样可减低监管强度,如:

  • 较低资本要求;

  • 免设信托账户;

  • 无需客户资产报表。

适用于轻型结构或初创交易平台。


Q17:获牌后每年有哪些监管报告义务?

答:

  • 每年财务审计报告;

  • 持续符合资本要求证明;

  • RO值勤日志;

  • AML培训记录;

  • 可疑交易报告统计(STR);

  • 通知监管事项(如董事更换、业务扩展等)。


Q18:如果RO离职或更换,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答:不是重新申请,但必须:

  • 向SFC递交更换RO的Form 5;

  • 获SFC正式批准新RO履职前,原RO不得提前离岗;

  • 建议至少提前30日提交更换流程资料。


Q19:申请失败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答:

  • RO履历不足或不符合资格;

  •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 商业计划书缺乏风险控制内容;

  • 公司结构不透明(如股东不明、离岸结构复杂);

  • 资金证明不足、资本金来源不合理;

  • 法团负责人或董事有负面记录。


Q20:可以撤回申请吗?是否影响再申请?

答:可以通过WINGS系统主动撤回申请。如属资料不足或内部策略调整,撤回不会影响未来重新申请。但若因不适当人选、重大失实等被SFC拒绝,则未来再申请将受到严格审查。


Q21:申请2号牌时必须使用香港本地银行账户吗?

答:是的,所有实缴资本金必须打入申请法团在香港本地银行开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汇丰、中银、恒生或ZA Bank等。SFC会抽查该账户的资金入账记录与日常运作情况。

❌不可使用境外账户或虚拟账户作为营运或资本金账户。


Q22:申请2号牌时是否一定需要独立MLRO?RO是否可兼任?

答:根据SFC《防止洗钱与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MLRO为法定角色,须实际履行可疑交易上报、政策执行、员工培训等责任。

在中小型公司结构中,RO可以兼任MLRO,但需满足:

  • 有实际AML经验;

  • 具备AML相关培训记录;

  • 可展示过去STR判断案例;

  • 公司内部文件中对职责分配有书面说明。

如交易规模大、客户基础复杂,建议设独立MLRO并提交职责说明书。


Q23:申请过程中SFC是否会进行面谈?谁会被要求参加?

答:SFC可能安排**负责人员(RO)**面谈,尤其在下列情况:

  • RO为首次任职;

  • RO履历或经验边缘化;

  • 架构较新或申请人为初创公司;

  • 涉及虚拟资产、海外客户、家族结构等高风险模式。

面谈主要测试RO是否具实质经验、理解合规制度、熟悉SFC条例。内容包括:

  • 客户交易流程;

  • 风控制度解释;

  • STR判断标准;

  • 速动资金监控机制等。


Q24:如法团涉及虚拟资产期货(如比特币期货),是否可用2号牌操作?

答:可以,但有条件限制。SFC允许使用2号牌操作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如BTC期货、ETH期货),但必须:

  • 向SFC说明业务涉及VA产品;

  • 遵守SFC《虚拟资产平台适用指引》(VA Framework);

  • 限制服务对象为专业投资者(PI);

  • 强化冷钱包管理、杠杆比率管控、风险披露义务。

如平台拟做撮合、撮合后结算等活动,还可能涉及第7类或第1类牌照。


Q25:若公司未来计划申请其他类别,如第1号或第9号,是否需重新递交申请?

答:无需重新递交法团资料,但须提交**“增加受规管活动”申请**,费用为每类HK$4,740,并提交:

  • Form 5(更改牌照类别);

  • 补充业务说明文件;

  • 如有新RO,附Form 4、履历及LE成绩。

若原结构设计合理,扩增效率较高。建议在初始申请阶段规划可扩展结构。


Q26:2号牌牌照获批后,是否可以马上开展业务?

答:获批后,需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正式运营:

  • 收到纸质牌照文件(可登录WINGS系统查询状态);

  • 完成所有账户设立(包括Client Trust A/C);

  • 全员AML/KYC培训完成并记录在册;

  • 向SFC备案开始日期;

  • 第一次RO值勤日志正式开始记录。

部分公司选择延后运营(Dormant Holding),此情况须向SFC说明延后原因,保持年审与报告。


Q27:申请2号牌期间,是否可委托专业机构全权代办?

答:可以。SFC接受由专业顾问(如持牌合规顾问、律师、公司秘书服务商)协助申请流程,包括文件准备、平台搭建、RO培训等。

但RO必须为真实管理人员,且所有签署内容最终由申请公司董事或RO确认。不可完全“包办代替”。

建议签订《授权书》+《合规顾问协议》,明确职责边界及信息保密条款。


Q28:在申请期间能否变更董事或RO?是否需重新提交申请?

答:可变更,但必须:

  • 向SFC提交更新表格(Form 5、Form 4);

  • 附上新董事或RO的背景文件、身份证明;

  • 更新组织结构图、董事会决议等;

  • 若RO变动,申请流程将延迟审理直至SFC通过新RO。

SFC对“频繁换RO或董事”的行为较敏感,可能延长审批时间或触发更深层审查。


Q29:哪些行为在申请期间会导致被SFC拒绝?

答:常见拒绝原因包括:

  • RO资格不足或虚假申报经验;

  • 股东背景模糊,资金来源不清晰;

  • 公司拟经营方向风险过高(如向零售客户推销未获批VA产品);

  • 组织结构复杂、未提供UBO清晰披露;

  • 提交材料缺漏严重,超过多次补件仍无法补齐。

建议所有材料一次准备齐全,并由熟悉SFC流程的顾问审阅后再提交。


Q30:SFC对“期货交易平台”的定义是否包括交易API服务或算法服务?

答:如公司提供API接入、算法交易工具、外部信号整合、智能对冲等服务,SFC通常判断其是否构成:

  • 自动交易指令执行;

  • 撮合服务;

  • 提供对客户有实质影响的交易决策路径。

若有,可能要求同时申请第1类(证券交易)或第7类(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

建议在申请时提供完整业务说明书(附系统架构图),由SFC判断是否需额外牌照。


Q31:SFC牌照获批后每年是否需要续牌?流程是怎样?

答:SFC牌照本身无固定有效期,但需每年完成续费+合规申报,包括:

项目 周期 内容
年费缴纳 每年(发牌日当月) 法团HK$4,740,RO每人HK$1,790
年度申报 每年1月或指定月份 更新RO值勤、董事资料、实益拥有人等
审计报表 每年一次 包括资本金审计、客户资金报表等
速动资金月报 每月 递交“财务资源申报表”予SFC

❌ 未完成将可能被吊销牌照或视作不活跃牌照。


Q32:持牌后是否必须每月做账?需找哪些机构?

答:是的,SFC持牌法团属于监管实体,必须:

  • 每月记账(含客户交易记录、资金流向);

  • 每月/每季生成管理账目供RO审阅;

  • 每年由香港注册会计师(CPA)审计并出具法定报告。

建议聘请熟悉持牌法团报表逻辑的审计公司,避免因格式、口径不符被SFC退件。


Q33:客户如有投诉,公司应如何应对?是否须上报SFC?

答:客户投诉机制为SFC合规要件之一,必须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标准流程:

  1. 建立专门投诉邮箱与负责人;

  2. 7日内书面确认收到并初步回应客户;

  3. 若属重大指控或违法情形,须向SFC书面通报;

  4. 每季向董事会汇报投诉摘要;

  5. 保留完整记录(语音、书面、处理结果)不少于5年。

SFC重视投诉处理中的问责机制与审慎应对,若客户多次举报无回应,公司将被列入监察名单。


Q34:RO是否必须全职?是否可同时在其他公司任职?

答:SFC要求至少一名RO为全职常驻香港人员,职责包括日常监督、签核、面对客户及监管。

如有下列情形,SFC可能质疑其是否为“挂名RO”:

  •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RO;

  • 无具体日常值勤记录;

  • 无参与合规会议、客户管理。

如公司规模小,建议RO为公司执行董事 + 合规负责人之一。


Q35:如客户来自海外,公司是否需要额外申报或受其他法律监管?

答:当服务对象包括非香港客户(特别是内地或欧美)时,需注意以下合规点:

  • 是否构成向该地区主动营销?若是,需查看当地许可要求;

  • 否则应仅服务“主动来港客户”并保留KYC解释材料;

  • 建议在客户合同中加入法律免责条款(如“您已知悉本服务基于香港法律”);

  • 高风险国家客户(如伊朗、朝鲜)必须拒绝开户,或额外申报STR。

✅ 设立【海外客户接入合规政策】有助SFC审查时认定无跨境违规。


Q36:如RO需辞任,应如何替换?期间是否能正常运营?

答:流程如下:

  1. 提前向SFC提交Form 5 + Form 4(新RO);

  2. 原RO不得在新RO获批前离岗;

  3. SFC处理时间约需3–8周;

  4. 期间若无合规RO在岗,公司将不能继续运营或处理客户交易。

建议预设备选RO人选,避免“牌照搁置”或监管信函质问。


Q37:RO或董事被发现有隐瞒记录或不诚实行为,后果如何?

答:如SFC调查发现:

  • 虚假学历/经历申报;

  • 重大金融违纪未披露;

  • 涉嫌犯罪未申报(即使未被定罪);

则可能引发:

  • 立即吊销牌照;

  • 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 列入**“不适当人选黑名单”**,未来不得申请任何受规管活动。

建议所有相关人士在申请表中全面披露,并准备好文件佐证。


Q38:是否可以在获得2号牌后再“暂不营运”?

答:可以。SFC允许“Dormant Holding”状态,但须:

  • 向SFC提交声明信(含暂缓原因及预计启动时间);

  • 每年仍须缴牌费、报审计、维持RO值勤;

  • 不得对外开展任何金融交易或客户服务;

  • 推荐最晚12个月内启动业务,超过可能被吊销。


Q39:是否可以向零售客户销售期货?是否限制服务对象?

答:第2号牌可向专业投资者和零售客户提供服务,前提是:

  • 产品获SFC认可(如恒指期货、海外交易所认可合约);

  • 客户完成KYC及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 提供清晰的杠杆比率说明、爆仓风险披露;

  • 所有合约以“非建议形式”销售,不构成个别投资建议(否则触发第4号牌义务)。


Q40:SFC是否允许母公司在海外,而香港公司为牌照主体?

答:可以,SFC接受母公司在香港以外设立(如新加坡、英国、BVI等),但须满足:

  • 提供完整控股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

  • 母公司提供《不干预运营承诺函》(Undertaking Letter);

  • 股东注资路径清晰;

  • 控股公司若为金融控股,需解释其金融监管状态;

  • 不得存在匿名股东或代持安排。


Q41:SFC如何界定“虚拟资产相关期货”?哪些需额外申报?

答:SFC将以下品类视为虚拟资产期货合约:

  • 比特币(BTC)、以太坊(ETH)等期货;

  • 与虚拟代币挂钩的衍生品(如VA ETF期货);

  • 通过场外(OTC)方式定价的VA相关合约。

如欲交易此类产品,须:

  • 在2号牌基础上,额外向SFC备案业务计划书;

  • 客户仅限专业投资者(PI);

  • 建立冷钱包管理、冷热隔离、多签机制;

  • 纳入SFC虚拟资产监管框架。


Q42:如公司使用第三方API、交易软件、撮合平台,是否必须申请额外牌照?

答:视乎使用范围:

  • 仅作交易执行工具、行情接入:不视为受规管;

  • 涉及撮合机制、自动下单、算法策略建议:可能构成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 平台向客户直接提供交易界面:则公司需对外声明自身为“平台运营方”,并承担合规责任。

建议在申请阶段提交**《IT系统说明书》+《功能描述表》**供SFC判断是否涉及额外类别。


Q43:若RO在海外(如新加坡或内地)长期居住,是否仍可被SFC接受?

答:不建议作为常驻RO。SFC要求至少一名RO需:

  • 常驻香港;

  • 可随时参与监管沟通、值勤、合规检查;

  • 实际参与日常运营决策。

如该RO长期居海外,除非公司同时配置另一位香港常驻RO并有明确职责分工,否则将被视为不符条件。


Q44:如公司采用云服务器进行系统部署,是否符合SFC监管要求?

答:可以,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交易数据与客户信息存储在香港或经SFC认可地区的数据中心;

  • 系统供应商需配合SFC调查与数据访问;

  • 设置访问权限控制、多重认证机制、记录审计轨迹;

  • 保证每日交易日志、资金流水可导出为本地格式并备份。

建议准备一份《IT系统数据存储与访问说明信》向SFC披露。


Q45: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是否一定要用冷钱包?SFC对技术要求有哪些?

答:是的,SFC对涉及虚拟资产类的2号牌操作人设有明确冷钱包及签名权限控制要求,包括:

  • ≥98%资产存放于多重签名冷钱包;

  • 钱包权限须分层控制(如RO1/MLRO签署+第三方技术审核);

  • 设置离线签名流程(建议使用HSM或Air-gapped设备);

  • 每日生成出入金日志、链上追踪报告(可配合Chainalysis类工具)。


Q46:公司架构若采用家族信托持股,SFC是否接受?如何披露?

答:接受,但必须:

  • 披露家族信托契约全文;

  • 指明受托人(Trustee)、委托人(Settlor)、受益人(Beneficiaries);

  • 提交信托结构图 + 最终实益控制人声明;

  • 提供KYC/AML资料链条,直至自然人层级;

  • 说明信托资金来源与运作逻辑。

如使用开曼、泽西、BVI等信托结构,建议提交一份第三方法律意见书。


Q47:公司是否可以只服务机构客户?是否能豁免部分合规义务?

答:可以专注机构客户,但不能豁免基础合规义务,例如:

  • AML/KYC制度、STR机制仍须建立;

  • 仍需合规人员值勤、年度审计、客户资料保存;

  • 需取得“专业投资者(PI)声明表”并保留;

  • 合同中建议加入“非零售服务”条款;

  • 系统设置可选择不支持自然人开户。


Q48:SFC是否有监管沙盒机制适用于2号牌?如何进入?

答:有。SFC监管沙盒适用于创新型期货产品(如VA期货、海外指数挂钩、DeFi衍生合约等)。

进入机制:

  1. 向SFC提交《创新产品计划说明书》;

  2. 报告技术架构、客户限定机制、风控手段;

  3. 获SFC书面允许后,可限量试行上线(客户数量有限,通常仅PI);

  4. 定期汇报运营、风险、合规状况;

  5. 成功运行12个月以上可申请完全脱离沙盒。


Q49:是否可以一次申请多个牌照类别?2号牌是否常与哪些类别搭配?

答:可以。常见组合如下:

组合类别 应用场景
1号 + 2号 提供证券 + 期货合约交易平台
2号 + 4号 提供期货交易 + 咨询意见服务
2号 + 9号 提供期货交易 + 资产管理(CTA策略基金)
1 + 2 + 7号 综合型撮合交易所或金融平台

同步申请有利于节约时间,但审批时需提交完整的合规架构、人员配置、系统说明书分别匹配每一类业务。


Q50:如果公司计划未来申请香港VASP(虚拟资产平台)牌照,第2号牌有何作用?

答:第2号牌可作为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交易、结构化VA衍生品平台的前置基础,也体现公司已有受规管记录,对申请VASP(须持1号+7号牌+VA条款)起到如下作用:

  • 显示公司已有SFC受监管经验;

  • 有成熟RO/MLRO与系统准备;

  • 有资金流动监控、客户分类、冷钱包制度基础;

  • 获SFC“已持牌机构”优先审核权。

✅ 建议从2号牌起步,稳步扩展至VASP合规结构。


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

《持牌后100日合规维持事项清单》(深度实操版),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适用于已成功取得SFC第2号牌的法团,在正式开始运营后的前100日内进行合规部署、职能分配、报告准备和制度落地。本清单按照时间轴 + 职责模块方式编排,便于RO、CO、董事、合规顾问分工执行。


一、持牌后第1–7日(首周)

【准备运营 · 文件落地】

序号 项目 要求 责任人
1 核实牌照状态(WINGS系统+实体牌) 下载正式牌照副本,确认生效日 RO/合规
2 通知银行账户启用 实缴资本金及客户信托账户启用 财务
3 更新公司章程记录 增设“受规管法团”条款 公司秘书
4 启动员工合规培训计划 AML/KYC/STR/速动资金制度入门课 CO/MLRO
5 发布合规启动公告(内部) 明确RO/MLRO/董事角色与联络 董事会

二、第8–30日(第2–4周)

【制度执行 · 系统启动】

序号 项目 要求 责任人
6 启动RO值勤日志 每日/每周填写《RO值勤记录表》 RO
7 系统权限审查与日志激活 启用交易平台、日志审计、风控机制 IT合规官
8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运行测试 Client A/C与营运A/C每日对账 财务
9 签署客户协议与风险披露书模板 所有客户开通前必须签署 RO/销售合规
10 启动STR审查机制 建立“可疑交易判断表”与审查程序 MLRO

三、第31–60日(第2个月)

【报表申报 · 初期测试】

序号 项目 要求 责任人
11 提交首次《速动资金报表》 使用FRR格式向SFC递交(每月) 财务
12 召开首次RO/合规联席会议 审阅客户开户、系统日志、风险事项 RO+CO
13 执行首次合规自检 使用《SFC 2号牌年度合规核查表(简版)》 合规
14 启动客户分类制度 判断是否为PI/非PI,保留证据链 运营/法务
15 审查系统备份与灾备方案 演练系统断电/网络故障场景 IT合规官

四、第61–100日(第3个月至满百日)

【内控评估 · 合规归档】

序号 项目 要求 责任人
16 编制首次《季度合规汇报报告》 向董事会汇报客户投诉/STR/KYC等 合规
17 归档客户开通/交易/文件 使用统一命名+文档目录结构 运营支持
18 进行员工第二轮培训 聚焦STR案例、客户投诉实操 MLRO/RO
19 配置冷钱包审批制度(如涉VA) 多签、多层审批结构落地 技术/RO
20 准备年度审计资料模板 准备客户资金处理说明、资金流结构图 财务/审计协调人

附加建议与模板支持

✅ 可搭配使用如下模板包:

  • 《RO值勤记录日历版(Excel)》

  • 《客户分类标准与记录模板》

  • 《STR评估表 + 提报流程图》

  • 《季度合规会议纪要范本》

  • 《IT系统灾备测试计划书》

  • 《2号牌合规自检Checklist(简/完整版)》


✅ 总结建议

  • 每项事项建议记录“完成日期+负责人签名”,形成内部备查日志;

  • 所有监管制度执行过程,务必可证实、可追溯、可复制;

  • SFC抽查常发生于持牌后6个月内,建议准备《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定稿版及员工签收记录。

  • 注:以上文档/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索取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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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中关于负责人员(RO)要求、股东及董事条件的全面深度解释指南,适用于拟申请机构进行人员配置、结构设计与合规准备时参考使用,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

RO(负责人员)及股东董事条件(全面介绍 | 深度解释),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SFC第2号牌: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 RO)要求

1. 基本规定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5条及SFC《适当人选准则》(Fit and Proper Guidelines)规定,每一间持牌法团进行2号受规管活动(期货合约交易)时,必须:

  • 至少指定两名负责人员(RO),其中一人必须常驻香港并全职参与业务管理;

  • 至少有一名RO为执行董事,全面负责该类受规管活动。


2. RO任职资格条件

要求类别 具体条件
学历背景 - 一般需大专或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如具行业经验可放宽
相关经验 -不少于3年相关期货交易或监管经验,包括客户执行、市场运营、风控合规等
考试要求 - 通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LE Paper 1 + Paper 2(期货市场)
语言能力 - 熟悉中文或英文,能独立撰写内部政策与面对SFC面谈
职能安排 - 须能全面负责该类活动的监督、管理、控制等
驻港要求 - 至少一位RO必须在香港常驻,以接受监管查询、面谈、值勤安排
无不良记录 - 无刑事纪录、破产纪录、金融违法历史或SFC纪律处分

3. RO常见背景范例

类型 适合角色 示例
✔️ 期货交易员背景 自营或客户执行经验 曾任职于港交所、期货经纪公司
✔️ 期货风控经理 熟悉风险限额、KYC 曾任资深风控、交易监察角色
✔️ 衍生品销售或咨询 具交易平台销售经验 服务高净值客户、期货产品销售

4. RO职责说明(必须文件化)

  • 监管所有期货合约相关业务流程;

  • 审批客户开户与风险评级模型;

  • 管理客户资产隔离与清算安排;

  • 向SFC报告可疑交易与违规事项;

  • 安排员工培训与更新AML制度;

  • 审阅系统风控配置与技术报告;

  • 定期参与合规会议并保留记录。


二、SFC第2号牌:股东及董事条件

1. 股东适当人选标准(Fit and Proper Shareholders)

项目 要求说明
股东身份 可为自然人或法人
穿透披露 须完全披露最终实益拥有人(UBO)
资金来源 须提供充足、清晰的资金来源证明(银行文件、股东贷款协议、税单等)
无不良记录 无金融犯罪、无洗钱、无破产等纪录
控股限制 任何人如持有10%或以上股权,须提交额外Form及合规披露文件
控制权结构 如属境外法人控股,须披露其公司章程、董事名单及UBO结构图

监管提示:隐匿真实股东身份或使用名义股东,将直接导致申请驳回。


2. 董事资格要求(Directors)

项目 要求说明
最少董事人数 法定要求至少1名董事,实际建议2人或以上
执行董事 必须有1名执行董事同时担任RO
驻港董事 至少1名董事常驻香港,以便于与SFC沟通
独立董事 非强制,但建议如涉及集团利益冲突结构时设立
诚信记录 不得有证券违规、刑事案件、清盘或破产纪录
经验要求 无强制3年要求,但需理解公司业务、愿承担监管责任
董事履职记录 董事须配合每年填写《董事声明书》,说明其职责及角色无变更

三、典型股东/董事合规配置建议

角色 人选建议 合规要点
执行董事(兼RO) 本地有经验的交易主管 有每日管理权限、SFC信赖度高
财务股东 境外家族办、投资基金 须提供完整资金来源说明
非执行董事 风控背景人士、法务人士 提升管治能力、平衡结构
技术合伙人 提供交易系统者 须明确无控制权、仅为合作方

四、SFC面谈或问询重点(针对RO/董事)

  1. 请描述您过往的期货交易经验(细节为主)

  2. 您如何理解RO的法定职责?如何每日履职?

  3. 董事会如何监管期货业务?有无控制机制?

  4. 如果客户涉嫌操纵市场,您会如何处理?

  5. 董事是否熟悉AML/KYC要求及内控制度?


五、实务建议与注意事项

✅ 提早识别并培养具资格的RO(3年经验、考试、可驻港);
✅ 所有董事及控股股东须准备身份证明、无犯罪声明、CV履历、声明信;
✅ 拟设立控股结构(如BVI、新加坡持股)须提供穿透图及每层公司文件;
✅ 避免股东为“代持”或使用法律顾问账户注资,如属信托结构须说明清晰;
✅ 建议准备《适当人选声明表》《资金来源声明书》《董事履职责任书》。

注:以上文档/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索取电子档]


第一篇:《SFC第2号牌 Responsible Officer(RO)资格自检清单》

【RO资格自评打分表 · 深度合规版】,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使用说明

此清单用于判断拟担任SFC第2号牌“负责人员”(RO)的候选人是否符合香港证监会(SFC)的任职标准。建议在正式递交申请前由企业与顾问对RO候选人进行预评估。


二、自检项目与评分表(总分100分,建议 ≥70 分)

项目分类 评估要素 满分 自评分 说明备注
教育背景 拥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任意专业) 10 高中或等效学历酌情接受
考试资格 已通过LE Paper 1(基础) 10 必须通过,附成绩单
已通过LE Paper 2(期货市场) 10 必须通过,含近两年考试成绩
工作经验 拥有≥3年期货、衍生品、交易或风控经验 15 包含执行、销售、结算、风控等
最近1年从事相关职位,非脱节 5 SFC看重“最近经验”
职能匹配 具备管理职责(团队、业务流程) 10 包括带团队或控制权限者
沟通能力 能使用中文或英文与监管沟通 5 面谈时须能表达合规逻辑
驻港能力 可常驻香港履职 10 需提供租房协议或住址声明
✅ 无不良记录 无刑事、破产或纪律处分记录 10 可附无犯罪声明或证监会信
文件准备度 提供完整简历、推荐信、证明文件 10 推荐信可来自前公司主管或顾问
合规知识 熟悉AML/KYC制度与RO职责 5 面谈可解释职责内容与流程
合计建议分数 100 ___ 建议合格标准 ≥70分

三、自我评估建议等级

得分范围 建议结果 说明
≥85分 高度适任 推荐直接提交RO任命资料
70–84分 基本适任 可提交,但建议补强培训或面谈准备
60–69分 有待补强 须再补足经验/考试/文件后再申请
<60分 不建议任命 容易被SFC质疑不适当人选(F&P问题)

四、推荐配套资料

  • RO履历模板(CV格式)

  • LE考试成绩单副本

  • 推荐信模板(由前雇主或持牌机构签署)

  • 《RO值勤日志模板》

  • 面谈Q&A常见问题集


第二篇:《SFC第2号牌 董事及股东尽职调查(DD)文件包模板》

【Director & Shareholder Due Diligence File · 模板版】,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使用说明

此尽职调查文件包适用于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申请中的董事、股东、最终实益拥有人(UBO)。该文件包应在申请前一并准备并随Form 1/Form 1(b)提交,确保符合SFC《适当人选准则》与《反洗钱指引》标准。


二、文件包目录清单(建议结构)

序号 文件名称 适用对象 必须/建议 说明
1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身份证/护照) 所有董事与股东 ✅ 必须 须清晰彩色副本,过期不接受
2 地址证明(近3个月水电账单/银行信) 所有自然人股东 ✅ 必须 英文或中英文件均可
3 最新简历(CV) 所有董事与控股股东 ✅ 必须 需体现相关背景,附工作年限
4 无犯罪声明(Self-Declaration) 所有人 ✅ 必须 可自签,但建议公证/律师证明
5 适当人选声明信(Fit & Proper Declaration) 董事/控股10%以上股东 ✅ 必须 附后范本模板
6 资金来源说明信(Source of Funds Declaration) 出资人/UBO ✅ 必须 附后模板,用于解释资金来源与用途
7 公司结构图及UBO穿透图 控股结构涉及法人股东时 ✅ 必须 展示每层持股比例及控制人
8 公司注册文件副本(如为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 ✅ 必须 包括商业登记证、章程、董事名单等
9 税单/银行存款/审计报表证明 大额出资人 ✅ 建议 可用于佐证资金来源
10 董事履职声明书 所有董事 ✅ 必须 附后模板,确认其了解SFC责任及安排

三、模板样本(节选)

模板 1:《适当人选声明信》(Fit and Proper Declaration)

To: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Hong Kong

I, [Full Name], holder of [HKID/Passport No.], hereby declare that:
- I have not been convicted of any criminal offense in Hong Kong or overseas.
- I have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disciplinary action or bankruptcy proceedings.
- I undertake to comply with all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under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Cap. 571).
- I understand and accept my role as [Director / Shareholder / UBO] of [Company Nam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模板 2:《资金来源说明信》(Source of Funds Declaration)


To: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I, [Full Name / Company Name], hereby confirm that the funds amounting to HKD [amount] used for the capital injection into [Company Name] originated from:
- [Employment income / Dividends / Family Office / Business income / Asset sales], and
- are not derived from any criminal or unlawful activities.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bank statement / dividend statement / tax return] are attached.

I certify the accuracy of the above and agree to provide further documents if required.

Signed: 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模板 3:《董事履职责任声明书》


To: Board of Directors / SFC

I, [Full Name], accept my appointment as a Director of [Company Name], a proposed SFC Type 2 licensed entity.

I confirm that I understand:
-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iduciary responsibilities of a Director under Hong Kong law.
- My dutie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all applicable SFC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 That I will participate in Board meetings and be available for regulatory inquiries if necessary.

I undertake to perform my role diligently and in good faith.

Signed: 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四、附加建议材料

  • ✅ 公司章程副本(M&A)

  • ✅ 董事会会议记录(任命记录/章程修订)

  • ✅ 若为信托结构股东,附受托协议及受益人名册

  • ✅ 若为海外法人控股,附法律意见书说明公司法权属及法律框架


五、格式建议

  • 所有文件建议以PDF格式扫描存档;

  • 中英文皆可,但建议董事及股东声明类采用英文版本为主;

  • 文件须盖章/签名,并提供电子+纸质副本;

  • 若涉及公证/认证国家(如开曼/BVI),建议配合公证副本或使馆认证件。


第三篇:《SFC第2号牌 控股结构穿透图样式 + 最终实益拥有人(UBO)说明信模板》

【控股结构穿透模板 · UBO披露范式】,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使用目的

本模板适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第2号牌照时,向SFC提交公司股东结构的完整穿透图及最终实益拥有人(UBO)声明材料。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2条及SFC《持牌人适当人选准则》,所有申请法团须完全披露公司实益拥有人及其控制路径。


二、控股结构穿透图样式(标准格式建议)

以下为推荐图例样式,格式可使用 Word / Visio / PowerPoint / Lucidchart 绘制,建议英文标注:

[Individual A]     [Company B Ltd.]     [Trust C]
40%                 30%                30%
\                |                   /
[Holding Company Ltd.]
100%
|
[Applicant Company Ltd.]
(SFC 2 License)

说明

  • 每一层次应标注持股比例;

  • 如股东为信托,应标明受托人、委托人及最终受益人(如Family Trust);

  • 如控股实体为海外公司,建议附公司注册国家及编号;

  • 所有自然人最终控制人需落地显示,直至UBO。


三、控股结构图附注标准格式(建议)

控股层级 实体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UBO(如适用)
第一层 ABC Capital Ltd. BVI 100% John Chan ✔(UBO)
第二层 Hong Kong Holdco Ltd. 香港 100% Mary Wong ✘(非UBO)
第三层 Applicant Co. Ltd. 香港 - - -

四、《最终实益拥有人说明信模板》(UBO Declaration Letter)

To: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Re: Declaration of 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s)

I, [Full Name], hereby confirm that I am the 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UBO) of [Applicant Company Ltd.], holding an effective ownership interest of [__]% through [intermediary companies / trust arrangements].

The details of the shareholding structure are disclosed in the attached shareholding chart.

I further declare that:
- I exercise ultimate effective control over the operations and governance of the Applicant Company;
- The funds used for capitalization originate from lawful and traceable sources;
- I have never been convicted of any criminal offense nor been subject to any regulatory action in any jurisdiction;
- I agree to provide all necessary documentation or clarification requested by the SFC.

Signed: 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Full Name]
HKID/Passport No.: [XXXXX]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五、监管标准对UBO的判断逻辑

SFC 参照 FATF 反洗钱标准,将以下人士认定为 UBO:

控制方式 描述
股东控制 直接或间接拥有25%以上股权或表决权
委托控制 虽不持股但能实际支配公司(如董事背后控制)
其他控制 能实际影响董事决策者(如信托委托人、保护人)

六、常见注意事项

  1. 穿透披露需到自然人层:不能止于离岸公司或信托,应揭示背后个人;

  2. 信托结构:应提交信托契约、受益人名册、信托声明;

  3. 如涉及多方持股:须说明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表决委托;

  4. 资金来源合理性:UBO资金应提供银行证明或资产说明,避免使用匿名资金;

  5. 不可隐瞒或代持安排:否则可能违反SFC诚信披露要求(Section 379 of SFO);


七、推荐附加材料

  • 公司注册文件副本(CR + BR)

  • 股东会议纪要(如结构变动)

  • 信托契约 + 受托人/保护人信息

  • 法律意见书(如控股结构较复杂,特别是BVI开曼架构)


第四篇:《SFC第2号牌 多RO配置与职责分工范本》

【Responsible Officer 职能分配 · 实操模板】,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使用背景说明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5条及SFC持牌法团指引,每间申请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的公司须至少委任两位RO,其中至少一位需常驻香港。为确保监管问责清晰,申请人须在申请材料中提交多RO职责划分说明,用于证明各RO实际承担的核心监管责任,并防范“名义RO”或挂名形式。


二、RO岗位配置形式

模式 描述 建议适用情景
A. 双RO对等分工 两位RO各负责一部分职能(如营运/合规) 中型期货公司,具两条独立业务线
B. 主RO + 副RO 主RO为核心管理者,副RO支持执行与合规 初创结构/较小团队
C. 分地区职责 一位RO驻香港,一位RO驻海外 有海外交易平台、家族办公室背景机构
D. 轮值机制 RO每周轮换职责(含交易审核/客户审批) 推荐适用于小型交易商

三、《RO职责分工说明书范本》

Document: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Responsible Officers

Company Name: [Applicant Company Limited]
License Applied: Type 2 (Dealing in Futures Contracts)

We hereby set out the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the two Responsible Officers as follows:

RO1: Mr. John Chan
Role: Executive Director, Head of Trading
Responsibilities:
- Daily oversight of trading desk operations
- Client order execution review and approval
- Supervision of front office activities
- Product due diligence and risk disclosures
- Trader monitoring and risk limits enforcement

RO2: Ms. Karen Lee
Role: Chief Compliance Officer, MLRO
Responsibilities:
- Monitoring AML/KYC compliance procedures
-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ing (STR)
- Periodic compliance audits and staff training
- Liaison with external auditors and regulators
- Approval of onboarding and high-risk clients

Both RO1 and RO2 will:
- Jointly attend quarterly risk and compliance meetings
- Review annual internal control reports
- Participate in Board-level governance and regulatory liaison

This division is reflected in the Internal Control Manual and job descriptions.

Signed:
John Chan (RO1) ___________________
Karen Lee (RO2) 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制度配套建议文件(同时提交)

文件名称 用途说明
RO Job Description(岗位说明) 明确每位RO的监管与营运角色
RO Duty Log(值勤日志模板) 每日/每周签名确认、职责记录
RO轮值安排表(如适用) 标注排班及签核人员,附表格
董事会会议记录 记录RO任命及分工通过情况

五、SFC审查时重点问题及答题建议

监管问询 建议答复方向
如何保证两个RO不重叠职责? 提供制度化分工说明及日常记录机制
RO是否了解其职责? 附履职声明书及培训记录备查
如果主RO离任,副RO能否接任? 回答应包括副RO的经验、考证记录与过渡机制安排
RO如何定期监督交易系统? 描述使用报表审阅、系统审计轨迹、违规触发设置
多RO如何应对客户投诉? 说明谁负责前线处理、谁负责报备SFC及决策机制

六、风险防控提示

⚠️ 如果两位RO资历明显不对等(如一位无交易经验),可能被SFC认为存在“挂名”嫌疑,须提交补充说明。
⚠️ 不应安排所有RO皆担任非营运角色(如两人皆为顾问/后台),应至少一人参与日常交易管理。
⚠️ 不设值勤记录的RO将被SFC点名核查其“实质履职性”。


七、附加支持材料建议生成

  • ✅《RO轮值值勤日志模板》(含季度模板表)

  • ✅《RO监督会议纪要范本》

  • ✅《SFC RO核查问卷模拟模板》

  • ✅《合规官 vs RO 职责边界说明图》


附件 A:《RO轮值值勤日志模板(季度制)》

【Responsible Officer Duty Log Template – Quarterly】,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使用说明

根据SFC监管要求,RO需真实、持续履职。此模板为每季度记录RO日常值勤、履职情况的标准文档,便于备查、监管抽查或年度审核使用。建议每周/每月更新一次,由合规官归档。


模板范本(可复制为Excel/Word)

表头信息

Company Name: [申请公司名称]
SFC License Type: Type 2
Reporting Period: 2025 Q1
Prepared by: [合规人员姓名]

值勤日志主表(示例结构)

日期 值勤RO 值勤时段 执行职能摘要 审核记录 备注
2025/01/02 John Chan 全日 审阅客户账户开户文件,审批2宗新客户;交易系统日终报表审查 已签名 -
2025/01/05 Karen Lee 下午 更新AML/KYC政策,STR内部报告1宗,参与合规会议 已签名 STR存档编号:STR2025-01
2025/01/09 John Chan 上午 审批订单执行限额,培训新员工 已签名 培训记录附后

文件管理建议

  • 每季度归档为一份PDF;

  • 由合规主管审核后盖章归档;

  • 如SFC抽查或季度审计,需即时可查阅;

  • 推荐保存至少5年;


附件 B:《RO监督会议纪要范本》

【Quarterly RO Oversight Meeting Minutes Template】,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标题示例:

Meeting Title: RO Quarterly Compliance Oversight Meeting
Date: 2025/03/31
Attendees: RO1 (John Chan), RO2 (Karen Lee), Compliance Officer, MLRO
Chairperson: John Chan
Recorder: Compliance Officer

样本内容结构:


1. RO值勤汇报
- John Chan回顾Q1值勤执行共12次,审批客户共58人;
- Karen Lee完成STR处理3次,修订KYC手册第4版。

2. 问题讨论
- 发现客户交易延迟2宗,建议加强系统响应机制;
- 建议更新风险评估表模板,纳入加密资产分类。

3. 合规培训与改进建议
- 建议增加交易员季度培训;
- 讨论AML制度第3节风险评级条款更新方向。

4. 总结与任务安排
- 由Karen负责整理STR模板;
- 由John安排系统审计追踪报告生成机制。

Meeting Adjourned at: 16:30
Signed: ___________________(Chair)
Date: 2025/03/31


✅ 附件 C:《SFC RO核查问卷模拟模板》

适用于面谈或书面答辩准备,涵盖SFC核查重点

问题编号 核查问题 应答方向
Q1 请简述您日常履行RO职责的具体内容? 提及值勤、客户审批、交易审核、系统监管等
Q2 您是否了解《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5条的要求? 回答应提及RO必须实质监督受规管活动
Q3 公司发生可疑交易,您将如何处理? 应说明STR流程、合规汇报机制及上报路径
Q4 如何防止客户资金被误用? 说明客户资产隔离机制及操作权限管理
Q5 贵公司如何分配RO职责,避免职能重叠? 提及职责说明书、值勤安排与记录制度

✅ 附件 D:《合规官 vs RO 职责边界说明图》

用于SFC审查中展示两者权责清晰划分

职能 RO 主要职责 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职责
客户账户审批 ✅ 是(最终批准) ❌ 否(可初审)
STR审查与签署 ✅ 参与 ✅ 主导签报
员工培训安排 ✅ 指导内容方向 ✅ 组织与执行
SFC对接(例行) ✅ 主签或陪同 ✅ 主对接日常事项
内部控制更新 ✅ 审批制度变更 ✅ 起草制度初稿
值勤日志维护 ✅ 自填及签名 ✅ 归档与复核

以下为《香港证监会SFC第2号牌(期货合约交易)牌照》在资本金、保证金、速动资金及费用方面的全面说明,涵盖申请前准备、运营阶段维持、费用类型与实务建议,适用于法团申请者参考。


香港SFC第2号牌

资本金要求、速动资金、保证金及费用说明(深度解释),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一、最低实缴资本金要求(Minimum Paid-up Capital)

根据《证券及期货(财务资源)规则》(Cap.571N),持2号牌的法团公司须满足最低资本要求:

持牌业务模式 最低实缴资本金(Paid-up Capital)
不持有客户资金或资产 港币 3,000,000
持有客户资金或资产 港币 5,000,000

实缴须为全额注资到位,且为真金白银的银行入账,不接受承诺资本或应收资本。


二、最低速动资金要求(Minimum Liquid Capital)

速动资金要求确保公司即使在无营收情况下也能履行经营与合规职责,具体为:

业务形态 最低速动资金要求
不持客户资产 港币 3,000,000
持客户资产 港币 3,000,000 + 风险调整值(如客户净额、敞口风险)

注意

  • 速动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流动资产;

  • 不得计算应收账款、存货或非流动资产;

  • 须每月向SFC递交“速动资金报表”。


三、保证金要求(如持客户资金)

虽然SFC无统一名义的“保证金”制度,但当法团持有客户保证金或客户期货仓位时:

  • 须设立独立客户资金信托账户(Client Trust Account);

  • 须按《客户资金规则》每日计算客户净敞口风险,追加内部风险缓冲;

  • 通常建议维持不少于客户净风险敞口的120% 内部保证金池。

✅ 建议设置:

✔ 公司营运账户 +
✔ 客户保证金信托账户(Client A/C) +
✔ 风控缓冲账户(Internal Risk Buffer)


四、政府及监管费用一览(港币)

项目 费用金额 收取频率
2号牌照申请费(法团) 4,740 每年
RO登记费(每位) 1,790 每年
增加牌照类别 4,740/类 申请时一次性
更换RO、变更资料费 200/次 按需
WINGS系统行政费用 免费 SFC系统使用
审计费用 约20,000–80,000 每年
法规顾问服务费 约80,000–300,000+ 按项目/年收取
保险费用(如需要) 5,000–30,000 每年(含PI保险)

五、其他运营维持成本(非官方但必须)

项目 估算费用范围 说明
办公室租金 HK$10,000–60,000/月 视地区及面积
合规人员薪资 HK$30,000–100,000/月 可由RO兼任
MLRO配置 可兼任或独立 高风险建议独立设置
系统服务费 HK$50,000–200,000/年 包含交易系统、记录备份等
会计+审计服务 HK$30,000–80,000/年 含税务+法定审计
法律/内审顾问 视服务范围 建议预留专项预算

六、实务建议与补充说明

✅资本注入建议方式:

  • 股东直接注资入公司银行账户;

  • 附《资金来源声明信》及银行入账单;

  • 不建议以贷款或待收注资方式操作。

✅合理设置内部缓冲区间:

  • 申请阶段:建议实际资本金注资 ≥ HK$5–8百万;

  • 正常营运:速动资金每日监控、系统提醒、董事会汇报机制。

✅关于客户资金处理:

  • 必须分账户处理客户保证金与公司自有资金;

  • 须提供《客户资产分离指引》、《资金处理制度》;

  • 强烈建议系统自动校验 + 每日对账报告。


七、总结

项目 建议最低准备金额
实缴资本金(不持客户资产) HK$3,000,000
实缴资本金(持客户资产) HK$5,000,000
营运缓冲 + 风控准备金 HK$2,000,000 – 5,000,000
政府申请与审计服务费用 HK$100,000 – 300,000

附件 A:《资金来源说明信模板(股东注资路径)》

【Declaration of Source of Funds – Shareholder Injection】,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使用说明

用于申请SFC第2号牌时,由出资股东声明资本注入来源,满足反洗钱(AML)及《适当人选准则》的“资金合法性、可追溯性”要求。适用于实缴资本金 HK$3M / 5M 注资说明。


模板文本(中英对照)

To: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致: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Subject: Declaration of Source of Funds for Capital Injection
主题:资本注资资金来源声明

I, [Full Name], holder of [HKID/Passport No.], being the shareholder of [Applicant Company Limited],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capital of HK$[3,000,000 / 5,000,000] contributed to the said company originates from the following lawful sources:

本人[全名],身份证/护照号码为[XXXXX],为[公司名称]之股东,兹声明本人向该公司注资港币[金额],其资金来源如下,均为合法来源:

1. [Business income from ABC Ltd., HK, audited annually]
[来自本人持有的香港ABC有限公司之商业收益,已每年审计]

2. [Salaries and bonuses from past employment at DEF Bank, 2015–2022]
[2015至2022年在DEF银行任职期间之工资及奖金]

3. [Investment income from listed securities (證券帳戶對賬單附後)]
[证券投资所得(附对账单)]

I undertake to provide supporting documents including bank statements, tax returns and employment proofs upon request.

本人愿按要求提供银行入账记录、税单、工资证明等佐证资料。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B:《速动资金监控日报模板(Excel逻辑)》

【Daily Liquid Capital Monitoring Sheet】,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样式字段(建议每日更新)

日期 现金 活期存款 短期存款 合资格流动资产总额 预计风险调整项目 可用速动资金 是否合规
2025/06/20 2,000,000 3,000,000 0 5,000,000 1,200,000 3,800,000 ✅ 是
2025/06/21 1,700,000 2,500,000 500,000 4,700,000 1,500,000 3,200,000 ✅ 是

Excel可设置自动警示:若可用速动资金 < HK$3M,变红警告。


附件 C:《客户保证金三账户管理结构图》

【Client Fund Segregation Diagram – 3-Tier Model】

[客户]
|
┌────────────┴────────────┐
↓                         ↓
[Client Trust A/C]       [Client Collateral A/C]
(客户信托账户)            (抵押品账户/期货保证金)
↓                         ↓
└──────→[Reconciliation Engine]←──────┐
↓                │
[公司营运账户(Company A/C)]

内部风控账户
(Risk Buffer/Capital Top-up)

✅说明:

  • 客户资金和公司资金严格分离;

  • 每日自动对账,预防资金混用;

  • 推荐配合《资金处理制度》文档说明;


✅ 附件 D:《SFC资金安排答辩Q&A集》

【SFC Standard Questions – Capital & Fund Handling】

SFC提问 建议答复要点
请说明公司实缴资本金来源及注资路径? 股东自有资金注入,附银行入账凭证与来源说明信
公司是否计划持有客户资产?如何处理? 如持有,将开立独立客户信托账户,并制定每日三方对账机制
如何确保持续符合速动资金要求? 系统自动更新Excel监控表,董事会每月检查一次
客户资金是否与公司自有资金完全隔离? 是,有独立账户,并按《客户资产规则》每日计算与调整
如客户保证金不足,是否允许透支交易? 不允许,系统设定强平机制并人工审批验证流程


注:以上文档/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索取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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