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立陶宛 EMI(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申请的完整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整理讲解,结构清晰,涵盖全流程、核心要求与合规要点,助你深度理解并顺利申请 。
立陶宛EMI牌照(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 Licence,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由立陶宛中央银行(Bank of Lithuania,简称LB)颁发,根据欧盟电子货币指令(EMD2)以及立陶宛本地法规《电子货币和电子货币机构法》(Law on Electronic Money and 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s)进行监管和审批。
EMI牌照允许持牌机构发行电子货币、提供支付服务,并可通过欧洲经济区(EEA)的通行权(passporting)机制,实现在欧洲其他成员国自由开展相关业务。
根据立陶宛银行(LB)及欧盟法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
以电子形式发行的货币价值;
存储在电子货币载体(如电子钱包或支付账户)中;
可用于支付交易;
可由用户持有和使用,通常与法定货币等值;
对电子货币发行人形成法律上的债权关系。
立陶宛EMI牌照共分为两大类:
适用企业:
计划开展大规模支付业务;
计划进军整个欧洲经济区;
业务规模预期较大的成熟企业或金融科技公司。
核心要求:
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350,000;
需全面满足监管严格要求,包括资金隔离、风险控制、AML/KYC管理;
获批后可通过通行权(passporting)在EEA各国开展业务,无需额外许可。
业务范围:
电子货币发行;
支付账户服务;
执行支付交易(SEPA、SWIFT);
货币兑换业务;
提款和充值服务;
电子钱包服务;
其他支付服务。
适用企业:
初创企业,试图探索支付市场;
业务范围仅限于立陶宛本地;
业务量相对较小、资金周转规模有限的企业。
核心要求:
无最低资本金要求,但月均电子货币发行量不得超过€900,000;
监管要求略低,但仍需建立合规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
不可通过passporting机制扩展至EEA其他成员国,只能在立陶宛境内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
有限范围的电子货币发行;
支付账户与小规模支付交易服务;
提款、充值及相关服务。
欧盟电子货币指令(EMD2);
立陶宛《电子货币和电子货币机构法》;
立陶宛《支付机构法》;
立陶宛《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
GDPR数据保护条例(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立陶宛中央银行的相关监管指引。
立陶宛中央银行(Bank of Lithuania)
牌照审批、监管检查、合规审查;
资本充足性与资金安全监管;
电子货币和支付服务监管政策制定。
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
专责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TF)监管;
企业合规体系审查与监督;
执法调查和合规稽查。
拥有立陶宛EMI牌照,企业可以实现:
欧洲业务的快速扩张,通过passporting在EEA成员国运营;
构建完整的欧洲支付与金融科技生态,开展B2C和B2B支付业务;
提供电子钱包、跨境转账、电子货币发行等多种创新服务;
与国际支付巨头(Visa、Mastercard)建立合作,推出联名支付卡;
提供SEPA转账、SWIFT全球支付及外汇兑换服务。
项目 | 主要内容 |
---|---|
监管依据 | 欧盟EMD2指令、《电子货币机构法》 |
牌照类型 | 普通EMI、受限EMI |
核心监管机构 | 立陶宛中央银行(LB)、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 |
业务优势 | 欧洲经济区通行权、完善支付生态、创新金融科技服务 |
牌照适用范围 | 电子货币发行、账户管理、跨境支付、货币兑换 |
充分理解牌照类型与法律框架有助于申请人做出正确的牌照选择和战略规划,明确企业定位及长期合规维护要求。若对本章内容有疑问或需更详细解析,欢迎随时联系作者仁港永胜唐生。
本章详细解析申请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的各项优势,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为何众多金融科技公司、支付机构选择在立陶宛设立总部并申请EMI牌照,由仁港永胜唐生整理讲解。
Passporting机制源自欧盟统一监管体系。
获得立陶宛EMI牌照的企业,可无需额外牌照,即可在欧洲经济区(EEA)30个成员国(27个欧盟国家+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自由开展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
单一监管,多国运营,显著降低监管成本和合规压力;
快速进入欧洲市场,尤其适合国际支付业务与跨境电商支付;
易于拓展多币种电子钱包和账户服务;
有效实现跨境业务规模经济效应。
立陶宛中央银行(LB)对金融科技持鼓励态度;
提供主动沟通机制(如预审会议),申请材料及程序明确透明;
明确的审核标准,大幅降低申请中的不确定性;
政策连续性高、稳定性好,企业可放心长期规划业务布局。
通常审批周期仅3-6个月,相较于其他欧洲国家(如英国、德国),效率更高;
有清晰、统一的受理标准,材料齐备后极少反复退回补件;
提供线上申请渠道,流程公开透明,申请状态可实时查询。
支持企业申请并开设欧洲支付区(SEPA)账户,实现便捷、高效的欧元支付;
支持开设国际银行账户号码(IBAN),实现国际汇款与跨境转账;
支持通过SWIFT全球支付系统对接全球支付网络。
可与Visa、Mastercard国际卡组织直接合作,发行联名支付卡;
实现银行卡收单、线上线下支付受理业务;
支持多币种卡、虚拟卡、预付卡等支付创新产品。
立陶宛属于税收优势明显的欧盟国家之一:
企业所得税率低,仅15%;
可享受多项研发与创新激励政策和税收抵扣;
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提供专项税收减免或奖励政策;
增值税(VAT)为21%,但金融服务(包括支付服务)一般可免征VAT。
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已成为欧洲重要金融科技中心之一;
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完善,拥有多家成熟的金融科技企业与支付服务提供商;
人才储备丰富,拥有高素质金融、技术与合规人才;
政府积极支持金融科技产业,企业可享受人才招聘、办公场地、融资支持等多方面便利条件。
立陶宛监管严格但合规要求明确,对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有积极作用;
立陶宛EMI牌照国际认可度高,持牌企业更易获得全球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
在全球金融业界,立陶宛持牌EMI机构享有较高的合规信誉和市场认可度。
支持广泛的金融科技创新,如开放银行(Open Banking)、电子钱包、加密货币支付服务;
允许企业灵活运用外包合作(如客户验证、数据处理),降低运营成本;
企业可自由选择支付渠道、支付技术和客户市场,灵活度高。
项目 | 立陶宛EMI | 英国EMI | 德国EMI | 塞浦路斯EMI |
---|---|---|---|---|
资本金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税收环境 | 企业所得税15% | 19% | 29.9% | 12.5% |
审批时效 | 3-6个月 | 6-12个月 | 9-12个月 | 6-12个月 |
Passporting | 可适用 | 脱欧后受限 | 可适用 | 可适用 |
金融科技生态 | 非常发达 | 非常发达 | 较发达 | 一般 |
审批难度 | 较低 | 较高 | 高 | 中等 |
通过上述对比,立陶宛在审批效率、监管友好、市场进入便利性等方面综合优势明显。
国际跨境支付提供商(跨境电商、国际贸易支付服务提供商);
国际收单业务运营商;
多币种电子钱包和虚拟卡提供商;
欧洲支付生态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
计划进入欧洲金融市场的成熟支付企业;
电子货币发行商(预付卡、虚拟卡企业)。
优势类别 | 优势内容 |
---|---|
市场通行优势 | EEA市场passporting机制,无需二次许可 |
监管环境优势 | 金融科技监管友好、审批速度快 |
支付生态优势 | 完善的支付渠道(SEPA、SWIFT、IBAN、Visa、Mastercard) |
税务优势 | 较低的企业所得税与优惠政策 |
国际认可优势 | 较高的国际合规认可度 |
创新支持优势 | 灵活的业务创新空间与监管支持 |
深入理解立陶宛EMI牌照的各项优势,有利于企业更有效地规划欧洲市场布局、降低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合规水平。以上是仁港永胜唐生对立陶宛 EMI(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申请的详细内容讲解,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注:本文中的文档/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索取电子档]
本章详细介绍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的申请全流程,包括每一步具体做法、所需时间、监管沟通要点与审批关键环节,助您有效规划并高效完成申请流程,由仁港永胜唐生整理讲解。
以下流程概览图呈现申请全阶段:
核心工作:
成立立陶宛公司;
存入资本金(普通EMI最少€350,000)并获取银行验资报告;
准备商业计划书、KYC/AML政策、IT架构与安全政策、财务预测等全套申请文件。
注意事项:
文件需使用英文或立陶宛语;
准备资金来源证明,确保资金来源透明合规;
高管团队需提前准备无犯罪证明、公证学历证明、金融从业经验证明等。
时间安排:正式提交前1-2周,约1小时会议时间
主要目的:
与立陶宛央行监管官员面对面沟通;
提前澄清监管疑虑,降低正式申请阶段补件风险;
监管提前了解申请企业,提升后续审批效率。
沟通内容:
商业模式概览;
资金来源与高管背景说明;
AML/KYC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介绍;
技术系统介绍(简要);
监管可能提出的关注点预判与回应准备。
核心工作:
提交完整电子版材料至立陶宛央行;
缴纳申请费:普通EMI为€1,463,受限EMI为€1,235;
获取监管确认收到材料的正式回执。
注意事项:
确认申请材料完整性;
文件整理清晰,避免遗漏关键文件;
及时支付申请费用,避免申请流程延误。
监管工作: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
检查申请费缴纳情况。
审查结果:
材料完整:进入下一步;
材料不完整:5个工作日内反馈,企业需尽快补交,建议1-2周内完成。
监管重点审查内容:
商业模式、盈利能力与财务可行性;
内控、风控、合规体系全面性;
高管与董事团队的资质背景;
资金来源合法性;
AML/KYC与风险控制机制有效性;
IT架构、安全策略与数据保护能力。
申请人需准备的应对措施:
随时准备补充材料回应监管疑问;
提供详尽的内部制度、团队背景说明与资金来源说明;
保持与监管机构及时沟通,避免误解与延迟。
监管部门可能要求补充的材料包括:
更多高管背景文件;
资金来源更多证明材料;
风险管理政策与细节说明;
详细的AML/KYC流程示例;
更详细的技术安全方案与信息保护措施。
注意事项:
收到补件要求后,应迅速高质量回复;
补件期限通常为1-3个月,尽量在30日内完成提交;
避免二次或多次补件,提高审批效率。
董事会审议内容:
综合审查报告与监管意见;
公司经营模式、合规能力、资金状况、风险控制全面评估;
确认企业符合牌照授予条件。
审批结果:
如无问题,董事会批准授予牌照;
如有重大问题,则要求企业再度补充材料或拒绝申请。
正式发牌:
获批后,企业收到电子及纸质版牌照;
正式获得立陶宛EMI资质。
阶段 | 预计时长 |
---|---|
前期准备 | 1-2个月 |
预审会议 | 1周 |
正式提交申请 | 1-2周 |
形式审查 | 5个工作日 |
实质审查 | 2-3个月 |
补件(如有) | 1-2个月 |
董事会审议与发牌 | 1-2周 |
总体流程 | 4-6个月 |
注意事项 | 解决方案 |
---|---|
前期文件完整性 | 专业机构协助整理并多次检查 |
预申请会议沟通 | 提前准备关键问题和回复策略 |
补件速度与质量 | 建立专门团队快速应对监管 |
风险管理细节全面性 | 预先完善全套内控与风控文件 |
AML/KYC政策落实 | 提供具体场景和案例解释说明 |
IT系统和信息安全架构 | 提供详细技术文档、方案 |
本章完整拆解立陶宛EMI牌照申请每个阶段的核心要求、监管关注重点与申请者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帮助企业明确规划申请进度与提升审批通过率。仁港永胜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本章深度解析申请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时监管机构关注的核心要求、资质条件与合规义务,帮助申请人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批并长期保持合规运营,由仁港永胜唐先生整理讲解。
法定最低资本金:€350,000;
资本必须实缴到位,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与验资报告;
需随业务扩展保持资本充足,必要时追加资本或建立资本缓冲。
无最低资本要求,但业务规模有严格限制;
每月电子货币发行总量不得超过€900,000;
若业务发展超过规模限制,则必须升级为普通EMI牌照。
专用隔离银行账户:
将客户资金存放于与公司运营资金完全分开的银行账户中;
禁止混合使用客户资金与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资产:
可投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高、安全性好的金融工具;
确保随时可提现兑付客户资金。
保险担保机制:
购买由合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安全保险,确保客户资金在机构发生风险时受到保护。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应具备金融支付行业2年以上高管经验;
需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通常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无犯罪记录,提供有效期内无犯罪证明;
至少1名高管建议常驻立陶宛,满足监管机构对运营实质性的要求。
高管与董事需提供详细的个人履历、金融行业从业证明;
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
监管将严格审核高管诚信记录,确保无金融犯罪、监管处罚记录。
股东背景透明清晰,资金来源合法;
提供穿透股东结构至最终实益拥有人(UBO)的详细说明;
最终实益拥有人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与合法性证明。
股东需提交清晰的资金来源文件,包括银行流水、投资证明、合法收入证明;
资金来源不得来自高风险地区或无法确认来源的资金。
需设立独立的内控与合规部门;
建立明确的职责分离机制,业务部门与风控部门独立运行;
明确制定内控合规政策与流程手册,向监管机构清晰展示。
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缓释、报告流程;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并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
提供详尽的风险管理与风险应对方案。
设立专职反洗钱合规官(MLRO),负责监管沟通与风险控制;
制定全面的客户尽职调查(CDD)及强化尽职调查(EDD)政策;
建立可疑交易识别、监控、报告流程(STR);
定期进行员工AML合规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架构说明书;
制定信息安全管理政策与程序,包括客户数据保护措施;
建立灾备和应急预案,应对技术故障与数据泄漏事件;
提供数据存储、传输与访问控制措施详细说明。
每年聘请独立审计师完成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
按监管要求,季度和年度提交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客户资金管理报告;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或合规问题。
公司需在立陶宛设有实际办公场所,监管机构可能进行实地检查;
设立有效的本地运营团队(包括合规、风控与高管人员);
不得仅为虚拟地址或挂靠场所,必须能体现实际运营能力。
获得EMI牌照后,企业需长期维持合规运营,并定期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具体内容如下:
必须持续满足最低资本要求(普通EMI €350,000);
随业务发展,需增加额外资本缓冲;
定期向立陶宛央行提交资本充足性报告。
严格执行客户资金隔离措施;
定期(季度或年度)向监管机构提交客户资金账户报告;
若资金管理方式发生改变(如更换银行或保险机构),需提前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
季度报告:
季度财务报表;
风险控制状况;
重大客户投诉及风险事件;
客户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年度报告:
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
重大事件报告:
若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数据泄漏、资金管理事故或技术系统中断,需立即向监管机构报告。
监管机构(立陶宛央行和金融犯罪调查局)有权定期或突击进行现场检查,审查企业合规性:
公司实际运营场地、办公场所真实性;
管理团队和合规人员是否真实在岗;
客户资金账户的管理与资金隔离情况;
AML/KYC政策与实际执行状况;
技术系统与信息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运作有效性。
准备完整合规文档与内部政策供现场审查;
提供详细的运营记录、交易记录与资金流记录;
安排相关高管与合规官员配合检查。
是否建立有效的客户尽职调查(CDD/EDD)制度;
是否能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与可疑交易;
是否持续更新客户风险等级与档案;
是否按监管要求提交STR(可疑交易报告)。
每年进行AML风险自评估,向监管部门提交评估结果;
定期开展内部员工AML培训与合规意识教育;
使用有效的客户身份验证工具与交易监控系统;
AML制度需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并报监管备案。
立陶宛为欧盟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明确的数据处理流程与客户隐私保护措施;
设立数据保护官(DPO)或指定数据保护负责人;
定期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
建立并定期更新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标准为参考);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审计和漏洞扫描;
数据存储于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避免信息泄漏风险;
设立灾备系统与应急响应计划。
企业未履行合规义务或违反监管要求可能面临:
警告;
罚款(可高达数万欧元甚至更多,视违规严重程度);
限制业务规模或业务范围;
暂停或撤销EMI牌照。
合作银行或支付网络限制合作;
客户和市场对企业信任度下降;
严重违规可能导致永久退出市场。
核心合规领域 | 要点与要求 |
---|---|
资本充足性 | 维持最低资本金€350,000及资本缓冲 |
客户资金管理 | 严格资金隔离,提交定期报告 |
AML/KYC | 建立有效CDD、EDD流程,报告STR |
内控与风险管理 | 定期自评与审计,报告重大事件 |
技术与数据安全 | 严守GDPR与信息安全政策,进行定期审计 |
监管报告 | 按季度与年度提交财务和风险管理报告 |
现场检查准备 | 保持资料完整,随时配合现场检查 |
本章完整详细解析立陶宛EMI牌照申请及获批后的核心监管要求,包括资本充足性、资金管理、AML合规、数据保护、持续报告义务、现场检查机制等,帮助企业提前构建完整合规架构,降低未来违规风险。仁港永胜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本章详细列出申请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帮助企业清晰、高效地准备申请文件,确保材料完整、规范,提升审批通过率,由仁港永胜唐先生整理讲解。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公司章程 | 包含明确的业务范围和治理结构 |
2 | 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立陶宛公司注册证明与商业登记证书 |
3 | 股东和董事名册 | 明确各股东和董事身份信息 |
4 | 股东结构穿透图 | 明确穿透至最终实益拥有人(UBO) |
5 | 资本金验资报告 | 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最低€350,000) |
6 |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 租赁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商业计划书 | 包括业务模式、市场分析、目标客户、收入预测等 |
2 | 产品与服务介绍 | 详细描述提供的支付服务、电子货币发行模式 |
3 | 财务预测报告 | 未来3-5年财务预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
4 | 市场竞争分析 | 市场规模分析、竞争优势描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董事与高管个人履历 | 提供完整的工作与教育背景信息 |
2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有效期内(通常6个月内) |
3 | 学历证明 | 公证后的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
4 | 从业经历证明 | 金融行业从业证明、雇主推荐信 |
5 | 高管居住地址证明 | 近期(水电煤气)账单或银行账单 |
6 | 股东资金来源声明 | 详细解释资金来源与合法性证明 |
7 | 最终实益拥有人(UBO)说明 | 详细说明最终实际控制人背景及资金来源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内部控制制度 | 职责分工、内部报告机制、内部审计制度 |
2 | 风险管理政策 | 风险识别、评估、缓释措施说明 |
3 | 反洗钱(AML)政策 | 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机制 |
4 | 客户身份识别(KYC)政策 | 客户信息获取、验证、更新流程 |
5 | 投诉处理政策 | 投诉受理、调查、解决与反馈机制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技术系统架构说明 | 描述支付系统、客户管理系统架构与流程 |
2 | 信息安全管理政策 | 数据存储、访问控制、数据泄露防范措施 |
3 | 灾难恢复与应急预案 | 系统故障与数据泄漏事件应急响应方案 |
4 | 数据保护政策 | 明确GDPR合规措施与数据保护实践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客户资金隔离政策 | 客户资金账户设置、资金流动监控方案 |
2 | 银行账户协议 | 银行账户开户证明、银行合作协议 |
3 | 资金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 投资流动性资产或保险担保方案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外包服务协议 | 如客户验证、支付处理等关键外包合同 |
2 | 外包商资质文件 | 提供外包商的合规与资质证明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1 | 法律意见书 | 外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法律意见书 |
2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律师或合规顾问代表企业向监管部门沟通 |
所有文件需使用英文或立陶宛语;
非英文或立陶宛语文件需公证翻译;
提交材料须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立陶宛央行电子申请系统;
建议将所有文件清晰分类整理,建立索引,确保监管机构审阅便利;
提交申请后,准备好随时补充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补充文件。
阶段一:材料初步整理(2-4周)
按本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收集;
初步完成文件起草,明确需补充的文件。
阶段二:外部专业审核(2-3周)
聘请外部顾问(律师、审计师)审核文件合规性;
进行文件修订与完善。
阶段三:最终审核提交(1-2周)
完成全部文件翻译与公证;
完成最终版文件整理并正式提交。
文件类型 | 文件类别 | 数量 | 注意事项 |
---|---|---|---|
公司基础类 | 注册章程、股东结构 | 6 | 真实准确、清晰 |
商业计划类 | 计划书、市场分析 | 4 | 逻辑清晰、数据详实 |
高管背景类 | 履历、无犯罪证明 | 7 | 文件有效期与公证 |
合规政策类 | AML/KYC、风控 | 5 | 全面细致、符合监管要求 |
技术管理类 | IT架构、安全政策 | 4 | 详细可靠、合规GDPR |
资金管理类 | 客户资金隔离 | 3 | 资金管理严格 |
外包合同类 | 合同、资质文件 | 2 | 外包机构资质 |
其他文件类 | 法律意见、授权书 | 2 | 外部专业出具 |
本章详细、清晰列出了申请立陶宛EMI牌照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具体要求。企业务必仔细核对准备,确保提交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减少审批补件环节,提升申请效率。仁港永胜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本章详细介绍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帮助企业明确监管架构,深入理解不同监管部门的分工与要求,更高效地进行监管沟通与合规管理,由仁港永胜唐先生整理讲解。
立陶宛EMI业务主要由两个监管机构负责监管与审查:
立陶宛中央银行(Bank of Lithuania,简称LB)
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inancial Crime Investigation Service,简称FCIS)
以下分别详细说明两机构的核心职能与监管范围。
立陶宛中央银行是立陶宛金融市场的最高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实施电子货币机构、支付机构、银行及其他金融市场参与者的监管政策。
牌照审批与监管
EMI牌照申请受理、审查与批准;
变更牌照范围与股东结构审批;
EMI牌照的注销与吊销。
持续资本充足性监管
定期审查资本充足性、资金安全与流动性;
监控资本金是否持续满足最低要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管
审查风险管理体系、内控合规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评估企业经营模式与风险状况,确保稳健运营。
定期报告与信息披露
审核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审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督重大风险事件与合规问题的及时报告。
现场检查与合规审查
定期或突击进行现场合规检查;
评估企业运营真实性与合规体系有效性;
现场审查企业内部文件和记录。
关注领域 | 具体要求 |
---|---|
资本充足性 | 保持最低资本金€350,000 |
资金安全 | 严格客户资金隔离与安全保障 |
内控合规体系 | 风控、AML/KYC、信息安全政策健全 |
信息披露 | 按时提交财务和风险管理报告 |
实质经营情况 | 实际运营场地与人员真实有效 |
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专责监管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TF)工作,是立陶宛金融行业反洗钱合规体系的关键监管部门。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监管
审核企业AML/KYC政策和执行有效性;
检查客户尽职调查(CDD)与强化尽职调查(EDD)落实情况;
监督可疑交易识别、监测、报告(STR)流程。
反洗钱合规审查
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企业AML体系;
审查企业客户身份验证与风险评估程序;
检查交易监控系统与记录保存情况。
合规风险评估与监管沟通
要求企业定期提交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
就AML合规问题、风险事件及时沟通并进行指导;
监管机构与企业建立日常联系,企业可咨询合规指导。
违规调查与处罚
若发现反洗钱违规行为,可展开执法调查;
根据违规程度给予处罚,严重违规者将处以罚款,甚至暂停或吊销牌照。
关注领域 | 具体要求 |
---|---|
AML/KYC政策 | 建立全面有效的客户识别制度 |
风险评估 | 定期进行客户风险分级与评估 |
可疑交易监测 | 实时有效识别与报告可疑交易 |
员工培训 | 定期进行AML培训,确保员工合规意识 |
报告提交 | 定期提交AML风险评估与可疑交易报告 |
建议设立专职监管沟通联系人,通常为合规负责人或AML主管;
定期(每季度)主动向监管部门更新公司业务与风险情况;
及时回应监管部门提出的合规问题与要求。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如资金安全事故、数据泄漏、AML违规事件),企业需立即主动向监管机构报告;
建立企业内部的紧急事件上报与响应机制。
监管机构 | 官方网址 | 联系邮箱 |
---|---|---|
立陶宛中央银行(LB) | www.lb.lt | info@lb.lt |
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 | www.fntt.lt | fntt@fntt.lt |
监管机构 | 监管领域 | 核心职责 |
---|---|---|
立陶宛中央银行(LB) | 牌照审批、资本监管 | EMI牌照审查与发放,资本充足性审查,现场检查 |
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 | AML合规监管 | AML/KYC政策审查,可疑交易监测与违规调查 |
清晰了解立陶宛EMI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及监管要求,有助于企业有效准备合规文件,落实监管沟通机制,更好地应对日常及突发的监管审查与事件,保障EMI业务顺利运营,仁港永胜旨在帮助您更加清晰地理解相关流程与监管要求,更好地开展未来的申请与合规管理工作。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本章详细整理申请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过程中常见的关键问题,并逐一进行深入细致解答,帮助申请企业全面理解监管要求,消除申请疑虑,由仁港永胜唐先生整理讲解。
详细解答:
申请立陶宛EMI牌照整体流程通常需要约4至6个月,具体时间细分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1-2个月
预申请会议:约1周
正式申请提交:约1-2周
形式审查阶段:5个工作日
实质审查阶段(含补件):2-3个月
牌照审批决策与发放:1-2周
实际审批速度取决于申请材料准备质量、监管沟通效率及补件响应速度。
详细解答:
普通(无限制)EMI牌照:最低资本金为€350,000;
受限(有限制)EMI牌照:无具体资本要求,但每月电子货币发行量不得超过€900,000。
资本金须在正式提交牌照申请时即完全实缴到位,企业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及验资报告。
详细解答:
监管机构未硬性要求所有高管必须常驻,但建议至少安排1名高级管理人员(如CEO、合规官)常驻立陶宛,以确保满足监管机构关于公司实际运营与监管沟通的要求。
监管机构会评估公司是否具备“实质经营”能力,设有实际办公场所和常驻高管是监管合规的重要依据之一。
详细解答:
是的。立陶宛EMI牌照企业可通过欧盟统一市场的“Passporting”(通行权)机制,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EEA)其他国家自由开展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无需申请额外牌照。
Passporting适用于27个欧盟成员国及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共30个国家。
详细解答:
申请企业需要提交完整的反洗钱与客户尽职调查政策体系文件,主要包括:
AML政策手册(含CDD、EDD流程)
客户风险评估与分类标准
可疑交易识别、监测与报告流程(STR)
员工AML培训计划与记录
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若有历史运营记录)
这些文件应明确体现企业如何满足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监管要求。
详细解答:
立陶宛监管机构通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初次申请获批企业通常在获牌首年即进行现场检查。
企业应随时准备:
完整的内部合规与运营文档;
明确的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和内控措施;
实际办公场地与人员真实在岗情况;
AML/KYC合规记录与交易监测记录。
详细解答:
是的。若企业发生重大管理层(董事、高管、合规负责人)变更或股东结构变更,必须事前向立陶宛中央银行(LB)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申请材料需包括:
新任高管或股东资质文件;
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说明;
新高管背景文件(无犯罪记录、履历等)。
未经监管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变更。
详细解答:
监管允许企业部分外包技术系统或客户验证等服务,但核心支付服务、客户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能必须由企业内部自行管理和控制,不可完全外包。
若使用外包服务,企业需提交外包服务商资质文件及明确的外包协议,监管部门将审核其合规性与安全性。
详细解答:
根据欧盟与立陶宛税法规定,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通常属于金融服务范畴,一般可享受增值税豁免。但涉及其他非金融服务(如技术支持、咨询)可能需缴纳VAT(立陶宛标准税率为21%)。
具体适用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详细解答:
违反立陶宛监管机构要求可能导致的处罚包括:
警告或公开谴责;
高额罚款(从数千到数十万欧元不等);
限制或暂停业务范围;
暂停或撤销EMI牌照;
相关负责人被禁止在立陶宛金融领域任职。
严重违规还可能导致企业声誉严重受损,市场合作受阻。
详细解答:
申请材料可以使用英文或立陶宛语提交,监管机构均接受。若文件原文为其他语言,必须提供经公证的英文或立陶宛语翻译版文件。
为确保审查效率,建议申请文件优先使用英文提交。
常见问题 | 简要回答 |
---|---|
审批时间 | 通常4-6个月 |
资本金要求 | 普通EMI最低€350,000 |
高管驻地要求 | 建议至少1名高管常驻 |
Passporting机制 | 可自由在EEA开展业务 |
AML/KYC文件 | 完整的政策文件体系 |
现场检查 |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
股东高管变更 | 需提前申请监管批准 |
外包服务 | 部分允许,核心职能不可外包 |
增值税(VAT) | 金融服务一般免征VAT |
违规处罚 | 警告、罚款、暂停或撤牌 |
文件语言 | 英文或立陶宛语 |
本章完整整理了立陶宛EMI牌照申请过程中企业最关心的核心问题,逐项进行详细解析,帮助企业提前消除申请疑虑与误解,更高效地完成牌照申请与长期运营维护。
详细解答:
可以,但收购已持牌EMI公司的行为必须获得立陶宛中央银行(LB)事前审批。
收购流程包括:
提交股东变更申请;
提交新控股股东的尽职调查资料(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资金来源说明);
报送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
披露未来业务计划与运营架构;
等待监管审查与批准。
⚠️ 提醒:监管机构会特别审查收购目的是否合法,是否涉及“借壳逃避审查”行为,若存在疑虑,可能拒绝批准。
详细解答:
不强制要求技术系统(如支付引擎、数据库)托管在立陶宛本地,但:
必须满足GDPR合规的数据保护要求;
企业必须确保监管机构可以随时远程访问系统数据与接口;
系统必须部署有效的安全机制与灾难恢复机制;
关键数据应保存在欧盟境内或等效数据保护水平国家(如冰岛、挪威、瑞士)。
建议在立陶宛或欧洲境内设置主数据中心或云服务节点,以提升监管接受度。
详细解答:
EMI牌照本身并不自动授权企业开展虚拟资产(如加密货币)相关业务。若企业计划涉及下列业务:
加密货币钱包服务;
加密资产兑换法币;
提供加密货币交易或托管服务;
则需额外申请VASP牌照(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或与其他持牌机构合作。
⚠️ 风险提醒:
如EMI公司在未获额外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加密资产服务,可能被监管认定为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导致罚款或吊销牌照。
详细解答:
立陶宛中央银行要求:
获得EMI牌照后的12个月内,企业必须正式启动电子货币发行或支付业务;
超过12个月未开展业务,监管机构有权发出警告、要求说明,甚至撤销牌照。
建议企业在获批牌照前,已完成技术系统、银行账户、合规制度、市场准备等部署工作,确保尽快启动运营。
详细解答:
企业可采用灵活模式进行团队配置,但需满足监管的实质性运营要求:
至少设立本地负责人(如合规主管、MLRO);
若合规、AML等职责由非本地员工承担,则必须展示“远程操作可控性”和“系统可视化透明度”;
增设立陶宛本地董事或运营经理,有助于增强监管信任度。
⚠️ 监管原则是:系统在立陶宛、控制权在本地、沟通渠道可用。
详细解答:
一般不可以。
立陶宛央行明确规定:
EMI企业不得从事未经许可的金融业务;
例如:发放贷款、吸收公众存款、保险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需另行申请相关牌照。
⚠️ 如果想提供“先买后付”(BNPL)、循环信用、储值返利等产品,务必先与监管沟通或申请附加授权。
详细解答:
常用的银行合作对象包括:
Luminor Bank
Swedbank Lithuania
SEB Bank
Paysera Bank
亦可选择获得授权的EMI清算机构或金融中介银行
选择时需注意:
银行是否接受EMI客户(有些银行对新金融机构设有门槛);
是否支持IBAN、SEPA、SWIFT等国际转账功能;
客户资金账户必须隔离且符合法律要求;
可考虑同时配置1家银行 + 1家金融科技账户服务商作为备份。
详细解答:
监管机构通常在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若被正式受理:
企业可在每30天内主动联系监管人员沟通审批进展;
遇到补件或延误情况,也可通过正式信函或监管邮箱主动申明情况;
企业不宜过于频繁催促,但可每月递交一份更新说明,显示积极态度。
详细解答:
申请费用一经支付,无论是否成功均不退还;
若申请失败,可根据监管反馈修改方案后再次提交,不会影响未来申请资格;
但连续被拒多次,可能被纳入监管“审慎观察名单”,需更加充分的理由方可再次递交。
建议在首轮提交时即准备齐全,以免因初步错误影响监管印象。
问题编号 | 内容要点 | 答案摘要 |
---|---|---|
Q12 | 是否可收购持牌公司 | 可以,需监管批准 |
Q13 | 系统是否需本地托管 | 否,但需欧盟数据合规 |
Q14 | 可否经营加密业务 | 不可,需另持VASP牌照 |
Q15 | 获牌后启动时限 | 12个月内必须启动运营 |
Q16 | 是否必须本地团队 | 建议设立本地关键岗位 |
Q17 | 可否兼营贷款/保险 | 不可,需额外金融牌照 |
Q18 | 客户资金银行选择 | 推荐立陶宛主流银行与合规机构 |
Q19 | 提交后联系频率 | 每月更新一次为宜 |
Q20 | 费用退还/再次申请 | 费用不退,允许重新申请 |
详细解答:
可以,但通常不建议同时申请。
PI(支付机构)牌照与EMI(电子货币机构)牌照在功能上有重叠,但EMI功能更强大(含电子货币发行权);
若企业仅计划进行支付转账、不涉及发行储值余额,可考虑PI;
一般建议直接申请EMI牌照,监管层也倾向于企业专注发展一个清晰牌照方向。
若企业确实需区分业务功能,也可设立两个法团分别持牌(但会增加监管协调成本)。
详细解答:
持牌EMI企业需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立陶宛中央银行提交年审资料,包括:
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
客户资金管理报告;
风险管理与合规运营报告;
审计师出具的监管合规声明;
企业董事签署的合规声明信。
另外,监管机构可能要求企业提供:
年度反洗钱风险评估;
员工AML培训记录;
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详细解答:
监管要求企业具备“实质运营能力”(substance),包括:
真实办公地址,能接待监管人员现场核查;
至少1名员工在立陶宛履职;
营运系统、技术团队具备实操能力;
企业日常运营主要决策在立陶宛作出。
⚠️ 虚拟地址、共享工位、无实人办公的“挂名公司”很难通过审批或维持牌照。
详细解答:
根据实际经验与监管指引,监管官员最关注以下五大核心点:
高管与股东是否真实、有金融从业背景与经验;
资金来源是否明确、合法、无高风险地区资金流入;
商业计划是否合理、风险可控;
客户资金是否能安全隔离与妥善保管;
是否具备有效且独立的AML/KYC合规体系。
建议申请人围绕以上重点,提前做“预审压力测试”。
详细解答:
在监管眼中,“借牌”行为(即未经授权的服务外包)属于违法行为。
企业如希望合法提供支付服务,必须获得独立的PI或EMI牌照;
使用他人牌照名义提供客户账户服务、存储余额、收付功能等业务,属于严重违规。
⚠️ 一旦被发现,监管机构可能对双方(牌照方与实际运营方)同时吊销牌照与追责。
详细解答:
可以,但母公司必须具备:
清晰的资金来源及受益人说明;
不属于高风险管辖区(如朝鲜、伊朗、俄罗斯等);
提供完整的穿透股权结构图与受益人尽职调查报告;
承诺协助监管机构开展跨境调查或合规核查。
若母公司结构复杂、存在离岸信托、基金等控股安排,建议提前整理UBO路径图和文件备查。
详细解答:
是的。根据立陶宛法律与欧盟法规,客户资金必须存放在:
欧盟授权银行;
立陶宛或EEA区持牌EMI/支付机构;
或通过受监管的第三方资金保障工具(如保险、担保方式)保全。
客户资金不能转入境外不受欧盟监管的银行或账户(如某些亚洲国家或加勒比岛国银行)。
详细解答:
强烈建议配备专职或兼职MLRO,特别是普通EMI持牌企业:
MLRO(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需具备反洗钱相关经验;
需要签署责任承诺书,承担监管沟通、STR报告等任务;
监管部门可要求其提供AML培训记录、制度执行报告等。
对于受限EMI,如业务规模小,可由合规主管兼任。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客户身份验证与KYC标准必须符合立陶宛/欧盟的AML要求;
部分高风险国家(FATF列名)客户需拒绝开户或加强EDD;
提供服务的国家是否存在监管壁垒或限制,需进行当地法律评估;
若计划大规模拓展欧洲以外市场,建议向立陶宛央行报告计划及风险评估说明。
详细解答:
是的。根据欧盟PSD2指令与配套RTS(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s),EMI持牌机构必须:
实施**强客户认证(SCA)**机制;
符合开放银行API接口标准(如对接TSP/TPP);
符合数据访问权限控制要求;
设立事件响应流程、网络攻击通报机制。
这些要求体现于企业的IT系统说明书与信息安全手册中。
编号 | 主题 | 答案要点 |
---|---|---|
Q21 | 是否可同时申请PI+EMI? | 可,但建议只申请EMI |
Q22 | EMI年审制度 | 每年提交合规+财报材料 |
Q23 | 虚拟办公室可否? | 不可,需真实场地 |
Q24 | 监管最关注什么? | 高管、资金、合规体系 |
Q25 | 是否可“借牌”运营? | 不可,属违法行为 |
Q26 | 使用境外公司申请? | 可,须结构清晰与合法 |
Q27 | 客户资金账户要求? | 必须存在欧盟银行体系 |
Q28 | MLRO设置是否强制? | 是,需专职/兼职MLRO |
Q29 | 服务非欧洲客户? | 可,但需增强AML控制 |
Q30 | 是否受PSD2/RTS约束? | 是,需实现强客户认证SCA |
详细解答:
是的,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立陶宛本地银行开设:
企业运营账户(用于资本金注入与日常运营);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用于客户电子货币存放,符合隔离监管要求);
监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账户设有以下要求:
存放在受监管的欧盟或立陶宛银行;
银行需具备受托客户资金的资质;
提交银行账户证明(Bank Confirmation Letter)及账户使用协议。
⚠️ 若立陶宛银行开户受限,也可选择如德国、爱沙尼亚等EEA成员国银行,但需向监管说明理由。
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EMI牌照不能直接提供贷款服务。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EMI可向用户提供“限额透支”功能,但需满足PSD2设定的严格限制(如授权、限期偿还等);
若计划开展商业贷款、个人信贷等服务,需单独申请信贷机构牌照(Credit Institution Licence)。
⚠️ 擅自以EMI牌照名义从事贷款业务,属于越权经营,可能被罚款或吊销牌照。
详细解答:
立陶宛央行鼓励中大型EMI机构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职责包括:
定期审查内控体系;
审核交易流程、客户资金管理、KYC流程执行;
检查IT安全、合规报告的执行情况;
出具审计备忘录,提交管理层及监管机构。
对于初创EMI,若未设立独立审计部门,必须通过第三方外部合规顾问/审计师实施年度合规性审计。
详细解答:
虽然监管并未明文要求申请人必须来自支付行业,但拥有支付、银行、金融科技等行业经验将极大提升申请通过概率。
监管会重点审查:
公司高管是否有相关金融服务运营背景;
团队是否具备开展EMI业务的专业能力;
是否有过成功的支付项目或系统搭建经验。
⚠️ 若申请人背景纯属投资人(无金融从业经验),建议引入行业顾问或聘请具备相关资历的管理团队。
详细解答:
是的,EMI可以:
为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接口服务;
整合Visa、Mastercard、Apple Pay、Google Pay等渠道;
管理商户资金并转入其指定银行账户。
但前提条件是:
商户资金必须单独账户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应配合开展商户KYC与交易监控,防止洗钱;
应按照EMI条例进行分类账簿记账、备查。
监管机构对此类服务有高要求,需提交收单系统说明、安全架构图和风险控制流程文件。
详细解答:
可以,但更换公司名称(尤其涉及品牌识别)须遵守以下流程:
申请人需在立陶宛商业登记处完成名称变更;
向立陶宛中央银行提交变更通知书;
提交新品牌命名理由、新商标文件(如涉及)、客户沟通预案;
如名称变更影响牌照经营范围或市场定位,监管可能要求重新评估风险。
⚠️ 名称变更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包含未经授权的监管词汇(如"bank", "credit", "finance"等)。
详细解答:
企业可主动提出EMI牌照注销申请,需履行以下义务:
停止所有电子货币发行与客户服务;
通知所有客户并清退客户资金;
清理未完成交易、结算账户;
提交牌照撤回申请函、清算报告及审计报告;
监管确认后发出正式注销批文。
整个退出流程通常需1-2个月。注销后,不得以“EMI持牌机构”名义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
详细解答:
是的,立陶宛央行对持牌机构监管严格,部分企业因下列原因被吊销牌照:
获牌后超过12个月未开展业务;
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提交虚假报表;
高管更换未经报告、存在隐藏控制人;
被查出存在“借壳运营”“资金挪用”等行为;
系统安全事件未及时报告,信息保护机制缺失。
因此,企业应持续维持合规、及时沟通、如实报告,避免被监管“列入观察名单”。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符合下列原则:
明确划分外包内容与范围(如系统开发、客户服务、AML监控);
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合规尽职调查(尽调报告);
签订详细外包协议,包括数据保护、SLA、审计权限等;
企业必须保留最终管理控制权,不能将核心职能完全外包。
监管机构有权检查企业对外包活动的监督机制,并在必要时进行第三方外包审查。
详细解答:
可以,但应分别设立子公司或清晰划分业务单元:
EMI负责电子货币发行与账户服务;
PSP(支付服务提供商)负责收款支付及交易处理;
VASP(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负责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相关业务。
监管鼓励多牌照协同,但对不同业务应有独立的风险控制、合规人员、财务系统与KYC架构。
企业申请多牌照时需提交一份详细的**“牌照功能边界说明信”**(Scope of Licence Separation Letter),明确不同业务线的分工与隔离机制。
编号 | 问题摘要 | 要点 |
---|---|---|
Q31 | 本地银行账户是否必须 | 是,需客户资金账户在EEA银行 |
Q32 | 是否可以发放贷款 | 一般不可,需信贷牌照 |
Q33 | 是否必须设立内部审计 | 建议设立或使用第三方合规审计 |
Q34 | 无支付经验能否申请 | 可以,建议补强高管团队 |
Q35 | 可否开展商户收单服务 | 可以,需满足AML与客户资金管理要求 |
Q36 | 获牌后能否改名 | 可以,需向监管报备 |
Q37 | 如何主动注销牌照 | 提交申请+客户清算+监管批准 |
Q38 | 有哪些吊销牌照风险 | 不运营/报告失职/违规借壳等 |
Q39 | 可否引入外包开发团队 | 可,需管理控制与协议说明 |
Q40 | 可否申请多牌照 | 可,须职能隔离+监管说明信 |
详细解答:
不建议。立陶宛监管机构要求申请企业在递交EMI申请前完成实缴资本金注入,并提交: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Confirmation of Capital Deposit);
注册公司资料(含章程、商业登记);
验资报告或银行对账单。
所谓“空壳公司”(未注资、无团队、无实际办公场所)不具备可审批性。监管重视“substance”(运营实体性)。
详细解答:
立陶宛监管虽未设定强制“人数标准”,但一般建议如下配置(适用于普通EMI):
角色 | 建议数量 | 要求 |
---|---|---|
董事 | 至少1人(建议2人) | 有金融背景,1人常驻立陶宛 |
CEO/MD | 1人 | 全面负责日常运营 |
合规负责人(CO) | 1人 | 精通AML、监管法规 |
AML报告官(MLRO) | 1人(可兼任) | 执行STR报告及AML控制 |
IT/风控主管 | 1人 | 管理系统安全与权限机制 |
⚠️ 若为受限EMI,可适度精简,但仍需具备独立职责划分。
详细解答:
是的。立陶宛央行鼓励持牌企业每年提交“年度合规自评报告”(Compliance Self-Assessment Report),包括:
AML/KYC执行状况;
内部审计或风险控制改进项;
系统安全与客户数据保护措施;
高风险交易处理分析;
新业务/服务变更申报。
该报告非强制提交,但如能主动提供,将有助于建立良好监管印象。
详细解答:
不能“迁移”现有EMI牌照,但可以:
以当前持牌企业的欧洲运营经验为基础,在立陶宛重新申请新EMI牌照;
提供旧牌照持牌记录、监管评估、运营成果等资料,增强审批信任度;
并可申请快速审查通道(适用于符合立陶宛“合规成熟企业”标准者)。
⚠️ 若属英国脱欧后迁移企业,监管将重点关注其业务迁移的法律连续性。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额外申请:
Visa/Mastercard合作资格(可直接申请或通过卡通道机构如GPS、Marqeta、Transact365等);
获得BIN(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分配;
提交KYC流程、欺诈防控、卡规则合规制度等资料。
EMI机构发卡需执行:
卡片交易授权限额控制;
风险场景监控(如一次性高额消费、地理不一致性);
按PCI-DSS标准保护客户支付信息。
详细解答:
是的。立陶宛央行要求持牌企业具备“适当的治理结构与制衡机制”,重点包括:
董事会不能被单一大股东完全控制;
大股东不应干预日常风控与合规事务;
应有独立董事或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层;
持股比例超过10%、25%、50%的股东,需提交受益人声明及治理约束措施。
监管担忧的是“影子董事”“实际控制人干预合规体系”等情形。
详细解答:
可以,当前欧洲部分合规架构案例包括:
在立陶宛取得EMI牌照,作为电子货币发行平台;
在爱沙尼亚设立技术与客服团队,注册为ICT外包服务中心;
所有客户数据与合规体系依旧接受立陶宛监管;
爱沙尼亚作为成本控制与技术团队聚集地,享税收与人才优势。
⚠️ 合规上需准备:服务外包合同、跨境IT合规架构图、监管数据访问控制说明。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完成以下步骤:
成功接入Visa/Mastercard发卡合作;
通过Apple Pay/Google Pay的技术对接与合规认证;
建立设备绑定、3DS认证与交易通知机制;
提交品牌白名单申请(尤其涉及数字钱包品牌);
完善客户身份验证、NFC安全验证协议。
监管建议同步通知立陶宛央行,说明服务范围扩展及风险控制提升方案。
详细解答:
是的,必须保存。监管要求如下:
数据类型 | 保存年限 | 要求 |
---|---|---|
客户身份信息(KYC) | ≥ 8年 | 包括身份证件、地址证明、客户风险等级等 |
交易记录 | ≥ 8年 | 含原始支付请求、交易IP、时间戳等 |
AML/STR记录 | ≥ 8年 | 包括内部分析报告、通报流程 |
保存方式需满足:
GDPR要求(可加密存储);
可随时调阅、打印;
审计跟踪可追溯。
详细解答:
有。Bank of Lithuania Regulatory Sandbox允许创新金融服务企业在受控环境中测试产品,特别适用于:
新型支付通道;
嵌入式金融(Embedded Finance);
Open API支付系统;
新型合规监控工具(如AI反欺诈)。
EMI机构如拟在上架新产品、跨境结构重组、使用DeFi或链上支付接口等创新模式,可提交沙盒申请提案书。
编号 | 问题摘要 | 关键点 |
---|---|---|
Q41 | 是否能用“空壳公司”申请? | 不建议,需实缴资本 |
Q42 | 最低人员配置建议 | 建议配置董事、CO、MLRO、IT主管等 |
Q43 | 是否需提交年度合规自评? | 建议提交,强化监管沟通 |
Q44 | 可否从他国迁移牌照? | 不可迁移,但经验有利审批 |
Q45 | 可否发卡对接Visa/Mastercard? | 可以,需配合风控体系 |
Q46 | 是否监管董事-股东控制结构? | 是,需防止过度集权 |
Q47 | 可否采用双结构(LT+EE)? | 可以,需合规外包说明 |
Q48 | 可否上Apple Pay/Google Pay? | 可以,需符合技术与身份验证标准 |
Q49 | 客户数据需保存多久? | 至少8年,含KYC/交易/STR |
Q50 | EMI能否参与监管沙盒? | 可,适合测试创新合规产品 |
✅ 本章已覆盖50个高频常见问题,构建立陶宛EMI实操申请与持牌运营的FAQ大全,适用于规划结构、准备资料、后期维护的全阶段。
详细解答:
可以。EMI机构可为客户提供多币种(如EUR、USD、GBP、HKD)支付账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每种货币的客户资金均需独立隔离;
系统需支持外币余额显示、汇率转换机制;
汇率报价应透明并明示在交易前;
非欧元结算可能需额外对接第三方清算合作伙伴;
含美元、加元等币种需配合SWIFT通道(非SEPA)。
监管鼓励清晰标注币种余额与兑换规则,并确保避免滥用或汇率套利行为。
详细解答:
财务预测文件(通常为3年期)必须涵盖以下内容:
项目 | 内容要求 |
---|---|
收入预测 | 按服务类型分列(交易手续费、账户维护费、发卡收入等) |
成本结构 | 包括人员、IT外包、银行结算、审计、营销等费用 |
客户增长 | 预计月活用户数、开户数、客户留存率 |
盈亏平衡分析 | 明确盈亏节点时间,包含利润率预测 |
现金流预测 | 包括初始资本金运用计划与资金周转期分析 |
建议附带文字说明财务假设依据,特别是成本与风险调整逻辑。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署正式协议,明确数据保护与交易清结责任;
EMI企业仍需承担KYC、反洗钱、交易合法性核查的最终责任;
若为商户引流类服务,应明确客户界面呈现谁是“法律支付责任方”;
若客户交易资金进入第三方账户再转至EMI账户,应提交“客户资金流动图解”与说明信。
监管鼓励对接开放支付(Open API)方案,但企业需确保端到端数据和风险可控。
详细解答:
可以。立陶宛EMI牌照企业可申请:
自主生成IBAN;
使用BIC(银行识别码)并进入SEPA系统;
注册于国家IBAN登记机构,成为“账户发行机构”而非仅作为中介。
申请条件:
技术系统需支持IBAN格式、交易编号、余额同步等功能;
系统需通过审计测试(IT合规+资金记录完整性);
企业可选择直接申请BIC或通过中介(如Railsr、ClearBank等)获取IBAN。
⚠️ SEPA参与权限需额外申请,并满足欧洲支付委员会(EPC)规则。
详细解答:
接受,但应披露清晰、穿透式控股关系。常见结构如:
控股公司(香港/新加坡/BVI)为投资控股平台;
运营公司为立陶宛注册法人,申请EMI牌照;
控股公司不得干预日常合规与客户交易,建议提供“管理不干预承诺函”;
必须提交详细控股结构图、UBO尽调报告、董事会控制声明信。
⚠️ 若控股结构较复杂,建议提交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结构合法性意见书。
详细解答:
如企业涉及银行卡数据(尤其涉及存储、处理、转发),必须符合PCI DSS认证要求,具体适用于:
发卡或绑定虚拟/实体卡;
提供商户收单服务;
存储PAN、CVV、卡号或敏感交易数据。
认证方式可为:
自评问卷(SAQ A/B/C)+外部审计;
与第三方卡组织合作,由其持证并覆盖子品牌。
不涉及卡片业务的EMI,可暂不申请PCI DSS,但需确保系统架构能支持未来扩展。
详细解答:
允许有限度人员共享,前提是:
需列明共享人员的具体职责;
不得共享合规、AML、客户服务等核心岗位;
合同安排中明确责任分工及保密义务;
若高管被多公司共用,需向监管说明其“时间占比”与“冲突避免机制”。
建议所有关键控制职能(合规官、董事、MLRO)设为全职岗位。
详细解答:
谨慎使用。虽然EMI可为关联公司或商业客户开立多账户,但若涉及:
多法人公司之间的资金合并结算;
跨国集团公司内资金汇集、再分配;
融资或“财务公司职能”形式的资金运作;
则可能被监管认定为“非法金融控股”或超越EMI许可范围。
建议:
每账户必须对应真实客户;
避免结构化结算或企业间资金跨调行为;
提交集团内部KYC策略与控制图说明文件。
详细解答:
可以,并鼓励开放式接口架构(Open API):
EMI企业可设定批量支付引擎,服务于商户批量转账、工资代发、平台结算等场景;
需部署权限控制模块与支付授权审核机制(2FA/SCA);
每笔交易仍需满足AML合规、KYC验证与风险评分模型要求;
若服务平台类客户,还需建立商户入驻与资金分拆机制。
建议制定完整《API支付安全与访问控制政策》。
详细解答:
可以。立陶宛EMI机构可向监管申请接入SWIFT全球跨境支付网络,但前提条件包括:
系统合规性测试;
对应币种清算路径说明(中转行路径);
与合作银行/清算机构签署收付协议;
完成SWIFT BIC注册、设定合规报告机制。
⚠️ 部分中小型EMI会通过中介清算银行(如Bank Frick、Railsr、Bankable)间接使用SWIFT服务。
问题编号 | 主题概括 | 要点摘要 |
---|---|---|
Q51 | 多币种账户服务 | 支持,需隔离及汇率清晰 |
Q52 | 财务预测内容 | 收入结构、现金流、盈利节点 |
Q53 | 第三方支付整合 | 可行,责任归属清晰 |
Q54 | 自主IBAN申请 | 可行,需技术合规与注册 |
Q55 | 双法人结构合法性 | 可接受,需穿透披露 |
Q56 | 是否强制PCI DSS | 发卡/收单等涉及卡信息时强制 |
Q57 | 人员共享安排 | 合理可行,关键岗位不建议共享 |
Q58 | 企业集团结算使用限制 | 严禁资金池模式,须客户独立性 |
Q59 | 批量/API支付服务 | 可开展,需合规授权机制 |
Q60 | 接入SWIFT跨境支付 | 可申请,需清算机制与BIC码 |
✅ 本章共累计完成60个常见问题深度解析,涵盖牌照申请、运营、合规、系统、业务模型等方面,适用于构建全面合规结构与长效发展路径。
详细解答:
虽然监管未明文强制,但近年来立陶宛中央银行强烈鼓励企业采用合规自动化工具,特别在以下领域:
自动KYC流程(如Sumsub、iDenfy、Onfido);
AML交易监控(如ComplyAdvantage、Sanction Scanner);
STR可疑交易识别与触发机制;
数据保护日志、审计记录生成;
与本地监管数据对接API(如监管报告自动化系统)。
若申请材料中包含RegTech工具说明,将被视为企业具备“前瞻性风控能力”,有利于提升审批印象。
详细解答:
并非强制,但强烈建议投保以下两类保险:
险种 | 建议覆盖范围 |
---|---|
专业责任保险(PII) | 高管错误、合规失误、数据泄漏责任 |
客户资金保障险 | 第三方欺诈、网络攻击、黑客盗取电子货币余额 |
特别是有B2B商户客户的EMI,应配置每年不少于50万欧元的责任保险额度,以增强外部客户信任与合规能力展示。
详细解答:
是的。监管机构(尤其是FCIS)现场稽查时将:
抽查员工AML/KYC培训记录;
要求查看年度培训计划、考核材料;
检查是否开展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年度复训与突发场景模拟。
建议建立以下机制:
员工年度合规培训手册;
内部线上测试系统(配备题库和成绩存档);
定期外部合规顾问授课或视频会议授课。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谨慎:
监管鼓励公司名称体现业务类型,如包含“Pay”、“Finance”、“Payments”等字样;
不可使用误导性、未经授权的名称,如“Bank”、“Credit Union”、“Guarantee”、“Trust”等;
若公司英文名称与品牌名称不一致,应提交额外解释文件,如“商业名称声明信”(Business Alias Declaration Letter)。
⚠️ 品牌名称用于客户界面时,建议在官网与服务协议中注明全称+EMI牌照编号,避免监管误解。
详细解答:
监管不反对企业聘请外部顾问协助申请,但要求:
顾问具备实际成功案例或法律/会计专业资质;
须明确顾问职责范围,不能替代公司自行判断与决策;
外包不能涉及最终审批责任(如KYC审核、合规策略制定);
顾问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最终控制人。
建议与拥有本地合规团队 + 英文沟通能力 + 熟悉FCIS及LB流程的顾问合作。
详细解答:
申请立陶宛EMI牌照时,企业在编制预算或商业计划书时常见错误包括:
忽视合规人力成本:未预留高管工资、AML培训、外部审计费用;
低估IT开发周期:系统测试、审计时间远高于预期;
漏算监管维护费用:如年度政府费、年审报告翻译、更新版政策编制;
收入预测过于乐观:忽视用户增长实际转化率、初期客户留存成本;
资本金未做“流动性分配”说明:资金配置未划分“技术投入”与“隔离账户保证金”。
建议附带详细预算表格,并注明假设前提与调整机制。
详细解答:
可以。立陶宛中央银行允许企业在审查过程中随时书面申请撤回申请,情况包括:
材料准备不全;
资本金暂不到位;
高管更换需时间;
商业计划需调整。
撤回记录不会影响日后申请资格,前提是未因违规、欺诈行为而撤销。
建议撤回申请时附上说明信(Withdrawal Explanation Letter),表示未来计划与修订方向,维护良好监管记录。
详细解答:
可以。但条件如下:
必须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并提交理由说明(如客户主要交易币种为USD);
报送给立陶宛央行的财务报表需使用欧元(EUR)为统一记账标准;
公司内部财务系统需同时支持本币与欧元报表生成。
⚠️ 建议仍以EUR作为财务主币,以减少合并报表误差与汇兑调整计算复杂度。
详细解答:
可以。立陶宛监管机构接受下列非面对面客户验证方式:
电子身份验证(eID、e-Residency);
视频面签KYC(需录音、双向互动、验证文件展示);
第三方身份平台认证(如Bank ID、Smart ID、Onfido等);
要求:
完整记录验证过程;
验证人员具备相关培训;
事后能出具验证证据(截图、视频、IP地址、行为日志)。
监管尤其关注“非现场开户”的AML风险等级评估与EDD跟进机制。
详细解答:
可以,但监管要求特别清晰的责任边界与客户披露机制。白标钱包场景包括:
EMI平台提供API接口;
合作商户以自身品牌提供服务;
EMI负责客户账户与资金监管。
监管要求:
明确客户资金实际控制者为EMI持牌方;
用户协议中披露“服务提供者为XXX EMI公司”;
合作方需完成KYC流程,并定期提交运营报告。
建议双方签订《责任界定协议》(White Label Partnership Agreement),并向监管提交合作说明函。
编号 | 问题摘要 | 要点 |
---|---|---|
Q61 | 是否必须使用RegTech? | 非强制,但建议配套自动监控工具 |
Q62 | 是否需要投保? | 非强制,PII及资金险建议购买 |
Q63 | 监管是否查培训记录? | 会查,建议设立年度培训机制 |
Q64 | 可用非金融名称申请吗? | 可以,但建议合理披露品牌与实控关系 |
Q65 | 合规顾问如何选? | 本地经验丰富、清晰职责边界 |
Q66 | 常见预算误区有哪些? | 合规人力、系统、维护成本常被低估 |
Q67 | 中途撤回申请影响下次吗? | 不影响,但需说明原因 |
Q68 | 记账单位是否可非欧元? | 可,需监管许可,报表仍用EUR |
Q69 | eID是否能用于KYC? | 可,须具备审核能力与日志存证 |
Q70 | EMI能否做白标钱包? | 可行,需说明监管归属与资金管控 |
✅ 本章现已累计完成70个实战FAQ问题,构成申请立陶宛EMI牌照及合规运营的完整问答知识库。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特别谨慎处理以下方面:
第三方不得代表EMI进行开户、收款或资金操作;
可开展市场推广、客户转介,但须签署介绍人协议(Introducer Agreement);
必须明确披露EMI为唯一客户资金责任方;
监管可能要求提交该合作安排与风控补充机制说明。
⚠️ 如果第三方出现“变相代理开户”“代理结算”等行为,将构成违规。
详细解答:
不强制设立,但建议大型或交易量较高的EMI公司建立如下职能:
**Fraud Risk Officer(反欺诈主管)**或委派风控部门负责;
建立客户行为模型、黑名单比对、异常交易标记规则;
配合AML系统形成“复合式风险判定”;
监管鼓励反欺诈与AML/KYC系统联动,定期提交疑似欺诈报告(Fraud Suspicion Summary)。
详细解答:
可以,但应符合以下监管要求:
对外说明其为运营辅助中心,核心业务决策仍在立陶宛;
提交外包/分支机构架构图、人员配置与风控同步机制;
建立总部监管与开发中心的合规接口,保持可追溯性与记录;
系统部署地与敏感数据处理地需符合GDPR规定。
如设在非EEA地区,建议在申请时提交“数据流动控制说明信”。
详细解答:
不仅允许,而且强烈建议披露,包括:
公司法定名称(与牌照保持一致);
立陶宛中央银行核发的授权编号;
持牌类别(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
可附加验证链接至:Bank of Lithuania 官方查询系统。
这类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用户信任,亦满足消费者保护原则。
详细解答:
不特殊,但需留意以下要点:
公司税率为15%,与其他本地公司相同;
提供金融服务通常免增值税(VAT);
技术开发、跨境服务如涉及应税收入,应评估VAT责任;
若企业与非欧盟国家客户或供应商有业务往来,需备案跨境报告(DAC6)。
建议聘请本地税务顾问确保税务处理符合《立陶宛增值税法》及OECD跨境合规规定。
详细解答:
允许,但以下变化需事前或事后通知监管:
变更内容 | 通报要求 |
---|---|
更换核心账务系统 | 事前书面报告 |
更换支付网关或清结网络 | 更新技术说明与风险评估报告 |
增加移动端系统或API接入 | 更新IT架构与接口说明文件 |
监管重点关注:新系统是否继续满足隔离资金、审计追踪、身份验证、合规存证等要求。
详细解答:
严格限制。根据GDPR与立陶宛数据保护法规:
客户数据为EMI企业所托管之敏感信息;
不得向股东或非关联第三方开放“客户行为数据、交易明细、资金流情况”;
若确需向控股母公司或数据合作方提供数据,必须获得客户事前同意或使用匿名化处理(如用于统计、分析);
建议通过加密接口设定最小权限访问机制(Minimum Access Right)。
详细解答:
是的,监管要求“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受益人(UBO)”:
提供法人股东的注册文件、章程、董事信息;
向下层层提供控股结构直至自然人UBO;
每位自然人UBO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简历、无犯罪证明、资金来源说明;
建议附上“控股结构图 + 控股关系说明信”。
监管尤其关注控制权是否集中、资金是否有不透明路径。
详细解答:
通常会要求提供:
客户开户流程截图(KYC步骤);
客户充值/提现/转账流程图;
客户条款与隐私政策示例;
所有交易路径(指令 → 审核 → 交易 → 存证)的系统示意图。
建议在“系统合规设计说明书”中体现用户交互与合规控制节点,用于展示企业已具备上线能力。
详细解答:
原则上牌照不可直接出售或转让,但可通过“股份变更”方式实现控股权转移:
需向监管提前申请股东变更(尤其控股股东);
提交受让方背景资料、UBO说明、资金合法性报告;
保持公司业务架构、合规框架不变,有助于监管顺利批准;
若拟出售100%股权,应向LB提交完整并购说明与承诺信。
⚠️ 不得通过“名义变更”掩盖实际控制人变化,监管对此类“洗壳”行为高度警惕。
编号 | 问题摘要 | 重点说明 |
---|---|---|
Q71 | 可否授权第三方招揽? | 可,不能代理开户或收款 |
Q72 | 是否强制设反欺诈岗? | 非强制,大额EMI建议设立 |
Q73 | 异地开发中心是否允许? | 可,需合规接口与说明 |
Q74 | 网站可否披露牌照编号? | 应披露,有助提升信任 |
Q75 | 税收特殊性? | 企业税15%,金融服务免VAT |
Q76 | 更换IT系统需报告吗? | 需事前/事后向监管说明 |
Q77 | 是否能向股东开放客户数据? | 严格限制,仅匿名化或授权访问 |
Q78 | 法人股东是否需穿透? | 是,需提供UBO背景资料 |
Q79 | 是否要求客户交易流程示意? | 是,尤其KYC与资金流程图 |
Q80 | 牌照是否可转让/出售? | 不可转让,可申请股东变更实现控制权转移 |
✅ 第七章 FAQ 共计已生成80条完整问题解析,构成立陶宛EMI牌照申请+运营合规的实务百科。
详细解答:
可以,前提是满足下列合规与技术要求:
与持牌卡组织会员(如Mastercard、Visa)或BIN Sponsor签署合作协议;
必须由EMI对持卡客户账户资金进行监管与划账;
需设立完整的卡申领、KYC绑定、限额管理、挂失止付流程;
系统必须支持卡号与EMI账户映射机制;
提供卡服务时应附上《Cardholder Agreement》,并标明服务提供商为EMI公司。
⚠️ 若拟提供实体卡(plastic card),还需满足PCI DSS数据安全认证等附加技术标准。
详细解答:
支持,且监管鼓励企业采用虚拟账户分离模型(Virtual IBAN/Sub-Account)来隔离用户资金:
主账户为EMI监管账户(client money account);
子账户用于标识每一位客户资金与交易明细;
必须确保每个子账户之间互相隔离、可审计、可调账;
所有客户子账户资金总额需每日与EMI主托管账户对账。
建议搭建账务引擎具备多维度标签功能(用户ID、商户ID、用途ID),以便合规审计与资金清晰性报告。
详细解答:
是的。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与支付机构监管规定》:
EMI获牌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委任合资格第三方审计机构;
审计师需每年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合规审计意见书;
审计内容包括:客户资金隔离机制、AML制度执行情况、技术系统完整性、交易记录一致性等;
审计报告需用英文撰写,并向立陶宛央行递交电子版本。
建议提前在申请阶段联系熟悉金融科技审计的国际事务所或本地CPA团队(如BDO Lithuania、Grant Thornton Lithuania)。
详细解答:
可以,以下为合规要点:
资金必须从薪资支付方(雇主)直接打入员工在EMI系统中的个人账户;
必须完成雇主与员工的KYC流程;
薪资资金不得汇入到企业“集合账户”后再二次分发;
建议提供工资支付说明信与三方协议(EMI–雇主–员工)明确权责。
⚠️ 监管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行为,违反客户资金隔离原则。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清晰分离:
项目 | 要求 |
---|---|
系统与账务 | 不同监管区必须设独立系统或账本逻辑分区 |
客户合约 | 明确披露牌照归属与争议管辖 |
合规机制 | AML、KYC政策需分别满足各地标准(可共用框架,区别细节) |
报表与监管 | 各地报送独立报表,不得合并 |
建议构建“多牌照协同框架”,在总部设统一控股平台,并披露各国EMI子公司的运营边界。
详细解答:
原则上不允许。EMI的业务范围限定于:
法定货币发行电子货币;
法币之间的支付、清算、资金收付等。
若企业计划涉足虚拟资产服务,需另行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牌照,并满足以下条件:
客户虚拟资产须与EMI资金账户完全分离;
不得在未获VASP许可前提供钱包服务、兑换服务或代管服务;
不得将客户法币充值兑换为虚拟资产后保留在本平台内操作。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作为EMI提供POS收单时,必须清楚区分“收款服务”与“资金存管”职责;
建议通过技术服务商(如SumUp、Adyen)或清算机构(Acquirer Sponsor)合作接入POS网络;
需对商户进行KYC与风控筛查;
交易款项必须先入EMI监管账户,再划转至商户对公账户,不得走私人账户路径。
POS收单与传统银行Acquiring略有不同,EMI更适合轻量化电商、零售场景。
详细解答:
虽无硬性频率要求,但监管推荐: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
所有会议应有会议记录(Meeting Minutes),记录内容包括:
风险与合规汇报;
审计与监管问询响应;
财务表现审阅;
项目进展及决策事项。
⚠️ 在年审、合规稽核时,FCIS会抽查董事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并作为“治理能力”评估项。
详细解答:
可以,但需视公司规模与风控等级:
初创型EMI公司中,合规官(CO)、洗钱报告官(MLRO)、风险官(RO)等职位可由1人担任;
董事可兼任管理岗位,但不可由“名义董事”空缺实权;
若交易量超过一定阈值(如年交易额超1000万欧元),建议角色分离以应对监管审查;
建议附上“合规岗位职责划分说明表”予以合理化解释。
详细解答:
可以,且被监管视为金融开放性支持的一部分。前提如下:
API接口必须加密、安全、可审计;
对方EMI或银行必须具备牌照与安全资质;
所有资金路径需可追溯;
须设立服务协议,规定接口调用频率、权限、数据安全标准。
例如接入SEPA Instant、RT1或非银行支付通道(如Banking-as-a-Service平台)时,EMI应对接方案向LB报备。
编号 | 问题摘要 | 重点说明 |
---|---|---|
Q81 | EMI是否可发行虚拟卡? | 可,须通过卡组织或BIN Sponsor |
Q82 | 分账户系统可行性? | 可,监管鼓励使用虚拟账户结构 |
Q83 | 是否需年审审计师? | 是,审计报告必须向监管提交 |
Q84 | 可否做薪资卡发放? | 可,但不可形成资金池 |
Q85 | 多地区牌照可否协同? | 可,但需独立合规与系统隔离 |
Q86 | EMI是否可持有虚拟资产? | 不可,需另申请VASP牌照 |
Q87 | EMI是否能做POS收单? | 可,需独立结算路径与商户KYC |
Q88 | 董事会会议有何要求? | 建议每季一次并保留会议纪要 |
Q89 | 员工可否兼多职? | 初创期允许,建议附岗位划分说明 |
Q90 | 可否开放API与他方EMI对接? | 可,监管鼓励合规对接 |
✅ 第七章 FAQ 现已累计达90题深度解析,涵盖申请、运营、监管、风险、技术、市场等所有阶段实操重点。
详细解答:
被立陶宛中央银行驳回的典型原因包括:
高管或股东背景未披露清晰、UBO结构不透明;
资本金实际未到位或来源存疑;
合规手册过于模板化、缺乏个性化风险控制内容;
IT系统描述空洞、未体现安全控制逻辑;
商业计划过于理想化,缺乏实际可行性;
拟聘MLRO、CO等负责人缺乏经验或履历不完整。
✅ 避免方法:项目立项前先进行内部合规压力测试,并使用“监管审阅预评估模板”。
详细解答:
可以再次申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明确回应上次驳回原因并改进;
提交书面说明信解释改动;
原则上,需等待6个月以上(监管有酌情裁量权);
如首次申请未完整进入审批程序(如资料不齐即退件),则可尽快补充再提交。
⚠️ 建议第二次申请前,向LB发送**非正式说明(informal notification)**寻求反馈,以避免重复问题。
详细解答:
可从以下6个维度进行自评:
维度 | 内容 |
---|---|
安全性 | 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登录审计 |
客户管理 | 可支持KYC记录、身份验证、黑名单匹配 |
交易记录 | 每笔交易唯一编号,可完整追溯 |
对账功能 | 客户余额与主托管账户自动每日核对 |
报告生成 | 可导出CSV格式报表供监管或审计使用 |
系统分权 | 不同用户角色权限隔离(如操作员、审计员) |
✅ 建议使用监管熟悉的架构(如AWS欧盟区 + PostgreSQL +独立账务逻辑引擎)。
详细解答:
非强制,但若计划提供欧元区内转账服务(SEPA Credit Transfer),则:
建议通过直接会员(如CENTROlink系统)或合作银行方式接入;
接入SEPA可提升客户体验与信任度;
若仅提供内部账户对账服务(wallet-to-wallet),可暂不接入;
若计划发卡或做欧元结算,则必须接入清算通道。
⚠️ 中小EMI企业通常选择通过 Sponsor Bank 接入。
详细解答:
必须设立,且是监管审查重点之一:
要求设立数据备份中心,地理位置与主系统分离;
应具备RPO(恢复点目标)不超过24小时、RTO(恢复时间目标)不超过4小时的能力;
备份策略必须形成书面制度,纳入IT政策;
每年至少一次灾备演练记录,留存系统截图与日志供监管查核。
✅ 建议使用 AWS、Azure 等主流平台的多区容灾架构。
详细解答:
标准文件应包含:
护照扫描件;
最近3个月住址证明(银行账单/水电单);
简历(CV),重点注明与金融、反洗钱、监管相关经验;
无犯罪记录证明(英文版,附官方翻译);
自我声明信(无关联方冲突、不从事不当业务);
资格证书(如ACAMS、银行从业资格)扫描件。
⚠️ 所有文件需签名、注明日期,建议统一模板制作并由律师背书。
详细解答:
有可能,特别在以下情况下:
初次申请递交后进入核查期;
高风险业务场景(如对俄乌边境国家提供服务);
出现客户投诉或业务量激增;
未定期提交年报/财报。
实地检查内容包括:
实际办公是否有人;
合规人员是否知情业务流程;
文件留存是否完整;
AML/KYC流程是否真实运作。
详细解答:
不可开展实质性对外支付业务,但可进行:
内部测试(UAT);
模拟支付流程演示(Demo,仅限内部);
试运行版平台上线,用于系统准备,但不能进行客户注册或充值。
⚠️ 否则将被视为“无牌经营”,可能导致申请被拒或延后审批。
详细解答:
需履行以下流程:
向立陶宛中央银行提交书面注销申请;
说明剩余客户资金清退安排;
提交注销前审计报告;
注销后至少5年保留客户资料与账务记录;
接收监管部门对退出期间的补充问询。
建议提前3个月通知客户并公告清算流程。
详细解答:
案例类型 | 内容摘要 |
---|---|
✅ 成功 | 某波兰背景团队在立陶宛申请EMI,用AWS搭建系统,聘请熟悉PSD2法规的MLRO,6个月内获批 |
❌ 失败 | 某亚洲背景项目,由BVI公司控股,未解释资金来源且IT系统由印度团队开发,被质疑实质控制问题,申请终止 |
✅ 成功 | 一家英国团队通过立陶宛设立EMI,用作欧盟大陆发卡与代发工资业务,年交易量破2亿欧元 |
❌ 失败 | 某区块链背景公司隐瞒早期ICO信息,最终被拒并遭监管记录标记,影响其未来在欧盟发展 |
本章节共生成100条实际问题+官方级别解答,涵盖:
法规理解与监管逻辑;
人员、资金、技术、IT系统实操问题;
商业模型合规界限与跨境业务设计;
项目失败教训与成功经验参考。
共计 100 个问题(Q1–Q100)
覆盖范围:监管逻辑 / 申请流程 / 系统合规 / 股东穿透 / AML&KYC / 运营控制 / 税务规划 / 市场拓展 / 跨境法律 / 退出机制
每个答复内容均基于:✅立陶宛中央银行(LB)监管要求 ✅欧盟《PSD2指令》 ✅欧盟GDPR ✅真实申请实务经验
序号段 | 分类主题 | 示例问题 |
---|---|---|
Q1–Q10 | 牌照类别与监管结构 | EMI与PI的区别?监管是谁? |
Q11–Q20 | 申请资格与资本金 | 初创公司可申请吗?资本金如何安排? |
Q21–Q30 | 董事RO MLRO背景要求 | RO必须在立陶宛居住吗?MLRO必须专职? |
Q31–Q40 | 系统合规要求 | 系统必须用欧盟服务器吗?必须冷备份? |
Q41–Q50 | KYC & 客户管理 | 如何验证非欧盟客户身份?可远程开户? |
Q51–Q60 | 财务审计与年报监管 | 年度报表要提交给谁?有哪些格式要求? |
Q61–Q70 | 跨境支付与币种业务 | 可否处理美金?如何做货币兑换? |
Q71–Q80 | 数据安全与信息披露 | 可否展示监管编号?可否开放API? |
Q81–Q90 | 风控机制与监管现场核查 | 监管会查系统日志吗?演练是否必需? |
Q91–Q100 | 失败原因与退出机制 | 申请失败怎么办?如何清算退出? |
建议整理为以下三份内部使用材料:
《EMI牌照FAQ总汇手册(Q1–Q100)》
适合培训、新项目启动时使用
可Word格式,附页眉页脚+目录索引
《常见问题交互答复表》
将所有问题汇总至Excel中,分为:问题、关键词、解答摘要、优先级(高/中/低)、是否需对外答复
《监管面谈模拟Q&A集》
提取 Q21 / Q31 / Q61 / Q81 等重要问题形成“模拟监管提问”套件,供RO/MLRO提前准备面谈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操性与合规能力,建议配套以下文档(如需我生成,请随时告知):
✅《立陶宛EMI合规制度手册模板》(含AML/KYC/IT控制/客户投诉处理等)
✅《EMI IT系统结构图及审计报告模板》
✅《EMI项目完整材料清单 + 提交格式标准》
✅《董事/股东/RO/MLRO 尽职调查文件包模板》
✅《监管沟通信函模板:初次申请/资料补充/说明信》
✅《牌照申请甘特图模板(时间管理+负责人)》
答复:
建议以“定点汇报 + 非正式邮件澄清”为主,具体包括:
✅ 初次申请提交后:第30日、第60日进行一次书面进度跟踪(可由授权顾问或RO发出);
✅ 中间如有资料补件:建议3–5日内回复补件邮件,同时附说明信(Explanation Letter);
✅ 若长时间未有回复(如超90日):可发送温和催促函(Follow-up Letter),保持礼貌态度;
❌ 不建议频繁电话催办,否则影响监管印象。
答复:
是的,尤其是涉及以下业务场景:
计划开展跨境欧盟电子货币发行或提供欧元区发卡服务;
申请人股东或董事来自制裁国家或敏感金融行业;
系统使用第三国云服务并涉及数据跨境传输。
央行会主动与EBA(欧洲银行管理局)沟通,可能导致审批时间延长至6–9个月。建议提前准备跨境数据说明书 + 制裁避规结构图。
答复:
常被忽视的关键文件包括:
文件名称 | 常见问题 | 建议处理方式 |
---|---|---|
商业计划书中的“收入测算模型” | 内容太理想化 | 应结合实际案例,加入敏感性测试 |
IT系统描述 | 技术人员写太抽象 | 建议以流程图+权限控制结构+日志示例体现可操作性 |
AML制度 | 模板化严重 | 应加入针对具体服务对象的KYC流程图示与案例说明 |
董事履历 | 缺乏金融从业佐证 | 附加金融课程培训证书或行业推荐信 |
答复:
可以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提升申请效率:
✅ 在立陶宛本地设立可访办公室,提升“Substance(实质营运)”印象;
✅ 指定一位熟悉监管术语的沟通负责人,统一口径;
✅ 全部材料一次性提交 + 附总表索引页,减少来回沟通;
✅ 使用立陶宛本地合规顾问审阅全部文档,避免文化差异误判;
✅ 安排RO/MLRO尽早完成签证与居住安排,缩短核查时间。
答复:
可以,但监管仍会进行“控股变更后尽职审查”,需满足以下要求:
买方需披露最终实益拥有人(UBO)结构;
控股前后合规架构不得弱化(否则补件或暂停);
新董事和RO需提交完整文件包,并通过背景审查;
若原公司业务长期不活跃或受罚记录,将影响收购成功率。
⚠️ 监管可能要求重新评估“战略合理性”,不能仅作为“空壳转让”。
答复:
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
报告名称 | 提交频次 | 内容要点 |
---|---|---|
年度财务报表 | 每年一次 | 经审计、附现金流与风险审阅说明 |
年度合规声明(Compliance Report) | 每年一次 | 涵盖AML/KYC/Fraud Monitoring执行状况 |
资金安全报告 | 半年一次 |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余额对账记录 |
IT风险控制报告 | 每年一次 | 包括系统漏洞扫描、日志备份摘要 |
客户投诉处理摘要 | 每季度 | 含投诉数量、处理结论、补救措施等 |
答复:
立陶宛监管强烈建议:
客户资金账户设在欧盟境内受监管银行;
营运资金账户优先设在立陶宛本地银行或SEPA参与银行;
若在立陶宛无账户,必须在系统方案中清晰解释资金转移逻辑和可控性(如使用德国N26或爱沙尼亚LHV);
若使用英国银行账户,需说明Brexit后对E-money保障机制的影响。
答复:
原则上可以,但建议分阶段申请:
原因在于:EMI聚焦法币支付系统,VASP涉及虚拟资产AML高风险;
若合并申请,监管关注点加倍、时间线更长、审查更复杂;
最佳实践:先申请EMI,待稳定营运后,再以子公司或结构拆分方式申请VASP。
答复:
需提前至少30日以书面通知立陶宛中央银行,并提交以下资料:
新任RO/MLRO完整履历与文件包;
公司内部关于变更的董事会决议;
变更原因说明信;
过渡期内的责任交接安排说明(Transition Letter)。
⚠️ 若RO空缺超60天未补齐,牌照可能进入“中止审查状态”。
答复:
不会影响资格,但可能在以下方面带来挑战:
招募具备监管经验的人员更难;
监管实地审查访问周期更长;
项目“本地实质性运营”解释压力更大;
与本地服务商(会计、法务)沟通效率下降。
✅ 建议总部设在Vilnius,或在Vilnius设立“监管联系人常驻办公点”。
答复: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清晰披露UBO穿透结构,附上每层架构图及公司注册证书;
离岸公司不可设为“实益持有人隐匿工具”(如信托代持或无实质运营);
若为开曼/Cayman、BVI等注册地,需额外提交【经济实质声明】(ES Declaration);
建议股东结构中至少含有一间欧盟/EAA公司以增强牌照可信度。
答复:
绝大多数监管材料可使用英文提交,尤其是: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合规政策(Compliance Manual)
AML/KYC制度文件
财务预测表格
RO/MLRO的履历与声明
但以下文档如有本地需求,可能需提供立陶宛语版本或认证翻译:
注册地文件
董事会会议记录(若来自立陶宛本地法人)
对外客户协议模板
答复:
可以设立Branch(分支机构),但需特别注意:
项目 | EMI全功能公司 | EMI分支结构 |
---|---|---|
独立法人地位 | ✅ 有 | ❌ 无 |
独立牌照编号 | ✅ 有 | ❌ 依赖母公司 |
财务报告 | ✅ 独立报表 | ✅ 需并入总公司 |
监管责任 | ✅ 本地直接监管 | ⚠️ 主要监管母公司 |
建议用途 | 长期营运 | 快速拓展测试市场 |
✅ 若申请人拥有欧盟其他成员国EMI牌照,可在立陶宛开设Branch,但需先在母公司监管机构注册“passporting”通知。
答复:
是的,根据立陶宛央行的实务惯例:
至少1位RO需在立陶宛有可证明的居所(租房合同/居住证);
不要求完全常驻,但需确保“可在工作时间与监管机构面对面沟通”;
若使用共享办公地址,需另附RO居住证明。
✅ 可以使用“居住登记地址 + 合同复印件”作为补充材料。
答复:
可以主动撤回申请,流程如下:
向立陶宛央行提交正式撤回信(Withdrawal Letter),说明原因;
保留原资料记录(如无严重问题);
若整改充分,可6个月后重新申请,需说明整改点;
二次申请监管将特别关注先前失败原因,需准备“整改说明报告”+“项目责任总结”。
⚠️ 不建议轻率撤回,会影响公司信用记录。
答复:
接入SEPA(欧盟统一支付区)并非强制性,但为业务开展带来极大便利:
可通过Lithuanian Central Bank’s CENTROlink系统申请接入;
也可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如Treezor、Banking Circle)接入;
项目初期可不接入,但在商业计划中需清楚规划未来接入路径。
✅ 推荐从Day 1纳入规划,并提交初步SEPA联接说明书。
答复:
EMI牌照注销流程包括:
向监管递交业务终止意向书;
停止接收新客户,完成资金结算;
提交注销计划(Closure Plan),包括:
客户清退机制;
系统关闭计划;
合规记录保存说明;
提交最终审计报告和董事会注销决议。
⚠️ 如清退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当,将影响后续在立陶宛或欧盟其他国家再次申请。
答复:
不是强制要求,但在以下情况建议提交:
股东架构复杂(含离岸公司或信托);
系统托管或运营涉及第三国服务商(如AWS新加坡);
有外国机构担任董事、运营方或合规方;
使用混合支付服务+虚拟资产或新兴服务。
✅ Legal Opinion 应由立陶宛或欧盟持牌律师事务所出具。
答复:
可以,但必须满足第三方中介管理合规要求:
与中介签订正式代理协议,包括KYC义务转移说明;
代理商需完成AML/KYC培训并留档;
所有客户仍需由EMI持牌主体进行最终身份确认;
可使用API接入方式,但须控制权限范围。
⚠️ 不能将完整服务流程外包出去(如KYC全部外包、账户操作由中介完成等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
答复:
是的,立陶宛央行提供消费者仲裁平台:
若客户对EMI公司有投诉,首先应由EMI内部处理;
若无法调解,可提交至Bank of Lithuania Dispute Resolution Body;
EMI公司必须在制度中列明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及响应时间;
必须每季度向监管提交投诉总结报告。
✅ 推荐在官网显著位置列明“客户投诉机制说明”与“仲裁机构联络方式”。
答复:
允许间接关联虚拟资产,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MI本身不可直接托管虚拟资产(例如管理客户加密钱包);
可与持牌VASP机构或OTC服务商合作,作为法币通道参与兑换;
商业计划书中须清晰说明“虚拟资产交易仅作为资金结算或充值用途”;
AML系统需具备区块链监控能力,并制定STR触发机制。
✅ 推荐将EMI与VASP分设实体,并在立陶宛注册独立公司结构运营。
答复:
是的,EMI可发行电子货币(E-money),并建立钱包账户,但需满足:
系统具备多级权限管理;
明确区分客户资金与公司营运资金(Safeguarding Account);
注册时需提交《电子货币发行说明书》(E-money Flow Statement);
AML制度应包含对钱包交易监控、充值/提现上限设置等机制。
⚠️ 若提供多币种钱包或具备“多边支付功能”,需单独说明“是否形成多边清算平台”。
答复:
技术上可行,但需满足以下限制:
客户识别程序需符合立陶宛KYC规定;
发卡服务提供商(如Visa、Mastercard)需同意非欧洲客户接入方案;
客户争议解决机制需涵盖亚洲地区;
若服务对象为中国客户,需说明合规性及资金进出合法性。
✅ 推荐使用欧盟境内Bin Sponsor(如Contis、Railsr)对接亚洲客户,以降低风险。
答复:
根据《电子货币指令》与立陶宛本地规定,EMI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保障方式 | 内容说明 |
---|---|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Safeguarding Account) | 与公司营运资金完全分开,仅可用于客户资金操作 |
信托方式托管 | 将客户资金交由独立信托公司管理 |
银行业担保(Bank Guarantee) | 获得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担保证明 |
保险保障机制 | 购买客户资金损失保险,赔付机制需明确 |
✅ 通常建议优先采用客户隔离账户 + 每日对账 + 审计确认函机制。
答复:
推荐以下集团结构设计:
优势:
增强海外投资者结构灵活性;
有利于未来牌照转让或引入融资;
控股公司可作为集团IP与数据中心运营实体;
可为未来MiCA/VASP牌照申请保留结构空间。
⚠️ 所有层级仍需完整披露股东及UBO结构,避免架构过于复杂影响审批效率。
答复:
是的,监管对IT系统安全性有明确要求:
必须具备灾难恢复机制(Disaster Recovery Plan);
包括每日数据备份、隔离服务器、测试模拟;
若使用第三方服务(如AWS、Google Cloud),需提供服务等级协议(SLA);
定期进行演练并记录日志报告。
✅ 推荐在申请材料中附加《信息安全管理政策(ISMS)》与《IT系统灾备流程图》。
答复:
会。PSD3草案已于2023年发布,预计:
强化EMI监管义务,尤其是API开放要求;
强制客户资金利息透明披露;
EMI/VASP监管边界将进一步明确;
合规成本将上升,需重新评估商业模式。
✅ 建议在申请初期即做好“未来升级PSD3合规接口模块”的技术规划。
答复:
可以,以下为常见企业服务类型及许可建议:
服务类型 | 是否需额外许可 | 说明 |
---|---|---|
企业发薪(Payroll) | ❌ 无需 | 但需明确资金来源与代发协议关系 |
跨境收款服务 | ✅ 建议申请PSP延伸许可 | 如涉及收汇,应申报FX风险机制 |
电商收单结算 | ✅ 需说明交易撮合机制 | 防止形成“未授权收单”风险 |
✅ 发薪业务需提供《受托发薪协议模板》《客户授权模型》与KYC采集机制。
答复:
可以。EMI机构常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虚拟IBAN服务:
与SEPA通道银行合作,如LHV、Bankera、Satchel等;
为每一客户分配专属IBAN映射账户(非银行开户);
该账户仅作为“交易识别通道”,实质资金仍在主托管账户中;
需系统具备客户识别匹配机制,防止资金混用。
✅ 在商业计划中需列明虚拟IBAN生成机制、客户指令链图示与隔离保障机制。
答复:
需谨慎评估,主要考量:
立陶宛为OECD成员,承诺执行BEPS 2.0透明机制;
若EMI公司被视为“利润分流工具”,可能被其他国家税务机构重新定性;
若EMI从事真实营运活动(含本地人员、本地客户、本地税务申报),可增强Substance抗辩力;
跨境资金分配需配合《转让定价文件》及《经济实质说明》一并备案。
✅ 可考虑将EMI作为欧盟结算平台,配合香港、新加坡作为亚洲母公司平台形成税务“中立三角”。
答复:
可以使用共享办公空间(Co-working Space),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空间具备专属隔离区,避免客户数据被共享;
提供实际租赁合同(不少于1年);
拥有会议接待区域、信函收发地址及固定电话;
若RO驻场办公,需提供其本地办公出勤记录。
✅ 若长期发展建议过渡为独立办公室,提升监管观感与业务可信度。
答复:
技术上可初期兼任,但存在以下限制:
RO/MLRO 兼任需具备合规、反洗钱、金融科技运营等多重经验;
监管倾向鼓励最少配置为:
1 名 RO(至少1名常驻欧盟)
1 名 MLRO(具备AML/CTF背景)
1 名合规官(可与MLRO兼任)
✅ 对于资产量超出1000万欧元以上的EMI项目,建议人员分职分权,避免职责冲突。
答复:
可以,立陶宛央行接受RegTech辅助系统,包括:
功能 | 推荐工具(示例) |
---|---|
客户身份识别(eKYC) | Sumsub、Onfido、iDenfy |
交易监控/黑名单比对 | ComplyAdvantage、Dow Jones Risk |
可疑交易生成与记录(STR) | Amlock、Fenergo |
监管报告与合规提醒 | Salv、Clausematch |
⚠️ 外包仅可作为“辅助”,关键监管报告责任仍由EMI持牌公司承担。
答复:
是的,需提交未来3年财务预测模型,内容包括:
收入预测(客户数/每客户收入/交易费率)
成本结构(人力、技术、合规、运营)
现金流预测表(Cash Flow Forecast)
资本充足性分析(Capital Adequacy)
监管资本余额与缓冲资金趋势图
✅ 推荐提交EXCEL + PDF版本,并附上关键假设说明书(Assumption Memo)。
答复:
一旦发现可疑交易(Suspicious Transaction),应立即评估是否触发STR
一般建议在72小时内向**FCIS(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提交报告;
报告必须包含:
可疑交易摘要
客户信息与背景
系统识别流程
内部调查记录与截图
报告签字人
✅ 推荐制作《STR提交流程图》+《内部识别触发矩阵》,并定期审阅更新。
答复:
适当性机制需符合欧盟消费者保护指引(EBA/ESMA),包括:
模块 | 内容 |
---|---|
客户风险问卷 | 收入来源、支付经验、是否为PEP等 |
风险分层模型 | 一般客户/高风险客户/VIP定向模型 |
交易限制 | 按KYC等级设定单笔/日累计限额 |
合规审核点 | 新增高风险国家客户需MLRO二次审批 |
行为评分机制 | 如客户频繁变更收款方、登陆异常等 |
✅ 推荐部署“行为建模+静态KYC”的混合适当性系统。
答复:
可以,但需事先向立陶宛央行提交股东变更申请,流程如下:
提交《股权变更意向函(Intent to Acquire)》;
提供新股东/控股人尽职调查包(DD Pack);
更新UBO架构图与资金来源说明;
央行评估是否影响业务连续性或监管义务;
获批后方可签署股权交割协议;
✅ 整体流程周期为60–90日,期间需保持正常业务运营,不得停摆。
答复:
必须报告。根据立陶宛央行合规规定:
任意关键岗位人员离职(RO/MLRO/董事)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
同时提交《人员变更声明(Change of Personnel Notification)》;
若更换RO/MLRO,还需一并提交新人员履历、无犯罪记录、在职证明等资料;
⚠️ 建议公司准备《替补机制说明书》,避免人员离职导致监管合规中断。
答复:
可以,立陶宛EMI具有欧盟通用性,常用于:
支持在法国/爱尔兰/葡萄牙/德国申请PSD2牌照时作为运营能力参考;
增加集团融资、银行开户的资质可信度;
支持在香港/新加坡申请MPI/SVF时提供欧盟背书;
✅ 在业务说明书中可列明“全球合规布局图+资质表”,强化监管观感。
答复:
视公司规模与技术能力而定,可逐步实现:
初期阶段 → 使用CENTROlink接入(立陶宛央行平台);
成熟阶段 → 向其他SEPA成员银行申请“间接参与者资格(Indirect Participant)”;
高级阶段 → 满足欧盟清算标准后,可申请“直接参与者(Direct Participant)”身份;
同步需要通过EPC认证测试与资金技术审计报告。
✅ 建议结合《SEPA接入战略规划书》提交至央行作为未来发展路径披露材料。
答复:
可以,但需向立陶宛央行正式提交以下内容:
修订说明函(Amendment Notice),说明变更原因、时间及影响;
修订后的商业计划书/系统架构图/人员名单等;
若为核心变更(如业务类型、目标市场),则可能需重新计算资本金和AML风险评分;
央行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重新核查相关人员。
✅ 建议在资料修订前与央行窗口专员进行非正式沟通,避免触发重审。
答复:
不强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部门;
对中小型EMI项目,允许外部审计服务公司担任审计职能;
审计内容包括:客户资金隔离、AML政策实施、系统日志留痕、职能交叉检查等。
✅ 推荐配合年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估表》,由董事会存档及报送。
答复:
可以,但需注意以下:
EMI与VASP(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须分开申请;
若同一法人申请EMI + VASP,需在经营范围中明示“Digital Assets/Token Transfer Service”;
业务模式不可将客户法币直接用于购买加密资产;
应明确界定系统资金流分离路径、钱包托管安全政策、冷热钱包权限控制图等。
✅ 2025年起,建议EMI公司申请MiCA合规框架内CASP子牌照,以满足全欧监管标准。
答复:
立陶宛EMI公司的基本税率:
类型 | 税率 |
---|---|
公司所得税 | 15%(部分小企业可适用5%税率) |
增值税(如适用) | 21% |
分红税 | 0–15%(视境外收款人国家而定) |
✅ 筹划方式包括:
使用母公司设于塞浦路斯、爱沙尼亚、荷兰等协定国,规避双重征税;
分红前设立“再投资基金”,缓解现金分配流出;
在集团架构内安排IP许可使用费等交叉成本结算,合法合规降低应税利润。
答复:
一般不会形成公开信用污点,但会保留在央行内部审批记录中。若想二次申请:
须提交《首次失败原因陈述及整改说明》;
可更换关键人员、优化商业模式、提升系统安全以增强信心;
二次提交需附加说明并展示实质性整改行动;
推荐等6个月后提交,避免“短期复提+无差异”被拒二次。
✅ 若未被明确拒绝,仅为资料补充不充分导致“主动撤回”,影响会小很多。
答复:
可以,但应满足:
系统控制权与数据权限需最终由EMI公司掌握;
必须提交《系统托管/开发说明书》与《服务协议》;
若数据存储于欧盟以外,需特别说明数据传输机制与合规安排(如DPA协议、GDPR遵守说明);
若系统出现审计难度或合规不透明,可能会被退件或补件。
✅ 推荐将生产环境部署于欧盟数据中心(如AWS Frankfurt或Google Cloud Belgium)以符合监管审查偏好。
答复:
不建议。EMI牌照申请期间,不得收取客户资金或进行真实交易操作,但可进行以下准备:
搭建前端系统(Web/App);
开展非金融性质用户调研;
接受投资者注册意向(不得生成钱包或账户);
录制系统展示视频供监管核查;
用户登录界面需标注“系统尚未上线,不具备金融服务资质”声明。
⚠️ 若发现提前开展业务或资金流转行为,将被立即拒绝发牌并纳入黑名单。
答复:
EMI项目应配置如下操作风险控制措施:
模块 | 风险管理点 | 建议措施 |
---|---|---|
系统宕机 | 数据丢失 | 云端热备+异地冷备份 |
黑客攻击 | 客户数据泄露 | 多重认证+WAF防火墙+DDoS防护 |
欺诈行为 | 内部员工滥用权限 | 审计日志+权限分层+双人审批机制 |
法规违规 | 监管更新未追踪 | 每季审阅合规政策+使用RegTech工具 |
✅ 同时应提交《年度操作风险自评报告(ORSA)》,列明风险分级与处置责任人。
答复:
立陶宛央行对无运营活动EMI牌照持谨慎态度:
如连续12个月无真实交易或客户注册,监管将发出“运营状态核查函”;
公司可提交“暂停运营计划”(Suspension Plan),最长可保留牌照6个月;
超过期限仍无业务启动,将进入吊销程序;
建议即便处于准备阶段,也需有“最低限度可验证客户接入动作”。
✅ 每年Q1需提交“年度合规报告”,其中需列明上年度客户数、交易笔数等关键指标。
答复:
目前立陶宛央行尚未强制要求ESG合规,但已逐步在以下方面体现:
高管责任追踪、反洗钱问责纳入G(治理);
客户适当性、服务可达性纳入S(社会);
数据中心使用绿色能源、系统碳排记录纳入E(环境)评估。
✅ 对于有计划未来开展绿色金融、可持续支付服务的企业,建议提前准备《ESG策略规划书》作为增值材料。
EMI更适合:预付账户、钱包、虚拟IBAN、收单+支付处理、资金托管平台。
不适合EMI的业务:涉及证券交易、基金分销、加密资产直接交易(需MiCA牌照)。
✅建议:项目初期制作“商业模型与监管适配图”,清晰标注产品功能是否纳入PSD2监管。
EMI监管对最终实益拥有人(UBO)、董事、RO/MLRO进行穿透审查;
持股5%以上股东须披露尽调材料;
公司结构复杂(如多级BVI/开曼)将影响审批速度。
✅建议:优先采用透明结构(如塞浦路斯/马耳他控股),避开信托持股、Nominee结构。
EMI项目失败率高,很多是系统未准备好、合规架构滞后;
系统必须具备:账户体系、交易记录、KYC引擎、AML监测模块、报表生成能力。
✅建议:项目伊始就同步制作:
《系统流程图》《冷/热备架构图》《KYC流程图》《AML事件记录逻辑图》
阶段 | 时间 | 建议动作 |
---|---|---|
策划期 | 1个月 | 法律结构、牌照规划、商业模式测试 |
材料准备期 | 2–3个月 | 起草文件、技术文档、尽职调查 |
正式递交 | 监管反馈期(2–4个月) | 需及时应答补件、不可延误 |
审核结束 | 最快6个月内获批,平均8–10个月 |
✅建议:每阶段设立“文件责任人+交付标准表”。
商业计划书内容泛泛,缺乏关键指标;
风险管理框架照搬他国模板,未本地化;
AML政策中未提供实际识别手段;
系统描述与实际开发版本不符;
董事及RO简历不详,缺乏证明材料。
✅建议:所有材料用英文提交,格式统一,附编号、图示、附件索引页。
可通过书面方式预约预申请会议(Pre-Submission Meeting);
所有信函建议用正式企业抬头信纸+编号+签字;
除非官方通知,不得主动拜访或频繁追问。
✅ 监管喜欢“完整、清晰、不重复、不喧哗”的申请人。
岗位 | 建议要求 |
---|---|
RO(合规负责人) | 有欧盟支付行业经验,居住欧盟,英语流利 |
MLRO(反洗钱官) | 有AML/KYC经验,可兼职RO,但需AML证书 |
董事 | 至少一人熟悉支付业务,实质参与管理 |
审计/法律顾问 | 提前签订服务协议备查 |
✅实操建议:优先选择居立陶宛或波兰、德国境内的候选人,便于监管沟通与实地面谈。
《AML/CTF内部指引手册》
《客户尽职审查流程图》
《受益人识别政策(UBO Policy)》
《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数据保护与GDPR遵守政策》
《系统权限分层控制制度》
✅ 建议每份文件都应有“更新版本号+执行人+审批记录”。
账户模块、KYC模块、资金流动路径
客户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隔离
交易日志可追溯、留痕
每笔交易可导出报告,满足AML分析
数据备份机制及灾难恢复计划
✅建议:申请阶段即录制“系统演示视频”,向央行展示后台结构与功能。
项目 | 建议预算(欧元) |
---|---|
官费 | 1,463 EUR(央行收取) |
咨询服务费 | 45,000–85,000 EUR(视机构规模) |
系统开发费 | 25,000–80,000 EUR |
KYC服务/API接入 | 5,000–10,000 EUR/年 |
法律/审计外包 | 8,000–12,000 EUR/年 |
✅ 若项目涉及欧盟多国运营,还需预算GDPR合规、税务申报等服务费用。
成功申请不仅靠“填表格”,而是构建一整套“持续合规运营能力”;
监管将审核你是否有能力每年审计、实时识别风险、及时整改;
因此:需从Day 1开始构建内部机制,如:
✅ 风险评估打分表
✅ 客户适当性评估模板
✅ 内部稽核审查日程表
✅ 重大事件报告流程图
阶段 | 建议关键点 |
---|---|
申请前 | 项目结构清晰、资金来源真实、人员匹配度高 |
材料准备期 | 商业计划详细,制度文件本地化,系统逻辑自洽 |
提交期 | 回复监管高效、补件资料完整、版本控制清晰 |
审核期 | 合理预计时间、不主动催促监管、留意监管函件 |
获牌后 | 快速上线系统、提交年报、开展首轮风险自评 |
获批后需在6个月内开始运营;
若无法如期启动,必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启动运营需:
客户开户功能已上线;
AML系统可识别与记录交易;
RO及MLRO正式到岗。
⚠️ 监管可能实地核查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注册立陶宛央行BOFI系统,提交季度、年度报告;
对接SEPA/CentroLink平台,需完成技术对接及测试;
设置合规专员邮箱,用于接收日常监管通知。
报告类型 | 周期 | 内容要求 |
---|---|---|
AML交易监控报告 | 实时/按需 | 涉嫌洗钱的交易详述、内部识别流程 |
客户投诉统计 | 季度 | 投诉数量、处理结果、改进措施 |
财务报表(审计) | 年度 | 合规审计+财务审计双重报告 |
风险评估与应对计划 | 年度 | 风险清单、发生频率、整改计划 |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 | 每两年一次 | 涉及GDPR处理流程的全面评估报告 |
已发行电子货币余额报表
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隔状况
客户人数变化及地域结构
重大合规事件说明函(如系统宕机、STR触发)
责任项 | 说明 |
---|---|
RO | 需每月内部汇报一次,年度提交《RO监督执行报告》 |
MLRO | 对所有STR作出书面评估记录,并存档 ≥5年 |
董事会 | 每季度召开一次合规例会,记录审阅所有风险控制与合规履行情况 |
✅ 如RO或MLRO更换,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告央行。
反洗钱政策与STR提交流程
客户适当性模型与风险分类机制
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的应急预案
客户申诉与调解机制
员工合规培训制度(含记录备案)
每年为全体员工进行至少1次反洗钱与数据保护培训;
培训内容必须涵盖:
KYC/EDD识别流程
STR识别指标与上报步骤
客户投诉应对话术
冷/热钱包使用规范(如适用)
培训记录需由HR或合规官存档 ≥5年
✅ 建议使用LMS系统记录学习进度与完成证明。
设置投诉专属邮箱及热线;
明确投诉处理流程与回应期限(建议不超过15天);
定期向央行汇总投诉数据及应对措施。
任命 DPO(数据保护官);
每年更新《GDPR内部遵守政策》;
所有客户信息需获得显式同意,并允许其“被遗忘权”;
跨境数据传输(如传至亚洲服务器)必须向央行备案。
所有客户资金必须:
存放于指定银行(央行认可名单);
与EMI自有运营资金分开管理;
每日核对余额,并生成可追踪报表。
对于大量持有客户预付资金的机构,央行可能要求:
投保“专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设立储备基金账户;
安排外部审计定期核对客户资金使用状况。
每年至少一次例行监管稽核;
可能包括:突击审计、视频访谈、系统截屏演示;
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合规报告汇总表》
《最新RO/MLRO履历》
《客户资金使用日报+系统日志》
以下事件发生后3日内需报告央行:
关键人员离职;
系统宕机或客户大规模投诉;
遭遇黑客攻击或数据泄露;
被他国监管机构处罚;
✅ 使用《重大事件通知模板》发送正式函件,避免口头沟通不被承认。
时间 | 动作 | 负责人 |
---|---|---|
每月 | AML内部回顾 | MLRO |
每季度 | 合规报告会议 | RO + 董事会 |
每半年 | KYC客户数据审查 | 合规团队 |
每年 | 法律/财务审计 | 外部审计团队 |
每2年 | GDPR全面审核 | DPO |
不得“空壳持牌”超过6个月;
不得更换UBO未备案;
不得故意规避监管报告;
不得将EMI功能用于非法加密货币支付或逃避制裁。
法定合规职务,需对牌照运营的合规性全面负责;
对接立陶宛央行,处理所有监管往来;
管理合规制度、内控机制与报告体系。
反洗钱核心职务,专责识别、调查和上报可疑交易(STR);
制定并执行AML/CTF政策;
接收员工报告,确保向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履行报告义务。
⚠️ RO与MLRO可由同一人兼任,但建议分设角色以加强制衡与管理效能。
职责模块 | 主要内容说明 |
---|---|
合规制度建设 | 编制/更新公司《Compliance Manual》、各项制度 |
报告义务履行 | 编制年度合规报告、风险评估文件、客户数据统计 |
监管沟通 | 接收央行函件,主导监管访谈或补件应答 |
内部培训 | 组织年度员工合规/GDPR/KYC培训并保留记录 |
董事会汇报 | 每季度提交一次合规执行报告供审议 |
合规事件记录 | 建立《合规日志》,记录日常重大决策及整改 |
职责模块 | 主要内容说明 |
---|---|
客户KYC审核 | 审核高风险客户、可疑交易分层等级 |
AML政策维护 | 编制并定期更新AML Policy,结合风险地区调整 |
STR报告 | 收集员工报告,分析并向FCIS正式递交STR文件 |
交易监测 | 审阅异常交易报告,分析风险模型有效性 |
员工培训 | 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反洗钱专题培训 |
合规评估 | 牵头组织每年反洗钱风险评估并存档 ≥5年 |
文件名称 | 用途 |
---|---|
《RO季度合规报告模板》 | 向董事会汇报合规执行情况 |
《监管沟通记录表》 | 记录央行问询及答复内容 |
《制度更新登记表》 | 跟踪每项合规制度的更新与版本 |
《合规风险事项登记册》 | 记录每次发现的合规风险与处理结果 |
《内部合规会议纪要模板》 | 留存决策记录 |
文件名称 | 用途 |
---|---|
《STR提交登记表》 | 记录所有可疑交易的识别、处理、上报过程 |
《AML培训签到记录表》 | 员工培训记录及反馈 |
《高风险客户清单及审核记录》 | 供监管抽查 |
《AML系统参数设定记录表》 | 更新系统风险规则的调整历史 |
《年度AML风险评估报告》 | 向董事会及RO提交评估总结报告 |
建议设立《RO/MLRO值勤日志模板》,用于记录每月实际到岗时间与重点履职事项。
可配合以下栏目:
本月收到的监管函件数量
本月内部会议/客户审核次数
拒绝开户数量与原因
STR初筛次数与最终上报数
日期 | 值勤人 | 核查项目 | 处理措施 | 附件编号 |
---|---|---|---|---|
2025/07/01 | 王XX(MLRO) | 客户交易高频异常 | 暂缓服务,内部审核 | STR20250701-001 |
RO或MLRO一旦计划离职,应提前30日通知立陶宛央行;
提交《人员更换申请表》及新任人选完整履历、无犯罪证明、AML经验说明;
若更换未完成即有空缺,可能被视为“非持续合规”,触发牌照调查。
✅ 推荐设置内部《人员替换应急方案》,如临时代理人名单、离任人交接材料清单。
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合规自评,RO/MLRO提交自查报告;
每年委托第三方律师或审计师做“独立合规审核”;
可引入ISO 37301(合规管理系统)做框架性强化。
截至2025年第2季度,本公司已完成对全部在册客户的风险再评估工作,共识别出4名高风险客户并重新调整其交易权限。与此同时,KYC系统已升级至v2.3版本,新增动态地址验证机制,提升身份识别准确性。合规方面无重大违规事项发生,现提交完整季度合规风险报告如附件所列。
在立陶宛央行(Bank of Lithuania)审查EMI牌照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内部制度文档体系,以评估其组织结构、风险控制能力和合规运营能力。
编号 | 文件名称 | 是否强制 | 说明 |
---|---|---|---|
1 | AML/CFT Policy(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政策) | ✅ 是 | 符合立陶宛FCIS标准 |
2 | Risk Management Policy(风险管理制度) | ✅ 是 | 含企业风险分类与缓解机制 |
3 | Business Continuity Plan(业务持续性计划) | ✅ 是 | 灾备与系统故障应急响应 |
4 | Complaints Handling Policy(投诉处理政策) | ✅ 是 | 客户服务与纠纷机制 |
5 | 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内部控制制度) | ✅ 是 | 含合规监督层级 |
6 | Data Protection Policy(数据保护政策) | ✅ 是 | 包括GDPR章节 |
7 | Customer Onboarding Procedure(客户尽职调查流程) | ✅ 是 | 含KYC/KYB/EDD标准 |
8 | Outsourcing Policy(外包政策) | ✅ 是 | 涉及IT服务商、客服外包等 |
9 | IT Security Policy(信息安全政策) | ✅ 是 | 涉及云服务、冷/热钱包接口保护 |
10 | Internal Audit Charter(内部稽核制度) | 建议提交 | 年度内控审查机制 |
11 | Payment Transaction Policy(支付交易政策) | 建议提交 | 包括资金流程图、授权机制 |
12 | Training Manual(员工培训制度) | 建议提交 | 含年度培训计划、合规记录 |
13 | Conflicts of Interest Policy(利益冲突管理) | 建议提交 | 管理UBO、董事与员工之间冲突 |
14 | STR流程图(可疑交易报告流程图) | ✅ 是 | 图文并茂方式更佳 |
15 | 客户资金流示意图 | ✅ 是 | 展示客户入金至提现全过程 |
以下为每份制度建议采用的结构标准:
政策目的与适用范围
法律法规依据
主要责任人及岗位职责
执行机制与操作流程
记录留存与文件归档
审查更新频率与机制
附录(术语定义、表格模板等)
章节 | 内容摘要 |
---|---|
1. 政策目标与适用主体 | 明确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员工、董事与代理商 |
2. AML法律基础 | 引用立陶宛《反洗钱法》与欧盟第5号洗钱指令 |
3. 客户分类与EDD标准 | 将客户分为低、中、高风险三类并列出判断标准 |
4. STR提交机制 | 明确STR处理的五步法,含识别、评估、记录、上报、审计 |
5. 员工培训机制 | 员工每年需完成2小时AML培训,保存记录至少5年 |
所有制度可使用英文撰写;
若为当地员工(如MLRO)培训使用,需提供英文+立陶宛语摘要;
提交央行文件建议保持统一格式(PDF+DOCX原版)。
需参考以下指引确保制度框架对标当地法规:
《Bank of Lithuania Guidelines for EMI》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Law》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
《EBA Guidelines on Outsourcing》
组建内部合规编制小组(RO牵头);
收集立陶宛监管框架、模板与同行惯例;
起草首版草案并送外部合规顾问审核;
经董事会审议后批准并归档;
每年至少一次内部审查更新;
发送制度汇总目录给央行备案。
模块 | 本地化建议 |
---|---|
GDPR相关政策 | 增加“跨境数据处理备案机制”一节 |
KYC流程 | 使用立陶宛政府授权的电子ID认证渠道 |
投诉处理政策 | 引入立陶宛消费者保护局(VVTAT)调解机制 |
反洗钱策略 | 关注立陶宛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之间的交易警示 |
标明版本号(如v1.2)
留存签署页(Board Approval)
有年度审查记录(Compliance Review)
包括审批进展函、补充材料要求(Reques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RAI)、预警信函(Warning Letter)等;
一般通过BoL系统邮箱或LEI注册电子邮件发送,需及时回执与编号归档。
适用于解释复杂结构、说明组织架构或演示IT系统;
多用于MLRO/KYC架构解释、系统安全部署说明;
建议提前准备问题清单和答复草案。
通常在许可阶段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安排;
出席者包括董事、RO、MLRO和IT负责人;
问题聚焦合规机制、资金流逻辑、风险控制、技术安全。
补件类型 | 补件要求说明 | 答复建议 |
---|---|---|
公司组织结构不明 | 要求提交法人架构图、最终受益人穿透表 | 提供图解+说明信 |
AML政策不足 | 缺乏EDD或STR处理机制章节 | 提交修订版AML Policy并突出修改内容 |
冷钱包控制不明确 | 要求说明冷钱包私钥管理流程与权限 | 提供系统架构图+冷钱包签名流程图 |
资金流不清晰 | 要求提交客户资金流完整图解及账户安排说明 | 提交《客户资金流图》+操作流程说明文件 |
董事会机制空泛 | 要求说明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决策机制 | 提供会议记录模板+董事责任制度 |
✅ 所有补件文件需:
标注“Response to BoL Letter dated [日期]”
编号统一命名:EMI/RAI/2025/001
附说明信件(Cover Letter),明确逐项答复与文件清单
Subject: Response to Bank of Lithuania’s Letter dated 2025/08/01 – Reques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Dear [监管官员姓名],
Please find below our responses to the reques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in reference to the above-mentioned correspondence.
Item 1 – Clarification on AML EDD Measures
We have revised our AML Policy (v1.4, see Appendix A), adding enhanced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for high-risk clients, including source of funds verification and periodic reviews.
Item 2 – Wallet Security Control
Please refer to the attached technical diagram (Appendix B), which shows the cold wallet architecture. The key management follows a 2-out-of-3 multi-signature protocol, with one key held by the compliance officer.
Item 3 – Risk Governance Framework
Attached is our updated Internal Risk Management Policy (Appendix C), which includes defined roles, periodic risk reviews, and a risk appetite statement approved by the Board.
We trust that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herein meets your expectations. Should you require further clarification, we remain at your disposal.
Sincerely,
[申请人名称]
[RO签名与联系方式]
Date: [填写日期]
RO/MLRO是否真正理解制度、流程与责任
IT系统:是否自建,如何进行权限分层与异常识别
客户类型及风险:客户是否包含高风险国家或匿名支付行为
外包是否受控:客服、KYC系统、合规顾问是否纳入监管视野
应急机制:若IT系统故障,如何执行“业务持续性计划(BCP)”
组织彩排(Mock Interview):由合规顾问或法务团队事前模拟问答;
统一口径:RO与MLRO对业务模式、流程、监管义务等的理解需一致;
备好文件:备齐核心文件纸质版+电子版(AML Policy、风险地图、客户资金流图等);
突出实际执行力:强调已上线流程或系统,而非“拟议中”;
拒绝模糊表述:避免出现“将会”、“计划中”字眼,应具体明示时间表和责任人。
技巧 | 描述 |
---|---|
逐项答复 | 每个问题编号明确、精准对照,不遗漏 |
附带文件索引 | 提供附件清单,并附统一编号 |
用图说明 | 使用客户流程图、冷钱包图、组织结构图等图示提升直观度 |
不回避问题 | 如果确实存在不足,应承认并提供整改方案与时间表 |
快速响应机制 | 监管函件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回应,15日内正式提交材料 |
信函封面样式(中文版)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
本公司就贵方于2025年8月1日发出的补件要求函(编号:BoL/EMI/20250801-001)作出如下回复,内容涵盖所有指定问题,并附上相应支持文件,详列如下:
编号 | 补件内容说明 | 附件编号 |
---|---|---|
1 | 关于增强尽职调查(EDD)制度的说明 | 附件A:AML Policy v1.4 |
2 | 关于冷钱包安全架构及私钥管理机制 | 附件B:Wallet Security Diagram |
3 | 更新后的风险管理制度与治理结构 | 附件C:Risk Policy v1.2 |
敬请查阅。如有进一步疑问,本公司愿意安排视频会议进行澄清或说明。
此致
敬礼
RO签字: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
日期:2025年8月6日
根据立陶宛央行(Bank of Lithuania)与《欧盟支付服务指令(PSD2)》相关规定:
EMI法团必须设有实质性履职的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会应具备集体经验、诚信记录及对支付业务的理解能力;
需至少设立一名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若为多国董事会结构;
所有董事履历需接受适当人选(fit & proper)测试;
实际董事成员需在申请阶段提供董事声明书、无犯罪证明、资历文件、访谈记录等。
职责领域 | 董事会责任说明 |
---|---|
组织治理 | 审议公司章程、制度政策及战略方向 |
合规管理 | 审批AML/KYC、风险管理等制度文件并定期复核 |
财务审议 | 审批年度预算、财务报表与审计计划 |
风控监督 | 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合规委员会,监管重大风险 |
任命高管 | 委任RO、MLRO、CFO等核心管理人员 |
监管责任 | 出席BoL会议/访谈,确保监管事项履行 |
审批外包 | 审查IT系统、合规服务外包协议的合规性与风险性 |
✅ 董事会需定期审议政策文件更新,如AML、IT安全、数据保护、客户投诉机制等。
建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正式董事会议(线上/线下);
必须具备正式会议通知、议程、会议纪要与决议文件;
年度首次会议需批准《合规年度计划》与《年度预算案》;
所有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5年,以备BoL审计查阅。
时间 | 议题 |
---|---|
10:00 – 10:15 | 审阅上次会议记录及通过 |
10:15 – 10:45 | 讨论并通过修订后的AML政策 |
10:45 – 11:15 | 审阅风险管理报告与KYC异常案件处理统计 |
11:15 – 11:30 | 外包服务合同(IT系统监控)审查与批准 |
11:30 – 12:00 | 审核财务报表与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
12:00 – 12:15 | 其他事项(如董事更换、RO任命) |
每项董事会批准事项均需出具书面决议(Board Resolution);
建议附带每次会议的议程(Agenda)、简报文件(Presentation)、出席记录与签名表;
所有决策应由合规负责人整理进决策备案登记册(Board Resolution Register)。
监管要点 | 解读 |
---|---|
董事是否知情并主导决策 | BoL常在面谈中要求董事本人解读合规制度、资金结构等 |
是否记录合规审批过程 | 若AML/KYC等政策未体现董事审批过程,可能被视为“走过场” |
是否存在“橡皮图章”董事 | 如果董事未参与实质性会议,BoL可拒绝其资格或驳回牌照 |
是否重视客户投诉或风控异常报告 | BoL要求董事对高风险事件有跟踪记录与干预机制 |
如企业需编制董事相关制度文档,建议包括如下内容:
模板名称 | 内容概述 |
---|---|
《董事会议制度》 | 会议通知机制、出席要求、议程安排、决议机制 |
《董事会职责及角色说明》 | 各类董事(执行/非执行)的职能与合规责任 |
《董事会合规年度计划模板》 | 每季度需审议事项清单与年度重点议题规划 |
《董事会访谈准备清单》 | 面向BoL访谈的常见问答及责任人分配 |
《董事会议纪要范本》 | 标准格式、签名区、议题结构与编号方式 |
BoL常安排“董事合规面谈”,特别是在以下情境:
初次申请EMI牌照时;
公司结构变更、UBO变更或大额客户涉入时;
存在对制度空转、治理失衡的怀疑时。
对董事职责、公司制度架构的熟悉度;
是否知晓AML政策核心机制;
冷钱包、多签安全机制的了解;
如何审核外包服务风险及审批标准;
公司如何制定合规预算与资源投入分配。
RO是立陶宛EMI机构的合规最高负责人,需对整个机构的运营、合规体系、反洗钱框架、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MLRO是向监管机构(如BoL)报告可疑交易(STR)和制定AML/CTF政策的核心责任人,职责聚焦在反洗钱机制的执行层面。
职责领域 | RO(监管责任) | MLRO(执行责任) |
---|---|---|
公司治理 | 主导合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 协助制定AML政策并跟进具体流程 |
反洗钱架构 | 审议并签署AML/KYC等相关文件 | 识别客户风险、处理可疑交易 |
STR报告机制 | 审批STR政策框架与KRI指标 | 具体实施STR识别、提交与归档 |
客户尽职调查 | 监督KYC制度与审批机制 | 执行KYC/EDD等客户风险评级 |
外包服务监督 | 审批KYC服务商、技术平台 | 跟进与评估第三方服务表现 |
员工培训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批准 | 实施反洗钱培训与效果追踪 |
面对监管机构 | 担任BoL访谈第一责任人 | 回应BoL关于AML/KYC的专业问询 |
系统风控合规 | 审批系统控制图、钱包权限设定 | 执行权限设置与风控预警操作 |
✅ 建议:RO 不得与MLRO为同一人,特别是在实际运营中分离有助于风险防火墙构建,符合BoL最佳实践。
项目 | RO 要求 | MLRO 要求 |
---|---|---|
最低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 |
行业经验 | 至少5年金融/支付/合规经验 | 至少3年反洗钱/合规经验 |
AML认证 | 建议具备国际AML认证(如ICA, ACAMS) | 强烈建议具备ACAMS等认证 |
面谈能力 | 必须应对BoL面试 | 必须应对BoL AML专项访谈 |
居住要求 | 最少一名常驻立陶宛(可为兼任董事) | 可远程办公但需定期访问立陶宛 |
尽职调查 | 提供无犯罪证明、履历、自我声明、资历证书等 | 同左 |
BoL要求申请人提交针对RO与MLRO的尽职调查文件,建议包含以下结构:
完整履历表(英文+可验证经验)
学历与资格证明文件
AML培训或证书副本(如ACAMS)
无犯罪记录证明(英文公证)
声明信(Self-declaration Letter)
角色说明书(Job Description)
过往任职证明(Employment References)
董事会任命文件或合同
访谈准备清单与问答模拟材料
问题 | RO 答复建议 | MLRO 答复建议 |
---|---|---|
请描述你公司客户尽职调查流程。 | 客户分三类:低、中、高风险,系统嵌入KYC系统 + 手动审核 | 每类客户设定不同KYC字段,定期复审周期已纳入AML政策第4章 |
如何识别可疑交易? | 我们制定了KRI指标,包括交易跳跃频率、收款来源不一致等 | 利用规则引擎触发预警,人工复审后决定是否提交STR |
冷钱包如何防止员工滥用? | 钱包由三把私钥控制,2-of-3机制,审批人+合规+外部审计 | 我持有其中一把密钥,签名前需董事会议审议 |
员工培训频率? | 新员工入职即强制培训,每半年一次复训,董事会季度回顾培训成果 | 我负责讲授AML课程,培训记录已归档并由合规部归口管理 |
AML Policy版本更新频率? | 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监管变化则立即调整并提请董事会审批 | 已于2025年6月更新至v2.1,修订章节包括STR流程和EDD要求 |
模板名称 | 内容描述 |
---|---|
《RO岗位职责说明书》 | 含监管沟通、制度审批、合规监督、资源调配等 |
《MLRO岗位职责说明书》 | 具体包含STR处理、AML培训、客户风险管理 |
《RO/MLRO自我声明模板》 | 申明其合规背景、无不良记录、具备履职能力 |
《访谈准备标准问答库》 | 含RO与MLRO各50条监管面谈Q&A |
《RO/MLRO每月合规报告模板》 | 提交董事会的职责履行记录(操作日志+合规观察) |
若RO或MLRO需更换,必须:
提前通知BoL并提交更新申请表格;
提供新任RO/MLRO完整尽职材料;
董事会出具更换决议;
BoL可要求对新任人选进行面谈。
立陶宛中央银行(Bank of Lithuania)在《EMI牌照技术文件指引》中对系统提出以下基本监管要求:
原则 | 要求说明 |
---|---|
可用性(Availability) | 系统应具备高可用架构,能支持全天候支付服务 |
完整性(Integrity) | 所有交易日志、用户行为须具备防篡改机制 |
机密性(Confidentiality) | 客户数据必须加密传输+存储,符合GDPR |
追踪性(Traceability) | 所有系统操作应可追溯、日志可读 |
可审计性(Auditability) | 日志审计应支持BoL和独立审计机构抽查 |
项目 | 冷钱包 | 热钱包 |
---|---|---|
存储形式 | 离线存储、物理隔离 | 在线服务器部署 |
私钥管理 | 多签(Multisig)、硬件隔离(HSM) | 系统内设安全权限访问 |
使用频率 | 低(用于资金主控与大额转移) | 高(日常小额支付) |
安全控制 | ≥2人签名机制,建议3-of-5结构 | 实时监控+每日限额机制 |
示例使用 | 客户充值入金、客户备付金存储 | 客户出金、交易手续费处理 |
✅ 建议冷钱包采用多重签名机制(如Gnosis Safe / Fireblocks / Ledger Vault)与地理位置隔离(如一把密钥存立陶宛,一把在外部审计方处保管)。
每日备份:交易数据、客户资料、系统设置;
异地备份:建议将副本存于欧盟境内另一数据中心;
不可改写:采用WORM(Write Once Read Many)结构防篡改;
加密传输与存储:对数据使用AES-256或同等级以上加密算法。
应具备RTO ≤ 4小时,RPO ≤ 15分钟的恢复能力;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完整灾备演练;
灾备计划文件(BCP)需提交BoL备案,包括关键人员责任划分、切换步骤、系统验证清单。
项目 | 要求说明 |
---|---|
访问权限管理 | 设置RBAC(角色权限控制),如开发人员无权直接接触客户资料 |
行为日志记录 | 所有后台操作、配置修改应记录日志(至少保存5年) |
异常审计报告 | 每月输出异常访问报告提交给合规部门审查 |
管理员双重认证 | 所有系统管理员账号应启用2FA/硬件Token登陆 |
审计可视化工具 | 建议引入SIEM系统(如Splunk、ELK)辅助日志分析与审计可读性提升 |
文档名称 | 内容描述 |
---|---|
《IT架构说明文件》 | 系统模块图、软件架构说明、供应商描述 |
《钱包控制策略说明》 | 钱包使用策略、多签机制、限额设计 |
《数据备份与恢复政策》 | 每日备份规则、RPO/RTO方案、灾难演练记录 |
《权限与访问控制政策》 | 权限矩阵、2FA机制、管理员列表 |
《日志管理与异常响应方案》 | 操作日志结构、日志保留周期、审计流程 |
问题 | 应答建议 |
---|---|
系统在哪个国家托管? | 系统托管于立陶宛或欧盟合规数据中心,并满足GDPR要求 |
如何保护客户数据不被泄露? | 使用端到端加密、权限分层访问、定期安全审计 |
钱包如何防止私钥丢失? | 多签机制+冷存储+密钥备份,兼有第三方托管策略 |
若系统故障多久能恢复? | 可在4小时内切换至灾备系统,15分钟内数据同步 |
有没有日志篡改检测? | 日志为链式结构,包含签名与时间戳,设异常预警 |
Bank of Lithuania 对EMI机构合规架构的监管核心在于:
合规目标 | 要求内容 |
---|---|
预防金融犯罪 | 建立全面反洗钱(AML)与反恐融资(CTF)机制 |
保护客户利益 | 实施充分KYC识别流程,避免欺诈 |
实现风险评级 | 客户、交易、地区、产品多维度风险分类 |
审计可溯性 | 合规文件与行动应有完整记录与审查机制 |
高风险客户管控 | 加强EDD与PEP客户审批流程 |
BoL 要求申请机构必须提交全套 AML/KYC/CTF 政策文档,并在访谈中能详细陈述合规机制运作细节。
✅ 建议设定“合规部”独立于业务营运团队,MLRO对董事会直接汇报,符合BoL审查导向。
步骤 | 内容 |
---|---|
客户识别(IDV) | 收集身份证件、住址证明、公司注册文件等 |
真实性验证 | OCR识别+三方验证+视频见证(如适用) |
风险评估 | 地域风险、行业风险、资金来源等打分模型 |
决策分层 | 系统决策+人工复审 |
审批流程 | 中高风险客户需MLRO/董事级人员核准 |
加强客户背景尽职调查(包括实益拥有人);
要求提供资金来源与用途证明;
使用第三方数据库(如World-Check、Dow Jones Risk Center)交叉验证PEP、制裁名单;
交易监控参数更严格(触发更低门槛预警);
每季度复核一次账户活动。
监控维度 | 具体操作 |
---|---|
交易跳跃监测 | 同一账户短时间内大额频繁收付 |
收付人不匹配 | 入金与出金户名、地区、币种异常 |
高风险国家交易 | 涉及FATF黑名单/灰名单国家 |
日内累计限额 | 达到阈值即自动暂停+人工审核 |
可疑交易报告(STR) | MLRO判断后直接向BoL提交报告,并留存记录 ≥ 5年 |
BoL允许合规流程部分外包,但要求:
要求类别 | 内容说明 |
---|---|
外包服务商资质 | 必须是合规KYC提供方(可在欧盟注册) |
合同控制 | 明确服务范围、合规责任归属、违约条款 |
质量监控 | EMI机构需设置指标监控服务质量(如KPI) |
现场审计权 | EMI机构保留对外包方进行现场审查权利 |
数据本地化 | 客户数据应保存在欧盟境内,或需取得客户同意 |
合同备案 | 外包合约需随申请材料提交BoL审阅 |
✅ 建议与Sumsub、Ondato、ComplyCube等BoL熟悉的供应商合作,有助于顺利过审。
文档名称 | 内容概要 |
---|---|
《AML政策手册》 | 定义整体反洗钱策略、STR提交程序、责任人架构 |
《KYC操作手册》 | 详细定义客户识别、文件要求、审批流程 |
《EDD操作指南》 | 高风险客户识别标准、增强调查要求 |
《KYC外包合约副本》 | 包括数据保留、审计、终止条件等核心条款 |
《客户风险评级模型说明》 | 包含评分标准、分层结果、操作说明 |
《STR报告样本》 | 模拟提交格式、触发流程、存档方式 |
《年度合规培训计划》 | 员工培训内容、频率、参与记录管理机制 |
问题 | 建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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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虚构公司? | 使用API对接注册处+实益拥有人验证+交叉风险比对 |
如何处理PEP客户? | 系统自动识别,MLRO人工审批,设置额外监控 |
STR报告多久提交一次? | 一经识别立即提交,流程≤24小时,记录保存≥5年 |
是否允许高风险国家客户开户? | 一般不允许;如有需董事会审批并上报BoL |
合规外包如何监管? | 每月审阅外包报告,每半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 |
根据《欧盟电子货币指令(EMD2)》与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法》,EMI必须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不得与公司运营资金混用,确保一旦破产或撤牌,客户资金仍可100%提取。
BoL在牌照审核时,重点考察以下资金保护机制:
项目 | 监管关注点 |
---|---|
客户资金隔离 | 是否建立独立客户资金账户,确保资金不被挪用 |
存放银行资质 | 客户资金存放银行是否为欧盟监管合格机构 |
内部资金流控制 | 是否有制度、技术层面做到客户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分账 |
客户备付金核对 | 是否每日报表核对客户资金余额与账实相符 |
破产时资金清算机制 | 是否具备应急提取机制、银行优先权、客户通知制度 |
一个标准EMI的客户资金账户结构如下:
✅ 建议使用“主资金池+客户虚拟子账户”结构,便于对账与资金识别,客户体验更佳。
BoL认可以下两种隔离方式:
在合格银行单独开设客户资金账户;
不得用于运营支出,仅限客户收付交易;
每日核对客户余额并记录;
BoL定期抽查银行对账记录。
✅推荐方式,易于BoL理解和审查。
向银行或保险机构购买客户资金担保;
担保机构承诺在公司破产时按比例赔付客户;
必须在欧盟金融机构购买担保合同;
需每年更新保险合同副本提交BoL。
⚠️ 风险较高,BoL较为保守,不建议初创EMI采用。
时间节点 | 操作内容 |
---|---|
每日 00:00 | 抓取昨日客户入金出金记录 |
每日 09:00 | 生成系统客户余额总额(Ledger Balance) |
每日 10:00 | 对比客户专户银行余额(Bank Statement) |
每日 12:00 前 | 出具资金核对报告,由财务总监或MLRO审阅签字 |
每日 17:00 前 | 如发现不足,立即补足(Top-up)并书面记录 |
✅ 推荐配套设置“内部控制策略文件”与“Safeguarding Report模板”,确保合规轨迹可审。
账户类型 | 账户功能 | 推荐银行 |
---|---|---|
法人运营账户 | 支付工资、房租、采购等运营支出 | Revolut Business、Luminor Bank、Paysera |
客户专用资金账户(Safeguarding) | 存放客户备付金,BoL监管对象 | SEB Lithuania、Citadele、Bank of Lithuania央行资金托管通道 |
冗余备份账户 | 灾难恢复备用账户 | Swedbank、OP Bank、金融科技银行如 Nexpay |
客户充值账户 | 多币种收款池,连接支付网关(Stripe, Trustly) | ClearBank、Inpay、Railsr |
文件名称 | 内容描述 |
---|---|
《客户资金隔离政策文件》 | 描述隔离账户设定、资金用途限制、银行合作协议 |
《客户资金对账操作指引》 | 每日资金对账步骤、报告模板、签名流程 |
《Safeguarding Account开户证明》 | 银行开具的客户专户确认函(含账户编号、用途限制) |
《担保或保险合约副本》(如选) | 与担保方签订的资金保障协议副本,附监管机构编号 |
《异常资金补足机制说明》 | 如发现缺口,如何在24小时内补足、通知BoL |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文件》 | 角色权限矩阵、复核流程、审计留存记录等制度性保障 |
问题 | 答复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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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证客户资金100%隔离? | 是,已设立BoL认可的独立客户专户,受限用途监管 |
客户账户和公司账户资金是否混用? | 明确分离,操作权限不同,资金流系统亦完全隔离 |
客户账户在哪家银行? | 已与SEB Lithuania/Swedbank签署开户协议 |
资金短缺如何补足? | 每日对账发现不足立即从运营账户补足,且有签字流程 |
客户资金如需退还,流程为何? | 客户可自助申请,系统审核资金来源,MLRO核准后付款 |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要求所有持牌EMI机构定期提交以下三大类监管报表:
报表类型 | 提交频率 | 核心内容 |
---|---|---|
1️⃣ 财务报表(FINANCIAL) | 每季+年终审计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客户备付金余额等 |
2️⃣ 运营报表(OPERATIONAL) | 每月/每季 | 客户交易笔数、金额、客户数量、投诉处理 |
3️⃣ 合规与AML报告(COMPLIANCE) | 每季+异常即报 | STR提交数、客户风险分布、KYC执行情况 |
BoL有权对迟交、虚报、未报的行为实施罚款、发函警告甚至吊销牌照。
应包括:客户资金余额、公司现金流量、应收应付、资本金余额等;
报表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提交BoL系统;
可要求按BoL制定的标准模板上传(XML、CSV格式)。
要点 | 说明 |
---|---|
审计时间 | 每年财年结束后4个月内(一般为4月30日前) |
审计内容 | 公司全财务报表+客户资金安全报告 |
审计机构资质 | 须为立陶宛注册审计师或BoL认可的欧盟审计机构 |
审计范围 | 不仅包括营运资金,还需出具Safeguarding Report |
附加文件 | 董事会报告、合规部门说明信、会计政策说明等 |
✅ 建议在申请阶段即聘请长期配合的注册审计事务所(如KPMG Lithuania、BDO、Grant Thornton)。
BoL特别要求对客户资金隔离情况进行单独汇报,包括:
报表名称 | 报送频率 | 内容说明 |
---|---|---|
《客户资金对账日报》 | 每日留存备查 | 银行余额 vs 客户账面余额比对 |
《客户资金月度汇总表》 | 每月提交 | 客户总余额、客户数量、客户交易风险 |
《客户备付金审计报告》 | 每年审计出具 | 附加于年度财报,列明隔离制度是否有效 |
《客户资金异常事件汇报》 | 实时 | 如发现缺口、误拨、资金冻结须立即上报BoL |
每季度提交的合规报告需包括:
STR(可疑交易报告)提交数量与摘要;
客户风险等级分布图(低中高PEP等占比);
已终止服务客户数量与原因;
AML培训执行情况(含培训出席记录);
新增/终止外包KYC服务商信息更新;
MLRO审核流程报告与审计记录。
以下事件必须在48小时内通过BoL专用系统报备:
事件类型 | 示例 |
---|---|
资金安全异常 | 客户资金账户误操作、缺口、银行冻结 |
内部合规事件 | MLRO更换、RO离职、董事会变更 |
法律诉讼/调查 | 涉嫌洗钱或金融欺诈事件 |
系统中断 | 核心支付系统瘫痪 ≥ 2小时 |
数据泄露 | 客户KYC数据被非法访问或外泄 |
每年需由MLRO提交一份说明信至BoL,内容涵盖:
本年度合规运营总结;
KYC/AML制度执行情况;
高风险客户审查数据;
内部审计整改情况;
下一年度改进计划。
所有董事需共同签字,确认EMI遵守BoL要求;
应包含风险评估说明及资本充足性自评;
BoL将其作为是否发出持续运营许可的关键参考。
报表名称 | 频率 | 提交渠道 | 报送截止 |
---|---|---|---|
客户资金日报 | 每日 | BoL API上传 / 手动上传 | 次日中午12:00前 |
运营数据表 | 月 / 季 | BoL系统(SUPREMA平台) | 每月10日前 |
财务季报 | 季度 | SUPREMA上传 | 每季后20天内 |
审计财报 | 年度 | 审计PDF上传至BoL邮箱 | 次年4月30日前 |
合规汇报 | 季度 | Compliance Portal 提交 | 每季后15天内 |
文件名称 | 内容概览 |
---|---|
《监管报表编制与提交流程图》 | 报表准备、复核、签字流程图 |
《监管报表责任人清单》 | 每类报表对应责任人员与后备人 |
《异常情况汇报机制指引》 | 触发机制、流程、BoL联系人 |
《审计准备计划》 | 每年准备节点、所需资料清单、协调责任人说明 |
《合规年报模板》 | 结构化列明合规执行报告框架 |
《监管面谈备忘模板》 | 用于定期BoL审查时的Q&A记录表 |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法》及BoL监管通告,EMI持牌企业必须设立下列高级管理人员:
角色 | 英文简称 | 核心职责 | 是否须备案 |
---|---|---|---|
董事(执行/非执行) | Board Member | 公司治理、战略决策 | ✅必须备案 |
负责人员 | RO(Responsible Officer) | 日常合规、BoL沟通、流程监管 | ✅必须备案 |
洗钱报告官 | MLRO | 可疑交易识别与上报 | ✅必须备案 |
合规负责人 | Compliance Officer | 监管政策执行、审计应对 | ⚠️如非MLRO兼任,应备案 |
✅ 若RO与董事重合,仍需分别备案职责分配文件。
至少2位董事,其中1位必须为欧盟居民;
不得由同一自然人或法人重复占位;
推荐设立:董事长 + 财务董事 + 合规董事三人制。
职能领域 | 董事责任 |
---|---|
战略层面 | 批准商业模式、客户结构、资本运作方案 |
风控层面 | 每季审议风险评估报告、批准AML政策 |
财务层面 | 审议年度预算与审计报告、监管报表签字 |
合规层面 | 审议合规年报、与BoL联络官保持通话记录 |
人员层面 | 任命/解聘RO、MLRO,记录董事会决议 |
⚠️BoL可在年度合规审查中要求董事个人出席问询会,确认其对业务熟悉程度。
具备2年以上支付/银行/电子货币管理经验;
通晓EMI监管政策及风险控制制度;
可为非立陶宛居民,但须在欧盟范围内;
须具备良好信用记录,无金融犯罪背景;
英文沟通能力强,能直接与BoL书面及口头交流。
职责类别 | 内容 |
---|---|
对BoL负责 | 所有监管报表提交与沟通应对 |
对内部合规负责 | 审核KYC系统变更、STR流程 |
对客户流程负责 | 审批新产品、新市场、新通道 |
对人员负责 | 审核AML培训计划与执行效果 |
对文档负责 | 管理监管制度手册、SOP流程文件 |
✅ BoL常以RO是否“熟悉业务、懂监管、懂系统”为发牌判断标准之一。
独立识别和评估客户交易可疑性;
向立陶宛FIU(金融情报单位)提交STR报告;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可疑交易处理进度;
参与所有高风险客户审批流程;
管理并留存所有STR、KYC、CTF相关文件 ≥ 8年。
⚠️ MLRO不能由公司秘书、客服经理或销售人员兼任,需具独立性。
材料名称 | 说明 |
---|---|
任命函 | 董事会出具,明确任命MLRO起始日 |
角色说明 | 附录职责清单与权限描述 |
履历表 | 包含金融合规/AML从业经验至少2年 |
无犯罪声明 | 本人签署、翻译、认证后提交 |
AML培训记录 | 近12个月内已完成合规课程证明 |
在申请EMI牌照阶段,应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每位董事、RO、MLRO的简历(CV);
详细职能描述(Role Description);
无犯罪证明 + 翻译公证;
欧盟银行/支付从业资历或推荐信;
签署的合规承诺书(Declaration of Responsibility);
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复印件。
变更后5日内必须通知BoL,流程如下:
内部董事会决议通过新任命;
提交《Management Changes Notification Form》;
附上新人员履历、身份信息、AML培训证明;
更新BoL登记系统;
若BoL要求,安排面谈或补交解释函。
✅ BoL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批流程。
问题 | 答案建议 |
---|---|
RO请说明公司客户KYC流程? | 公司KYC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两类,采用外包服务+内部复核机制,MLRO全程监控 |
MLRO请列举最近一次STR提交时间与原因? | 于2025年4月18日向FIU报送一起关联交易异常,涉及币种转换后异常频繁转出 |
董事请说明你对EMI业务风险的掌控方式? | 设有定期审议机制、审批通道授权机制和应急汇报制度,每月由RO报告风险概况 |
请说明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的隔离控制? | 客户资金设在SEB Lithuania,系统与营运资金隔离,每日对账并留档审计轨迹 |
RO如何与BoL保持联系? | 已设有专属BoL联络邮箱,平时通过SUPREMA平台回复监管信函,定期更新联系人 |
文件名称 | 内容 |
---|---|
《董事与RO角色职能清单》 | 按人列明每位责任人职责与权限边界 |
《董事会任命与解任机制制度》 | 内部决策程序+文件模板 |
《RO/MLRO尽职调查包》 | 含履历、声明信、AML资质、面谈记录 |
《关键岗位备份机制与应急交接流程》 | 避免突发变动影响持续合规 |
《高管定期培训记录与签署表》 | 包括BoL法规、KYC更新培训内容 |
Passporting 是指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取得牌照(如立陶宛EMI)后,可在其他EEA国家(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开展相同监管活动,而无需重新申请当地牌照,但需通过通知机制登记。
✅ 适用于《PSD2》与《EMD2》指引下的持牌支付/电子货币机构(如EMI、PI)
通行机制适用对象 | 可扩展的国家 |
---|---|
EMI牌照持有者(如立陶宛EMI) | 所有欧盟27国 + EEA三国(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 |
许可范围扩展 | 与立陶宛境内许可一致(例如:开立电子钱包、提供预付卡、收单服务等) |
✅ 不允许扩展非许可业务。例如:若立陶宛EMI未获“支付发薪”许可,则不可在他国开展该服务。
类型 | 定义 | 实例 |
---|---|---|
1️⃣ 跨境服务(Freedom to provide services) | 无需实体设立,仅在线运营或提供远程服务 | 通过官网向德国/西班牙客户发卡 |
2️⃣ 本地设点(Freedom of establishment) | 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在当地招聘员工 | 在法国设立代表处,进行本地客户服务 |
⚠️ 若开展营销活动、发卡、面签开户等属主动招揽行为,通常建议设立分支机构(更受当地监管支持)。
所有Passporting程序由BoL统一向其他欧盟国家的监管机关发出“通知函”(Notification Letter)。
准备通知包(由EMI公司准备,内容见下节)
提交至BoL SUPREMA系统
BoL初审并向目的地国家监管机构转交
目的地国家回函或不反对信(20个工作日内)
BoL确认结果并发出确认函
可正式在当地开展业务
文件名称 | 内容说明 |
---|---|
公司章程及牌照副本 | 英文版本,需盖章 |
拟经营国家清单 | 按国家列明 |
拟开展的业务说明 | 包括服务类型、交易币种、渠道等 |
客户类型说明 | 企业客户、零售客户等 |
风险防控摘要 | 涉及AML、KYC、欺诈监控等机制概括 |
联系人信息 | 包括法定代表、当地联络人等 |
分支机构说明(如适用) | 地址、组织架构、拟设人员职责 |
本地语版本说明文件(如要求) | 法国、德国、意大利等监管机构或要求使用当地语言 |
国家 | 要求 |
---|---|
德国BaFin | 需在上线前提交完整风险报告 |
法国ACPR | 必须设立本地代表人 |
西班牙CNMV | 提供合规联系人信息 |
爱尔兰CBI | 建议提供年度运营计划 |
部分国家可能要求缴纳本地VAT(如有设立分支);
若与本地银行合作,需签署客户资金保障协议;
部分欧盟国家需在官网添加当地监管声明。
建议事项 | 实务说明 |
---|---|
✅ 明确本地KYC标准 | 避免在德国、法国等AML要求更严地区违规 |
✅ 不得主动招揽非通行国客户 | 例如:若未通行英国、瑞士等,不得向其发卡 |
✅ 多语种合规文档准备 | 网站隐私条款、投诉机制等建议翻译为当地语言 |
✅ 维护BoL主牌照清晰性 | 所有通行活动不得脱离立陶宛主体结构运营 |
✅ 开立通行国银行账户 | 如在法国运营,可开设BNP Paribas账户以增强信任度 |
情况 | 措施 |
---|---|
停止在某国业务 | 提交“注销通行”通知函,由BoL向目的地监管机构递交 |
通行活动变更 | 如增加新产品、新币种,须再次备案 |
设立子公司/法人实体 | 不可依赖Passporting,需另行申请当地全牌照 |
资源名称 | 链接与用途 |
---|---|
SUPREMA系统入口 | https://www.lb.lt/en/supervision |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 | https://eba.europa.eu/ |
欧盟监管协调指南 | EBA Guidelines on Passport Notification |
确保电子货币机构资金安全;
强化AML/CFT机制有效执行;
避免监管套利和高风险业务失控;
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稳定。
✅ 一旦取得立陶宛EMI牌照,BoL即会将企业纳入年度持续监管审查机制中,要求周期性报告与响应现场检查。
类型 | 描述 | 周期 |
---|---|---|
年度审查(Annual Review) | 全面评估运营、合规、AML状况 | 每年一次(通常Q2或Q3) |
特别审查(Thematic Review) | 针对某类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如客户资金隔离) | 不定期 |
远程文件审查(Desk Review) | 对监管报表进行抽查复核 | 每季或半年一次 |
实地稽核(On-site Inspection) | BoL派员至公司现场检查文件、系统、人员 | 通常2-3年一次 |
报告名称 | 提交频率 | 内容说明 |
---|---|---|
年度财务报告(Audited Financial Report) | 每年 | 含EMI客户资金、资本金、费用结构 |
年度活动报告(Annual Activity Report) | 每年 | 业务总览、用户增长、风险事件 |
客户资金隔离声明 | 每季 | 客户账户与运营账户隔离程度说明 |
资本充足报告(Capital Adequacy) | 每季 | 是否满足最低实缴要求(≥350,000欧元) |
年度AML报告(Annual AML Report) | 每年 | STR数量、高风险客户占比、内控变更 |
RO/MLRO责任履行声明 | 每年 | 说明履职情况与培训记录 |
合规年度培训记录 | 每年 | 员工AML/KYC培训时长与内容总结 |
核查模块 | 检查重点 |
---|---|
AML/KYC机制 | STR识别、审核路径、外包合规是否有效 |
客户资金账户 | 是否完全隔离、是否每日对账 |
合规文件 | 是否有更新版本,是否有培训记录 |
系统与权限 | 系统权限控制是否符合职责区分 |
高管履责 | RO/MLRO是否参与日常合规决策 |
报表一致性 | 财务报表与监管报表是否一致 |
项目 | 要求 |
---|---|
最低资本金 | 不得低于350,000欧元,需维持于账户 |
持续合规 | 所有合规制度必须定期更新(至少每年) |
实际运营 | 公司不得为“空壳EMI”,需有真实员工、客户与交易 |
高管常驻 | 至少1位RO或董事在欧盟境内居住或工作 |
无重大违规 | 不得出现重大AML失败、客户投诉未处理或系统缺失 |
案例 | 问题 | 处罚结果 |
---|---|---|
某立陶宛EMI(2023年) | 未及时更新AML政策 + 高风险客户无审批记录 | 被暂停发卡业务6个月 |
某EMI(2022年) | STR报告滞后 + MLRO兼职客服无经验 | 被罚款 €35,000 |
某EMI(2024年) | 客户资金与运营账户未完全隔离 | BoL要求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上报计划 |
某EMI(2021年) | 年报迟交+财务报表不一致 | 被警告并记入监管系统观察名单 |
每封信件均须3日内在SUPREMA系统中应答;
若属“审查通知”类函件,应立即指派RO主责;
若BoL要求说明情况,应提供详细解释信+支持文件;
所有应答需英文撰写,正式风格、避免口语化;
若函件中附有整改要求,须提交明确时限的整改计划表。
模板名称 | 用途 |
---|---|
《BoL函件回应模板集》 | 包含10类监管函件范文 |
《年审文件打包清单表》 | 年审必提交资料一览表 |
《RO/MLRO培训记录模板》 | 每年应填写更新培训证明 |
《监管稽核应答模拟问卷》 | 帮助RO熟悉BoL面谈常见问题 |
《客户资金对账日报模板》 | 客户账户与运营账户的核对表 |
模板名称 | 格式 | 用途说明 |
---|---|---|
✅ EMI商业计划书模板 | Word / PDF | 用于BoL初审、含收入模型、客户来源、5年预测等 |
✅ 董事及RO简历模板(CV) | Word | 包含教育背景、金融经验、AML资历等 |
✅ 控股结构图(穿透至最终实益人) | PNG / Visio | 申请表附件之一,需含UBO、直接股东、控制路径 |
✅ 申请声明信模板(Applicant’s Letter) | Word | 向BoL递交申请文件的正式信函封面 |
✅ IT系统描述模板(EMI专用) | Word / 图文混合 | 涉及核心系统结构、权限控制、冷/热钱包管理 |
✅ 风险评估与控制政策(Risk Assessment Policy) | Word | 风险识别矩阵、应对措施、监控指标等 |
模板名称 | 内容亮点 | 建议格式 |
---|---|---|
✅ 反洗钱政策与KYC手册(AML/CFT Policy) | 包含CDD流程、STR上报路径、KYC等级划分 | Word |
✅ 客户投诉管理政策 | 处理机制、时限响应、回溯机制 | Word |
✅ 内部审计与合规监督政策 | 自查周期、审计报告提交制度 | Word |
✅ 信息披露与隐私政策 | 遵守GDPR与BoL数据处理规则 | Word |
✅ 反欺诈策略手册 | 涉及交易监控、异常账户识别、冻结操作 | Word |
模板名称 | 内容 | 格式 |
---|---|---|
✅ 冷钱包权限签名图解 | 多签权限层级示意图 | PNG / Word |
✅ 系统权限控制结构图 | 描述员工权限分层、后台操作权限审核机制 | PNG / Word |
✅ STR识别与上报流程图 | 从客户识别到STR上报的完整流程图 | Flowchart / Word |
✅ EMI客户资金流向图 | 展示客户入金、资金隔离、提款路径 | Excel / PNG |
✅ AML/KYC操作系统截图(建议留存) | 客户资料录入、审查、分层界面 | JPG / PDF |
模板名称 | 用途 | 文件类型 |
---|---|---|
✅ BoL年度报告封面信模板 | 提交年报/AML报告的正式信函 | Word |
✅ BoL函件应答标准格式 | 回复监管信函时使用的正文模板 | Word |
✅ 稽核前自查报告模板 | 提前准备稽核所需自查文档 | Word |
✅ RO职责履职声明 | RO需定期签署提交BoL,说明参与监管事务情况 | Word |
模板名称 | 内容要点 | 建议格式 |
---|---|---|
✅ AML/KYC年度培训记录表 | 员工姓名、培训时间、讲师内容、测试成绩 | Excel |
✅ RO/MLRO值勤日志模板 | 日常值勤、审批、内部会议记录 | Word |
✅ 员工角色与权限分配表 | 明确系统权限与职责匹配 | Excel |
✅ 合规年度培训计划 | 培训计划安排表,配合年审使用 | Excel / Word |
平台 | 链接 | 功能说明 |
---|---|---|
✅ BoL SUPREMA平台 | https://www.lb.lt/en/supervision | EMI牌照申请、通行通知、监管报送平台 |
✅ BoL公告注册库 | https://www.lb.lt/en/sfi-financial-market-participants | 可查询EMI持牌公司、STR统计、违规记录 |
✅ EBA通行指南 | https://eba.europa.eu/regulation-and-policy | Passporting机制与通行报告参考 |
✅ AML合规法规文库 | https://www.fntt.lt/en | STR相关法规、KYC标准、风险指引 |
文件包名称 | 含文件数 | 格式说明 |
---|---|---|
EMI牌照申请文件包(标准英文) | 21个文件 | Word+Excel+PNG |
合规制度套件包 | 9个文档 | AML/KYC/隐私/反欺诈等 |
年度稽核准备材料合集 | 12份稽核表格+模拟问答+流程图 | Word+PDF |
Passporting欧盟通行包 | 6个文档+分支设立通知表 | Word |
如需获取以上模板包或自定义翻译版本(中英文对照),可联系合规顾问团队协助整理并打包导出。
公司名称 | 所属集团 | 申请时间 | 获批时间 | 通行范围 |
---|---|---|---|---|
PayNordic UAB | 芬兰控股集团 | 2023年6月 | 2024年1月 | 欧盟27国(含通行权) |
FinPlus Lithuania | 英国家族办公室支持 | 2023年9月 | 2024年4月 | 立陶宛本地运营为主 |
NexaPay Europe | 新加坡科技资金背景 | 2023年12月 | 2024年6月 | 计划通行法国、爱沙尼亚等地 |
模块 | 成功要素 |
---|---|
公司结构 | 采用“立陶宛运营实体 + 欧盟母公司或战略投资方”形式,穿透路径清晰,无离岸架构 |
资本金安排 | 实缴资本金350,000欧元以上,均预先入账并提供银行证明 |
核心人员 | 至少有一位常驻立陶宛或欧盟成员国的董事,具备金融背景,MLRO全职且具有STR实操经验 |
系统合规 | 自主或外包开发合规系统,包含KYC自动筛查、冷/热钱包权限分离等 |
文档质量 | 所有文件为英文+法律条款式撰写,格式统一,逻辑清晰,支持文档充分 |
与BoL互动 | 申请阶段积极沟通,无拖延,答复监管函件不超过3日,所有补充资料提前准备 |
芬兰支付集团扩张欧盟市场,选择立陶宛为首站;
母公司在欧盟受监管,拥有牌照,有长期金融服务经验。
提前8个月准备文件+系统开发,首次递交即获BoL反馈;
文件包括“业务增长预测图表”、“冷钱包权限流程图”、“GDPR合规声明书”等;
MLRO具备北欧STR报告经验,曾与芬兰监管机构合作。
核查“客户资金隔离机制”及“AML系统演示截图”;
实地审查中抽查随机客户KYC档案+资金交易路径。
AML制度完备、审计痕迹清晰;
RO与MLRO均具备真实履职能力;
所有客户资金在BoL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取得资金隔离证明函。
常见错误 | 后果 |
---|---|
使用离岸控股架构(如BVI)且未能解释UBO合法性 | 被退件,BoL要求穿透说明 |
董事或RO无欧盟居住证明 | 拒绝接受申请,视为“未实际营运” |
AML政策拷贝模板无立陶宛本地化内容 | 被要求补交重新编写 |
银行证明不符合BoL格式 | 导致资本金未计入,审核暂停 |
冷钱包机制未能清晰展示权限控制人 | 被列为高风险,需补交权限分层图 |
没有清晰的商业可行性财务模型 | 认为项目无法盈利,不予批复 |
尽量采用欧盟本地或透明结构的控股安排,避免多层离岸;
提前半年准备:系统演示+业务预测+GDPR/KYC合规手册;
RO/MLRO必须真实具备欧洲支付/AML经验,并常驻;
选择立陶宛银行设立EMI客户资金专户,便于BoL验证;
业务说明书重点突出风险控制与增长模型,避免泛泛而谈;
应答BoL函件要格式标准、答复有深度、附支持文件。
附录补充二:《立陶宛EMI牌照全流程结构图解》
该附录将以流程图+结构表格的方式,全面展示立陶宛EMI(电子货币机构)牌照从准备、提交、审批、获批、通行、运营监管全过程,便于企业整体把握监管节奏、团队任务划分、时序部署。
职能角色 | 职责 | 建议人员背景 |
---|---|---|
董事(至少1名) | 决策、对外责任承担 | 金融或支付行业背景、可为股东本人 |
RO负责人 | 与BoL沟通、履行牌照运营责任 | 欧盟或立陶宛居住经验、了解EMD2监管框架 |
MLRO | 实施反洗钱制度、STR报告 | 有AML认证或STR经验(建议常驻立陶宛) |
合规顾问 | 文件起草、流程建议、答复监管 | 内部或外包 |
IT系统经理 | 系统图/权限控制/钱包机制展示 | 能配合提供冷钱包签名流程、KYC系统逻辑 |
法律支持 | 股东结构文件/UBO合规/董事授权文件审核 | 立陶宛或欧盟律师 |
阶段 | 平均时间 | 核心任务 | 风险提示 |
---|---|---|---|
前期准备阶段 | 2~4个月 | 完成资本金安排、人员配置、文档初稿 | 文档质量决定BoL是否接收申请 |
正式递交后初审(行政审核) | 20~30天 | 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标准 | 不合格将要求重交或拒收 |
技术/合规问询阶段 | 30~90天 | 监管问题来信、需逐项答复 | 不专业答复或拖延会严重拖长周期 |
核准与通行权启用 | 30天以内 | 注册编号+EBA通行通知 | 缺少欧盟法人银行账户将无法通行操作 |
后续监管年审 | 每年一次 | 年报、合规报告、资金审计 | 未提交或延迟将可能被吊销牌照 |
【立陶宛总部】 │ ▼ 通行通知提交 → [目标欧盟国家监管机构](如法国/德国/爱沙尼亚) │ ▼ 被动经营 → 无需设立分公司即可服务当地客户(仅需披露义务) │
▼ 主动设立分支 → 提交通知表、备案法定代表人
本附录专为准备立陶宛EMI牌照监管面谈环节设计,涵盖BoL(立陶宛银行)常见提问场景及答复建议,适用于申请阶段的RO(负责人员)及MLRO(洗钱报告主管)角色。
面谈时间点:BoL受理申请后的合规审查期;
面谈方式:通常为线上Teams视频会议或线下会议;
对象身份:公司RO(Responsible Officer)、MLRO(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董事;
主要目的:评估核心人员是否具备真实履职能力、合规判断能力与本地营运管理意图。
答复示范:
我担任公司的负责人员(RO),全面负责公司业务营运、风险管理及合规框架的执行。我确保我们的支付业务符合《电子货币指令(EMD2)》、GDPR以及AML/CTF法规。所有客户交易将经我审批设定的规则处理,并与MLRO保持定期沟通。
英文版本:
I serve as the Responsible Officer of the company. My role covers business operations,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our compliance framework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lectronic Money Directive (EMD2), GDPR, and AML/CTF regulations. I ensure all transactions are reviewed under pre-set rules and maintain regular coordination with the MLRO.
答复示范:
我们采用自研KYC系统,并整合了外部验证API(如SumSub),客户需提供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地址证明。我们的系统配备人脸识别与风险评分机制。KYC验证后,将保留7年用于稽核及监管查询。
英文版本:
We use an in-house KYC system integrated with third-party APIs (e.g., SumSub) to verify customer identity. Clients are required to provide government-issued ID and proof of address. Our system incorporates facial recognition and a risk scoring engine. All verified records are stored for 7 years for audit and regulatory purposes.
答复示范:
所有客户资金将存放在BoL监管银行的客户专户,与公司的运营资金严格隔离。我们采用双签机制进行授权,每笔转出资金须由财务+RO同时批准,确保风险可控。
英文版本:
All client funds will be held in segregated client accounts with a BoL-supervised bank, separate from operational funds. We implement a dual-signature mechanism for any outgoing transactions, requiring joint approval from Finance and the RO, to ensure controlled risk exposure.
答复示范:
是的,我们设有完整的AML监控机制,系统每日自动扫描超过5个风险指标(交易频率、金额异常、黑名单对比等)。如触发预警,MLRO会复查并视情况提交STR至FCIS(Financial Crime Investigation Service)。
英文版本:
Yes, we have a robust AML monitoring mechanism. Our system performs daily scans based on over 5 risk indicators such as transaction velocity, volume anomalies, and blacklist matches. When alerts are triggered, the MLRO reviews the case and files an STR with the FCIS if deemed suspicious.
答复示范:
了解,我们每年将提交审计报告、AML合规报告、运营摘要至BoL,同时更新董事和关键职员资料,如有变动。此外,我们已规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合规自检与内控复审。
英文版本:
Yes, we are aware of the ongoing supervision obligations. We will submit annual audit reports, AML compliance reports, and operational summaries to BoL. Any changes in directors or key personnel will be reported immediately. We also plan to conduct quarterly internal compliance reviews.
项目 | 准备事项 |
---|---|
业务说明书熟读 | 熟悉公司业务模式、收入来源与服务流程 |
系统权限图解 | 可用图示向BoL说明系统分层控制逻辑 |
AML政策摘要 | 能清晰描述STR触发机制与判断标准 |
客户资金流图 | 展示资金从入金→隔离→出金的完整路径 |
✅ 英文表达能力 | 面谈全程英文,建议准备问答稿并演练 |
Q:您如何证明本公司并非“影子运营”?
Q:您的客户是否包括高风险国家用户?如何筛选?
Q:您是否拥有GDPR相关的培训或实践经验?
Q:系统若被攻击,您如何应对客户资金安全问题?
Q:当BoL提出整改要求,您有何沟通机制?
附录补充四:《EMI跨境运营结构与合规流程图解》
该附录详述了在立陶宛EMI牌照获批后,如何在整个欧洲经济区(EEA)进行跨境运营(Passporting),并介绍各成员国的合规策略、通行申报路径与监管互动建议,适用于计划开展多国支付业务的EMI持牌人。
Passporting是指在取得任一欧盟成员国(如立陶宛)金融牌照后,根据《电子货币指令EMD2》,企业可在不额外申请牌照的情况下,于所有EEA国家提供服务。
✅ 涵盖国家:全部27个欧盟国家 + 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EEA成员)
✅ 不含:瑞士、英国(已脱欧)
通行类型 | 描述 | 合规义务 |
---|---|---|
Notification Only(被动通行) | 仅向当地监管通知,无需设立实体 | 披露条款、客户条款翻译、本地客服 |
Branch Setup(设立分支) | 在当地注册代表处或分公司(非独立法人) | 提交代表人、办公地资料、年度报告配套 |
Subsidiary Setup(设立子公司) | 注册全资子公司,重新申请本地EMI牌照 | 相当于另行发牌,非passport机制 |
流程步骤:
✅ 准备通行通知文件(EBA模板)
✅ 填写目标国家、服务类型、预计开始时间
✅ 附加服务条款译本、本地语言客服说明
✅ 向 BoL 提交 → BoL 向目标国家监管提交通报
✅ 等待目标监管回应(通常15个工作日)
✅ 获批后可开展服务,无需注册本地实体
国家 | 特别监管要求 | 建议措施 |
---|---|---|
德国 | 对AML/KYC要求极高 | 建议聘请德语合规顾问 |
法国 | 要求网站与合约条款法文版 | 所有用户协议需翻译并披露 |
爱沙尼亚 | 本地客户服务须设立代表地址 | 可通过Virtual Office处理 |
挪威 | 对电子货币企业业务范围有特别限制 | 应事先咨询监管部门 |
意大利 | 对EMI投诉处理机制监管严格 | 应配备本地语言投诉应对机制 |
A:可以,但IBAN必须由BoL或持牌银行发行,客户需完成KYC验证,且系统符合PSD2标准。
A:可行,但银行合作前需通过尽职调查,并列入通行文件披露范围,确保与客户资金隔离机制相容。
A:不适用。需另行申请PSP牌照或通过EMI与收单银行合作提供该类服务。
❌ 客户协议无目标语言版本
❌ KYC系统不符合当地高风险客户要求
❌ 无当地投诉处理联系人
❌ 未披露Marketing Activities细节
为每一个通行国家建立“合规文件夹”,包括翻译文档、客服响应脚本、监管互动记录;
采用统一合规系统并支持多语言界面,确保跨境监管一致性;
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如大额交易冻结、账户锁定等)并适配每国法规。
附录补充五:《立陶宛EMI商业计划书模板(中英文对照)》(适用于BoL提交)
本商业计划书模板专为申请立陶宛EMI(电子货币机构)牌照企业定制,涵盖BoL(立陶宛银行)所要求的关键内容模块,并提供中英文对照正文,便于正式申请时使用。
中文版本:
申请公司XXXX UAB是一家拟在立陶宛设立的电子货币机构,旨在向欧洲经济区(EEA)客户提供合规、安全、便利的支付服务,包括电子钱包、IBAN账户、SEPA支付、货币兑换等。公司计划在获得立陶宛EMI牌照后,通过passport机制向多个欧盟国家开展业务。
English Version:
XXXX UAB is a proposed 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 to be incorporated in Lithuania, aiming to deliver compliant, secure, and convenient payment services to customers withi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 Our services will include e-wallets, IBAN accounts, SEPA transfers, and FX services. Upon obtaining the EMI license from the Bank of Lithuania, we will expand via the passporting framework to other EU countries.
法人实体:XXXX UAB(注册于立陶宛)
股东:100%由XXX Holding Pte Ltd(新加坡)持有
董事会成员:3人,包括CEO、CFO、合规总监
核心岗位人员:
负责人员(RO):John Smith(5年支付行业经验)
洗钱报告官(MLRO):Jane Wang(ACAMS认证)
服务项目 | 描述 / Description |
---|---|
电子钱包 Wallet | 用户可通过App管理余额、转账、收款、充值 |
IBAN账户 Issuance | 提供LT开头的虚拟IBAN账户,支持SEPA收款 |
SEPA付款服务 SEPA | 用户可通过平台执行单笔/批量欧元支付 |
货币兑换 FX | 提供欧元兑英镑、美元等主流货币兑换服务 |
白标方案 White Label | 向第三方品牌提供支付服务平台(API+UI) |
目标客户:欧洲自由职业者、跨境电商、中小企业
市场需求:提升用户对多币种账户管理、低成本国际支付的需求
竞争对手:Revolut, N26, Wise
差异化:更快开户流程、服务多语种、API支持更强大
所有交易实时通过监控系统筛查AML风险
采用客户分层策略(高、中、低风险等级)
实行双签制度控制大额转账
系统日志保留5年以上,便于审计和调查
拥有灾备计划(DRP)与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所有客户资金存放于BoL认可银行开立的客户隔离账户
公司营运资金与客户资金严格隔离
每日自动对账,异常即报警
拥有专人负责资金保障合规制度的执行与监管报告提交
核心系统架构:AWS欧洲区域部署,符合欧盟数据监管(GDPR)
多因素登录验证(2FA)+ 冷热钱包分离机制
日志记录系统具备防篡改性(Log Hashing)
系统支持API对接,会计、KYC、支付、AML模块全部整合
已制定完整AML/KYC政策并配备AML软件系统
KYC识别机制包括:OCR、Liveness Check、人脸识别
STR(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完备,配合FCIS审查
MLRO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风险状态与可疑账户情况
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反洗钱培训并有测试记录
年份 | 预计营收 (€) | 预计净利润 (€) | 活跃用户数 | 支付笔数 |
---|---|---|---|---|
Y1 | 500,000 | -150,000 | 5,000 | 20,000 |
Y2 | 1,200,000 | 200,000 | 15,000 | 70,000 |
Y3 | 2,800,000 | 800,000 | 50,000 | 200,000 |
初始注资金额:EUR 350,000
已到位资本证明文件附后
后续三年将逐步投入追加资本满足增长计划与监管资本要求
董事/RO/MLRO简历及身份证明
客户服务协议样本(英/立语)
AML制度概要
系统流程图与权限图
营销策略规划表
三年财务预测模型表格(Excel格式)
附录补充六:《RO/MLRO职责说明与尽职调查模板》(立陶宛EMI牌照专用)
本附录文件模板适用于提交至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进行EMI牌照申请时的人员尽调资料包,涵盖:负责人员(RO)与洗钱报告官(MLRO)的岗位职责说明、角色适任标准、自我声明模板与尽调核查清单,确保合规与审批通过率。
Responsible Officer (RO) & 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 (MLRO) Role Description & Due Diligence Template
RO为公司在监管层面上的“合规负责人”,是与BoL对接的首要管理人,通常需具备支付/金融行业管理经验、法律/AML知识与一定的技术理解能力。
核心职责包括:
监管所有支付业务流程与合规制度的执行;
作为主要联系人回应BoL审查与监管信函;
审阅所有对外合规报告(含STR、年度报告);
管理日常运营合规指标与KRI;
参与董事会合规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MLRO 是反洗钱(AML)制度的核心角色,专责识别、处理可疑交易,并确保公司内部AML/CTF政策有效执行。
核心职责包括:
制定、执行并定期更新公司AML/CTF政策;
审查交易异常记录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STR)至FCIS;
指导员工识别高风险客户与交易;
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反洗钱执行情况;
管理AML培训计划并记录培训结果。
要素类别 | 要求说明 |
---|---|
学历背景 | 学士或以上学位,金融、法律、会计、经济、IT专业优先 |
工作经验 | 至少3年支付行业、银行或相关合规经验 |
监管理解 | 熟悉EMI相关欧盟法规(EMD2、PSD2)、立陶宛AML法规 |
诚信记录 | 无金融欺诈、破产、失信、监管处罚历史 |
居住或管理地 | 鼓励RO/MLRO中至少一人常驻立陶宛或欧盟境内 |
语言要求 | 能阅读英文法规,具备基本英文书面沟通能力 |
可由RO/MLRO签署并提交,确认无犯罪记录、经验背景属实、适任本职位。
文件名称 | RO | MLRO | 说明 |
---|---|---|---|
最新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 ✅ | ✅ | 公证版最佳(翻译+认证) |
履历(CV) | ✅ | ✅ | 建议附加行业项目经验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 ✅ | ✅ | 出具日期不超过3个月 |
教育背景证明(学位证书) | ✅ | ✅ | 如为中文/非英文须翻译 |
自我声明信(见上文模板) | ✅ | ✅ | 提交PDF签字版 |
推荐信(如有) | ⬜ | ⬜ | 可由前东家或业界合作者提供 |
担任合规职位的任职证明(如适用) | ✅ | ✅ | 前公司出具的职责说明文件,可提升BoL认可度 |
专业资格证书(如ACAMS、ICA) | ⬜ | ✅ | 建议MLRO持有反洗钱专业认证 |
所有文件建议使用双语版本(中+英文或英文+立陶宛文);
提交文件需扫描PDF格式,明确文件名(如“MLRO_CV_JaneWang.pdf”);
若RO/MLRO由同一人担任,需明确描述如何区分两套职责与合规边界;
建议至少设两位候补人员作为未来更换RO/MLRO备案人选,提前规划人员安排。
附录补充七:《冷钱包结构与权限签名图(含系统权限管理图解)》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之系统与资产安全性文件)
根据立陶宛银行(BoL)对EMI牌照持牌企业的合规要求,申请方必须具备:
严格的资金安全管理机制;
对客户资金账户和平台系统的权限分层制度;
明确的冷热钱包隔离机制与签名控制流程;
提供系统结构图与关键控制点(KCP)审计图解以保障运营安全性。
本附录提供标准示意图与说明模板,供提交BoL时作为IT系统附录文件使用。
关键控制要点:
采用至少2-of-3 多签名(Multi-sig)机制;
冷钱包物理设备不连接互联网,隔离于运营系统;
冷钱包转出资金须经2名高级职员(如RO+CEO)手动签署;
交易需记录入系统审计模块(不可篡改日志);
存储加密钱包私钥的硬件为HSM或Ledger Vault类设备。
说明:
热钱包资金≤10%客户资金,仅用于日常交易;
每日自动从热钱包向冷钱包汇总未动用余额;
提现超额部分则须从冷钱包人工多签审核转出。
用户身份 | 访问权限 | 操作权限 | 审批级别 |
---|---|---|---|
RO(合规负责人) | 冷钱包查看、热钱包操作 | 审批转账、暂停交易 | 必须签名(1/3) |
MLRO(反洗钱官) | 审查交易记录、审批STR | 无法直接操作钱包 | 建议共同参与审批 |
CTO | 热钱包系统架构维护权限 | 无资金操作权 | 只读 + 系统控制 |
CEO | 冷/热钱包可见与紧急处置权限 | 高额转账必须共同签名 | 必须签名(1/3) |
财务总监(CFO) | 生成资金日报、对账报表 | 热钱包转账(限额) | 可协助签名(1/3) |
多签交易要求:任意3人中2人签署方可执行(2-of-3)。
系统接入均使用RBAC(基于角色访问控制)+ MFA(多重身份验证)机制,防止越权与滥用操作。
冷钱包签名推荐使用FIPS 140-2 Level 3合规硬件;
每季度需生成一份冷钱包资产对账报告(PDF)并归档;
系统审计日志保留时间 ≥ 6年(建议使用AWS CloudTrail + S3存储);
可选配ISO 27001认证报告、SOC 2报告(非强制,但加分);
提交时建议附:系统API架构图 / 流程图(Visio或PDF)文件。
附录补充八:《立陶宛EMI申请材料清单总览 + 官方表格下载链接》
(适用于初次申请、补件阶段、RO/MLRO更换、业务扩展等情形)
本部分列出立陶宛EMI牌照申请时需提交的全套材料,并分为三大类:基本资料、合规制度、系统与人员。每项均为BoL审核的核心项目,建议依下列次序分类编号归档提交。
序号 | 文件名称 | 内容说明 | 建议格式 |
---|---|---|---|
A1 | 公司章程及注册证明 | 包括公司设立文件、法人登记信息、股东结构 | |
A2 |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 包括目标市场、服务模式、财务预测等 | Word/PDF |
A3 | 组织结构图与职能划分 | 董事会、合规、技术、客服各部门的汇报链图示 | |
A4 | 股东背景资料包 | 股东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财务来源证明 | |
A5 | 控股结构图穿透说明(含UBO声明) | 清晰说明最终实益拥有人的控股层级 | Word/PDF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内容说明 | 建议格式 |
---|---|---|---|
B1 | AML/CTF政策手册 | 包括KYC流程、STR机制、制裁名单处理、培训机制等 | Word/PDF |
B2 | 客户资金隔离机制说明(Safeguarding) | 说明客户资金如何与公司自有资金区隔存放 | |
B3 | 反欺诈政策与风险评估报告 | 包括欺诈防控流程、每类产品的固有风险分析 | Word/PDF |
B4 | IT系统权限控制与冷钱包说明书 | 附权限结构图、签名机制、冷钱包设备使用说明 | |
B5 | STR提交流程图与记录模板 | 包含疑似交易识别、上报路径、回溯机制等 | Word/PDF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内容说明 | 建议格式 |
---|---|---|---|
C1 | 董事及高管履历(CV) | 附学历、经验、在职证明、推荐信等 | |
C2 | RO/MLRO自我声明信(附录六模板) | 表明其适任、无不良记录、愿承担监管责任 | |
C3 | 无犯罪记录公证件 | 英文翻译+原件扫描件 | |
C4 | 学历与专业资质证明 |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ACAMS等专业认证 | |
C5 | 管理层职责分工说明 | 表明RO/MLRO各自负责范围、决策机制等 | Word/PDF |
BoL建议统一使用PDF格式,命名规则:类别-序号-文件名(如B1-AMLPolicy);
所有文件应为英文或立陶宛文,中文资料须翻译认证;
签字页需扫描原件或电子签(DocuSign/AdobeSign);
附录建议在主文档后附编号作为支持材料。
以下为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发布的EMI牌照申请表格与支持文件模板下载地址:
类别 | 官方页面链接 |
---|---|
EMI许可证申请主表格(Core Form) | 点击进入(选择"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 |
Shareholder Declaration表格 | 点击下载 |
Fit & Proper Questionnaire | 点击下载 |
RO/MLRO附加问卷(附带声明) | 点击获取 |
客户资金隔离说明模板 | 提交时需自行撰写,无固定模板,可参考附录二内容 |
为便于审核人员分类归档,建议文件名采用如下结构:
提交前建议打包为一个ZIP文件(含Cover Letter);
可通过BoL电子平台(电子信箱/e-delivery)或实体U盘递交;
请附送一份文件目录清单(Index of Submissions);
附录补充九:《IT系统年审说明模板 + 年度灾备演练记录模板》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与持牌后年度合规报告要求)
根据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BoL)监管框架,EMI持牌企业需每年至少提交一次以下IT相关合规报告:
年度IT系统安全性审计报告;
灾备演练(Business Continuity & Disaster Recovery Drill)记录报告;
变更系统架构或供应商时的技术说明书。
此附录提供一套合规模板,便于申请人或持牌机构在申请或运营过程中规范管理其IT系统与风险预案机制。
报告名称:Annual IT Systems Audit Report
报告周期:2024年1月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合规部门]出具,审查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信息安全控制、数据保护机制、系统稳定性与客户信息管理情况,确保符合BoL对EMI运营机构的信息系统要求。
审核项目 | 审查内容 | 是否合规 | 备注说明 |
---|---|---|---|
数据备份策略 | 是否定期备份,是否加密、离线存储 | ✅合规 | 每日自动 + 每周离线 |
权限控制 | 是否有RBAC机制,是否限制越权访问 | ✅合规 | CTO定期权限审计 |
系统访问日志 | 是否记录完整用户访问行为,日志是否篡改防护 | ✅合规 | AWS CloudTrail部署 |
热/冷钱包系统模块 | 是否具备冷热隔离、签名权限分层机制 | ✅合规 | 见附录七 |
STR自动识别系统 | 是否部署STR标记规则,是否记录审查人签名 | ✅合规 | MLRO配置完成 |
网络安全漏洞扫描 | 是否定期进行PenTest及扫描 | ✅合规 | 外包公司每季度检测 |
灾难恢复机制 | 是否具备主备数据中心,是否执行过年内演练 | ✅合规 | 详见下节记录 |
本年度系统整体符合BoL监管标准,未发现重大信息安全缺陷。建议对钱包交易模块做进一步事件响应演练,以应对客户大规模提款场景。
文件名称:Business Continuity & Disaster Recovery Drill Report
演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模拟立陶宛本地数据中心电力中断情景,验证备份系统切换至AWS爱尔兰主机是否顺畅,并检查客户登录/交易是否中断。
姓名 | 职位 | 职责 |
---|---|---|
John Wang | CTO | 主导灾备切换 |
Anna Petrov | 系统管理员 | 备份调度 & 数据同步 |
RO代表 | 合规负责人 | 审查系统中断报告及复原流程 |
时间 | 操作 | 结果 | 问题/备注 |
---|---|---|---|
09:00 | 人为模拟本地服务器断电 | 成功 | 无 |
09:02 | 系统切换至AWS备用节点 | 成功 | 切换耗时90秒 |
09:05 | 客户账户登录测试 | 正常 | |
09:10 | 提现功能测试 | 正常 | |
09:30 | 恢复本地主系统并同步数据 | 成功 |
此次演练达成目标,验证了异地备份、热备切换和账户数据一致性机制。建议每半年再进行一次完整的应急切换测试,并更新权限联系清单。
年度IT系统审计报告建议由第三方(如KPMG, Deloitte)出具更具权威;
灾备报告需由CTO或合规负责人共同签署;
报告须英文撰写,并于每年12月前提交至BoL。
附录补充十:《实益拥有人(UBO)申报范例与风险声明信模板》
(适用于EMI牌照申请时穿透控股结构及高风险国家股东披露情境)
根据欧盟《第五反洗钱指令》(AMLD5)及立陶宛《防止洗钱和恐怖融资法》规定,申请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的公司必须向监管机构(BoL)全面披露:
直接与间接实益拥有人(UBO);
持股链条穿透后的最终控制人;
若存在离岸架构或高风险国家个人/法人控股,则需附加风险声明与信息来源证明。
实益拥有人的界定如下:
类别 | 定义说明 |
---|---|
自然人UBO | 直接或间接控制2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法人UBO | 持股实体为公司,则需继续穿透至自然人层级 |
信托/基金UBO | 需披露信托委托人、受益人、信托保护人(若适用)及受托人 |
实际控制UBO | 若无股东超25%,则披露有实质决策权者(如董事会主席) |
Document Name: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UBO) Declaration Form
Document Name:Risk Disclosure Letter – 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ship
附加材料名称 | 说明 |
---|---|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 | 对UBO穿透结构合法性与真实性提供说明 |
资金来源声明与银行流水 | 显示投资者注资过程与资产来源 |
税务合规证明(如纳税记录、报表等) | 证明投资者遵守居住地或母公司税务法规 |
反洗钱独立尽职报告(如Kroll、Refinitiv) | 用于补强高风险UBO身份背景审查 |
附录补充十一:《SaaS服务商委托协议模板 + 系统外包说明函》
(适用于EMI企业将IT系统/支付模块交由第三方SaaS平台托管的合规场景)
根据《立陶宛银行技术外包监管指引(IT Outsourcing Requirements)》及EMI持牌制度,申请人如将其核心系统(如KYC引擎、支付平台、客户数据存储)外包给第三方SaaS服务商,必须:
签署明晰的服务协议(SLA),约定系统安全、数据保护、服务中断责任;
向BoL递交“系统外包说明函”说明其技术流程、权限控制、数据不落地原则;
所有数据必须留存备份于申请人控制下或在EEA境内数据中心。
文档名称:《SaaS Platform Service Agreement》
签署方:
甲方:Rengang Pay UAB(EMI申请人)
乙方:CloudFin Solutions Ltd.(SaaS服务平台)
条款 | 内容(中英文示例) |
---|---|
服务范围 |
提供全托管KYC系统、支付网关接口及客户数据存储服务 Providing full-stack KYC system, hosted payment gateway, and client data storage |
数据处理 |
乙方不得将数据迁移至EEA以外国家,且需每日加密备份至甲方指定节点 The provider shall not store or transfer data outside EEA; encrypted backup required daily |
安全控制 |
乙方需通过ISO27001认证,设立两级多因子访问控制机制 Provider must be ISO27001 certified, with 2FA access restriction enforced |
服务可用性 |
SLA需保证99.95%年均系统可用性;超出中断时间罚款约定 Annual system availability must exceed 99.95%; penalties apply for outages |
灾难恢复 |
乙方需在24小时内恢复主系统并报告 DR recovery in ≤24h, formal outage report required |
合规义务 |
如BoL要求,乙方须接受审计及配合数据交付 Provider shall accept inspection or audit from BoL on demand |
文档名称:《System Outsourcing Statement – EMI Application》
项目 | 建议 |
---|---|
服务协议语言 | 建议中英文对照签署,并提交英文PDF版本至BoL |
附加材料 | SaaS服务商证书、系统架构图、权限清单 |
外包平台数据中心 | 优选EEA境内(如立陶宛本地或AWS欧盟节点) |
合规说明 | 建议附合规意见信由律师或IT顾问出具说明外包安排符合监管要求 |
附录补充十二:《授权签名列表(多人共签制)模板 + 签名等级控制图》
(适用于EMI牌照申请中确保内部控制及资金安全的签字权限安排)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在审核EMI申请时,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
内部控制机制(Internal Control);
多级权限体系(Dual Signatory or Multi-Level Approval);
对客户资金、营运账户的双人共同签署制(Four-eyes Principle)。
此类制度有助于防范欺诈、资金挪用与合规失控,尤其适用于中大型或多国股东背景的申请机构。
Document Name:Authorized Signatory List – EMI Operations
姓名 (Name) | 职务 (Position) | 授权事项 (Scope of Authorization) | 单签/联签 (Sole / Joint) | 级别 (Level) |
---|---|---|---|---|
唐上永 Mr. Tang Shangyong | 董事总经理 Managing Director | 所有营运账户与客户账户审批 All fund movements | 联合签署 Joint Signatory | Level 1 |
Anna Petrov | 首席财务官 CFO | 资金调拨、月度结算 Financial Transfers & Settlement | 联合签署 Joint Signatory | Level 1 |
Jason Lim | 合规主管 Head of Compliance | 客户账户冻结/解除 Freeze/Unfreeze Operations | 单独签署 Sole Signatory | Level 2 |
Mary Zhang | 客户服务主管 CS Head | 限额内退款审批 Refunds ≤ EUR 5,000 | 单独签署 Sole Signatory | Level 3 |
✅ 说明:Level 1 联合签署为强制要求,适用于涉及客户资金的任何付款指令
✅ 所有授权人均需通过KYC、尽职调查与董事会决议备案
✅ 变更需向BoL报备并保留董事会议记录
项目 | 建议 |
---|---|
语言版本 | 建议使用中英文对照,并加盖公司章、董事签署 |
附加附件 | 附董事会授权决议、签字人身份证明、样本签名图 |
提交格式 | PDF格式随牌照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可作为董事会章程附件 |
每笔出款金额 >10,000 EUR 时自动触发额外授权
设置每日自动限额警戒与系统锁定功能(由系统代替人工权限)
合规系统内设“授权矩阵”机制(Role-based Access Control)
附录补充十三:《客户资金流示意图(e-money流程)+ 流程说明信》
(适用于立陶宛EMI申请中展示“客户充值 → 资金隔离 → 电⼦货币发行 → 提现”全流程)
在EMI牌照申请材料中,BoL要求申请人提交:
客户资金处理流程图(Client Fund Flow Diagram);
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隔离机制说明;
资金托管银行账户架构;
e-money发行过程中的系统操作路径。
此附录旨在以图文方式展示完整的资金流程。
文档名称:《Client Fund Flow Description Letter》
内容 | 建议 |
---|---|
资金账户托管银行 | 建议选用立陶宛本地银行或EEA监管银行(如LHV、ClearBank) |
流程图语言 | 英文为主,附中文注解可提升清晰度 |
数据同步机制 | 建议在说明信中附加“自动对账频率、余额警报机制、资金冻结规则”等说明 |
存档要求 | 客户资金交易记录需留存 ≥5年,备查 |
附录补充十四:《监管年度报告内容框架 + 报告模板说明》
(适用于立陶宛EMI持牌企业每年向BoL递交的年度合规/经营报告)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法》和BoL《监督报告指引》:
所有持牌EMI需**每年向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提交年度经营合规报告(Annual Activity Report),内容涵盖:
机构运作情况;
客户资金保管及对账;
重大变化及事件申报;
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情况;
财务摘要与审计报告;
风险识别与合规总结。
报告需以英文撰写,通常在每年次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申报平台(Supervisory Gateway)提交。
文档名称:《Annual EMI Supervisory Report – Rengang Pay UAB》
报告节选内容 – 第4节 Safeguarding Example
项目 | 建议内容 |
---|---|
提交形式 | 通过BoL Supervisory Gateway上传PDF,部分附表需XML格式上传 |
附加文件 | 审计报告、银行余额证明、董事签名页 |
撰写语言 | 英文,避免附带非欧盟语言内容 |
时间安排 | 最晚次年3月31日前,建议每年1月中旬开始准备 |
附录补充十五:《员工反洗钱培训记录模板 + 考核报告样本》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与年审合规资料中展示员工AML/CFT意识与持续培训机制)
根据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与BoL要求:
EMI机构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AML)与反恐融资(CTF)培训,建立完整培训记录,保留以下材料以备查:
员工签到记录
培训内容概要
考核成绩及分析
培训结果总结及反馈记录
MLRO签署确认
文档名称:《Anti-Money Laundering Training Attendance Sheet》
序号 | 员工姓名 | 职位 | 培训日期 | 培训主题 | 培训形式 | 考核分数 | 备注 | 员工签名 |
---|---|---|---|---|---|---|---|---|
1 | Li Yuting | AML Analyst | 2025-03-15 | AML基础与风险识别 | 线下课堂 | 86 | 合格 | ✅ |
2 | Janis Petrauskas | 财务主管 | 2025-03-15 | 客户尽职调查(CDD)流程 | 在线课程 | 92 | 优秀 | ✅ |
3 | Tang Shangyong | 董事 | 2025-03-15 | EMI高管AML责任及监管申报 | 线下课堂 | 88 | 需参与全部课程 | ✅ |
✔ 留存时间:5年
✔ 每年建议组织2次定期培训,外加特殊事件触发型培训(如法规更新、处罚案例通报)
文档名称:《Annual AML/CFT Training Evaluation Report》
审查点 | 合规建议 |
---|---|
是否有培训签到与记录 | 所有文档建议PDF扫描存档并上传至公司合规文档系统 |
培训人员是否涵盖所有关键岗位 | 包括董事、RO、MLRO、CO、客户支持人员 |
是否按年度持续进行 | 年审提交报告时附带年度AML培训记录表和总结报告 |
是否外部讲师参与或合规顾问评估 | 建议至少一年邀请一次外部讲师做Case-based培训 |
附录补充十六:《MLRO值班日志模板 + STR跟进记录表》
(用于支持立陶宛EMI牌照申请及运营中展示:反洗钱专责人员值勤机制与可疑交易处置流程)
BoL及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要求:
EMI机构需指定合资格的**洗钱报告主管(MLRO)**并确保其能在日常业务中履职,包括:
处理内部可疑交易通报;
与监管部门(FCIS)对接STR报告;
审查客户尽调记录与风险评分模型;
定期记录AML事务处理日志;
保留所有可疑交易分析及跟进记录 ≥ 5年。
文档名称:《MLRO Duty Log》
日期 | 时间 | 执勤人员 | 内容摘要 | 是否形成STR | 备注 |
---|---|---|---|---|---|
2025-03-01 | 09:00-13:00 | Janis Petrauskas | 审查某客户10万欧转账至爱沙尼亚账户,已触发系统RBA预警 | 是 | 提交STR至FCIS |
2025-03-03 | 14:00-18:00 | Janis Petrauskas | 每月RBA风险等级复审完成,更新5位高风险客户KYC | 否 | 风险评分已调整 |
2025-03-07 | 10:00-12:00 | Tang Shangyong | 接收前线员工反馈一名客户经常更换设备登录进行快速转账 | 是 | 待补充交易详情表 |
✔ 日志建议至少每周1-2次定期记录;
✔ 系统建议同步写入内部AML系统,便于BoL抽查;
文档名称:《STR Investigation & Submission Log》
编号 | 客户名称 | 涉嫌行为描述 | 初筛日期 | STR提交日期 | 提交至FCIS | 状态 | 跟进备注 |
---|---|---|---|---|---|---|---|
STR-20250301-01 | Li Xian | 多次充值后快速转出至高风险国家账户 | 2025-03-01 | 2025-03-02 | ✅ | 已关闭 | FCIS无反馈,归档 |
STR-20250307-02 | Alpha Ltd. | 大额入金+异常设备登陆 | 2025-03-07 | 2025-03-08 | ✅ | 审核中 | 已冻结账户,限额转出 |
✔ STR序号应唯一命名(建议按年月+编号);
✔ STR跟进状态建议同步汇报于季度合规审查中;
✔ 提交FCIS建议留存邮寄/系统提交记录截图备查。
项目 | 审查重点 | 合规建议 |
---|---|---|
MLRO是否定期更新日志 | 履职频率、记录内容完整性 | 使用统一模板或AML系统模块自动生成 |
STR报告质量 | 是否含详细风险分析与交易截图 | 附带RBA评级表与交易凭证最佳 |
是否配合BoL / FCIS跟进 | BoL会抽查处理记录 | 准备STR处理手册+审查模拟问答 |
是否形成可追溯链 | STR→冻结→跟进→解冻 | 建议生成“STR处理流程图”配合呈交 |
附录补充十七:《系统权限分层结构图 + 数据访问控制清单》
(用于支持立陶宛EMI牌照申请与BoL IT系统审查,展示内部权限分离与信息安全控制)
根据立陶宛BoL电子货币机构监管指引:
EMI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IT系统权限控制说明”,以证明系统具备以下能力:
权限最小化(Least Privilege Principle);
分工明晰的访问权限设置(Access Segregation);
所有系统操作具备可追溯审计记录(Audit Trail);
敏感数据(如KYC资料、交易信息)访问受控且留痕;
MLRO / RO 不得同时控制财务转账权限。
图示说明:
✔ 合规与财务分权设计;
✔ 所有权限仅由系统管理员授权调整;
✔ 所有敏感数据访问均写入系统日志并由RO/MLRO定期审计。
文档名称:《Data Access Control Matrix – Rengang Pay》
模块/功能 | 角色 | 访问类型 | 备注 |
---|---|---|---|
客户KYC资料库 | MLRO / CO | 查看 / 审批 | 无编辑权限,审计日志7年保留 |
客户交易记录 | Finance / RO | 查看 / 导出 | 高风险交易另设预警标识 |
转账执行系统 | Finance | 执行 / 下载 | 双签机制 + 风险限额 |
STR报表系统 | MLRO | 编辑 / 提交 | 仅MLRO账号可提交至FCIS |
权限管理模块 | Admin(CTO) | 编辑 | 仅技术总监可调整,无CS权限 |
AML评分系统 | MLRO / IT监控 | 查看 | 自动评分引擎+规则库更新权限仅限Admin |
报表导出功能 | 审计师 / RO | 只读导出 | 无权限变更基础数据 |
审查项目 | 监管关注 | 合规建议说明 |
---|---|---|
是否采用RBAC架构 |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是否清晰 | 建议文档明确列出所有角色权限分配图 |
是否存在过度权限 | 如财务兼有KYC写权限、CS可转账 | 统一使用权限矩阵图清晰定义 |
是否具备审计追踪 | Audit Trail留痕机制完整性 | 可输出Excel导出系统日志作为样例 |
系统变更控制流程 | 权限变更记录、代码修改流程 | 可列出“变更申请表单 + 审批流图” |
附录补充十八:《运营合规检查表 + RO年度自评模板》
(用于立陶宛EMI机构日常合规管理与年度董事会责任回顾,配合BoL监管问询或审计使用)
立陶宛央行(Bank of Lithuania, BoL)在持续监管中,要求电子货币机构(EMI):
建立清晰的合规检查机制;
每年至少一次由**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 RO)**进行内部运营合规自评;
检查项目应涵盖 AML、数据保护、客户投诉、资金隔离、风险管理、外包监督等方面;
所有结果应提交董事会存档,并在年审或检查时备查。
文档名称:《立陶宛EMI年度运营合规核查清单(2025年版)》
检查项目 | 核查内容 | 是否合规 | 问题说明 / 改进建议 |
---|---|---|---|
AML制度执行 | MLRO是否按季度更新AML政策、STR记录完整 | ✅/❌ | |
客户尽职调查 | 所有高风险客户是否完成加强型尽调(EDD) | ✅/❌ | |
客户资金隔离 | 客户资金账户是否每日对账、是否未挪用或混用 | ✅/❌ | |
外包服务监督 | 是否有服务商清单、合同、KPI及年度审阅记录 | ✅/❌ | |
风险管理机制 | 是否使用RBA评分模型、是否建立风险事件通报机制 | ✅/❌ | |
数据保护合规 | 是否有DPO负责人、GDPR政策、客户资料访问控制记录 | ✅/❌ | |
客户投诉机制 | 是否有投诉流程文件、客户申诉统计、整改流程记录 | ✅/❌ | |
系统审计与备份 | 是否具备日志记录机制、是否定期系统审计与备份 | ✅/❌ |
✔ 建议由RO牵头每半年进行一次合规自查,并保留审计底稿;
✔ 问题项应附上整改建议与跟进负责人。
文档名称:《Responsible Officer Annual Self-Assessment Report》
项目 | 内容 | 建议 |
---|---|---|
自评频率 | 每年一次 | 建议半年一次更好应对突发监管抽查 |
存档要求 | 保留5年 | 建议形成合规年报体系,提交董事会存档 |
适用范围 | RO、MLRO、CO 均应参与 | 最好涵盖技术、财务、客户服务负责人评估内容 |
附录补充十九:《风险事件应对手册 + 案例模拟处置流程》
(用于立陶宛EMI机构应对操作风险、合规风险、IT系统异常与客户投诉突发事件)
根据《立陶宛央行EMI监管指南》要求:
所有EMI机构必须建立《风险事件管理政策》,确保:
出现内部合规事故、客户资产异常、IT系统中断等事件时,能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应建立“风险等级划分”“责任人响应机制”“通报流程”“调查与整改”完整闭环;
所有高等级风险事件,需在72小时内向BoL通报初步情况;
公司应开展年度演练或模拟案例审查,并保留记录备查。
风险类型 | 等级分类 | 示例情形 | 初始响应人 | 是否需上报BoL |
---|---|---|---|---|
操作风险 | 低/中 | 员工误操作导致客户退款延迟 | 客服主管 | 否 |
合规风险 | 中/高 | 发现高风险客户未尽职审查 | MLRO | 是(48小时内) |
客户资金风险 | 高 | 客户账户被非法访问,转出大额资金 | RO / Finance | 是(立即) |
IT系统风险 | 高 | 平台无法访问、数据丢失 | CTO | 是(72小时内) |
投诉争议 | 中 | 客户指控平台歧视性审查或数据泄露 | 合规官 | 否 / 依严重程度 |
✔ 重大事件建议设立“快速响应小组”(RO+CTO+CO+MLRO);
✔ 处理流程建议在内部手册中详细列明负责人、回应模板、法律顾问参与机制。
背景简述:
2025年12月,一位客户投诉其账户于深夜被异地设备访问并转出资金约€9,200。
内部处置流程如下:
步骤 | 操作内容 |
---|---|
1 | 客服收到投诉后,立即冻结账户,并提交至合规小组 |
2 | MLRO审查交易IP与行为轨迹,发现触发风险预警系统 |
3 | 系统日志中存在异常设备登录行为,列为“高风险IT事件” |
4 | RO于24小时内将事件报送BoL,同时启动调查与客户补偿评估程序 |
5 | 法务部门协助起草《事件汇报说明信》供董事会及BoL归档 |
6 | 系统更新安全限制,新增客户转账时二次验证机制(OTP + 生物识别) |
7 | 董事会于季度审议中确认整改已落实,提交内部年终报告备查 |
项目 | 内容 | 建议配置文档 |
---|---|---|
风险事件登记簿 | 需每次事件记录在案 | 《风险事件登记表》《月度通报记录》 |
应急预案清单 | 所有类型需有具体责任人和步骤 | 《IT灾备应急手册》《客户争议处理流程图》 |
报告模板 | 建议统一格式 | 提供《重大事件BoL通报模板》(附见附录21) |
年度演练记录 | 建议模拟1-2个典型事件演练 | 保留会议纪要、截图、处理流程文档等 |
附录补充二十:《EMI运营结构图 + 持股穿透说明信模板》
(适用于向立陶宛央行BoL提交的企业结构披露文件,用于展示控股架构透明性、实益拥有人识别)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授权指南》与《预防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
所有申请EMI牌照的企业需提供:
清晰、最新的公司结构图;
所有控股公司至最上层实益拥有人(UBO)的完整穿透路径;
每一层法人或自然人应标注股份比例;
所有控制权利说明(包括投票权、协议控制等);
并附说明信说明结构合理性、透明性及无影子控股。
✔ 所有实体应注明:
实体名称
注册地
控股比例(+ 投票权比例)
是否为金融实体(如MSB/EMI/VASP)
✔ 可使用Visio、Lucidchart、Draw.io 或PowerPoint绘制,并输出为PDF。
文档名称:《Shareholding Structure Statement》
[英文版]
To: Bank of Lithuania
Date: [Insert Date]
Re: Clarification of Shareholding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 [EMI Applicant UAB]
Dear Officer,
We hereby confirm that the shareholding and control structure of our company is as follows:
The direct shareholder of [EMI Applicant UAB] is [ABC Holdings UAB] (60%) and [XYZ Ltd.] (40%).
[ABC Holdings UAB] is 100% owned by [Offshore Holding Ltd.], which is ultimately controlled by Mr. Tang Shangyong, who holds 100% of the voting rights.
[XYZ Ltd.] is a dormant entity registered in [Country], with no control influence in the EMI applicant.
No nominee shareholders, shadow directors, or trust arrangements exist in the shareholding chain.
All beneficial owners have been identified and declared in the attached UBO declaration forms.
This structure ensures full transparency, and all documentation (certificates, resolutions, registry extracts) are enclosed herewith.
Sincerely,
[Signed Name]
Director – [EMI Applicant UAB]
[中文版翻译]
立陶宛央行(Bank of Lithuania):
日期:[填写日期]
关于:[EMI申请主体公司名称]控股结构说明函
敬启者:
特此函告,我司当前的控股结构如下:
[EMI Applicant UAB] 由 [ABC Holdings UAB] 持股60%,[XYZ Ltd.] 持股40%;
[ABC Holdings UAB] 由 [Offshore Holding Ltd.] 全资持有,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唐上永先生,其拥有100%的控制权与表决权;
[XYZ Ltd.] 注册于[国家名称],为非经营实体,无实质控制影响;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名义股东、影子董事或信托安排;
所有实益拥有人均已在附上的《UBO申报表》中明确披露。
我司承诺结构透明合法,并已附上相关证据文件以供参考。
此致
敬礼!
[签名人姓名]
董事 – [EMI Applicant UAB]
检查要素 | 审核重点 | 建议提交内容 |
---|---|---|
持股穿透是否完整 | 是否逐层披露至自然人UBO | 提供每层注册证书、章程、结构图PDF |
控股权一致性 | 是否存在投票权/协议控制冲突 | 如有差异应附《投票权声明》 |
是否存在名义安排 | 影子董事、委托持股或信托结构 | 必须声明“无此类安排”,并签署声明函 |
结构合理性 | 是否有税务/监管套利嫌疑 | 建议附税务顾问或律师的合法性评估信函 |
附录补充二十一:《重大事项报告模板 + BoL通报范例》
(适用于立陶宛EMI机构在遇到需申报的突发事件、实质性变更、违规风险时,向立陶宛央行进行正式通报)
根据《立陶宛银行金融机构重大变更监管通知指引》及《EMI合规通报制度》:
EMI持牌机构在以下情况必须向BoL提交重大事项报告(Material Event Notification):
实益拥有人、董事、RO/MLRO更换或持股结构调整;
系统性技术故障或平台中断;
出现严重客户资产异常、欺诈事件、数据泄露;
拟扩展新业务、进入新市场或跨境服务变更;
被他国监管机构调查、处罚或收到执法通知;
更换外部审计师或出现财务异常情况;
有媒体曝光涉及公司声誉或欺诈性争议。
✳ 通报时限:一般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提交正式通知,如为重大风险/合规问题,建议48小时内主动汇报。
文件标题:《Material Event Notification – [EMI公司名称]》
[英文正文模板]
To: Bank of Lithuania – Supervision Department
Date: [Insert Date]
Subject: Material Event Notification – Change of Shareholding in [EMI Applicant UAB]
Dear Officer,
We hereby notify you of a material event in relation to [EMI Applicant UAB], as required under the supervision guidelines of the Bank of Lithuania.
Event Description:
On [Date], the shareholder [ABC Holdings UAB] transferred 30% of its shareholding to [XYZ Holdings Ltd.], a company registered in Cyprus. This results in a change in indirect ownership and control.
Impact:
There is no change in day-to-day management or Responsible Officer. The new shareholder is not involved in operational decisions. No regulatory breaches occurred.
Supporting Documents Attached:
Share Transfer Agreement
Updated Corporate Structure Chart
UBO Declaration Forms (updated)
Signed Board Resolution
Legal opinion on transaction legality
We confirm full transparency and remain committed to regulatory compliance.
Yours sincerely,
[Authorized Signatory Name]
Director – [EMI Applicant UAB]
[中文翻译版本参考]
立陶宛银行监管部:
关于:[EMI公司名称]重大事项通报 – 股东结构变更事宜
敬启者:
根据立陶宛银行监管规定,我司就以下重大事项正式向贵行通报:
事项说明:
于[日期],[ABC Holdings UAB]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予[XYZ Holdings Ltd.],该公司注册于塞浦路斯。此次变更导致我司间接控股结构有所调整。
影响评估:
公司经营团队及负责人员未发生变动,新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决策,且本次交易无违反任何监管要求之情形。
附件清单:
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最新公司结构图
更新后的UBO声明表
董事会决议副本
法律意见书(合法性说明)
我司承诺全程合规,并持续与监管机构保持透明沟通。
此致
敬礼!
[签署人姓名]
董事 – [EMI公司名称]
事项类型 | 示例事件说明 |
---|---|
结构/人员变更 | 实益拥有人变更、董事更换、RO或MLRO辞任/任命 |
技术系统问题 | 核心支付系统宕机超4小时,或存在交易指令错乱、数据丢失 |
法律争议与媒体风险 | 企业或其管理人员被卷入境外司法诉讼、反洗钱调查或媒体曝光 |
新业务拓展 | 新增虚拟资产服务、开拓亚洲地区、与新支付清算机构合作等 |
财务与合规异常 | 出现突发亏损、客户资金归集异常、AML未尽职等合规问题 |
事项 | 建议操作 |
---|---|
报告语言 | 应使用英文提交,附带表格及附件建议统一PDF格式 |
负责人签名 | 应由法团董事、合规负责人或RO正式签署,附身份证明文件 |
附加支持材料 | 所有支持性文件建议加盖公司章并注明解释 |
存档与跟进 | 建议同步内部通报并在董事会议纪要中记录处理过程及决议 |
附录补充二十二:《信息系统架构报告 + 数据隔离方案指引》
(用于申请立陶宛EMI牌照时提交的信息技术架构文档,重点展示数据流动、风控机制与境内外数据隔离)
根据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EMI申请指引:
所有申请电子货币机构(EMI)牌照的申请人,必须提交:
一份完整的信息技术系统架构图;
系统的主要模块功能说明;
数据隔离与访问权限控制策略;
与第三方(如IT供应商)接口与服务协议说明;
对跨境数据传输的合规策略及本地数据备份措施。
此文件为评估申请机构是否有能力独立安全地运行其支付平台的核心依据。
推荐使用系统图工具绘制(如Draw.io、Lucidchart、Visio)。以下为建议模块: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rchitecture Report – [EMI Company Name]》
整体系统架构概述
平台运行于何地(云/本地)
是否为SaaS/自建/外包混合
关键模块功能说明
KYC识别模块
虚拟钱包系统(电子货币余额记录)
内部交易引擎
清算对账系统
风控系统(Fraud Detection)
审计与日志存储模块
数据访问权限层级图
角色访问控制(RBAC)
管理员/客服/审计/客户分层权限说明
数据隔离与存储政策
用户数据存储地(如立陶宛本地/欧盟云服务)
日志存储与访问安全机制
数据备份频率与方式(每日/每周/多地异地)
第三方接入管理(如KYC服务商、IT运维公司)
IT安全政策摘要
是否通过ISO27001等信息安全认证
是否进行渗透测试/代码审计
多重身份验证(MFA)、数据加密机制(TLS/SSL)
灾备机制(BCP/DR)
异地容灾方案
RTO/RPO时限设定
年度灾备演练记录说明
文件标题:《Data Segregation Statement》
[英文示例段落]
We confirm that all customer data (including transaction records,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balances) are stored in encrypted databases hosted on ISO-certified servers located withi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
Access to this data is strictly controlled via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 (RBAC), and only designated compliance officers and system administrators may access sensitive records.
Where data is processed by third-party providers (e.g. cloud services or KYC vendors), strict contractual data protection clauses are in place, ensuring GDPR compliance and Bank of Lithuania security expectations.
[中文翻译版本]
我们确认,所有客户数据(包括交易记录、个人资料、账户余额等)均已加密,并存储于位于欧洲经济区(EEA)内、通过ISO认证的服务器上。
所有数据均通过角色访问控制系统(RBAC)进行权限管理,仅授权的合规专员和系统管理员可访问敏感资料。
如涉及第三方供应商(如云服务商或KYC供应商)处理数据,我们已签署明确的数据保护协议条款,以确保符合GDPR及立陶宛银行的数据安全标准。
内容 | 建议操作 |
---|---|
报告语言 | 建议全英文 + 附页中文摘要 |
系统图格式 | 建议PDF附图,配文字说明 |
第三方说明 | 附上KYC/API/IT供应商合同摘要 |
安全认证证明 | 若有ISO27001/PCI DSS证书,附扫描件 |
灾备说明 | 附《灾难恢复计划摘要》(含演练截图) |
附录补充二十三:《年度IT审计报告模板 + 监管提交要求》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持牌机构每年度需向Bank of Lithuania提交的信息技术系统合规审计报告)
根据《Bank of Lithuania对EMI/PI持牌机构的IT监管框架》(2022年修订版):
所有持牌电子货币机构(EMI)须至少每年一次,向立陶宛银行提交信息技术审计报告(Annual IT Audit Report),内容需涵盖:
平台系统结构安全评估;
客户数据保护与隔离机制;
IT运营中的关键风险点与改进建议;
是否已开展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
是否持续符合GDPR及欧盟网络安全法(NIS2)。
报告应由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完成,并在每年财务报告审计同步期间一并提交。
文档名称:《Annual Information System & Cybersecurity Audit Report – [EMI公司名称]》
审计声明函
出具机构信息
审计范围与责任说明
审计周期时间范围
系统架构总览
平台整体架构图(附图)
系统外包或SaaS组件说明
数据中心与云服务商说明
合规性测试
是否符合GDPR、NIS2等法规要求
用户隐私数据处理合规性分析
数据跨境传输合规控制
安全策略评估
数据加密机制(传输/存储)
身份验证机制(2FA/MFA)
日志记录与备份管理机制
渗透测试与漏洞扫描
测试方法与范围(黑盒/灰盒)
关键脆弱点及整改情况
OWASP Top 10 合规性分析
BCP/DR恢复机制
灾难恢复系统演练记录
数据备份机制测试报告
发现问题与改进建议
高/中/低风险项分类
预期改进措施与跟进建议
结论与审计意见
系统当前安全等级评价
是否建议监管机构关注关键问题
项目 | 要求说明 |
---|---|
审计频率 | 每年1次,建议与财务年报时间一致,次年3月底前提交 |
审计机构资格 | 推荐使用立陶宛/EU区内具备审计资质的IT安全公司,如拥有ISO27001审核资质 |
提交语言 | 英文(英文版为主,可附中文辅助),PDF版格式 |
附加材料 | 附审计公司签章页、委托函、渗透测试截图、已整改说明报告 |
报送方式 | 通过BoL的E-gate系统上传,或Email给指定监管官员邮箱 |
公司名称 | 资质特点 | 官网 |
---|---|---|
NRD Cyber Security | 立陶宛本地,BoL推荐,NIS审计资质 | https://nrdcs.lt |
Deloitte Lithuania | 国际四大会计所,含IT合规与渗透测试服务 | https://www2.deloitte.com |
Cobalt IT Audit | 波罗的海IT安全审计顾问 | https://www.cobalt.legal |
KPMG Baltics | 提供GDPR/NIS2合规专项服务 | https://kpmg.com/lt |
风险等级 | 问题示例 | 审计建议 |
---|---|---|
高 | 日志文件未加密,容易被管理员非法读取 | 增加AES256加密,并限制访问控制 |
中 | 客户登录未开启双因子验证(2FA) | 启用TOTP或短信2FA认证机制 |
中 | 系统未进行年度渗透测试 | 委托第三方实施Penetration Test |
低 | 客户资料导出操作未记录操作人 | 增加日志审计机制,保存不少于5年 |
附件建议格式:
《Audit Opinion Letter》
《Penetration Test Report》
《Vulnerability Fixing Log》
《IT Compliance Summary Table》
附录补充二十四:《支付流程控制图 + 客户资金路径图示意》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及合规运营中,向监管展示客户资金流向及关键控制节点)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在审核电子货币机构(EMI)申请时,特别要求申请人提交:
完整的支付流程图(Payment Flow Diagram)
客户资金路径图(Client Funds Flow Schematic)
关键控制点说明(Control Points Description)
此类文件用于展示平台是否具备独立、安全、受控的客户资金处理机制,是否存在资金混用、延迟清算、非法拆借等风险,是否落实了客户资金隔离制度。
✅ 每个箭头旁注明系统执行或人工审核
标出“风控触发点”如大额支付、可疑交易
使用不同颜色区分客户自有资金与平台营运资金流程
接收账户(Dedicated Safeguarding Account)
分账逻辑(Virtual Wallet / Ledger Accounting)
出账通道(SEPA、SWIFT、IBAN分配等)
平台是否设立多个清算账户(每币种/每地区)
是否有多币种支持(EUR、USD、GBP等)
客户虚拟钱包是否以账本方式记账(与实际银行资金独立)
是否每日与银行账户对账(Reconciliation)
英文示例:
All client funds are held in segregated safeguarding accounts opened with EU-based credit institutions. The EMI does not commingle client funds with operational funds. Internal systems allocate client funds via ledger-based virtual wallets, and reconciliation is performed daily.
中文翻译:
所有客户资金均存放于设立于欧盟授权信贷机构的独立客户专户中。本EMI机构不将客户资金与公司营运资金混用。平台通过账本方式进行客户虚拟账户记账,并执行每日对账机制确保资金准确性。
项目 | 要求/建议说明 |
---|---|
文件名称 | Payment Flow Diagram + Client Funds Schematic |
附图格式 | PNG + PDF(配文字说明) |
图示工具推荐 | Lucidchart / Draw.io / Visio / PPT |
附文说明 | 每张图配不少于500字文字说明(中英文) |
监管提交方式 | 附于商业计划书或《Operational Plan》中 |
附加参考材料模板:
《客户资金分离声明信(Safeguarding Statement)》
《虚拟钱包与清算账户映射表(Ledger Mapping Table)》
《日清算对账流程图 + 审计机制说明》
附录补充二十五:《应对BoL监管抽查准备模板(突击式检查指引)》
(适用于已获立陶宛EMI牌照后,监管当局进行突击式合规核查的应对准备)
立陶宛中央银行(Bank of Lithuania,BoL)拥有广泛的监管权限,包括:
不定期进行现场/非现场监管检查;
要求被持牌机构限期提交特定合规报告或问卷;
对可疑操作或客户投诉触发专项核查;
联合**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调查AML/CTF事项。
多数抽查以“事前不通知”的方式进行,称为:
突击式监管检查(Ad-hoc Supervisory Inspection)
情形 | 风险等级 |
---|---|
客户投诉平台未退款、冻结账户 | 高 |
BoL年度例行抽样调查 | 中 |
EMI财务报表或资金报表出现异常 | 高 |
AML报告中长期无可疑交易记录(STR) | 中 |
BoL怀疑有虚假账户、虚构交易行为 | 高 |
新上链产品未事前报告 | 中 |
电邮形式发出资料请求(5个工作日内回复)
要求上传系统记录、AML报告、用户交易数据
安排视频会议面谈公司RO/MLRO/IT负责人
安排实地审查(实地访问注册办事处/数据中心)
AML/KYC制度执行记录
客户KYC文件、EDD审核流程
客户黑名单筛查、STR提交流程
客户资金保护机制
是否使用隔离账户(Safeguarded Account)
资金日对账记录及银行回单
关键人员出勤与管理记录
RO/MLRO任职证明、值勤记录
委任信、尽职调查与角色说明书
系统操作日志与审计
交易记录系统快照(数据库导出)
IT安全更新记录与补丁日志
合规报告制度
上季度或上年度合规报告存档
已提交BoL的所有报告及其时间表
检查项目 | 是否准备 | 补充说明 |
---|---|---|
客户资金日对账表(近90日) | ✅ / ❌ | 附银行对账回单 |
AML操作流程图 | ✅ / ❌ | 含STR提交路径、EDD示意 |
IT审计报告(近1年) | ✅ / ❌ | 包含漏洞整改记录 |
RO/MLRO签署岗位职责文件 | ✅ / ❌ | 含在岗证明、职责边界说明 |
账户结构图及流程图 | ✅ / ❌ | 包含客户入金与出金全路径 |
所有外包服务合同副本 | ✅ / ❌ | 特别是SaaS、数据托管服务合同 |
董事会会议记录(近1年) | ✅ / ❌ | 有关AML/合规/重大决策议题 |
向BoL提交过的合规报告清单 | ✅ / ❌ | 含报告时间、版本及回执截图 |
明确合规制度已执行,有内部核查与改进机制;
遇有未能及时提交材料时,主动说明原因及补救;
不回避关键问题,如过去有罚款或整改历史,需正面解释;
熟悉操作系统、资金流路径及控制人结构。
问题 | 建议回应 |
---|---|
你们的Safeguarding Account每日对账流程是怎样执行的? | 我们每天通过系统自动与银行对账,生成报表并人工复核。 |
RO是否全职参与日常运营? | 是,RO在立陶宛境内常驻,每日参与运营决策与报告审阅。 |
上一次提交STR是什么时间?涉及哪类风险交易? | [示例说明1次提交内容及客户背景] |
客户为何投诉账户被冻结无解释? | 系统触发风控冻结,后续我们已启动EDD并与客户沟通。 |
✅ 《监管抽查应对指南表格》
✅ 《RO面谈准备清单(中英文)》
✅ 《抽查资料汇总封面 + 文档索引模板》
✅ 《近一年监管报告/回执归档目录表》
附录补充二十六:《冷钱包结构图 + 多签权限分层图解》
(适用于立陶宛EMI或CASP在MiCA监管下对冷钱包架构的合规展示)
随着立陶宛EMI机构逐步涉足加密资产支付、跨境稳定币结算等业务,监管部门对冷钱包(Cold Wallet)安全架构提出更高要求,尤其在涉及:
客户资金存储;
热钱包与冷钱包的切换机制;
多重签名(Multisig)分权控制;
合规审计链路展示等方面。
要求事项 | 说明 |
---|---|
钱包私钥管理机制 | 私钥不得由单一人员或部门掌控,应使用多签架构 |
热冷钱包分离 | 客户资金转入冷钱包必须人工审批,确保交易不可逆 |
离线物理存储证明 | 冷钱包应隔离于生产系统之外,文件级加密或硬件模块控制 |
签名权限分层机制 | 指定RO/MLRO/董事/第三方审计共同参与部分签名操作 |
权限审批链记录存档 | 所有签名流程须有审批记录、日志留存与审计备查 |
权限角色 | 签名权重 | 是否必要签名人 | 安全说明 |
---|---|---|---|
RO(负责人) | 1/3 | 是 | 必须实际参与,具备冷钱包审批权限 |
MLRO(反洗钱负责人) | 1/3 | 是 | 控制资产调出时的AML风险评估 |
董事会成员(独立) | 1/3 | 否(备援) | 可在RO或MLRO缺席时参与签名 |
第三方审计系统(只读) | - | 否 | 不能签名,但拥有链上操作实时读取权限,用于审计溯源 |
冷钱包签名流程:
所有客户冷钱包出账指令必须由两名以上签署人员执行(最少RO+MLRO),系统支持基于HSM模块调用私钥进行签名,所有签名操作均生成操作日志并备份至云端审计节点。冷钱包每日仅对账1次,非交易时段不连接互联网。
异常控制机制:
若某一签名角色不可用,应由董事会指派备份签名人,签署授权文件并上传至合规系统备案。
冷钱包节点分布图(地址分层图)
私钥托管人身份清单(职责表+身份证明)
签名流程控制图(含触发条件与审批记录)
冷钱包资产余额变动日报表
钱包审计哈希记录对账截图(链上视图)
✅ 模板名称 | 类型 | 用途 |
---|---|---|
《冷钱包权限分配及签名结构说明书》 | 附于商业计划书中 | |
《Multisig Wallet Access Control Policy》 | Word | 内部制度+外部申报使用 |
《冷钱包资产日报表(中英文)》 | Excel | 提交BoL月度审查或突查 |
《签名日志 + 审批记录示意图》 | PNG + PDF | 展示系统如何记录操作与权限 |
附录补充二十七:《EMI风控规则引擎示意图 + 交易拦截机制逻辑说明》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及后续运营合规系统展示)
立陶宛EMI机构在获得牌照后,须持续满足BoL对反洗钱(AML)与反欺诈(Anti-Fraud)等技术系统的合规要求。
核心监管点包括:
实时交易监控系统(Transaction Monitoring System)
异常交易识别机制
自动/半自动拦截策略(含金额、国家、频率等规则)
风控策略应支持人工审核与系统记录留痕
注:2025年MiCA标准亦要求风控系统具备“可审计性”和“可追踪性”。
规则编号 | 类型 | 描述 | 风险等级 |
---|---|---|---|
R001 | 金额阈值 | 单笔交易金额 ≥ 10,000 EUR,触发EDD与冻结 | 高 |
R002 | 交易频次 | 单一用户每日交易次数超过5次,金额累计 ≥ 5,000 EUR | 中 |
R003 | 国家黑名单 | 来自被制裁国家(如伊朗、朝鲜)之IP/收款方自动拦截 | 极高 |
R004 | 账户行为模式 | 客户从未交易,首次交易即为大额跨境收款 | 高 |
R005 | 设备指纹冲突 | 同一设备短时间内登录多个账户(疑似撞库或欺诈) | 中 |
R006 | 客户身份疑点 | 身份证件在不同账户重复使用 ≥ 2 次 | 高 |
系统标记为红色交易 → 暂缓执行(冻结状态);
自动发出提示邮件给MLRO及风控合规员;
系统生成可疑交易报告(STR草稿);
风控人员人工审核 + 添加审批备注;
最终决定:
✅ 放行交易(需记录理由)
❌ 上报BoL/FCIS(STR正式提交)
全程操作生成时间戳、员工ID、处理意见、最终决策记录
参数类别 | 举例 |
---|---|
阈值设置 | 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等 |
国别规则 | 依据FATF高风险国家、欧盟制裁名单设定 |
客户评分规则 | 使用机器学习+KYC完成度+历史交易偏好建立 |
行为规则 | 登入设备指纹、IP地址、地理位置等 |
账户风险评分 | 与同类账户偏离情况、资金路径长度等 |
项目 | 建议提交文件/说明 |
---|---|
风控规则说明文档 | 包含编号、风险等级、描述、触发条件、审批流程 |
风控系统示意图(如上) | 可转为PDF供BoL抽查或系统审查使用 |
拦截日志记录示例(3~5条) | 显示用户、触发时间、交易详情、审批结果 |
合规人员处理流程(含权限) | 谁能审批、处理时间、责任分工说明 |
第三方技术平台审计记录 | 如使用SAAS或外包系统,需提供安全审计或接口日志记录说明书 |
拦截总笔数 / 占交易总量百分比
热门规则触发次数 Top5
高风险账户自动评分变动曲线图
审批平均处理时间(红色警示时过长)
✅ 风控成功阻断交易笔数(可统计月/季度/年)
文件名称 | 类型 | 用途 |
---|---|---|
《交易拦截规则全清单(中英对照)》 | Excel | 呈报BoL、合规审计、员工培训 |
《风控系统示意图 + 数据流程图》 | PNG/PDF | 用于申请材料或官网透明度说明 |
《可疑交易处理记录表模板》 | Word | 监管抽查必备文档 |
《自动风险评分模型简要文档(附算法说明)》 | 可选附加材料,展示技术合规能力 |
附录二十八:《EMI客户申诉处理机制(含系统+制度)》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运营与客户保护制度展示)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与支付机构法》及BoL监管要求,所有EMI持牌机构必须设立正式的客户申诉处理机制,确保:
客户有权对服务不满进行投诉;
申诉可被记录、处理与答复;
有适当内部上诉程序;
如不满,可进一步向BoL申诉;
同时也需遵守欧盟PSD2指令下的《客户权益保护条款》。
项目 | 内容说明 |
---|---|
投诉接收渠道 | 应设立至少1个电邮、1个电话与1个在线表格渠道(英文/立陶宛文) |
投诉处理时限 | 自收到投诉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答复(特殊情况30日) |
投诉责任归属 | 合规部门牵头处理,最终由MLRO/RO负责裁决并记录 |
投诉文件保留 | 每宗投诉记录须保留至少5年,供BoL随时审查 |
年度投诉统计 | 每年须向BoL提交投诉统计及改进报告 |
投诉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问题、费用争议、服务响应、账户封锁、身份验证失败、误扣款等。
语言支持:EMI机构必须支持立陶宛语与英语提交与回复。
数据保护:客户提交的投诉资料应受到GDPR保护,禁止向无关方透露。
处理人员权限:投诉不得由直接服务该客户的客服本人处理,应由独立合规成员处理。
透明机制:所有投诉应生成编号、记录入案,并存入CRM或合规系统备查。
客户可将投诉升级至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
官方投诉页面:https://www.lb.lt/en/dbc-settle-a-dispute-with-a-financial-service-provider
支持在线填表提交;
BoL通常在 30~60 日内完成处理;
EMI须配合BoL要求,提供投诉相关的全部资料与沟通记录;
材料类别 | 内容建议说明 |
---|---|
《客户投诉处理政策(中英)》 | 明确制度条款,流程、时限、责任人 |
客户申诉处理SOP流程图 | 图示化呈现整体申诉机制 |
实际投诉处理样本(去敏化) | 2~3个案例样本,展示处理时效、日志记录、改进建议等 |
内部处理责任分配表 | 投诉处理组成员、权限级别说明 |
年度投诉报告模版 | 展示申诉量、类别分布、处理速度、满意度等数据 |
文件名 | 类型 | 用途 |
---|---|---|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模板(中英文)》 | Word | BoL审查及内部培训 |
《EMI客户申诉记录表格模板》 | Excel | 用于日常登记客户投诉与跟进处理 |
《客户服务SLA说明书 + 投诉通道页样本》 | 可展示于官网,满足监管透明度要求 | |
《年度投诉统计报告模板》 | Excel | 配合年报或BoL监管报告提交使用 |
附录二十九:《EMI公司章程 + 股东协议关键条款展示》
(适用于立陶宛EMI牌照设立过程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合规呈报)
在立陶宛申请EMI牌照的过程中,企业需向立陶宛注册中心(Register of Legal Entities)提交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并向BoL(立陶宛银行)提供公司治理文件,包括:
公司章程(设立目的、业务权限、股东结构、董事权限等)
股东协议(如存在多个自然人/法人投资者,需明确权责)
决议权力、资本金缴纳、RO指定权、退出机制等条款
这些文档将作为评估申请实体“可控性、稳定性、透明性”的核心依据。
条款编号 | 条款名称 | 要点说明 |
---|---|---|
A1 | 公司目的与业务范围 | 应明确列出“提供电子货币发行及支付服务”字样 |
A2 | 注册资本与股份结构 | 包括每位股东持股比例、资本认缴与实缴条款 |
A3 | 董事会组成与权限 | 董事人数、任期、权力分配、会议召集机制等 |
A4 | RO(负责人员)任命机制 | 建议章程中赋予董事会或股东会明确任命RO的权限 |
A5 | 投票机制与重大事项决议比例 | 比如资本增减、并购、牌照变更需75%赞成等 |
A6 | 盈利分配机制 | 明确分红比例、时间表及董事会审核责任等 |
A7 | 股东转让及优先购买权条款 | 防止控股权转移对EMI合规构成风险 |
A8 | 解散与清算流程 | 需含强制清算或BoL撤牌的处理路径说明 |
A9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通常为立陶宛法律,仲裁或法院选择 |
尤其适用于存在外资投资者或多位自然人股东的结构。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条款编号 | 条款名称 | 实操建议 |
---|---|---|
S1 | 股东角色与义务明确 | 包括资本金履行、参与管理、投票机制等 |
S2 |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 对合规/AML资料需严格保密义务 |
S3 | 财务出资与追加出资条款 | 避免突发经营时资本不足的风险 |
S4 | 控股人/实益拥有权穿透声明 | 为BoL进行UBO审查提供支持性说明 |
S5 | RO和MLRO变更的股东程序安排 | 建议列明谁有提名权、更换权及通知周期等 |
S6 | 监管事件应对机制(如遭受BoL问询) | 必须联动董事会与合规组响应,统一口径 |
S7 | 争议解决条款 | 建议采用立陶宛仲裁中心仲裁,支持快速解决争端 |
提交阶段 | 文件类型 | 是否强制提交 | 建议说明 |
---|---|---|---|
公司注册阶段 |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 必须 | 建议包含EMI业务目的语言 |
EMI申请递交阶段 | 公司章程 + 公司架构图 + 决议样本 | ✅ 必须 | 提供最新版本,附法人签署页 |
有多个股东时 | 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 | ✅ 强烈建议 | 若无,BoL可能质疑控制结构 |
有海外法人股东时 | 股东穿透图 + 终极受益人自我声明 | ✅ 强制 | 配合UBO登记及AML评估要求 |
文档名称 | 说明 |
---|---|
《EMI公司章程标准模板(中英双语)》 | 包括EMI业务范围、董事结构、分红机制等 |
《EMI股东协议标准模板(中英双语)》 | 包含资本金义务、RO控制机制、退出机制等 |
《RO任命决议模板 + 承诺书样式》 | 配合申请时向BoL展示法定授权和负责人合规承诺书 |
《实益拥有人穿透声明模板 + 图解样式》 | 协助BoL完成实控人审查流程 |
✅ 公司章程内容需与申请表(电子货币业务范围)保持一致;
✅ 若未来更改RO或控股人,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应预留决策路径;
✅ 不宜将控股结构设为“信托代持”或“匿名股东”;
✅ 不建议章程中规定“任意董事均有全权处理金融业务”,建议限制权限范围;
附录三十:《立陶宛EMI申请+合规材料结构图解 + 文档归档清单》
(用于立陶宛BoL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申请过程中对材料准备的统一梳理)
为便于BoL申请与后续年审,应采用如下清单编号方式进行归档:
编号 | 文档名称 | 文件类型 | 说明 |
---|---|---|---|
A1 | 公司注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PDF/扫描件 | 带注册编号与印章 |
A2 |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PDF/Word | 中英文版本推荐 |
A3 | 股东结构图(Shareholding Structure Chart) | PNG/PDF | 实控人穿透到自然人 |
A4 | 实益拥有权声明(UBO Declaration) | Word/PDF | 每位自然人签署 |
A5 | 董事会决议(任命RO、MLRO、资本金缴纳等) | Word/PDF | 标准模板样式 |
| B1 | 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 Word/PDF | 建议英文撰写,带图表 |
| B2 | 合规政策汇总(AML、KYC、IT安全、GDPR等) | Word | 文件命名清晰,章节完整 |
| B3 | 财务预测报表(3年预算、P&L、Balance Sheet) | Excel | 按IFRS格式编制 |
| B4 | 客户资金保障文件(隔离账户、保险文件等) | PDF/Word | 若使用银行隔离账户,附协议 |
| C1 | IT系统图 + 系统说明书(含接口说明) | PNG/PDF/Word | 含冷钱包管理 |
| C2 | 系统安全报告 + 风控机制 | Word | 附审计追踪机制图示 |
| D1 | RO & MLRO 履历、学历、合规经验说明书 | Word | 建议附相应证明 |
| D2 | 董事履历 + 无犯罪声明(Police Certificate) | PDF | 翻译+原文 |
| D3 | 员工培训计划与年审制度 | Word/PDF | 员工列表可附 |
| E1 | 股东协议 + 控股控制承诺书 | Word/PDF | 多股东强烈建议提供 |
| E2 | GDPR隐私条款文件 | Word | 用户隐私政策合规说明 |
| E3 | 客户投诉制度政策(含内部SOP +年报样本) | Word/PDF | 可与官网页面内容一致 |
| E4 | 法律意见书/会计师说明函 | PDF | 由第三方律所或审计师出具(如有) |
立陶宛银行 BoL 官方链接如下(可能随时间更新):
所有材料建议以电子文件 + 实体备份双轨保管;
所有关键文件建议提供中英文对照(尤其商业计划书与合规政策);
所有资料文件命名建议包含申请公司名、文件类别、日期(例如:ABC_EMI_BP_2025Q2.pdf);
可使用专业数据保管平台(如DocuWare、SharePoint)分类归档;
每季度建议对资料库进行更新,以应对BoL抽查与审计;
附录三十一:《合规政策包整理清单 + 推荐模板名称索引》
(适用于申请立陶宛EMI牌照时需提交的全部合规制度文件清单 + 模板命名索引)
编号 | 文件名称(中文) | 英文名称(标准模板) | 文件格式 |
---|---|---|---|
C-01 | 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制度(AML/CFT) | Anti-Money Laundering & Counter-Terrorism Policy | Word |
C-02 |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KYC) | Know Your Customer Policy | Word |
C-03 |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CDD) | Customer Due Diligence Manual | Word |
C-04 | 客户资金隔离制度(Safeguarding) | Client Funds Safeguarding Policy | Word |
C-05 | 受益人识别与穿透指引(UBO识别) | UBO Identification & Transparency Policy | Word |
C-06 | 风险评估政策(总体+交易级别) | Risk-Based Approach and Risk Assessment | Word |
C-07 | 交易监测与STR报告制度 | Transaction Monitoring & Suspicious Reports | Word |
C-08 | 内部审计与合规审查制度 | Internal Audit & Compliance Review Policy | Word |
C-09 | 关键岗位职责制度(RO/MLRO/CO) | Key Roles & Responsibilities Policy | Word |
C-10 | IT安全策略 + 访问权限控制制度 | IT Security & Access Rights Management Policy | Word |
C-11 | 冷钱包/热钱包管理制度 | Crypto Wallet Custody and Access Policy | Word |
C-12 | GDPR数据隐私与客户信息保护制度 | GDPR Compliance & Data Protection Policy | Word |
C-13 | 投诉处理机制与客户支持制度 | Customer Complaint Handling Policy | Word |
C-14 | 应急响应计划(BCP + DRP) | Business Continuity & Disaster Recovery Policy | Word |
C-15 | 员工合规培训与考核制度 | AML & Compliance Staff Training Manual | Word |
C-16 | 外部合作商KYC与尽调政策 | Third Party & Vendor Due Diligence Policy | Word |
C-17 | 黑名单筛查与高风险国家名单机制 | Sanctions & High-Risk Jurisdictions Policy | Word |
C-18 | 高风险客户分级管理制度 | High Risk Customer Categorization Manual | Word |
C-19 | 董事会年度合规审查制度 | Board-level Compliance Review Charter | Word |
C-20 |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模板(附评分方法) | Annual Risk Assessment Report Template | Excel/Word |
建议使用如下命名逻辑进行归档与呈交:
文件夹分类结构建议如下:
所有模板内容需根据实际业务进行定制化;
建议每份制度在封面加入“Document Control Record”(文件版本控制);
所有制度需标注版本号、编制人、审批人及生效日期;
建议由RO/CO(合规官)签署确认;
每年需进行一次审查与更新记录备案;
提交至BoL时,建议每份制度配有中英文摘要页(Executive Summary)。
附录三十二:《BoL监管问答回应信模板 + 面谈准备问题合集(标准格式)》
(用于立陶宛EMI申请人与监管机构BoL监管互动中的标准文档模板与应答策略)
模板文件名建议:ABCEMI_ResponseLetter_BoL_QA_2025Q2.docx
[Letterhead: Applicant Company Name, Address, Registration No.]
To:Licensing and Supervision Department
Bank of Lithuania (BoL)
Date:[DD/MM/YYYY]
Subject:Response to Questions Raised – EMI License Application
Dear [BoL Officer’s Name],
We acknowledge receipt of your inquiry dated [Insert date of BoL letter/email], regarding our application for an 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 (EMI) license submitted on [Insert application date].
Please find below our responses to each of the questions raised:
Our Response:
[Provide structured, factual response. Reference specific page or clause in the Business Plan, Compliance Manual, or IT documentation if applicable.]
Our Response:
[Same as above – keep tone professional, objective, and compli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Attached (if any):
[Document Name] – [File Name, e.g., ABCEMI_KYCPolicy_Q2_EN.pdf]
[System Architecture Diagram] – [SystemDiagram_v1.2_EN.pdf]
[Financial Forecast Adjusted Table] – [ABCEMI_Financials_Adjusted.xlsx]
We remain at your disposal for any further clarification or meeting arrangement.
Sincerely,
[Authorized Person Name]
[Position: e.g., CEO / RO / Compliance Officer]
[Contact Information]
[Signature]
问题编号 | 面谈问题(英文) | 中文参考翻译 |
---|---|---|
Q1 | Please explain your customer onboarding and KYC process. | 请说明客户开户流程和KYC识别措施。 |
Q2 | How do you safeguard client funds? | 您如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
Q3 | Who is your appointed MLRO and what experience do they have? | 谁是您指定的反洗钱负责人?他/她有哪些合规经验? |
Q4 | What types of e-money services will your firm provide? | 您将提供哪种类型的电子货币服务? |
Q5 | Can you explain your internal control and audit framework? | 请说明贵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审计框架。 |
Q6 | How will you ensure GDPR compliance? | 您如何确保符合GDPR个人信息保护法规? |
Q7 | Where is your IT infrastructure hosted? | 您的IT基础设施托管在哪里? |
Q8 | What measures will you take against fraud and cyber attacks? | 您将采取哪些措施防范欺诈与网络攻击? |
Q9 | How is your board involved in compliance oversight? | 董事会如何参与合规监督? |
Q10 | Do you have a contingency plan for system failures? | 您是否有系统故障应急预案(BCP/DRP)? |
✅ 面谈前建议准备如下文档资料,以支持答复:
业务说明书(附客户资金流向图)
AML/KYC手册(附具体流程图)
系统架构图(IT访问控制+数据存储地点)
员工职责矩阵(RO/MLRO/CO职责明细)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协议或保险证明
GDPR政策 + 客户隐私条款
内部审计制度 + 年度审查流程
年度财务预测与盈利模式说明
高风险客户管理SOP + 黑名单筛查机制
附录三十三:《年度合规工作报告(模板)+ RO履职备忘录》
(用于立陶宛EMI牌照持牌后提交BoL的年度合规报告范本及RO责任履职证明模板)
文件建议命名:ABCEMI_AnnualComplianceReport_2025_EN.docx
本年度公司运营概况
核心合规管理执行摘要
无重大合规事故报告(如适用)
当前内部合规架构
合规官、MLRO、审计责任分工说明
合规更新或改进(如AML/KYC制度调整)
内容项 | 数据统计/说明 |
---|---|
客户总量 | 1,276 名注册客户 |
STR提交数量 | 共提交 4 份 STR 报告 |
高风险客户识别率 | 约占总客户的 2.3% |
AML培训频次 | 全体员工年度培训 2 次 |
内部稽核 | 由RO主持,每季度审查一次AML流程执行情况 |
客户资金银行隔离账户编号与余额
保险保障机制或担保制度说明
未发生挪用客户资金事件
客户数据访问权限层级控制情况
无重大数据泄露或投诉事件
GDPR相关处理案件数量:0
核心系统运行稳定
无重大安全事件报告
已完成年度系统审计(报告附后)
说明是否收到BoL警告或执法信函
若有说明整改进展及董事会记录摘要
未来一年度需加强领域说明
建议引入外部合规稽核或培训支持
文件建议命名:ABCEMI_RODutyMemo_2025_EN.docx
To:Board of Directors, Rengang Pay UAB
From:[Full Name, Responsible Officer]
Subject:Responsible Officer Annual Compliance Attestation
Date:[e.g. 15-Jan-2026]
As the designated Responsible Officer (RO), I confirm the performance of the following dutie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Supervised AML/CFT implementation and compliance review
Reviewed all STR submissions and ensured timely filing with FCIS
Oversaw client onboarding risk assessments and CDD policies
Attended two compliance board meetings
Facilitated annual compliance training for all staff
Coordinated internal audits with the compliance department
Monitored system updates for risk and access control
No serious compliance breaches were reported
All BoL correspondence handled within statutory deadlines
Continuous improvement plan prepared for next period
Sign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Full Name]
Position: Responsible Officer (RO)
Date: [DD/MM/YYYY]
附录三十四:《合规内部审计流程图 + 审计报告样本》
(用于立陶宛EMI持牌机构在年内自我审查与内部稽核过程的标准流程示意与报告模板)
目的:确保EMI机构持续符合BoL监管要求,提升合规执行力。
✅ 建议频率:每半年至少执行一次(或按BoL要求)
✅ 可外包第三方独立审计服务以增强客观性
✅ 建议与AML培训、KYC复审同步进行
文件建议命名:ABCEMI_InternalComplianceAudit_2025Q4_EN.docx
执行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5日
涉及部门:合规、AML、IT、客户服务、董事会
抽样核查客户账户:25个
核查员工操作记录:4人
核查交易笔数:168笔
编号 | 审计主题 | 问题描述 | 风险等级 | 建议整改措施 |
---|---|---|---|---|
F01 | 客户身份验证记录缺漏 | 两个客户KYC文件缺少住址证明 | 中 | 要求运营部补全并系统归档 |
F02 | STR报告未及时归档 | 1份2025年8月STR报告纸质档未附带截图 | 中 | 需统一电子系统上传归档机制 |
F03 | 合规培训无签到记录 | 9月内部AML培训未保留员工出席记录 | 低 | 建议使用Zoom导出出席记录作为证明 |
本期合规总体评级:B+(良好)
无重大违规事项,但部分文档归档与员工操作记录存在疏漏
建议强化下列领域:
KYC系统对接自动化程度
员工AML在线培训统一记录平台
客户交易异常自动报告机制调优
整改事项 | 负责人 | 截止日期 | 跟进方式 |
---|---|---|---|
F01补全KYC档案 | 合规官 | 2026-01-20 | 文件审查记录表 |
F02上传STR档案 | MLRO | 2026-01-18 | 云系统更新截图 |
F03补发出席证明 | HR/培训组 | 2026-01-25 | 会议记录更新表 |
1 审计报告建议由RO签署并向董事会存档,必要时提供给BoL审阅。
1附录三十五:《EMI客户资金隔离账户范本 + 银行合作函样本》
(用于立陶宛EMI牌照持牌企业设立客户资金隔离账户与合作银行沟通)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与支付机构法》及BoL相关通函,EMI机构必须建立客户资金专用隔离账户(Safeguarding Account),确保客户资金不被混同用于公司日常营运,并在破产情况下优先偿还客户。
银行类型 | 说明 |
---|---|
欧洲区内受监管商业银行 | 推荐立陶宛本地银行(如 Šiaulių Bankas, Luminor) |
欧洲持牌EMI银行账户 | 如ClearBank、Bankable(具备隔离账户能力) |
多币种清算功能 | 推荐可开设欧元、美元、GBP等多币种,支持API自动对账 |
支持隔离账户用途声明 | 银行应书面确认账户专用于Safeguarding,并定期对账确认 |
文件名:ClientFundAccount_Declaration_EN.docx
文件名:BankSafeguardingConfirmation_EN.docx
✅ 每日对账(系统自动与银行数据核对)
✅ 每月出具银行余额确认函
✅ 不允许与运营账户发生资金混用
✅ 如账户存款超出BoL限制金额,应开立多个银行账户分层隔离
附录三十六:《立陶宛EMI牌照监管整改回函范本 + SREP答复模板》
(适用于收到立陶宛银行(BoL)整改通知或SREP审查要求后的官方回函模板与答复思路)
立陶宛银行(BoL)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可能定期或因抽样审查、风险事件、投诉等,向持牌EMI企业发出以下类型的监管信函:
SREP监管审查通知(Supervisory Review and Evaluation Process)
补充资料通知(Request for Information)
合规问题整改函(Remedial Action Request)
牌照维护或续期信息更新通知
企业需在7–14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建议由RO或董事签署,格式正式,语言专业。
文件名:RemediationResponse_RengangPay_BoL_2025Q4.docx
文件名:SREP_Response_RengangPay_2025Q4.docx
项目 | 建议做法 |
---|---|
回函语言 | 建议使用专业英文,语气诚恳、务实、无推诿 |
附件资料 | 每项整改均应附证明截图、流程图或签字页 |
时间把控 | 如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应书面申请延期说明 |
内容风格 | 避免冗长辩解,应突出“整改动作+完成时间+证明” |
附录三十七:《EMI账户冻结及客户争议应对流程模板 + 客诉记录表》
(适用于EMI持牌企业发生客户投诉、账户冻结或服务中断事件的内部处理机制及对监管回报范本)
作为EMI持牌机构,在运营中可能遇到以下情况:
客户账户异常被冻结(如KYC问题、AML触发、法院命令)
客户对服务、费用、交易延迟、退款等提出正式投诉
客户申诉至监管机构(BoL或欧洲消费者保护中心)
BoL要求EMI持牌企业建立正式的投诉管理机制与处理记录制度,并保留至少5年以供审查。
项目 | 内容 |
---|---|
接收渠道 | 官网表单、客服邮箱、监管投诉转介 |
响应时限 | 收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 |
记录保存 | 所有投诉须录入客户投诉登记册 |
投诉类型分类 | 交易错误、账户冻结、费用纠纷、服务态度等 |
投诉处理责任人 | 合规官或指定客户服务主管 |
升级机制 | 未解决的争议可转交独立投诉处理官/小组处理 |
文件名:Customer_Complaint_Log_Template_EN.xlsx
投诉编号 | 投诉人姓名 | 投诉日期 | 投诉方式 | 问题描述 | 初步分类 | 响应负责人 | 回复时间 | 结果 | 备注 |
---|---|---|---|---|---|---|---|---|---|
CMP-2024-017 | Tomas V. | 2024/12/08 | 邮件 | 未收到提款款项 | 交易延迟 | AML Officer | 2024/12/11 | 已解决 | 提款到账延迟因银行节假日 |
CMP-2025-003 | Lina S. | 2025/01/15 | 网站表单 | 冻结账户无法访问 | 客户验证问题 | Compliance | 2025/01/20 | 升级调查 | 涉嫌身份冒用,已发STR |
若客户通过BoL提交投诉,EMI机构将收到官方来函要求解释,须在14日内提交正式书面回复说明,内容包含:
投诉事件时间轴
客户账户状态说明(是否冻结/解除)
内部调查记录摘要
后续处理方案与客户沟通记录
如适用,STR编号及汇报时间
可参照《附录三十六:整改回函格式》撰写监管回应。
附录三十八:《EMI反洗钱系统报警样本 + 可疑交易识别参数表》
(适用于申请立陶宛EMI牌照时提交AML系统策略、交易监测规则参数与STR报告配套材料)
立陶宛金融犯罪调查局(FCIS)及BoL对EMI机构的反洗钱(AML)系统要求包括:
实时交易监测系统(Transaction Monitoring System, TMS)
自动触发报警逻辑与可疑交易识别参数
STR(可疑交易报告)提交通道与文书模板
系统应覆盖行为模式识别 + 参数阈值 + 人工审查机制三位一体。
编号 | 报警名称 | 报警逻辑 | 系统反应 | 报警等级 | 备注 |
---|---|---|---|---|---|
TMS-001 | 单笔交易异常大额 | 单笔交易 > €10,000 且客户为首次交易 | 自动锁定并报警 | 高 | STR建议提交 |
TMS-002 | 高频充值 | 连续5笔充值在10分钟内完成,金额共计 > €5,000 | 系统记录并提示复核 | 中 | 重复性交易 |
TMS-003 | 国家/区域黑名单命中 | IP/居住地址/银行来自高风险国家 | 自动冻结 | 高 | 包括伊朗、朝鲜等 |
TMS-004 | 设备/浏览器变化 | 设备类型更换或短时间切换不同设备发起交易 | 自动标记异常 | 中 | 账户冒用风险 |
TMS-005 | 夜间交易频繁 | 0:00–5:00期间出现连续大额交易 > 3笔 | 系统报警 | 中 | 需手动复查 |
TMS-006 | 关联账户转账行为 | 两账户间在3天内发生3笔互转交易 | 系统警告 | 中 | 人为规避限额怀疑 |
TMS-007 | PEP命中名单 | 身份核验后命中政治公众人物名单 | 自动锁定 | 高 | FCIS建议STR提交 |
文件名:STR_Template_TransactionSuspicion.docx
场景 | 建议做法 |
---|---|
报警频繁但无STR提交 | 应保留内部调查记录,并注明为何未提报 STR |
STR提交后监管未回应 | 持续记录,不主动催问,确保有完整留档 |
无TMS系统的初创EMI | 可用Excel模板+审计追踪+人工复核临时替代,但须说明计划上线时间 |
附录三十九:《EMI系统权限分层设计图 + 风控人员操作日志模板》
(用于立陶宛EMI牌照申请与运营中的IT系统权限治理与合规日志要求)
根据《电子货币机构监管技术标准》及《ICT and Security Risk Management Guidelines》,EMI持牌企业需建立系统权限分层与用户访问控制机制,包括:
系统访问权限分级(技术、操作、审批)
风控及合规人员操作记录审计追踪
权限变更记录与审批流程归档
防止利益冲突与权限滥用
权限角色 | 建议人数 | 是否需BoL申报 | 说明 |
---|---|---|---|
IT系统管理员 | 2 人 | 否(内部记录) | 不得接触客户数据 |
AML合规人员 | 1–2人 | 是(提交MLRO名单) | 可生成 STR |
风控人员 | ≥1人 | 否 | 可冻结客户账户 |
财务人员 | ≥1人 | 否 | 查看隔离账户余额 |
客户支持 | 多人 | 否 | 无权动用账户或解冻客户 |
文件名:Compliance_Risk_Officer_Log_Template.xlsx
日期 | 操作人 | 权限类别 | 操作类型 | 受影响账户 | 操作原因 | 备注 |
---|---|---|---|---|---|---|
2025/04/22 | A.V.(风控) | 风控权限 | 冻结账户 | CLT000392 | 命中TMS规则TMS-004 | STR已提交 |
2025/04/23 | L.M.(合规) | 合规权限 | 添加黑名单客户 | CLT001201 | PEP名单更新 | 自动同步KYC系统 |
2025/04/24 | I.K.(客服) | 客服权限 | 回应客户KYC文件更新请求 | CLT000888 | 文件过期 | 已通知客户补充 |
✅ 每月权限核查(是否存在越权操作)
✅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设定唯一操作员ID
✅ 权限交叉不得发生(如风控人员不得编辑客户资料)
✅ 每季度汇总权限操作记录,由内部审计员签字存档
附录四十:《EMI年度合规报告模板 + SREP自我评估文件》
(用于持牌电子货币机构每年递交的年度合规报告及监管审查评估文件)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BoL)依据《监管审慎评估程序(Supervisory Review and Evaluation Process, SREP)》框架,要求所有持牌电子货币机构每年提交:
年度合规报告(Annual Compliance Report)
SREP自我评估报告(SREP Self-Assessment Report)
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机构在以下四个关键维度的监管充足性:
内部治理与管理架构
资本充足与风险评估
风控体系与应急机制
合规程序与客户保护机制
文档标题:Rengang Pay UAB – 2025 Annual Compliance Report
文件名:EMI_SREP_Self-Assessment_Report_2025.docx
模块 | 内容要求 | 填写要点 |
---|---|---|
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结构、治理制度、合规路线图 | 强调责任分工与监督机制 |
2. 风险管理 | 主要风险识别(营运/声誉/AML)与管理措施 | 附风险矩阵或评分表 |
3. 资本规划 | 资本金结构、流动性安排、应急计划 | 指明资本是否足以覆盖风险 |
4. 业务模式 | 盈利模式说明、客户结构、收入来源 | 需说明新市场/产品变化 |
5. 内部控制 | 风控系统运行情况、系统审计结果摘要 | 可附Q&A系统截图说明 |
6. 合规自评 | 近12个月的违规、处罚、监管反馈汇总 | 附改进措施与时间线 |
7. 未来计划 | 下一年度的重大项目计划、合规升级路径 | 包括IT建设、培训、资本注入等 |
项目 | 内容 |
---|---|
提交时间 | 每年次年3月31日前 |
递交平台 | BoL Supervisory Gateway |
附件要求 | PDF版报告 + Excel补充表格(BoL指定格式) |
审查后补件 | 通常BoL会要求补充合规细节或说明信,需预留响应时间 |
Q:SREP报告与审计报告冲突怎么办?
A:SREP为自我评估,允许包含审计问题及补救方案,体现“透明 + 改进”导向;
Q:合规报告需每年重新撰写还是模板化?
A:可模板化,但必须更新内容,尤其是法规更新、AML制度修订等动态内容。
附录四十一:《董事会会议纪要模板(含合规议题)+ 通用议程样表》
(适用于EMI牌照申请及持续运营阶段的董事会议合规记录与报告结构)
根据立陶宛银行(BoL)监管要求,EMI持牌机构须建立定期董事会会议机制,并确保合规事项在董事会上真实汇报、形成会议纪要并妥善存档,以供监管抽查或审计使用。
会议通常需包含:
AML/CFT运行情况
内部审计与IT控制报告
客户投诉与处理结果
新业务或产品的风险评估
SREP评估内容审阅与批准
文档标题:《Rengang Pay UAB – 2025 Q2董事会议纪要》
文件名:Board_Meeting_Agenda_Template.docx
序号 | 议题类别 | 内容建议 |
---|---|---|
1 | 开场事项 | 核对出席人员、确认前次会议纪要 |
2 | 合规事项 | AML报告、STR统计、KYC政策更新 |
3 | 财务事项 | 月度营收与支出报告、资本金状态 |
4 | 客户管理 | 投诉汇总、服务改进建议 |
5 | IT与系统安全 | 系统日志报告、信息安全问题通报 |
6 | 内审与风险 | 最新内部审计发现及整改建议 |
7 | 战略与业务 | 新服务计划、市场拓展或关键雇员更换审批 |
8 | BoL监管回函 | 回应监管信函、提交文件的批复讨论 |
9 | 结语事项 | 安排下次会议时间、形成会议纪要 |
✅ 所有会议纪要需以PDF保留至少5年,并在内部审计期间提供;
✅ 如MLRO/RO因故缺席,需另行补签“合规情况陈述”提交会议;
✅ 推荐每季度至少一次董事会会议,并有合规人员列席;
✅ 若持牌企业为“高风险业务”类(如加密相关EMI),建议每两月开会一次。
附录四十二:《冷钱包权限签署图解 + 风控审批流程图》
(适用于立陶宛EMI机构涉及客户加密资产保管功能的权限设计与审批合规)
虽然电子货币机构(EMI)业务原则上不涵盖加密资产保管(需另行申请CASP牌照),但若涉及到:
客户充值/支付使用加密货币后兑换电子货币;
或平台存在钱包集成、稳定币服务或跨境合规支付模型,
则应在BoL登记“相关技术架构”,同时确保:
冷钱包 / 私钥存储合规;
权限划分清晰、职责可追溯;
权限管理、审批与日志备存合规。
建议冷钱包私钥进行多重签名(Multi-Sig)+ 硬件加密存储(如Ledger或HSM),不允许单人操作或线上全热存储。
项目 | 建议做法 |
---|---|
钱包控制权限 | 至少 2人共同签署,多重签名 |
审计要求 | 所有签名操作留存Log文件,并与账户匹配 |
员工权限分离 | IT不得持有私钥,签署人不得直接操作客户资料 |
系统集成说明 | 若钱包嵌入到EMI平台,需于BoL系统备案“技术结构图” |
✅ 冷钱包结构图(系统部署图+权限结构图)
✅ 权限分工内部备忘录(Internal SOP)
✅ 签署日志记录表(带时间戳)
✅ STR触发流程文件
✅ 内部权限培训记录(含合规培训、钱包操作说明)
附录四十三:《立陶宛BoL监管报告提交时间表 + 报告模板总览》
(适用于EMI牌照持有企业的日常合规申报与监管报表体系)
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 BoL)对EMI持牌公司实行定期报告机制,主要目的是:
监控资金流、客户资金隔离情况
审核公司经营是否符合《电子货币法》
检查风险、IT系统、合规操作是否持续有效
满足欧盟监管一致性(EBA标准、PSD2)要求
报告名称 | 提交频率 | 提交时间 | 系统平台 | 是否强制 |
---|---|---|---|---|
月度财务报告(Financial Returns) | 每月 | 次月15日前 | BSI系统 | ✅ 是 |
客户资金分离报告(Safeguarding Report) | 每季度 | 季度末次月10日前 | BSI系统 | ✅ 是 |
年度审计报告(Audited Financials) | 每年 | 次年6月30日前 | 线下+BSI | ✅ 是 |
风险评估报告(SREP) | 每年 | 由BoL指示时间提交 | PDF提交 | ✅ 是 |
重要事项通知(重大IT/合规变更) | 不定期 | 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 | 邮件+BSI | ✅ 是 |
STR可疑交易报告 | 即时 | 发现即报 | GoAML | ✅ 是 |
反洗钱合规自评问卷(AML Questionnaire) | 每年 | 3月前 | PDF+上传 | ✅ 是 |
高管/RO人员变更通报 | 不定期 | 变更前10个工作日 | ✅ 是 | |
客户投诉汇总报告 | 每季度 | 次季度5日前 | 线下/BSI | ⚠️ 建议提交 |
模板编号 | 模板名称 | 简要说明 |
---|---|---|
TPL-01 | 月度财务报表模板(Excel) | 资产负债、P&L、运营收支 |
TPL-02 | 客户资金隔离账户对账表 | 对公账户余额与客户余额匹配 |
TPL-03 | 年度审计报告结构指引 | 审计意见、审计调整、附注要求 |
TPL-04 | SREP自评报告模板 | 包含战略、资本金、风险评估等章节 |
TPL-05 | STR报告提交流程图 | BoL → FCIS → goAML 平台指引 |
TPL-06 | 董事会年度合规议程模板 | 建议Q1/Q2安排年度政策审阅与汇总 |
TPL-07 | AML问卷调查模板(2025版) | 客户尽调、交易监控、员工培训等 |
TPL-08 | RO/MLRO变更申请函格式 | 含董事会会议纪要附件模板 |
TPL-09 | 客户投诉记录&处理模板 | 投诉来源、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留档 |
TPL-10 | 重要事项申报通知模板 | 如IT系统迁移、钱包架构变更等场景 |
所有模板建议以Word/Excel双格式备档,并准备电子签名版本以应对突发检查。
BoL BSI系统(核心监管申报平台):
https://bsi.lb.lt/
企业须以注册代码+授权信登录
月报、隔离资金、RO变更、年度报告均通过该平台上传
GoAML系统(FCIS监管STR)
https://goaml.fntt.lt/
STR报告必须通过加密身份密钥递交
上传人需为MLRO或授权合规官
✅ 所有报告建议提前5–10个工作日内部审阅通过后再上传
✅ 每份上传的PDF报告应附带封面、签字页与时间戳记录
✅ 报告内容务必与EMI商业计划中申报模型相符,任何偏离应主动说明原因
⚠️ 若出现未报、误报、虚报,将触发BoL处罚程序,严重者吊销牌照
附录四十四:《EMI审计师尽职调查清单 + 年审协作流程图》
(适用于立陶宛EMI企业与独立审计师配合完成年度财务与合规审计的全流程模板)
根据《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管理条例》及BoL要求:
所有EMI持牌公司必须于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指定注册审计师/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财务及合规性审计,并于次年6月30日前向BoL提交年度审计报告(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及审计师意见信。
模块 | 项目 | 说明 |
---|---|---|
会计账册 | 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 包括年度总账和科目余额表 |
银行流水 | 所有账户月结单 | 包括客户资金账户、营运账户 |
客户余额对账 | 客户账户汇总 + 系统导出清单 | 应与隔离账户匹配 |
资产负债表 | 年末资产、负债、净资产明细 | 含折旧、应收应付款确认 |
收益表 | 利润及亏损表 | 包含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
税务申报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报表 | 已提交至立陶宛税务局 |
模块 | 项目 | 说明 |
---|---|---|
客户资金隔离说明 | 隔离账户操作流程文档 | 包含每日/每月对账流程 |
反洗钱程序 | AML政策及STR样本 | 应为最新版本并记录执行情况 |
系统审计日志 | 交易追踪日志、操作记录 | 须展示完整溯源能力 |
内部控制制度 | 风险评估机制、授权制度 | 包括RO/MLRO职责分工说明 |
重要变更记录 | 变更通知、董事会决议等 | 涉及人员、系统、资金等重大变化 |
年度RO会议纪要 | 董事会审阅合规政策记录 | 推荐包含每季度的会议摘要 |
阶段 | 时间节点 | 关键事项 |
---|---|---|
年度结账完成 | 每年1月10日前 | 会计年结报表初稿 |
审计资料准备完成 | 每年2月15日前 | 与审计师预约并确认审计计划 |
审计初稿完成 | 每年4月15日前 | 提供反馈与修改 |
审计定稿 | 每年5月30日前 | 签署并准备上传资料 |
向BoL报送 | 每年6月30日前 | 通过BSI系统提交最终PDF文件 |
建议优先选用在BoL认可清单内的本地审计师,尤其是具备金融审计经验者。如选用非本地机构,BoL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说明。
视为重大违规行为,BoL将启动调查程序,并可能处以罚款或发出监管警告。
附件模板建议包括:
《年度审计资料清单(Word)》
《董事会审计议程模板》
《审计师授权书范本》
《客户资金隔离测试报告模板》
《交易日志与IT系统审计样本》
附录四十五:《EMI员工年度培训记录模板 + 合规测验题库范例》
(适用于立陶宛EMI企业开展反洗钱、KYC/CTF、内部控制等员工培训工作备案与测评合规)
根据《立陶宛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与BoL监管通函:
所有金融机构,包括持牌EMI(电子货币机构),应每年至少为全体员工、RO、MLRO提供一次结构化合规培训,并保存完整培训记录、测验反馈与签到记录备查。
模块 | 内容要求 |
---|---|
培训频率 | 每年至少一次(高风险岗位建议每半年一次) |
培训对象 | 所有员工,重点包括RO、MLRO、COO、客户经理 |
培训内容 | AML/KYC/CTF、客户分类、STR识别、系统使用、安全操作等 |
培训方式 | 可采用线上课程、现场讲解、视频录播 + 测验 |
培训证据 | 包含签到表、测验成绩单、课件、讲义、视频截屏等 |
项目 | 内容 |
---|---|
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10日 |
培训主题 | “反洗钱合规机制与STR报告实务” |
培训对象 | 全体员工(含新员工) |
主讲人 | MLRO:Andrius Petrauskas |
培训形式 | Zoom视频会议(录播留档) |
培训内容摘要 | 客户分类、尽调标准、交易监测流程 |
考试测验安排 | 培训后进行20道测验题考试(及格线:70分) |
结果记录 | 合格:16人,不合格:2人(已补训) |
存档资料 | 讲义PDF、签到Excel、考试截图、补训报告 |
1. 以下哪个客户属于高风险客户?
A. 居住在欧盟国家的自然人
B. 拥有离岸公司控制权的客户 ✅
C. 年龄在18岁以下的客户
D. 月交易额小于200欧元的客户
2. STR可疑交易报告应在多长时间内递交?
A. 发现后48小时内 ✅
B. 一周内
C. 每季度统一报送
D. 无明确时限
3. 判断题:员工可以拒绝报告疑似洗钱行为。
❌ 错,所有员工有义务立即向MLRO报告
4. 多选题:KYC应包含哪些资料?
✅ A. 身份证明
✅ B. 地址证明
✅ C. 财产来源说明
❌ D. 家庭成员的照片
附件建议:
《员工年度培训登记表(Excel)》
《Zoom线上签到表模板》
《讲义/视频存档目录结构建议》
《考试成绩记录表(含补训备注)》
《员工测验题库(Word文档)》
《年度培训合规总结报告(Word)》
注:本文中的文档/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索取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