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仁港永胜唐上永先生撰写的《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申请注册指南》,适用于计划在BVI开展公司秘书服务(Corporate Services / Registered Agent)业务的机构与专业人士。本指南涵盖牌照定义、监管框架、申请条件、费用、运营要求等核心要素,确保实操性与可执行性强:
注册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代表客户设立并管理BVI公司;
公司秘书服务:维护公司文件、会议纪要、年度申报等;
公司架构服务:设立和管理离岸结构、家族信托、SPV、基金公司等;
注册地址与代持服务:提供董事、股东或注册地址服务;
合规与尽职调查服务:KYC/AML文件管理、经济实质申报等。
应用场景:
跨境家族办公室结构搭建;
BVI公司注册与后续维护;
基金、SPV架构管理;
结构性信托设立与托管;
国际企业设立区域控股实体。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作为全球领先的离岸金融服务司法管辖区,其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不仅是开展公司注册代理、企业秘书、信托与结构性服务等业务的法律依据,更是合规服务商赢得国际客户信任的“核心资产”。
在当前全球监管趋势趋严、FATF、OECD加强信息透明化背景下,BVI的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其TCSP持牌机制已成为全球服务高净值客户、跨境资产架构、基金注册与企业控股结构搭建的重要入口。
BVI秘书公司牌照的正式名称为: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 License(TCSP License),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BVI FSC)依据《Financial Services (TCSP) Act》授权颁发的企业服务牌照。
此牌照专为希望在BVI提供下列服务的机构设计:
公司注册代理服务(Registered Agent)
代表客户设立BVI公司、管理公司注册档案、负责公司合规申报。
公司秘书服务(Corporate Secretary)
包括董事会文件、股东会议、公司法务支持、文件签署、备案申报等。
实体设立与结构管理服务
协助客户设立并管理信托、基金、控股公司、SPV等架构实体。
提供注册地址及代理人服务
为客户提供BVI本地注册地址、代名董事、股东服务(需符合AML合规)。
合规管理与监管对接服务
包括客户尽职调查(CDD)、KYC资料收集、经济实质(ES)申报支持。
项目 | TCSP持牌公司 | 非持牌注册代理/秘书 |
---|---|---|
是否受FSC监管 | ✅ 是 | ❌ 否(非法) |
是否能提供注册代理服务 | ✅ 是 | ❌ 不可 |
能否提供信托/秘书服务 | ✅ 可提供受监管信托、秘书服务 | ❌ 不可 |
是否可签发公司注册文件 | ✅ 可 | ❌ 无资格 |
合规职责 | 拥有完整KYC/AML义务 | 不合规 |
实质要求(ES) | 必须满足 | 不适用 |
✅结论:BVI公司注册与公司秘书服务若未经授权提供,将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FSC有权追责、罚款或刑事调查。
离岸服务公司(Offshore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s)
提供BVI公司设立、管理及维护服务的中介机构。
家族办公室与财富规划顾问
用于管理家族信托、基金、SPV等结构。
专业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
具备国际客户基础,延伸TCSP业务线以服务客户结构搭建。
全球合规咨询机构
同时运营多国合规牌照(如:HK MSO、新加坡CMS)与BVI TCSP。
结构性投资平台
设立BVI控股公司、搭建基金结构、发起信托项目。
服务模块 | 涉及内容 |
---|---|
公司注册服务 | 提交注册申请、开设法团、备存公司章程及法定记录 |
公司秘书服务 | 签署/认证董事会文件、保管章程记录、提交年度报表等 |
信托及结构性服务 | 协助设立离岸信托、SPV管理、托管安排(需授权) |
注册地址与董事服务 | 提供注册地址、代理董事/股东服务(符合AML) |
合规服务 | 执行KYC/AML尽调、客户风险评估、经济实质审查 |
其他可选服务 | 商标注册、公司注销、文件认证与认证翻译等配套服务 |
优势因素 | BVI的具体表现 |
---|---|
全球知名度 | 全球超过40%的离岸公司注册在BVI |
法律制度成熟 | 依托英国普通法体系,法律制度清晰 |
税收中立 | 无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股息税 |
监管制度稳定 | FSC运作专业,牌照审核机制合理 |
多语服务环境 | 英语为官方语言,全球接轨性强 |
可搭配其他牌照使用 | 可结合香港MSO、新加坡VCC等进行控股安排 |
香港家族办公室 + BVI秘书公司 + 新加坡基金管理平台
中东客户设立BVI控股 + BVI秘书服务 + 信托架构
上市公司注册多间SPV + 由BVI秘书公司统一维护与合规管理
数字资产公司通过BVI注册平台+香港交易结构联合运营
TCSP持牌身份不仅仅是一个执业许可,更是对外服务客户、对内接轨监管、对上链接国际银行与监管机构的身份认证。
获得此牌照的企业,将进入全球结构性服务领域的“合规核心圈”,可独立或联合提供跨国注册、信托管理、合规申报、架构搭建、财富保护等服务。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项目 | 内容 |
---|---|
机构名称 | BVI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 |
官方网址 | https://www.bvifsc.vg |
成立时间 | 2002年,依据《金融服务委员会法》设立 |
总部地址 | Pasea Estat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BVI FSC 是独立于政府的自治监管机构,专责监督、批准和审查所有金融与企业服务领域的牌照持有者,其监管权限涵盖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注册代理、公司服务提供者等。
BVI FSC的核心监管法律基础如下: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Act, 2001》
确立FSC为主管金融服务牌照监管与执法的核心机构。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 2004》
管理BVI公司注册、备案、年审、注册代理义务等。
《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s Act, 2021》(TCSP法)
明确规定公司秘书服务、注册代理、信托服务等活动须持牌经营。
《Anti-Money Laundering Regulations》+《Anti-Terrorist Financing Code of Practice》
管理反洗钱(AML)与反恐融资(CTF)义务。
《Regulatory Sandbox Regulations》(2020)
为金融科技或创新服务(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测试机制。
职能领域 | 具体说明 |
---|---|
牌照审批与发牌 | 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TCSP、信托、基金、银行等牌照标准 |
持牌人监管 | 持续监管持牌机构的合规表现,执行定期稽核 |
市场行为监管 | 处理投诉、调查违法违规行为、发布监管通函与制裁 |
国际合作 | 与FATF、OECD、IOSCO等国际监管组织保持信息互通 |
经济实质审查 | 审查所有需ES申报的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本地实体 |
数字平台监管 | 管理公司注册系统(VIRRGIN)、合规申报平台 |
BVI FSC在秘书公司(TCSP)牌照申请过程中,扮演如下关键角色:
核查董事、高管、UBO的全球背景信息、从业记录、制裁名单;
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CV、专业资质等;
如申请人为法人,还需提供穿透式股权结构图和最终实益人信息。
审核商业计划书内容是否可行;
是否存在高风险国家客户;
是否具备内部控制与KYC/AML制度。
要求申请人必须设立BVI本地实体办公室;
至少雇佣一名合规人员;
有清晰的IT系统支持、数据保管与文件备查机制。
发出正式TCSP牌照信函;
注册于FSC Licensee Directory;
未来每年需完成年审、ESR申报、合规报告、受监管审计。
BVI FSC对TCSP持牌机构采取“风险为本”的动态监管模式。检查形式如下:
类型 | 频率 | 说明 |
---|---|---|
桌面审查(Desk Review) | 每年 | 依据年审材料、ESR报告进行初步合规打分 |
实地稽核(On-site Inspection) | 每2~3年一次 | 对办公地点、档案保存、客户文件、系统安全进行实地核查 |
特别调查(Investigation) | 如被举报或涉及高风险客户 | FSC有权临时吊销牌照并启动深入调查 |
AML合规回访 | 持牌初期及风险等级提升时 | 督导KYC执行效果、黑名单筛查、SAR提交情况 |
BVI FSC积极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合作,以保障其离岸金融地位受到国际认可:
FATF成员支持机构:遵循40项反洗钱与反恐标准;
OECD税收透明化工作组合作成员;
IOSCO观察员身份,与全球证券监管机构对接;
与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建立监管互助协议(MOUs)。
FSC拥有强制执法权力,可对违反合规规定的机构施加以下处罚:
违规行为 | 潜在后果 |
---|---|
虚假申报资料 | 罚款$10,000+,吊销牌照 |
无牌提供秘书/注册服务 | 刑事追诉,罚款或监禁 |
未设立本地实体、无ES实质 | ESR申报不合格,触发国际信息交换风险 |
未妥善进行客户KYC/AML | 被标记高风险,合规评级下降,银行账户可能关闭 |
隐瞒最终实益人 | 被通报OECD/EU高风险黑名单,客户流失 |
渠道 | 内容 |
---|---|
官方邮箱 | enquiries@bvifsc.vg |
官方电话 | +1 284-494-1324 |
官方系统 | VIRRGIN公司注册与申报平台 |
建议事项 | 通过专业顾问进行初步合规审查,再正式向FSC申报;如收到FSC补件要求,需于规定时间内完整回复。 |
BVI FSC是一个专业而有执行力的监管者,尤其在TCSP、信托服务、基金设立等方面设有严格合规要求。对申请机构而言,应以“合规先行、实质为本”的理念构建团队与文件,主动配合FSC审核与沟通,确保顺利获牌及长期持牌经营。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根据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于2025年发布的年报数据:
TCSP持牌机构总数:约105家
Registered Agent 类型持牌人:约占 80%(约84家)
Full TCSP License:约15家,多为大型国际集团或信托平台
Restricted TCSP License:约6家,主要服务特定国家/特定客户结构
Trust License(信托牌照):约30家,其中约12家兼持TCSP牌照
数据说明:FSC对新发牌照审查日趋严格,申请成功率持续下降(2021年成功率为72%,2024年已降至52%)。
公司名称 | 类型 | 总部背景 | 特点 |
---|---|---|---|
Trident Trust Company (BVI) Limited | Full TCSP + Trust License | 跨国离岸集团 | 提供全球多地注册、信托、基金服务 |
TMF (BVI) Ltd. | Registered Agent + Corporate Services | 荷兰控股集团 | 专注企业架构与跨国税务 |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td. | Registered Agent | BVI本地律师集团 | 具备强法律支持、配套基金法律服务 |
Vistra (BVI) Ltd. | Registered Agent + Trust | 香港上市集团旗下 | 提供家族办公室与基金管理配套结构 |
OIL Group Ltd. | Registered Agent | 地中海区域总部 | 专注于中东客户离岸控股服务 |
Rawlinson & Hunter Trust (BVI) Ltd. | Trust + TCSP | 瑞士信托品牌 | 高端家族信托与结构性税务咨询 |
Intertrust (BVI) Ltd. | Registered Agent + Trust |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 拥有欧美客户为主的企业客户群 |
✅ 注:TCSP牌照可单独或与信托牌照(Trust License)结合持有,用于支持一体化家族财富规划服务。
根据FSC及国际服务机构年报披露:
前10家机构控制了BVI超过70%的新注册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市场);
全面服务型牌照(Full TCSP)主要集中在跨国离岸服务集团;
中小机构多采用Restricted TCSP或RA型牌照进行初步试点;
持牌结构常与信托基金管理、法律事务所、审计服务形成综合平台。
等级 | 描述 | 对应机构 |
---|---|---|
A级(综合型) | 提供注册、秘书、信托、合规、基金等一站式服务 | Trident, TMF, Vistra |
B级(专业型) | 具备公司秘书与注册代理能力,部分涉信托架构 | Harneys, Intertrust |
C级(区域型) | 仅限注册代理,服务特定市场或语种客户 | OIL Group, 单一国家服务机构 |
D级(起步型) | Restricted牌照或个体持牌人,尚未开展实质业务 | 小型律所、会计事务所尝试进入者 |
注:FSC监管趋严后,仅有RA牌照的机构在服务结构上竞争力下降,多数开始升级向Full TCSP转型。
地区 | 占比 | 客户需求特点 |
---|---|---|
中国内地/香港 | 40% | 控股平台设立、ODI结构、家族资产隔离 |
中东(阿联酋、沙特) | 25% | 多用于资产保护信托、SPV设立 |
拉美/南美洲 | 10% | 高通胀国家客户需求稳定币控股架构 |
俄罗斯/独联体 | 8% | 高净值客户转移资产、对接欧洲基金 |
欧洲+北美 | 17% | 传统跨国控股结构与基金设立需求 |
趋势:由于香港、阿联酋、新加坡金融监管与透明化要求日增,BVI作为离岸桥梁的合规化转型成为主流。
牌照持有机构趋于两极化
大型平台一体化整合(Vistra/Trident),小型代理机构走向细分市场服务。
ES申报影响机构架构调整
FSC加强对是否具有BVI本地实体/人员/办公的合规抽查,不合规机构将逐步被剔除。
信托+秘书一体化服务兴起
高净值客户对“注册+托管+传承”三合一服务需求提升。
多地持牌成为趋势
香港MSO、迪拜VASP、新加坡CMS等成为常见组合持牌路径。
IT系统与监管对接成为重点
FSC鼓励各机构使用内部KYC系统、在线客户识别工具、数据留存机制以应对未来电子监管(如VIRRGIN 2.0系统接口)。
建议 | 实务说明 |
---|---|
不要轻视合规准备 | 初期必须建立完整KYC/AML制度,即便客户不多 |
可先从Restricted TCSP入手 | 初创企业先申请有限服务范围,逐步扩张 |
推荐与律所/信托公司合作持牌 | 可共享实体办公室与合规人员,节约成本 |
明确目标市场定位 | 不可泛泛而做,建议专注某地区/语种/客户群 |
重视ES(经济实质)配置 | 实体办公室、BVI员工、系统归档皆为评分重点 |
持有BVI秘书公司牌照,不再仅是“注册代理”层面的服务,而是跨境合规、结构设计、信托规划、信息报告的入口身份。对想进入高附加值的家族财富服务/跨境控股结构领域的机构而言,合理配置牌照组合 + 正确的市场切入策略 + 强合规机制,才是进入行业核心生态的真正钥匙。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RA / Trust / Full TCSP / Restricted 对比详解,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BVI的秘书服务与信托相关牌照主要根据服务范围、监管强度及目标客户进行分类。共分为四种核心牌照:
牌照类型 | 全称 | 面向服务 | 是否常用 | 监管强度 |
---|---|---|---|---|
RA | Registered Agent License | 公司注册与备案服务 | ✅ 最常见 | ⭐⭐⭐ |
Restricted TCSP | Restricted 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 | 特定客户/特定服务 | 初创型 | ⭐⭐ |
Full TCSP | Full 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 | 全面秘书、信托、结构服务 | 高端牌照 | ⭐⭐⭐⭐ |
Trust License | Trust Licence | 信托设立与管理 | 信托专属机构 | ⭐⭐⭐⭐⭐ |
提供公司注册服务(公司设立、变更、注销)
提供注册地址与注册人服务
管理公司档案、提交年审、维持存续状态
是设立BVI公司所必须指派的授权服务提供者
无权提供信托服务、董事代理、合规咨询等进阶服务
多为标准型离岸公司注册中介机构申请
Intertrust (BVI) Ltd.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td.
基础型注册代理公司
大型律所注册部
国际离岸注册服务平台
可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可提供有限范围信托或结构设立服务
服务对象需在申请时明确限定(如特定区域/客户群体)
初创企业常以此为过渡申请;
FSC要求低于Full TCSP,但仍须具备实体与合规机制;
不得开展公众招揽业务,不得服务非指定客户
面向特定国家客户的服务机构
小型家族办公室平台
内部使用结构的控股企业服务平台
公司注册代理服务 + 公司秘书服务
信托架构设计、设立与管理
客户KYC/AML筛查、文件留存、经济实质支持
提供董事、股东名义代理、注册地址、合规顾问服务
是服务完整企业/家族结构的旗舰级牌照;
FSC审核最为严格,需提供详细业务模型与风控架构;
可服务公开客户、全球性客户、家族办公室等
Trident Trust (BVI)
TMF (BVI)
Vistra (BVI)
家族财富结构服务
跨境企业集团控股平台搭建
专业信托与财务顾问公司
提供信托设立、信托文件起草、托管人服务
可担任受托人(Trustee)角色
管理信托资产、执行信托责任
专为提供信托服务设计;
可与TCSP合并申请,也可独立发放;
受最严格的反洗钱监管与信托账户审计要求
Rawlinson & Hunter (BVI)
Harneys Fiduciary
高净值客户家族信托
资产隔离/保护结构
遗产规划与财富传承服务
功能模块 | RA License | Restricted TCSP | Full TCSP | Trust License |
---|---|---|---|---|
公司注册服务 | ✅ | ✅ | ✅ | ❌ |
公司秘书服务 | ❌ | ✅ | ✅ | ❌ |
注册地址服务 | ✅ | ✅ | ✅ | ❌ |
董事/股东代理 | ❌ | ❌ | ✅ | ❌ |
客户KYC/AML | ✅(有限) | ✅ | ✅ | ✅ |
可服务公开客户 | ❌ | ❌ | ✅ | ✅ |
信托设立 | ❌ | ⚠️(需限制) | ✅ | ✅ |
管理信托资产 | ❌ | ❌ | ✅ | ✅ |
经济实质申报支持 | ✅ | ✅ | ✅ | ✅ |
实质性运营要求 | ⭐⭐ | ⭐⭐⭐ | ⭐⭐⭐⭐ | ⭐⭐⭐⭐ |
项目 | RA | Restricted TCSP | Full TCSP | Trust License |
---|---|---|---|---|
最低人员要求 | 1人注册人 | 2人(含合规) | ≥3人(含合规+AML) | ≥3人(需专业信托背景) |
是否需本地实体 | ✅ 是 | ✅ 是 | ✅ 是 | ✅ 是 |
合规制度 | 简化版 | 中等 | 全面KYC/AML + 风控流程 | 高强度 |
背景调查严格度 | ⭐⭐ | ⭐⭐⭐ | ⭐⭐⭐⭐ | ⭐⭐⭐⭐⭐ |
推荐适用者 | 注册平台初创 | 特定市场型服务机构 | 专业信托/家办顾问 | 专业信托服务公司 |
初创型机构建议
➤ 从Restricted TCSP起步,积累客户与合规经验后可升级为Full TCSP。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 具备客户资源者建议直接申请Full TCSP + Trust License,提供增值服务。
家族办公室服务平台
➤ 可考虑香港或新加坡设总部,BVI持Trust License + RA牌照,形成“信托+控股”结构。
大型跨国服务集团
➤ 必须持有Full TCSP,并整合多个司法辖区(如:开曼、新加坡、卢森堡)牌照体系。
正确理解与选择牌照类型,是开启BVI合规服务业务的第一步。不同类型TCSP牌照对应的服务权限、合规责任与客户接触深度完全不同。建议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客户来源、合规能力与资源配置进行理性选择,并可透过逐步升级或联合持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牌照组合战略”。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申请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不仅是进入离岸注册与合规服务市场的通行证,更是一种全球合规战略布局的核心资源。本章将从五大核心优势进行深度拆解,协助申请人理解BVI牌照的价值与背后的战略意义,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BVI 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之一,已有超40%以上的全球离岸公司注册量集中在BVI。其公司结构广泛应用于控股、融资、并购、基金架构、信托安排等多个高端金融场景。
客户信任度高:全球律师、银行、基金机构普遍认可BVI架构;
国际交易通行无阻:广泛应用于私募融资、境外上市(如纳斯达克、港交所);
结构标准化:BVI商业公司(BC)文件格式与治理规则已被广泛接受。
香港公司设立BVI全资控股公司,用于收购欧洲资产,受全球银行认可并顺利完成交易。
通过TCSP牌照,申请人可为客户提供从公司注册、公司秘书、注册地址到信托、基金结构设计等一站式架构服务。
服务类型 | 是否支持 |
---|---|
公司设立及维护 | ✅ |
提供董事/股东代理人 | ✅ |
家族信托搭建 | ✅(Full TCSP/Trust) |
多级控股结构设计 | ✅ |
注册地址 + 实体租赁 | ✅ |
基金/SPV管理配套 | ✅ |
客户无需分散在多个服务提供商之间操作;
增强客户黏性,可逐步升级为家族办公室服务;
可搭配中国ODI、香港FO、Cayman基金进行架构设计。
FSC设有统一牌照目录、固定年审机制;
申请文书标准化,避免随意退件;
所有监管更新通过官网与指引清晰发布。
流程阶段 | 时间预估 |
---|---|
材料准备+预审 | 2-4周 |
FSC受理后初审 | 1个月 |
背景调查与合规问询 | 1-2个月 |
最终批复与发证 | 3-6个月 |
无需额外设立BVI公司来“挂靠”实体;
合规与业务融合,降低结构复杂度;
避免未来CRS或税务信息交换中被识别为“壳公司”。
地区 | 是否需满足ES | 实体成本 |
---|---|---|
BVI(持牌TCSP) | ✅ 有实体即合规 | ⭐⭐⭐ |
开曼(豁免型公司) | ✅ 高门槛要求 | ⭐⭐⭐⭐ |
新加坡 | ✅ 必需有实体 | ⭐⭐⭐⭐ |
塞舌尔 | ⚠️ 被列灰名单,合规风险高 | ⭐ |
可作为“合规输出型”企业,为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公司提供BVI注册/秘书/信托服务;
可联合其他牌照(如:香港MSO、新加坡CMS)形成多牌照服务网络;
可承接高净值客户的全球家族架构设计项目。
架构 | 描述 |
---|---|
BVI SPV + Cayman基金 | 用于私募或基金管理控股平台 |
香港FO + BVI信托 + 瑞士账户 | 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结构 |
新加坡CMS平台 + BVI控股公司 | 金融服务出口与客户资产管理 |
维度 | 价值表现 |
---|---|
财务层面 | 高利润率服务,低税区运营成本 |
合规层面 | 满足ES、CRS、FATCA等国际合规要求 |
市场层面 | 全球客户接受度高,适用于多种结构 |
战略层面 | 成为多牌照服务网络的“中控节点” |
增值层面 | 支持家族办公室、基金、信托一体化服务设计 |
含实体要求、人员配置、股东背景、合规制度、资本与IT系统全解构,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申请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必须满足如下五个核心注册维度:
模块 | 内容 |
---|---|
实体条件 | 注册BVI本地公司并设立办公场所 |
人员配置 | 配备符合资格的董事、合规官、MLRO |
股东背景 | 穿透式披露最终实益拥有人(UBO) |
合规制度 | 建立完整的AML/KYC/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与技术 | 提供资本证明、IT系统与数据留存机制 |
必须注册为一间BVI Business Company(BC);
公司名称、章程(M&A)、注册地址必须明确;
必须具备BVI本地实际办公地址,不得为纯虚拟办公室;
FSC将在实地稽核中核实是否真正具备运营能力。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注册证明)
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公司章程)
商业租赁协议(Lease Agreement)
商业用途证明(非住宅物业证明)
职位 | 最低要求 | 备注 |
---|---|---|
董事 | 至少1名,自然人或法人 | 建议具有秘书、信托或金融经验 |
公司秘书(可选) | 非强制 | 建议配置,便于文件管理 |
合规主管(Compliance Officer) | 必须任命 | 负责KYC/AML制度执行 |
洗钱申报官(MLRO) | 必须任命 | 负责可疑交易报告(SAR) |
管理层成员 | 至少1人具备公司服务/信托经验 | 若多人任职,可分担角色 |
无犯罪记录(需提交官方无犯罪证明);
有国际信托、公司服务、律师、会计背景者优先;
若董事/高管为法人,需额外披露其董事与UBO。
所有直接与间接股东(法人/自然人)均需披露;
需明确最终实益拥有人(UBO),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均须申报;
FSC将进行全球制裁名单与PEP背景核查。
股东护照 + 地址证明;
控股结构图(控股链、持股比例、层层结构说明);
资金来源说明(Source of Funds)与商业合理性分析。
BVI FSC对TCSP持牌人设有明确的AML/KYC制度建设要求:
模块 | 内容 |
---|---|
KYC 客户识别制度 | 客户身份验证、受益人核实、风险评级机制 |
AML反洗钱制度 | 黑名单筛查机制、可疑交易报告流程 |
CDD 尽职调查流程 | 业务关系建立前、中、后的文档审查程序 |
客户持续审查机制 | 定期复审客户风险等级与资料更新 |
内部控制制度 | 员工操作指引、资料归档流程、异常操作报告 |
IT系统合规性 | 数据备份、审计追踪、访问权限分层 |
AML/KYC操作手册
客户分类及风险评级表模板
可疑交易报告(SAR)模板
内部控制流程图
官方无明确最低资本金要求;
实务上建议认缴资本不少于USD 50,000 ~ USD 100,000;
以展示财务实力与持续营运能力。
必须合法、可追踪;
资金来源可为母公司注资、投资人资本金、银行授信等;
建议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声明函。
可为本地或国际银行账户;
启动期账户可用于存放运营资金、支付员工薪酬与年费。
BVI FSC要求TCSP持牌人具备一定信息系统保障能力:
领域 | 具体要求 |
---|---|
客户数据保留 | 至少保留5年完整KYC文件、合同与交易记录 |
黑名单系统接入 | 可接入WorldCheck、Dow Jones、Sanctions Lists等筛查系统 |
档案管理 | 数字归档+物理归档,便于备查与审计 |
审计日志 | 需能记录人员操作记录、客户资料变更记录 |
安全机制 | 系统加密、数据备份、访问权限分层 |
✅ 实务建议:初创期可选用合规服务外包+开源KYC系统结合模式,后续再部署自有系统。
专业责任保险(E&O)建议覆盖不低于 USD 100,000;
公司官网或服务简介材料(用于证明商业规划);
具备客户合同模板(可提前准备服务条款草案);
内部培训计划(证明员工将接受AML培训);
反舞弊、数据保护与客户申诉机制草案。
BVI TCSP 牌照申请并无“过度门槛”,但监管机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完备、合规审核极其严格,尤其对穿透性披露、实质性运营与AML能力表现,持零容忍态度。建议提前由专业顾问协助评估申请条件是否充分,并完成合规制度设计。
涵盖文书结构、格式标准、核心材料样式与常见错误提醒,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申请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时,需提交一整套由FSC审核的完整材料,涵盖以下五大类:
材料类别 | 内容示例 |
---|---|
公司注册与基本信息文件 | 注册证明、章程、董事名册 |
高管/股东尽职材料 | 护照、住址证明、简历、无犯罪记录等 |
合规与政策制度文件 | AML/KYC手册、SAR报告模板、内部控制制度 |
商业计划与财务资料 | Business Plan、财务预测、银行证明 |
申请表格与授权声明 | FSC指定申请表、授权函、申报人签名页 |
材料名称 | 格式说明 | 说明 |
---|---|---|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PDF原件或认证副本 | 公司注册文件,证明为BVI实体 |
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PDF/Word | 公司章程,注明公司目的与权力 |
Registered Office Address | 租赁协议或持有人声明 | 实际办公地址说明,非虚拟地址 |
Director(s) Register | 公司法定文件 | 当前董事列表,需更新至最新版本 |
Shareholder Register | 股东登记册 | 穿透结构前的第一层股东结构 |
提示:
所有公司文件需为最新版本,若为他国法人投资,须提供母公司注册证明和章程(附认证);
租约文件建议附平面图与商业用途说明。
材料名称 | 格式 | 说明 |
---|---|---|
护照复印件 | 彩色PDF扫描 | 全页,需清晰可辨 |
地址证明 | 水电账单/银行信函 | 三个月内有效,英文或附翻译 |
简历(CV) | Word/PDF | 包括教育、工作、金融行业经验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官方文件 | 出具时间不超过3个月,建议翻译公证 |
股东结构图(穿透) | 图表/组织结构图 | 显示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控股关系 |
资金来源声明 | 自证/银行推荐函 | 说明注册资本金或启动资金来源合法性 |
提示:
如果UBO为信托结构,还需提供信托契约、受托人及受益人披露材料;
若控股方为企业,需连带提交其董事及UBO信息。
材料名称 | 内容概要 | 建议页数 |
---|---|---|
AML/KYC手册 | 客户识别、CDD、SAR、黑名单机制 | 20~40页 |
内部控制政策 | 操作权限、合规审查流程、员工行为守则 | 10~15页 |
数据保留与审计机制 | 客户资料保留年限、系统安全措施 | 5~10页 |
员工培训计划 | AML培训计划、频率、评估方式 | 3~5页 |
客户投诉处理政策 | 投诉渠道、处理流程、上报机制 | 2~3页 |
可疑交易报告(SAR)范本 | 报告内容样式与触发规则 | 附录格式 |
客户风险评级模型 | 风险等级分类、打分机制 | 表格或流程图 |
实务建议:
可聘请专业合规顾问协助撰写;
必须结合自身业务模型定制,切忌抄袭模板。
章节 | 内容概览 |
---|---|
Executive Summary | 项目概述、服务目标、运营模式 |
市场分析 | 目标客户群、区域市场特征、竞争情况 |
组织架构图 | 法人结构、高管配置、人员职责 |
服务项目清单 | 计划提供的具体服务及业务流程 |
合规与风险管理 | AML/KYC策略、IT安全、合规体系建设 |
财务预测 | 未来3年收支预测、投入成本、盈亏平衡分析 |
发展阶段计划 | 阶段性客户拓展策略、预期规模 |
附带资料:
启动资金银行证明(建议5万~10万美元以上)
会计师出具的资金声明或净资产证明(如有)
表格/文书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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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P Application Form | FSC官方主申请表(含公司及高管资料) |
Fit and Proper Form | 高管、UBO适当人选声明表格 |
Compliance Officer Declaration | 合规官任命声明 |
MLRO Appointment Letter | MLRO责任人任命及职责说明 |
Letter of Consent | 所有高管及股东的签字授权信 |
Applicant’s Declaration | 所有文件真实准确声明 |
注意事项:
表格格式须使用FSC最新版模板;
所有签名需亲笔,电子签名不被接受;
英文为主语言,中文文件须附翻译。
常见问题 |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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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穿透披露所有UBO信息 | FSC认为信息不透明,直接退件 |
AML/KYC手册未结合自身业务 | 被视为抄袭模板,不符监管要求 |
无实体办公证明或租赁协议 | 被质疑为“挂靠”运营,不符实质 |
无资金来源解释/银行证明 | 资金合法性存疑,申请冻结 |
合规官背景不充分 | 无监管经验或金融背景,视为不适任 |
编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状态(✅/❌) | 备注 |
---|---|---|---|
1 | 注册证明书 | ✅ | – |
2 | 公司章程M&A | ✅ | – |
3 | 办公地址租赁合同 | ✅ | – |
4 | 股东护照与地址证明 | ✅ | – |
5 | 高管简历+无犯罪记录 | ✅ | – |
6 | UBO结构图与资金声明 | ✅ | 附银行信函 |
7 | AML/KYC合规手册 | ✅ | 须定制 |
8 | Business Plan商业计划 | ✅ | 含3年财务预测 |
9 | FSC官方申请表 | ✅ | 所有签字完毕 |
10 | 所有补充授权函 | ✅ | – |
可导出为 Excel/Word 模板以供团队评审或客户预审使用(如需我生成,请告知)。
“材料即信任”——BVI FSC不接受“粗略拼凑式”的申请。高质量、结构清晰、逻辑严谨、信息透明的材料不仅加速审核流程,还直接影响FSC对申请人“合规意识、专业能力、未来运营可持续性”的判断。建议至少提前4~6周准备完整材料,并通过专业顾问进行预审。
涵盖全流程阶段拆解、准备与审核时间预估、实务操作关键提示,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整个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注册申请过程分为六大阶段:
正常周期为3~6个月,具体依资料完整度、FSC响应速度及申请复杂度而异。
明确申请目的(仅RA/兼营信托/服务结构性客户)
确定牌照类型:RA / Restricted TCSP / Full TCSP / Trust
评估现有资源(办公场所、人手、资金)
安排初步项目评估会,与专业顾问或代理协调角色
尽早梳理UBO结构,判断是否具备实质性;
可使用“申请资格预审打分表”(由顾问辅助)评估是否适合直接进入下一步。
注册BVI Business Company(公司名称需预先查册);
制定公司章程M&A(建议指定TCSP相关业务范围);
获取注册编号、公司证书;
同步安排租赁BVI本地商业办公室(符合ES标准)
注册证书(COI)
公司章程(M&A)
公司地址与董事登记资料
商业租赁合同(含租金支付证明)
高管与股东尽调资料(护照、住址、CV、无犯罪记录)
穿透式结构图、资金来源说明
商业计划书(含3年盈利预测)
合规文件(AML/KYC制度、SAR模板、客户风险评级制度等)
文件需英文撰写;
建议先由专业顾问完成“内部合规审查”后统一提交;
建议同时准备电子版(PDF)与纸质签署版。
在线提交至FSC(或通过注册代理/顾问);
缴纳初始申请费(约USD 1,000~2,000,视牌照类别);
等待FSC受理确认函与申请编号(Reference No.)
审查阶段 | FSC关注重点 |
---|---|
1. 文件完整性检查 | 是否所有材料齐全、格式正确 |
2. 背景调查 | 对董事、股东、UBO做国际背景筛查(含PEP、制裁名单) |
3. 实质与系统审查 | 检查ES配置、是否有实际办公、合规制度是否可操作 |
要求补充资金来源细节;
更换不适任合规官/MLRO;
要求提交更详细的合规制度手册;
面谈或电话会议要求(视情况而定)。
FSC反馈需在14天内回复,否则视为“申请搁置”;
推荐准备一位本地/区域负责人对接FSC(英文沟通能力强);
如申请周期超90天,建议中期主动沟通。
收到牌照批准信函与正式牌照编号;
在FSC Licensee Directory中公开登记;
开通系统账户(VIRRGIN等电子备案平台);
完成内部系统设定(客户数据归档、KYC系统导入);
通知客户、正式开展业务。
阶段名称 | 时间范围 | 是否可并行处理 | 备注建议 |
---|---|---|---|
初步规划与评估 | 1~2周 | 否 | 需清晰定义结构与目标 |
注册公司与租赁实体 | 3~5工作日 | ✅ 可与文档准备并行 | 优先处理办公地址 |
材料准备与撰写 | 4~6周 | 部分并行 | 合规文件需先由顾问审校 |
正式提交与缴费 | 1~3日 | 否 | 文件校对非常关键 |
FSC审核与补件 | 2~3个月 | 否 | 建议持续关注反馈 |
获批与备案激活 | 1~2周 | ✅ 可提前准备内部系统 | 系统备案务必及时 |
BVI FSC牌照申请流程虽然标准化,但每一步细节都至关重要。掌握节奏、提早准备、并行推进、多轮复核,才能在最短周期内成功获批并启动营运。若团队经验不足,建议由经验顾问(如:仁港永胜)辅助进行全流程协调及补件应对。
涵盖申请费用、年费构成、实体维持、合规预算、人员配置与持续监管成本,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相关成本可分为以下五大类:
费用类别 | 说明 |
---|---|
政府收费 | 向FSC支付的官方申请费、年费、变更费等 |
公司注册与实体设立成本 | 公司成立、注册地址、办公室租赁等支出 |
合规人员与顾问支出 | 合规官、MLRO、顾问服务费、AML外包等 |
系统与IT合规支出 | KYC系统、数据存储、审计日志、信息安全 |
年审、ES申报与法定维护费用 | 年度报表、经济实质、审计(如适用)等 |
项目 | 收费标准(美元) | 说明 |
---|---|---|
TCSP牌照申请费 | $1,000 ~ $2,000 | 依据牌照类型(RA、Restricted、Full)有所不同 |
年度政府牌照费(RA) | $10,000 | 适用于注册代理服务类牌照 |
年度政府牌照费(Full TCSP) | $15,000 ~ $20,000 | 包括信托/结构服务能力者费用较高 |
变更费(董事/高管) | $300 ~ $1,000 | 视变更类型与文件复杂程度而定 |
补发牌照费用 | $300 | 丢失或更新需支付该费用 |
FSC审查补件延误罚金 | 每月$200起 | 若未按时提交补件或年审资料将被罚款 |
注意事项:
所有政府费用不含印花税、汇款手续费;
年度费用按财政年缴纳(通常需提前30日缴付);
未缴费可能直接导致牌照冻结或注销。
项目 | 费用范围(USD) | 说明 |
---|---|---|
BVI公司注册费 | $700 ~ $1,500 | 含政府注册费、注册代理费、章程制作 |
注册地址服务 | $500 ~ $1,200 / 年 | 若无自设地址,需委托第三方 |
实体办公室租赁 | $5,000 ~ $12,000 / 年 | 根据位置、面积、服务标准而异 |
商业许可证与公用事业 | $300 ~ $800 / 年 | 用于实体运营场所的工商注册和维护 |
公司印章、文件认证 | $200 ~ $500 | 公司启动基础文具与法律认证成本 |
实务建议:
推荐选择与其他持牌机构共享办公室可大幅降低成本;
FSC审核时将要求提供真实租赁协议与实体照片。
项目 | 费用范围(USD/年) | 建议说明 |
---|---|---|
合规官(CO)薪资 | $25,000 ~ $60,000 | 可为BVI本地或香港/新加坡远程服务 |
MLRO角色薪资 | $15,000 ~ $30,000 | 初创阶段可由同一人兼任 |
外聘法律顾问 | $3,000 ~ $10,000 | 用于合规制度撰写、应对FSC补件 |
会计/财务顾问 | $2,000 ~ $5,000 | 若不设内控,须委托外部提供年报资料 |
初期合规制度建立费 | $5,000 ~ $15,000 | AML/KYC手册、SAR机制、客户评级系统制定等 |
实务建议:
合规团队是FSC审查重点,建议合理配置;
若聘请外包MLRO,需签署职责说明书并向FSC报备。
模块 | 年度预算 | 说明 |
---|---|---|
KYC筛查系统(如WorldCheck) | $3,000 ~ $10,000 | 可使用API接入或SaaS服务 |
客户信息归档与数据备份 | $1,000 ~ $3,000 | 包括本地与云端双备份机制 |
黑名单/制裁名单接入系统 | $500 ~ $2,000 | 更新频率、数据准确性为关键 |
审计追踪与权限管理系统 | $2,000 ~ $5,000 | 符合数据留痕审计标准 |
系统安全与防泄露机制 | $2,000+ | 包括VPN、防火墙、两步验证等 |
提示:
无需开发自有系统,初期可采用开源与外包组合;
FSC鼓励具备可随时调阅客户记录的电子平台。
项目 | 年度费用 | 说明 |
---|---|---|
年度合规审查与报告制作 | $2,000 ~ $4,000 | 包括合规文件更新、内部培训记录、审查报告等 |
经济实质(ES)报告申报 | $500 ~ $1,500 | FSC规定的年度强制申报 |
年度政府存续费 | $450 ~ $750 | 法团维持费,不含牌照费 |
财务报表与审计(如适用) | $1,500 ~ $5,000 | 特定规模或有信托业务需准备 |
员工培训与AML课程注册 | $300 ~ $1,000 /人 | 合规官与MLRO必须每年更新培训记录 |
实务建议:
建议设定“年度合规预算包”,涵盖以上全部环节;
建立年度提醒系统,确保不遗漏强制报告节点。
项目类别 | 建议预算范围(USD) |
---|---|
初始设立阶段(一次性) | $15,000 ~ $30,000 |
年度政府与法定费用 | $10,000 ~ $20,000 |
实体与运营成本 | $8,000 ~ $15,000 |
合规与顾问成本 | $10,000 ~ $25,000 |
IT系统与工具费用 | $5,000 ~ $12,000 |
预留不可预见支出 | $2,000 ~ $5,000 |
合理运营建议总预算区间为:$40,000 ~ $80,000 / 年
持有BVI秘书公司牌照,意味着要承担起为国际客户提供安全、合规、专业服务的责任。这一牌照的年运营费用并不低,但带来的品牌、信任、收入与结构控制力回报巨大。以合规为本,预算合理规划,专业团队(如:仁港永胜)支持为指导原则,可有效管理持牌企业的长期成本结构。
含官方时限、真实审批周期、成功率影响因素、提速技巧与应对策略,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根据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发布的监管流程说明,TCSP牌照申请的官方审批时限如下:
阶段 | 官方时限 | 实务参考时间 |
---|---|---|
材料初审与受理确认 | 5–7个工作日 | ✅ 基本准时 |
背景调查(高管/UBO) | 4–6周 | ⚠️ 实际6–10周 |
合规系统审查 | 2–3周 | 实际约3–5周 |
面谈或补件反馈 | 无明确期限 | 取决于补件效率 |
最终审批与发牌 | 1–2周 | 实务约1–3周 |
实际申请周期:3–6个月为常态
极端情况:若结构复杂、资料不全、或合规官不符合条件,可能拉长至9个月以上。
因素类别 | 具体内容 | 影响程度 |
---|---|---|
材料完整性 | 是否一次性提交全套合规文件、签署文件齐全 | ⭐⭐⭐⭐ |
高管/UBO背景 | 是否清晰穿透、无PEP或敏感背景 | ⭐⭐⭐⭐ |
实质性运营能力 | 是否提供真实办公场所与人员安排说明 | ⭐⭐⭐⭐ |
合规手册质量 | 是否定制、符合BVI监管逻辑 | ⭐⭐⭐ |
补件响应速度 | 收到问题后是否在5–10天内回复完整说明 | ⭐⭐⭐⭐ |
总结:最易拖慢流程的环节是“补件与文件逻辑不清”,初次提交质量极其关键。
BVI FSC 并未公开逐年TCSP成功率,但根据业内顾问及服务机构反馈:
年份 | 平均成功率(估算) | 原因简析 |
---|---|---|
2022 | 72% | 监管收紧初期,仍有部分无实体运营者进入 |
2023 | 60% | 加强ES、KYC标准,要求更严格 |
2024 | 52% | 全面实施KYC电子系统验证,拒绝模板型合规文件 |
2025(预测) | 50%以下 | 增加技术监管要求、加密服务需分牌处理 |
高成功率申请人特征:
使用经验顾问或法律事务所辅助;
实质运营条件明显优于最低门槛;
材料提交一轮即通过初审,无重大补件。
技巧 | 说明 | 成效 |
---|---|---|
✅ 技巧1:预审完整清单 + 模拟递交 | 在正式提交前通过专业机构做一次“FSC逻辑审查” | 避免初审退件 |
✅ 技巧2:重点突出ES说明 | 包括办公地址、员工合同、岗位描述等 | 提升信任度 |
✅ 技巧3:提前准备所有补件包 | 如董事更换、KYC流程示意图、内部指引等 | 减少来回往复 |
✅ 技巧4:安排英文流利负责人对接 | 若FSC要求电话访谈或Clarification Letter,应有专人回应 | 快速解疑 |
✅ 技巧5:同步处理本地注册与系统备案 | 获批前即准备VIRRGIN、ESR申报机制 | 减少运营前期阻滞 |
步骤 | 应对方式 |
---|---|
1️⃣ 主动发函至FSC | 引用申请编号,礼貌查询状态,并重申已提交所有材料 |
2️⃣ 审查内部材料包 | 请合规顾问交叉检查是否有疑似问题文件(如CV格式、SAR机制不清) |
3️⃣ 准备备选方案 | 如FSC质疑某高管背景,可提前准备替补人员资料 |
4️⃣ 安排“Clarification Memo” | 解释申请逻辑、客户结构、业务范围、ES计划 |
5️⃣ 持续每10–14日主动跟进 | 专业、稳妥地保持压力与进展同步,避免被“遗忘” |
原因 | 是否可修正后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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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完整KYC制度 | ✅ 可修正 |
高管无合规背景 | ✅ 可更换后重新申请 |
租赁地址不符商业用途 | ✅ 可更新合同与声明 |
未披露真实UBO结构 | ❌ 严重违规,视为恶意 |
虚假资料(如伪造无犯罪记录) | ❌ 直接永久拒绝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 |
FSC一旦拒绝申请,记录将保留,并可能影响其他关联申请。
✅ 建议使用如下策略组合提升申请成功率:
动作 | 说明 |
---|---|
使用专业顾问团队辅助申请 | 熟悉FSC逻辑、补件语言与审查关注重点 |
建立真实办公与BVI实体配置 | 附实景图、租赁协议、员工职责列表 |
提交结构清晰的商业计划 | 财务模型、客户目标、风险控制说明一应俱全 |
选择具备实务经验的合规官 | 至少参与过BVI或其他离岸合规牌照项目 |
配套资料完整、设计美观 | 目录清晰、签名页规范,逻辑结构合理性高 |
BVI FSC是一个重程序、重实质、重文件完整度的监管机构。能否顺利获批TCSP牌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人的执行力与合规准备成熟度。任何想走“捷径”或模糊回应补件者,最终都将被标记为高风险申请对象。建议抱持“比预期更完整”策略,赢得审批官的信任与尊重。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涵盖年报、经济实质(ES)申报、KYC持续更新、FSC审计机制与人员变更备案,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BVI TCSP持牌公司在取得牌照后,不可放松监管要求,必须遵守以下五大合规义务:
领域 | 持续义务内容 |
---|---|
1️⃣ 年度合规报告与年审(Annual Return) | 每年按期向FSC提交年报 |
2️⃣ 经济实质(ES)合规申报 | 提交运营活动、人员、场所、开支等信息 |
3️⃣ 客户KYC资料更新 | 客户资料持续更新、风险等级重新评估 |
4️⃣ 高管/股东/办公地变更报告 | 所有关键事项须提前报FSC备案 |
5️⃣ FSC实地稽核与抽查 | 接受定期/突击性审查并提供相关文件备查 |
持牌公司存续状态确认;
公司结构变更(董事、股东等);
合规系统运作摘要(如:是否提交SAR、KYC系统更新情况);
客户总量、收入来源、服务类型比例等运营报告;
财务摘要或审计报告(如适用);
合规官、MLRO在岗情况说明。
每年不晚于注册周年日后30日;
同时缴纳下一年度政府年费(如第9篇所述)。
建议:制定年度提醒机制,由合规官与秘书协同负责定期提醒与提交。
凡持牌TCSP牌照并在BVI注册为“实体营运”的公司,须按《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规定进行年度申报。
实体在BVI是否有实际办公地址;
员工人数、角色职责、薪酬记录;
年度主要营业收入及费用来源;
管理决策是否发生在BVI境内;
是否委托第三方提供任何关键职能。
提交方式:通过FSC的 VIRRGIN 系统在线提交。
报告时限: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注意:
虚报或延报将导致罚款 $5,000 起;
多次违规将导致吊销牌照并通报CRS、FATCA交换系统。
所有客户的KYC资料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复审;
高风险客户(PEP、境外受益人)应每6个月复审一次;
一旦客户发生如下变化,必须立即更新档案:
控股结构变化;
受益人更换;
公司注册地址、业务范围变更;
账户异常交易或AML信号。
客户风险评级表
更新后的护照、地址证明
客户申报更新表格签名
复审时间记录与责任人签字
建议使用KYC系统自动提醒机制(如WorldCheck或Excel+提醒表格)。
变更项目 | 报备期限 | 说明 |
---|---|---|
董事、股东任免 | 14天内 | 提交董事会决议与变更表格 |
合规官、MLRO更换 | 即时报告 | FSC将重点审查新任者履历 |
注册地址变更 | 7天内 | 附租赁协议及新地址证明 |
客户服务类型变化(如增加信托业务) | 需提前申请FSC书面同意 | 等同“扩大牌照范围” |
公司名称变更 | 前向FSC申请 + 更新文件 | 与注册处同步更新 |
控股结构或UBO变更 | 14天内必须穿透式重新披露 | FSC重点关注资金来源说明 |
提醒:未按时报备,将影响续牌并导致FSC实施行政处罚。
BVI FSC会根据风险等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稽核:
稽核类型 | 频率 | 检查重点 |
---|---|---|
桌面审查 | 每年一次 | 年审资料、KYC文件、员工信息 |
实地检查 | 每2~3年一次 | 办公地址、员工在岗情况、文件归档 |
特别调查 | 可随时触发 | 投诉、SAR未报、客户高风险行为等 |
客户档案样本(KYC、合同、风险评估表);
合规手册(最新版本);
SAR递交记录与决策过程;
员工培训记录;
内部稽核/自查记录;
会议纪要与运营说明书。
建议建立【合规稽核准备资料包】,随时可被FSC调阅。
时间 | 合规任务 | 责任人 |
---|---|---|
每年1月 | 更新AML/KYC制度文档 | 合规官 |
每年3月 | 提交年报、续费政府年费 | 公司秘书 |
每年5月 | 提交ES申报 | 管理层/秘书 |
每季度 | 客户资料复审(高风险) | MLRO |
任意时间 | 高管/UBO变更报告 | 董事会秘书 |
持续进行 | 保留客户交易记录(5年) | 客户经理/合规官 |
建议建立“合规日历”并设置系统提醒,提升合规执行率。
获得BVI秘书公司牌照不是终点,而是合规运营的新起点。年审申报、KYC更新、ES报告、FSC稽核、人员变更备案……每一项都需要制度、意识与行动的长期配合。唯有将合规管理“内嵌”于日常业务之中,才能真正打造一个专业、可信、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秘书服务平台。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涵盖申请准备、持牌运营、信托服务、银行开户、合规制度、FSC稽核等全流程实务问题汇总,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 是。必须注册成为BVI Business Company(BC),方可作为持牌实体。
✅ 可。整个申请流程可由本地代理或专业顾问全程协助,包括注册、材料准备、FSC提交及沟通。
技术上可以,但不建议。FSC更倾向于配置至少2–3名核心人员(如董事、合规官、MLRO)。
✅ 可。建议直接申请Full TCSP + Trust License(视业务结构而定),也可后续扩展。
✅ 可以。FSC允许后续提交牌照扩展申请,但需满足更高的人员与合规要求。
✅ 是。所有文档(包括护照、证明、制度手册)需为英文,中文须附公证英文翻译。
不强制,但建议提交原件 + 翻译 + 公证/使馆认证件以增强可信度。
✅ 必须披露至最终自然人UBO,FSC要求穿透式结构图及资金来源说明。
❌ 不建议。FSC会识别“套模板行为”,必须基于实际业务结构定制编写。
✅ 初期需提交商业计划书+财务预测;如为牌照续期或规模扩大,可能需补交经审计财报。
✅ 可,但需在AML政策中说明相关审查流程与风险管控机制。
✅ 可。BVI TCSP可为全球客户提供公司注册、秘书、信托等服务,但须对所有客户执行KYC和风险筛查。
❌ 不需要重新申请,但需每年缴纳政府年费并提交年审材料(Annual Return)。
✅ 是。为满足经济实质(ES)规定,建议至少配备合规官或文书助理1人,可为兼职形式。
✅ 是。所有关键人员变更(董事、股东、合规官、MLRO)须于14天内向FSC申报。
✅ 相对有利。多数国际银行接受BVI持牌TCSP公司开户申请,前提是披露完整结构 + 合规计划。
建议考虑:
新加坡(DBS, UOB, OCBC)
香港(中银、恒生、渣打)
瑞士(Julius Baer, UBS)
BVI当地银行(服务局限,但有接纳经验)
主要包括:
公司注册与章程;
TCSP牌照复印件;
高管KYC资料;
合规手册摘要;
客户合同样本、服务说明。
✅ 至少5年,从客户关系终止之日起计。
✅ 是。必须进行年度客户资料更新与风险重新评级,尤其是高风险客户(如PEP)。
FSC通常:
每年进行桌面审查;
每2~3年安排实地稽核;
如遇风险事件则进行突击审计。
✅ 是。合规官与MLRO每年应完成最少8小时专业培训,可为线上课程或线下研讨。
✅ 是。提供VASP服务需单独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TCSP不能涵盖该类服务。
✅ 若持有Trust License或Full TCSP牌照,可合法设立并管理信托架构。
✅ 可作为基金控股架构的注册服务方,但不得从事受监管的基金管理或托管活动,需与持牌基金公司配合。
答:一般建议在获发牌照后6个月内开始实体运营,包括办公场所启动、员工到岗、客户文件准备等。BVI FSC可能会抽查未开展业务的持牌人,若长期空壳持牌可能被视为违反实质性要求。
答:可以。BVI TCSP牌照持有公司通常在全球多个司法辖区(如开曼、塞舌尔、新加坡、香港)为客户提供公司注册服务,但必须清楚声明其非BVI FSC授权的境外注册代理人,不能对外使用BVI牌照误导客户。
答:
牌照不可直接转让;
若拟更换控股股东、实益拥有人(UBO),必须事先向FSC报批,提交详尽的背景资料、资金来源说明及董事会批准文件;
FSC将进行背景尽调并出具书面批准后,方可完成股权结构变更。
答:
若持有Full TCSP牌照或同时拥有RA与Trust License,可以合法提供两类服务;
持有仅限RA牌照的机构不可提供信托设立、受托人服务;
FSC对每类服务范围设有严格许可边界,超范围经营属于违规。
答:可以,但前提是:
每家主体必须独立完成FSC许可申请;
可共享人员,但需在每个实体明确分配角色职责;
不得存在“挂牌”或“影子运营”现象,即名义合规但实际无运营;
建议共享人员工作内容须在年度审计中充分记录。
答:
所有KYC文件、交易记录、客户指令等必须保留最少5年(自客户终止关系起计算);
可电子存储,但需符合FSC《Record Keeping Guidelines》标准,包括可追溯性、完整性、可随时调取性;
强烈建议配置加密存储机制,并定期备份。
答:
前台(Front Office)客户接触点可设在香港、新加坡等金融中心;
但实际提供TCSP服务的实体必须为持牌BVI实体,并在BVI有办公与合规场地;
所有客户签约、KYC、文件归档等需经BVI系统审查及合规备案。
答:可以。BVI FSC接受由持牌顾问公司、会计事务所或专属合规服务商提供的:
初期文件编制;
合规官代理履职(需申报);
AML制度编写与更新;
年审报告准备。
但不建议长期完全外包,FSC希望持牌机构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与独立判断能力。
答:会。FSC设有具体罚款机制:
年审报告/ES Filing延误:首次罚款从**$500美元起步**;
连续两年延误或未提交,可能导致牌照吊销;
建议设立ES报告提醒机制,例如日历标注、外包提醒、律师事务所同步。
答:可以,只要该基金或结构属于非受监管类别(如Private Investment Fund或SPV),并且:
符合《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规定;
相关客户仍需经过KYC、AML审查;
若基金拟向公众募资或涉及管理资产行为,需同时持有基金管理或投资经理类牌照。
答:
注册服务可行,但必须严格执行KYC、尽职调查,并确认客户不涉及未经许可的VASP业务;
若拟提供托管数字资产(如钱包私钥)、加密货币账户管理或虚拟资产发行相关服务,必须另行向BVI FSC申请VASP牌照;
强烈建议对所有虚拟资产相关客户执行Enhanced Due Diligence(EDD)。
答:
BVI法律并不禁止提供名义董事/股东服务,但前提是:
所有实益拥有人(UBO)必须向TCSP披露;
客户知情同意并签署委托协议;
所有代理角色均需留有书面记录及审阅流程;
FSC对此类安排持谨慎接受但高监管审查态度,需确保无掩盖洗钱/避税目的。
答:
是的。BVI FSC具有法定权力对持牌TCSP公司进行定期或突击审查;
审查范围包括:合规档案、员工访谈、客户文件样本、ESR申报、合规报告记录等;
建议持牌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或合规模拟检查(Mock Audit)。
答:
仅当您持有Full TCSP License或Trust License时,才可协助客户设立信托实体;
如拟设立BVI基金公司(如Professional Fund、Private Fund)或为其担任管理员/经理人,则需另行申请基金管理牌照或投资业务类牌照;
不可使用TCSP牌照超范围经营基金托管、代管、投资顾问服务。
答:
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判断是否具有“Substance”:
是否在BVI有实体办公场所;
是否雇佣至少1名本地员工或实质运营人员;
是否有固定资产投入/经营开支;
是否有执行关键控制职能(如董事会议记录、合同签署);
建议持牌机构提交年度ES报告时附带照片、租约、工资记录等辅助证明材料。
答:
可由同一人兼任Compliance Officer与MLRO,特别是公司规模较小时;
但需注意该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
在高风险客户比例较大的TCSP机构中,FSC建议将这两个角色分开设置以防内部冲突。
答:
是的。无论是主动注销还是监管撤销,TCSP公司仍需:
保留至少5年客户资料;
将客户资料交由合规顾问或律师事务所托管;
通知FSC并获得批准后才可销毁或转移;
若文件处理不当,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或后续刑责追溯。
答:
可合作,但必须谨慎筛选合作方,确保其不涉及:
虚假客户背景包装;
推广避税、洗钱或逃避制裁服务;
TCSP持牌人需为所有客户承担KYC与合规责任,不得将责任完全外包;
建议与合作机构签署合作尽调协议+客户引荐责任备忘录(MOU)。
答:
可以提供协助开户、文件准备、KYC引导等服务;
但需向客户明确说明,该服务为辅助性非保证类服务;
不可向银行或客户做出虚假陈述,如“已开户”、“有银行特批关系”等;
开户行为不属TCSP核心监管,但涉及客户KYC失误将连带追责。
答:
不可在非BVI辖区声称拥有“当地许可”;
推广材料中必须注明:“Licensed by BVI FSC under the TCSP Act”;
若在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地使用BVI牌照误导客户为本地许可,将触犯当地法律并可能被FSC处罚。
答:
可以,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三方为受监管实体(如律师事务所、银行或其他FSC认可的TCSP);
签订KYC合作备忘录,明确责任划分;
最终的KYC合规责任仍由TCSP牌照持有人承担;
应保留第三方的KYC结果副本并记录审核意见。
实操建议:避免完全依赖第三方,对所有高风险客户应重新进行内部KYC审查。
答:❌ 不可以。FSC明确要求:
必须具备实际可运营的物理办公室地址;
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禁止短期租赁、邮件信箱、共享地址形式;
实地核查时须可查见公司标识、文件柜、员工办公位等。
答:可以,但需分别申请各类对应牌照,包括:
投资业务牌照(Investment Business License),用于基金设立与管理;
保险业务牌照,用于保险销售、管理;
每个牌照有不同合规义务,不可“以TCSP名义超范围经营”。
✅ 建议采用“母公司 + 子公司”结构,各公司分别持牌经营,风险隔离清晰。
答:❌ 不可以。根据《BVI经济实质法》与国际FATF标准:
客户的UBO(最终受益人)必须真实识别并备案;
不得使用虚构法人/信托结构逃避UBO披露;
FSC将严查“层层控股+信托嵌套”的掩盖手法,最高可吊销TCSP牌照。
答:
是,FSC提供名为“VIRRGIN”的线上系统(https://www.bvifsc.vg):
用于提交、备案公司注册、变更、续期、报表;
TCSP需配备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账户,并负责每月登入检查通知;
相关申报包括年度更新、董事/股东变更、ES报告等。
答:是,常见处罚如下:
违规行为 | 处罚金额(美元) |
---|---|
未按时提交年报或ES报告 | $3,000起 |
未保留客户KYC资料 | $5,000 - $10,000 |
向受制裁国家客户提供服务 | 吊销牌照 + $50,000以上罚款 |
牌照资料虚假申报 | 吊销牌照 + 刑事责任 |
FSC会按情节严重程度酌情约谈、罚款、限制新业务、吊销牌照或移送刑事程序。
答:
涉及虚拟资产或未获许可金融业务的客户;
总部位于FATF高风险国家/地区的企业(如朝鲜、伊朗、缅甸);
涉及政要(PEP)、军火、博彩、成人内容行业;
客户结构复杂,多层嵌套+信托安排不透明者。
建议:所有高风险客户必须执行**增强尽职调查(EDD)**并获得合规官书面批准。
答:可以。BVI支持以下控股结构:
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开曼公司可作为直接股东;
但须向FSC穿透披露最终实益人(UBO)信息;
如为法人股东,还需提交注册证明、章程、董事名册及实控人说明书。
答:BVI FSC未设定硬性最低注册资本,但实务建议如下:
启动资金建议不少于USD $50,000 - $100,000;
用于涵盖前期办公场地、系统接入、顾问费用、员工工资等;
提交申请时建议附带启动资金来源证明及合理资金规划书。
答:强烈建议:
可协助撰写商业计划书、编制合规文件、模拟FSC提问应答;
提供本地实际场地安排与人员招聘资源;
熟悉VIRRGIN系统操作、ES申报节奏,有利提升申请成功率与持续合规质量。
答:不强制必须设立完整部门,但必须指定下列合规岗位:
合规主管(Compliance Officer):日常监督客户接纳政策、KYC流程、ES报告;
反洗钱责任人(MLRO):负责可疑交易报告(SAR)与高风险客户评估;
实务中,初创期可由一人兼任,但FSC倾向每岗单设,特别是在业务量上升或有信托业务时。
答:可以,但有限制:
可由BVI本地合规顾问公司或熟悉FSC制度的律师代任;
须签订书面服务协议,载明责任边界;
不建议长期完全外包,FSC倾向内部建立合规体系,避免“挂名”模式。
建议:初期可聘外部合规顾问,后期建立本地合规团队,实现内外结合。
答:必须通过 VIRRGIN 系统完成以下步骤:
登录 VIRRGIN 平台;
进入实体报表(ES Entity Filing)模块;
填报实体性质(如是否受控外国公司)、开展活动类型(如Registered Agent);
上传实体地址、员工资料、运营支出等支持文件;
确认无误后提交。
✅ 提交时间:每年 6 月底前完成申报上一年度的 ES 活动。
答:会。FSC会执行以下监督方式:
数据一致性抽查:对比提交数据与租赁合同、薪酬表、KYC系统日志;
实体现场核查:由监管官现场拍照、查看实体办公场所与员工;
不合格申报将被退回或视为未报送,可能触发$5,000以上罚款。
建议:保留所有申报支持材料,定期更新实质经营文档。
答:可以,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客户必须是TCSP正式服务客户,签署合规协议;
TCSP应承担监管责任,保存客户KYC文件并定期更新;
每个地址不得过度共享(例如超过200家公司共用地址将触发FSC警示);
地址须清晰标识企业名称并配合现场检查。
答:需遵守以下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通知FSC终止牌照;
安排客户资产与服务转移计划;
保留所有客户KYC与交易记录不少于5年;
若存在未结客户账户,须提前通知并获得FSC批准;
可指定另一持牌TCSP承接客户。
答:通常无需审计,但具备以下情况时必须提供:
提供信托、资产托管服务(含信托持股结构);
年收入或客户资产托管总额超过 FSC 设置的监管阈值(通常为 $1,000,000 美元以上);
FSC指定公司进行专项合规审计。
建议:如未强制审计,仍应保留内部财务记录,并推荐每年自行编制内部财报。
答:FSC明确禁止向联合国或FATF高风险名单国家提供服务,禁止国家包括:
朝鲜、伊朗、叙利亚、缅甸;
⚠️ 俄罗斯与部分中国大陆地区客户需特别审查(受地缘政治影响);
所有“制裁客户”需列入拒绝名单。
✅ 建议:配置国际制裁名单过滤工具(如WorldCheck、Dow Jones Risk)配合KYC系统。
答:董事与主要股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无刑事定罪或金融违规记录;
提供不少于5年行业从业经历(含合规、公司服务、信托等);
需提供无犯罪证明、专业履历、推荐信;
如曾持有其他司法管辖区金融牌照,须提供良好记录证明。
答:牌照本身不可直接出售或转让,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控制权变更:
出售公司股权(需向FSC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FSC需审核新UBO背景、资金来源、业务持续计划;
所有董事及合规官如变更,须重新审批适当人选(Fit and Proper)测试。
⚠️ 注意:私下转让将被视为非法持牌行为,FSC有权吊销牌照。
答:
✅ 可以。VIRRGIN系统支持TCSP管理其所服务的所有注册公司的信息记录,包括:
每家客户的注册资料;
变更事项如董事、地址、实益人变动;
年度申报与ES报告。
建议:建立内部CRM系统与VIRRGIN数据同步接口,提升维护效率与申报一致性。
答:✅ 原则上可以,但需分别申请独立的RA牌照:
每个实体须满足独立合规要求;
须分别设立运营办公室与团队;
合理解释其设立多实体的商业原因。
⚠️ 若存在“一个团队同时为多个RA运营”的情况,FSC可能认定为监管规避行为。
答:视情况而定:
若TCSP未履行客户筛选、ES辅导、报送责任,FSC可能认为其未尽合规职责;
若TCSP能证明已发出多次通知且客户拒不配合,责任主要由客户公司承担。
✅ 建议:对客户未提交ES申报的情形,应保留沟通记录及警示函档案。
答:注销前必须:
先完成最近一次的经济实质申报;
补交所有未完成的年度费用与报表;
如涉及清算程序,须提交清算计划与债权公告记录。
提醒:如TCSP在客户未清算完毕即注销,将被FSC追责并罚款。
答:✅ 可以,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数据服务器所在地不能为FATF高风险或受制裁司法管辖区;
须采用加密传输与访问权限管理;
FSC有权要求在BVI本地随时获取副本或远程审计权限。
⚠️ 建议:优先选择如AWS新加坡、Azure英国等合规服务器区域,并签署数据托管协议。
答:✅ 是,FSC对以下文件有强制要求:
UBO穿透图(Ownership Structure Chart):层层显示至自然人;
控制结构说明(Control Relationship Narrative):说明实际控制路径;
所有中间法人需附注册证明与董事信息。
系统推荐:搭建标准模板便于KYC团队快速生成。
答:不强制,但强烈建议购买,尤其是在提供下列服务时:
客户资金托管;
信托设立与执行;
持有或保管客户敏感信息。
保额建议:按年收入2~3倍设定,起始建议为 USD 250,000。
答:✅ 可以,但需满足严格KYC和责任披露:
必须明示为 nominee,签署授权声明;
nominee 服务对象不得来自高风险国家;
所有nominee客户需额外审查是否规避制裁或掩盖真实控制。
答:✅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前提:
签订正式共享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
对职责划分、信息隔离、访问权限做明确规范;
若母公司为外国实体,须向FSC申报跨境服务安排。
建议:准备母公司支持函(Support Letter)和IT系统数据安全协议。
答:
正常频率:2~3年一次抽查;
审查内容包括:
客户档案完整性;
合规政策实际执行记录;
员工培训记录与内部稽核资料;
实体办公室是否真实运作。
✅ 准备建议:
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模拟检查;
保留近三年所有客户文件与合规记录;
编制“FSC审查应对手册”。
答:✅ 可以,但需符合以下前提:
不可虚假承诺开设结果;
不可提供不实KYC文件或资金来源证明;
须保留客户签署的授权书及申请材料副本。
⚠️ 若涉及“洗钱路径设计”“套壳账户建议”等内容,极易触碰反洗钱红线。
建议:仅作为辅助顾问提供银行开户准备支持,避免介入客户资金流控制。
答:需完成以下三项:
更新公司章程注册信息(M&A)并在VIRRGIN系统登记;
完整重新KYC新董事/股东(身份证明+地址+尽调问卷);
若UBO穿透结构变更,重新提交完整控制图及ES影响评估。
✅ 建议使用标准模板套件,形成“董事变更操作包”。
答:最少保留5年,自下列事件之一起计算:
终止客户关系起;
公司解散日;
被剥夺注册代理身份起。
包含范围:身份证明文件、KYC问卷、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
答:
✅ 是,年度审阅或动态审查为FSC合规强制要求:
高风险客户:每年更新;
普通客户:每两年更新;
低活动账户:可基于风险审查降低频率。
建议建立KYC提醒系统,自动提示到期客户更新信息。
答:原则上不建议:
FSC明确要求TCSP不得向来自“高风险受监控国家(High-risk 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提供服务,除非经过额外审查;
如确有需求,需提交“加强尽职调查计划”并获得董事批准;
须就交易合理性、资金来源进行书面解释。
推荐建立客户“国家风险白名单”制度,拒绝涉及黑名单国家。
答:原则上不鼓励,但若收取,须满足:
明确记录交易双方地址、交易哈希、币种等;
加密货币不得用于客户信托或保管目的;
若收取为比特币等波动资产,建议即时兑换为法币并记录报表。
建议咨询FSC是否需要申请VASP补充牌照或豁免说明函。
答:目前VIRRGIN并未向公众开放完整API接口,仅授权部分合资格企业集成“批量申报系统”。
✅ 若有技术团队或使用第三方秘书系统(如ViewPoint、Fidpad),可借助接口模块实现部分集成操作。
建议向FSC IT部门提出授权申请或咨询现有技术服务商。
答:✅ 若解散时间跨年度,则上一会计年度仍需履行ES报告义务;
解散前应提交最后一次“经济实质申报(ES Filing)”;
建议在清算前完成报表并获得FSC确认无拖欠。
答:
✅ 必须于14天内完成如下流程:
提交“高管变更通知表格”;
指定替代人员(合规官、董事等);
提交离任说明函与新任人员简历/KYC文件。
若暂时无合适继任人选,TCSP不得继续提供相应合规职能服务。
答:✅ 可以,但应注意“职责独立性”:
若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注册代理,须申报关联关系;
不可影响公司决策独立性或违反投资者保护义务。
若该基金为BVI认可基金(Recognised Fund),可能需同时申请基金管理人牌照。
答:✅ 可以,BVI法律并未限制一个UBO拥有多个实体。但应注意:
所有公司必须分别完成KYC尽调;
若存在结构重复或资金混同风险,可能引发FSC关注;
建议使用“控制结构图”呈现UBO控制路径,确保申报清晰。
实务建议:对同一客户设立多家公司的操作目的、资金流动逻辑要有书面说明,以应对未来合规检查。
答:✅ 若TCSP明知或合理应知客户的结构意图为逃避税负或规避CRS申报,可能构成协助行为,触发法律责任。
⚠️ 风险典型情形包括:
建议客户设立空壳公司无实际运营;
协助规避经济实质申报;
替客户准备虚假交易文件、合同等。
强烈建议合规部设立“交易目的合理性评估机制”,并保存相关审议记录。
答:✅ 允许,但必须:
客户明确授权;
使用TCSP自有或登记注册地址;
建立邮件登记记录,包括收件时间、寄件人、转寄地址等;
不可转寄匿名包裹或金融信件(如银行卡、支票本)。
建议制定“邮件收发政策”并纳入客户KYC档案管理流程。
答:属于敏感业务范围:
证券账户:如协助开户涉及操纵信息、转账安排,可能触犯其他司法区金融法规;
加密资产钱包:若涉及保管或代操作,BVI FSC认定为VASP服务,需另行申请VASP牌照。
建议仅作为文书辅助角色,不实际参与操作控制权。
答:✅ 可以,TCSP可提供 nominee director / shareholder 服务,但必须:
签署三方委托协议(客户、TCSP、被提名人);
保留实际控制人信息并供FSC检查;
明确 nominee 职责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建议设立 nominee 风险控制清单,并定期审阅 nominee 操作合规性。
答:❌ 非强制要求,但强烈建议设立官方网站以配合:
FSC进行背景核查;
客户KYC来源证明(可做为非面对面验证工具);
国际合作机构(如银行、基金)了解公司背景。
最低建议内容包括:公司名称、TCSP牌照编号、服务范围、联系方式、合规政策说明。
答:
✅ 可以,但必须穿透至最终实益人(UBO):
所有法人董事或法人股东必须提交公司注册证、章程、董事名单、控股结构图;
穿透披露至自然人UBO,包括护照、地址证明等。
若结构超过三级法人层级,FSC可能要求更详细的可控性说明与审查。
答:✅ 可以,但需注意:
对于涉及代币发行、NFT、DeFi结构的客户,建议提前向FSC进行披露并申请说明信;
如客户意图在BVI注册DAO、数字资产基金或托管业务,应考虑同步申请VASP牌照或基金牌照;
特别留意资金用途、监管豁免条款与客户声明书内容。
建议开发专用“Web3客户KYC模块”,涵盖链上钱包验证、白皮书审阅、团队实控权评估等。
答:✅ 可部分外包,但以下前提必须满足:
与外包方签署合规服务协议;
保证TCSP可随时调阅客户文件;
最终合规责任仍由TCSP自行承担;
FSC可抽查审查外包服务质量。
常见外包内容:文件翻译、地址验证、数据库筛查(如WorldCheck、Dow Jones)。
答:✅ 是,尤其关注客户数据存储与访问安全:
所有客户信息须加密储存;
TCSP应设有数据访问日志、备份机制;
网络安全政策需涵盖“员工离职权限注销”“异常登录警告”“物理访问限制”等。
建议建立IT合规报告模板,便于FSC审查或年审提交。
答:✅ 可以,BVI FSC允许持牌TCSP采用电子方式保存客户资料,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电子档案需加密并设置访问权限;
系统需具备时间戳与修改记录留痕功能;
定期进行备份,并可随时导出供FSC现场审查使用;
如涉及境外云储存,建议声明其合规性并说明数据服务器所在地。
实务建议:使用经认证的文档管理系统(如DocuSign Vault、MS Azure 保密仓库)可提升信任度。
非所有TCSP强制提交外部审计,但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FSC可能要求:
年营业额超过一定门槛;
曾被举报或监管警告;
持有Full TCSP License且涉及信托/基金服务;
涉及复杂结构、跨境控股客户较多。
建议每年聘请独立审计师进行内部合规性评估,并在年审期间主动提交可选报告以提升信誉。
答:✅ 是。BVI法律规定,每家注册成立的BVI公司必须委聘持牌的注册代理人(RA)负责其注册事务、文件递交与合规更新。
❌ 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不得提供注册代理服务,违规者可被处以罚款或刑事责任。
注册代理人也承担对客户公司的KYC尽职调查与经济实质申报核对义务。
答:✅ 是,FSC每1-3年会随机或定期安排现场审查(Onsite Inspection),重点审查包括:
客户档案KYC/KYB完整性;
合规官的职责记录(如STR记录、风险等级评分记录);
内部培训、风险控制机制;
是否存在异常客户结构或“无实益人”情形;
实体办公场所是否真实存在及人员是否履职。
实务建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自查演练,准备“FSC现场检查应对手册”。
答:✅ 可以,TCSP可以提供基本账务辅助服务(如协助客户建立账册、提交经济实质报表、开立银行账户说明信等),但:
不得从事法定审计、报税代理或证券投资建议,否则需另申请相关牌照;
客户需签署风险免责声明说明本服务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建议。
若频繁提供财务建账服务,建议与本地持牌会计事务所合作开展,并保留工作底稿备查。
答:原则上不建议。FSC鼓励每个TCSP持牌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与接待区域,但如确需共享空间,需满足:
各公司办公区域独立,文件不混用;
各公司客户接待、资料存储均分隔管理;
向FSC说明共享安排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机制。
实务建议:即使共享地址,也应各自租赁独立房间或设置文件柜权限隔离。
答:✅ 允许,但须提前报批并附带以下文件:
拟变更名称的合理性说明;
新控股股东的KYC、背景声明、资金来源证明;
控股结构图(含前后对比);
修订章程(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建议在正式提交前,通过专业顾问进行FSC“预评估”(pre-clearance)以提升成功率。
答:✅ 可以,但“暂停运营”不等于自动免除合规责任:
仍需按时缴交TCSP牌照年费;
仍需提交最简年度申报表,说明未运营原因;
FSC可能在复牌前要求再次递交业务恢复计划与更新的合规政策。
“休眠状态”可作为临时调整策略,但不建议长期维持,以免影响声誉评级。
答:✅ 可以协助客户准备开户所需文件(如董事决议、公司架构图、业务说明信),但需注意:
不得代表客户直接签署银行开户协议;
不可收取“成功开户佣金”;
须披露该行为为辅助性质,客户为最终责任人。
如频繁开展开户介绍服务,应评估是否涉及“引介报酬”的监管边界。
答:⚠️ 以下客户属高风险类型,TCSP如拟提供服务,必须采取增强尽职调查(EDD)措施:
政治公众人物(PEP);
虚拟资产相关客户(如加密交易所、钱包服务);
涉及受制裁国家或地区(如朝鲜、伊朗);
多层结构或信托穿透困难的客户;
显著低透明度的“匿名信托”。
建议内部建立【高风险客户清单】与【服务豁免标准】,供业务前审核参考。
答:可以,但需明确:
若为信托设立及文书支持服务(如提供受托人文档模板、结构建议),TCSP已足够;
若需作为正式受托人,则必须持有“Trust License”或“Full TCSP License”;
涉及受益人分派、信托会计核算等行为,不可越权处理。
实务上建议与BVI持牌信托公司协作开展家族信托项目,共同维护合法性。
答:❌ FSC未强制指定系统平台,但明确提出:
必须有客户资料管理系统(CRM);
系统需支持审计追踪与访问权限分层控制;
合规记录(如KYC、风险评分、客户声明)须具备电子记录保留机制。
推荐使用如:RiskScreen、KYC360、Fenergo、WorldCheck等合规平台,并设定年度测试机制。
答:✅ 可以服务跨境客户,公司注册地不构成禁止。但需注意:
在客户所属地不得进行“招揽或居地提供服务”行为;
所有客户KYC与ES申报工作必须由BVI本地实体完成;
若结构中涉及其他合规牌照(如开曼基金经理),需交叉核查合规义务。
实务建议:编制《多国合规结构评估指引》供客户说明服务边界与义务差异。
答:✅ FSC允许中小TCSP由同一人兼任Compliance Officer(CO)与AML Officer(MLRO),前提为:
其具备双职能的培训与经验;
内部职责划分清晰,并有替代人选机制;
不得存在“仅一人控制全部合规流程”的风险。
实务建议:设立【合规职责对照矩阵】,清晰区分RO/CO/MLRO等角色职责边界。
答:✅ 原则上允许部分职能委托母公司,但需满足:
合规制度文件中明确外包安排;
签署《合规支持备忘录》或服务合同;
外包方必须具备BVI或英联邦背景资质;
FSC有权查阅外包方履职记录。
建议保留至少一名在地执行人员或驻点合规代表,避免“空壳管理”质疑。
答:可申请转换为VASP牌照(Virtual Assets Service Provider License),流程如下:
向FSC提交“变更牌照申请书”;
提交VASP业务模型说明、交易风险控制流程;
增补冷钱包管理政策、链上追踪合规系统说明;
指定加密技术负责人与网络安全官;
FSC评估后批准升级牌照或附加业务范畴。
建议采用“RA + VASP双牌照结构”,既保留传统服务,又能开展数字业务。
答:✅ 是,FSC设有“Enforcement Actions”公开平台,典型处罚类型包括:
未按期提交ES报告;
为受制裁客户提供服务;
未保留客户KYC资料;
非法变更高管未申报。
实务建议:每季度检查该平台通报内容,内部培训时列为【监管通报学习案例】。
答:✅ 可以。TCSP可作为注册代理(Registered Agent)或结构顾问参与基金架构搭建,尤其在下列环节:
协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通常为BVI BC);
拟定基金章程文件、董事架构、开立银行账户;
提供注册地址与秘书服务;
协助基金向BVI FSC申请投资业务相关牌照(如“Approved Manager”)。
⚠️ 但TCSP不能提供未经许可的投资建议或基金销售活动,若涉及投资管理业务,需持有额外的“Investment Business License”。
答:⛔ 不可以,除非持有信托牌照(Trust License)或Full TCSP License。
TCSP持牌人可提供以下“行政支持”服务:
储存信托文件;
提供会议记录服务;
与受托人协调行政事务;
协助完成ES申报或注册资料变更。
⚠️ 禁止直接执行受托职能、资产分配、行使受托人表决权或账户操作。
答:根据《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Code of Practice, 2008》规定:
KYC文件:自终止关系之日起保留不少于5年;
会计记录与交易文档:保存5至7年;
必须能于监管机构要求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电子或纸质副本。
建议配套设置【KYC文件存续期管理清单】,系统自动提醒即将进入销毁年限的客户。
答:
合规官(CO)或MLRO离任后,必须于14日内向FSC申报,并同时提交新任人选的“适当人选表格”;
在新任合规人员未获批准前,建议由董事会临时指定一名执行董事“过渡性承担该职责”,并备案;
任何合规岗位空缺不得超过30日,否则构成牌照违规。
FSC会特别审查人员交接过程是否存在“真空期”或“实质不履职”的风险。
答:
❌ TCSP本身没有强制进行CRS申报的法律义务(如客户未设立财务账户);
✅ 但若作为注册代理协助设立实体时,应提醒客户是否落入CRS范围,并建议其聘请专业CRS顾问或自行申报;
如TCSP也担任董事或控制人,则可能因“控制权角色”而产生报告义务。
实务建议:设立CRS/BEPS合规咨询模块,并向客户提供《CRS影响评估问卷》与申报路线图。
答:
✅ FSC强烈建议但并未“强制性”要求持牌TCSP持有PII;
然而,对于执行业务涉及大量第三方交易、董事代任、文件认证等高风险行为,建议设立至少USD 1,000,000保额的责任险;
在某些客户(如家族办公室、国际基金)尽调中,也会将PII纳入供应商筛选标准。
可参考 Lloyds、Chubb、AIG、Marsh 等提供BVI合规专业险种的承保人。
答:
立即冻结对客户的所有服务支持;
向内部MLRO汇报并启动可疑交易报告机制(SAR Filing);
不得向客户透漏正在调查或申报(避免“提示罪”);
在重大情节下,有义务协助FSC、警察或海外金融情报单位。
建议配套建立《重大合规事件应对流程图》、《SAR标准操作指引》,并对员工每年进行通报演练。
答:⛔ 不建议。虽然FSC在“初创期”允许部分岗位由顾问兼任,但:
注册代理、合规官、运营人员等关键岗位必须有实际本地操作与决策能力;
不得长期依赖境外顾问团队“全权遥控”模式;
FSC会查验办公地址是否真实、人员是否在岗,避免“虚假运营”。
推荐设置“最低在地资源配备标准表”,建议:
至少1-2名BVI本地人员(含合规/行政);
实地租赁办公桌、文档柜、基础IT系统;
FSC备案地址与日常通信地址必须一致。
答:✅ 可以,前提是在服务合同或授权书中清晰定义其职责范围,并经过客户书面授权。具体包括:
担任公司提名董事(Nominee Director);
担任法团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可协助签署运营合同、年报申报、股东会议召开等。
⚠️ 但注意:
TCSP须确保其角色符合受托人责任标准;
不得滥用职权转移资产或规避监管;
有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任命决议》与《职责披露函》。
答:
若TCSP同时担任Registered Agent并未尽合理提示义务,FSC可能要求其承担部分监管责任;
如有书面记录证明TCSP已提醒客户并建议完成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建议每年设置客户经济实质与合规提醒机制,并记录客户反馈过程。
推荐工具:自动生成《ES通知函》《KYC更新提醒记录表》。
答:✅ 可接受,但必须:
由专业译者或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翻译版本;
附有翻译准确性声明(Translator Certification);
重要文件如护照、税号、地址证明等建议附双语件或英文复本。
⚠️ 不得以机器翻译(如Google Translate)作为正式版本。
答:
✅ 作为秘书服务的一部分,TCSP可协助准备以下开户资料:
公司注册全套文件;
董事/股东证明文件;
KYC打包文档;
业务说明书与资金用途证明。
⚠️ 但不得代为客户签署银行文件或提供虚假地址。
建议维护一套《银行开户支持文件模板包》,便于快速响应。
答:
✅ 可服务全球客户,不限于BVI本地;
但若涉及提供持续性合规、税务、财务或董事角色给外国客户公司,可能会落入其他司法辖区监管范围;
建议审查每一服务客户背后是否存在以下触发点:
风险情形 | 应对建议 |
---|---|
提供管理职责给香港/新加坡公司 | 需配合客户申报境外控制实体 |
成为跨境公司实际控制人 | 披露于CRS/BEPS中 |
管理境外基金账户 | 需配合基金持牌或托管合规 |
答:✅ 所有持牌TCSP均需注册并使用VIRRGIN系统,以便执行:
公司注册/变更/注销;
年度申报及报表提交;
经济实质申报;
变更注册代理人/注册地址。
操作步骤:
由TCSP合规官申请VIRRGIN用户ID;
提供办公地址、执业证明、合规联络人;
获取初始密码并完成绑定;
系统内所有操作均自动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推荐配套:内部《VIRRGIN操作流程手册》。
答:⚠️ 原则上不建议直接接受加密货币支付,原因如下:
FSC对加密交易尚未明确定性;
涉及AML源头追溯困难;
部分银行不接受含VA交易记录的账户。
✅ 若必须收取虚拟资产支付,应:
透过持牌交易所换汇为法币;
做好“交易对手KYC”与“资金来路说明”;
明确在客户协议中列明付款路径与风险提示。
答:✅ 是。所有BVI公司须通过其Registered Agent(即TCSP)向**BOSS系统(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 System)**报送UBO信息:
提交时间:公司设立后15日内;
更新时间:UBO发生变更后15日内;
报送内容: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控制权类别。
FSC定期抽检BOSS系统资料,TCSP需确保录入准确并留有审计追踪记录。
答:✅ 可以,特别是在公司规模较小或初创期阶段,BVI FSC允许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 CO)与AML责任人(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 MLRO)由同一人担任,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此人具备充分AML/KYC知识及经验背景;
内部制度中需清楚标明角色职责分离机制(即便同人为之);
年度审计需对该机制是否有效进行核查。
建议在人员增长后逐步分离职能,避免利益冲突。
答:✅ 是。FSC要求TCSP必须识别客户的最终实益拥有人(UBO),并通过**Control Test(控制测试)或Ownership Test(所有权测试)**确定控制权。
即使是通过信托、基金、家族结构持股,也必须层层穿透至自然人;
若结构复杂,可使用“Ownership Control Diagram”呈现股权链条与受益路径。
⚠️ 未穿透识别UBO为监管高频违规点之一。
答:✅ 可以,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提供 nominee shareholder 服务时,必须与客户签订声明信托契约(Declaration of Trust);
名义股东应无实际控制权,客户为实际受益人;
所有 nominee 安排必须备案于 TCSP 内部 KYC 档案,并可随时向 FSC 披露。
建议准备标准版《Nominee Shareholder 协议模版》。
答:原则上,TCSP可以提供基础性的税务支持建议,如:
公司注册地对离岸收入的征税情况;
经济实质报告中申报逻辑的说明;
是否构成CRS纳税居民等初步判断。
⚠️ 但不得充当执业税务顾问角色,涉及具体税率、抵扣、税务策划需客户另聘持牌会计/税务师。
答:✅ 可以,这是多数TCSP的增值服务之一,尤其适用于构建国际控股架构。常见服务包括:
设立香港、新加坡、开曼、塞舌尔、马绍尔等公司;
提供跨境结构图与税务居民判断支持;
为母公司准备子公司控股证明、章程、股东会议记录等资料。
建议配套使用《跨境控股结构模板》+《多国公司设立对照指南》。
答:⚠️ 限制严格,需严格遵守FSC与FATF发布的高风险国家名单(如:朝鲜、伊朗、俄罗斯某些地区、缅甸等):
若客户来自或关联该类国家,必须额外进行增强尽职调查(EDD);
有些国家(如朝鲜、叙利亚)属于全面受限,不得提供任何服务;
FSC将通过审计或年审抽查TCSP是否有违规客户。
建议建立【黑名单国家更新机制】,每月对比FATF+OFAC制裁名单。
答:✅ 是,所有TCSP向客户提供服务,必须签署《企业服务协议(Corporate Service Agreement)》,并确保:
明确服务范围、费用、保密条款;
客户提供完整KYC资料为前提;
保留终止权(如客户涉黑或拒绝合规);
可使用电子签署,但应有文件备份。
建议模板应含以下条款:服务清单、数据保留年限、AML配合义务、争议解决、信息更新责任等。
答:FSC对TCSP持牌机构通常每3年进行一次现场审计,但若发现潜在风险或接获投诉,可临时抽查。
FSC一般会提前2周左右发出正式审计通知函;
审计内容包括:客户KYC记录、服务合规性、ES申报记录、员工培训材料、内部稽核记录等;
若未配合,FSC有权暂停、吊销牌照。
建议每年定期内部审计并准备《现场审计应对资料包》。
答:✅ 并非必须,但强烈建议在BVI或可信国际银行设立本地账户用于:
接收客户服务费;
支付运营费用(如员工薪资、租金、审计费);
强化经济实质要求证明。
⚠️ 使用第三国银行(如新加坡、香港)需能清楚解释业务逻辑及资金流向,避免FSC质疑。
答:✅ 是,根据《BVI AML Code of Practice》,TCSP必须将客户依据风险高低分类:
低风险:简单结构、来自低风险国家、已验证的自然人客户;
中风险:法人控股结构、部分复杂关系;
高风险:涉及信托、基金、匿名代持、高风险国家。
不同等级客户应采取不同尽职调查强度与更新频率。
答:✅ 可以,但必须完整记录服务合同、KYC/UBO识别过程,并:
明确披露“是否为关联公司”;
不得以“自家企业”为由免除KYC义务;
收费应遵守转让定价公允原则(Transfer Pricing)。
建议建立《关联公司识别及服务审核机制》。
答:VIRRGIN是BVI官方公司注册与备案电子系统,TCSP持牌人拥有专属账号。主要操作包括:
新公司注册申请(选择业务名称、上传M&A);
董事/股东/注册地址变更;
年度备案(Annual Return Filing);
公司注销或合并申请。
⚠️ 操作过程需上传合规文件,并支付政府费用;建议使用“操作日志留痕”功能便于未来核查。
答:✅ 根据FSC政策,可采用电子化管理,但必须确保:
所有KYC文件、合同、交易指令等至少保存5年;
使用受控系统(如DocuSign、合规档案系统)记录签署时间与变更记录;
定期进行备份,并存于BVI本地或FSC认可的境外服务器。
建议建立《文档管理政策手册》并设置访问权限分级。
答:⚠️ 原则上可以设立用于虚拟资产项目的公司,但若TCSP实际参与以下行为,则需额外申请VASP牌照:
提供托管/交易/钱包服务;
为客户设立、推广代币销售平台;
涉及对公众发行虚拟资产。
若仅作为公司注册代理人,不涉代币设计/发行/托管,则无需额外VASP牌照。建议提前审查客户白皮书与项目模型。
答:❌ 不完全符合。BVI经济实质条例(ESR)要求公司在BVI进行“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仅提供虚拟地址:
无法满足“有实际运营场所”的实质要求;
会被FSC或国际审查机构(如OECD)质疑为“无实质结构”公司。
✅ 若客户要求使用注册地址服务,建议同时搭配秘书服务+办公托管+员工托管等方式满足ES要求。
答:FSC并无一套“模板化”要求,但TCSP机构应具备:
内部合规稽核机制(每年1次审查所有客户资料完整性);
明确的内部审计计划书(Internal Audit Plan);
审计记录可追溯(留存至少5年);
审计应覆盖KYC更新、交易审查、员工培训记录等。
建议委托独立顾问或指定内部员工负责内控执行,每年出具《合规稽核报告》。
答:⚠️ 不建议。FSC明确要求实体人员需在BVI实际常驻工作,以支持:
实质性运营(Substance)申报;
FSC稽核时人员访谈;
客户服务的本地响应。
若使用非本地人员“挂名”安排,极易被FSC视为规避实质要求,导致:
驳回牌照申请;
吊销年审续牌;
加入国际不合作税务辖区黑名单风险。
答:❌ 不可。FSC及国际AML规则禁止:
在未完成初步客户身份识别(Basic Due Diligence)前为其注册公司;
任何形式的“先服务、后KYC”操作;
即使仅收取部分预付款,亦属违规。
可提供初步咨询、非实操性建议;但一旦涉及注册、开设、变更,即属需KYC起点。
答:✅ 是。《BVI AML Code》要求每个TCSP机构必须:
指定一位独立的“MLRO”专责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
MLRO可与Compliance Officer为同一人(小型机构);
MLRO需完成AML持续培训,并具备可疑行为上报权利与义务。
建议设立内部通报机制(SAR流程),并记录每次疑似案例的处理过程。
答:
✅ 可采用加密通信工具,但必须满足以下合规前提:
通讯内容需同步归档保存(如Email同步至合规服务器);
客户需签署通信偏好授权书(如偏好使用Telegram);
应避免用于KYC传输、合同确认等需要法律效力的事项。
建议使用企业级安全邮件(如ProtonMail企业版)或带备份的加密文件传输系统(如Sharefile)。
答:✅ 允许,前提是:
第三方为合规服务商(如律师事务所、审计师、银行);
有《第三方尽职调查协议》(Third-party CDD Agreement);
TCSP仍需对KYC最终准确性负责;
FSC要求TCSP“保留最终判断权和验证责任”。
建议建立“第三方合作名册”并定期审查其尽职调查质量。
答:若客户公司:
注册于BVI;
实际运营地在香港/新加坡/迪拜等他国;
由BVI TCSP提供注册地址/秘书服务;
⚠️ 此种结构将被OECD CRS认为为“无实质”架构。应:
向客户解释BVI经济实质条例;
要求客户申报主要运营地税收居民状态;
尽可能协助其在BVI设立办公室、配置人员,满足最低ES要求;
按CRS指引进行账户涉税申报。
建议制定《跨境客户经济实质合规指引手册》。
答:✅ 可以,但需严格合规执行以下监管要求:
所有 nominee 服务须以书面协议确认,并留存完整的 KYC 及风险评估记录;
nominee 必须不是高风险人士,背景清晰可查;
FSC鼓励透明受益人申报(Beneficial Ownership)制度,禁止 nominee 用于规避实质披露;
nominee 实际职权应有限制,避免成为“影子董事”。
强烈建议使用受监管的专业人员担任 nominee,并在客户协议中声明 nominee 非真实受益人。
答:✅ 合法,但需确保:
客户已接受电子签署协议(Digital Signature Consent Form);
所使用平台符合《电子交易法》认证标准(如DocuSign、Adobe Sign);
签署文件的原始副本仍需归档保留,并备有签名认证链路。
尽量避免使用未经验证的第三方PDF签名工具,防止文件被篡改或法律效力存疑。
答:⚠️ 高风险行业(如博彩、加密货币、军火、化学品、政治组织等)需:
额外履行 Enhanced Due Diligence(EDD);
提交行业合法性证明、营业执照、客户背景详细报告;
如涉及加密货币,需客户另行申请BVI VASP牌照,TCSP不得替代提供托管或交易服务。
建议建立《高风险客户接受与拒绝政策》,并每季度由合规官审阅。
答:应执行以下步骤:
发出提醒函,规定时间内更新;
若仍未提交,暂停账户服务、冻结秘书支持服务;
若逾期严重,可发出终止服务通知;
向FSC备案高风险客户列表。
FSC规定:TCSP必须在KYC过期后30日内采取行动,否则视为违规。
答:✅ 可提供结构建议、秘书支持、董事服务,但不能:
管理基金资产(需持牌基金经理或BVI Approved Manager许可);
承担募资行为;
提供投资建议(需SIBA牌照)。
如需涉入基金管理、认购、发行,请同时申请证券类相关牌照。
答:✅ 大多数OECD及FATF成员国认可BVI FSC监管下的TCSP为合格注册中介,前提:
持有有效TCSP牌照;
未被制裁、处罚;
可提供完整的KYC文档、履历证明;
配合对接国的监管查核(如香港SFC、英国FCA的尽职调查要求)。
建议建立《国际合作合规说明书》作为回应第三方审查的文件模板。
答:⚠️ 是中等偏高风险业务类型。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是否存在税务规避或洗钱疑点;
平台账号是否为实名,是否存在关联账户;
是否可取得真实订单记录与客户付款凭证;
是否申报跨境收入来源地。
强烈建议执行额外EDD,并将所有支付平台绑定信息备案。
答:⚠️ 极其敏感。若设立附属公司或信托架构为客户代持或代理名义持有,必须满足:
明确披露最终受益人;
取得客户委托授权书;
定期向FSC申报;
避免用于掩盖真实资产控制权。
一旦代持行为被视为规避信息披露,将被FSC及国际税务组织调查。
答:✅ 是。VIRRGIN 是 BVI FSC 的唯一官方电子申报与监管对接系统:
客户注册、变更、解散、续费、合规申报等均在此系统完成;
需要经授权账户申请开通;
所有操作有审计记录,留存证据链;
合规官需定期培训如何使用系统。
建议公司建立《VIRRGIN操作手册》并培训全员。
答:非常严格。FSC要求“5层以内完全穿透”,直至:
自然人最终受益人;
或列明是否信托、慈善基金、公有机构;
如为基金、SPV、Nominee结构,必须提供“控制人说明函”。
若实益人不明确或拒绝申报,TCSP不得提供服务,必要时报告FSC或拒绝开户。
答:✅ 可以,但须确保以下条件:
担任董事与合规职能时角色分离,有独立判断权;
无重大利益冲突,如兼为客户顾问则需特别披露;
有充足时间与经验履行职责;
FSC建议避免由唯一董事兼任所有职能,鼓励至少设立二线合规职能人员(Compliance Support)。
最佳实践为:董事 + 专属合规主管构成双层合规监督体系。
答:⏱ 需在14日内书面通知 FSC并说明过渡方案;
若临时无替任人选,可指定一名合格人士担任“代理合规主管”;
60日内必须完成正式替换并备案;
若长期空缺将可能被暂停TCSP服务资格。
建议每年审计团队稳定性并设立“合规人员替任名单”。
答:
银行必须认可BVI FSC监管的TCSP持牌人身份;
银行通常会要求提交牌照副本、KYC政策、合规负责人信息;
资金用途须透明,不得接受匿名客户转账;
常见开户银行包括:Butterfield Bank、Bank of Asia BVI、香港的恒生、星展银行(须合规解释信)。
建议准备《资金用途说明信》、《合规架构图》供银行审核。
答:⚠️ 部分远程支持服务可接受,如后台操作、客户通讯等;
但实体要求包括:
在BVI设有可实地访问的办公地址;
地址应为真实写字楼、租赁合同完备;
须设有接待客户或可开展尽职调查之功能;
FSC可能突击检查或要求提交场地照片、视频。
禁止以虚拟办公室地址充当实际运营场地。
答:✅ 是,BVI法律规定TCSP需保存以下客户通信记录至少5年:
注册文件、董事会文件;
KYC文件、风险评估报告;
重要通讯(邮件、语音录音、会议纪要);
合同、报价、账单等运营文件。
建议使用加密档案系统、云盘备份及审计记录留存机制。
答:✅ 可自主搭建或采购市售SaaS系统。要求如下:
系统支持客户信息保密加密;
可生成KYC/EDD报告及客户生命周期管理;
配合VIRRGIN系统数据输出/输入;
系统备份合规(如:服务器位置、灾备机制);
常见系统有:ViewPoint、Laserfiche、Enate、Diligent Entities 等。
答:✅ FSC具备定期或突击审查权力:
新设公司可能在首年被抽查;
后续通常每2~3年一次进行完整审计;
包含文件留存、实体存在、客户合规、人员履职、系统安全等;
审查结果需书面回覆与整改,违规将影响续牌与罚款。
建议每年自行做一次模拟审计,并整理合规资料包。
答:✅ 可提供辅助资料、引荐协助,但不得:
冒名提交开户资料;
伪造或篡改客户材料;
保证开户成功(否则构成误导或误导性陈述);
建议客户出具授权函、说明书及免责说明。
答:✅ 是TCSP法定职责之一,特别是担任Registered Agent时:
须评估客户是否触发ESR(如:控股公司、知识产权公司);
提交 ESR Filing 至 BOSS 系统;
若客户为“Relevant Activities”,需收集财务/运营数据佐证“Substance”。
不得为虚假申报或未验证信息承担传输责任。
答:可设立 SPV 用于投融资、IPO、项目持股、合资公司等用途,但:
必须披露SPV用途与控制人;
须保留交易说明信及背景资料;
如结构复杂,应附穿透控制图及合规备忘;
高杠杆、高流动性SPV结构须特别评估洗钱与避税风险。
建议建立《SPV设立与管理标准操作指引》。
答:❌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BVI为零税制司法管辖区:
无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预提税;
但需遵守《经济实质法》(ES Act)下的运营与申报义务;
部分服务如涉关岛、英国或客户来源国,仍可能触发属地税务规则(例如香港15%利得税)。
建议配置国际税务顾问以满足CRS、FATCA等跨境信息交换合规。
答:并非强制性规定,但建议持牌人配置下列险种: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专业责任险),最低覆盖100万美金;
雇主责任险(Employer’s Liability);
网络信息系统保险(Cyber Risk Policy)。
多数审计机构与银行开户方会要求提供保单副本,保障对客户服务的履约能力。
答:✅ 可设立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透明度,尤其适用于:
多股东结构;
涉及客户信托管理、基金注册代理的TCSP;
拟申请多地牌照或与银行协作客户托管服务。
虽非强制,但推荐在业务模型复杂时纳入治理机制。
答:✅ 可行,常见模式为:
TCSP持牌公司 + 信托服务子公司;
用于设立家族控股结构(SPC、SPV、Trust);
提供家族KYC、合规、ES申报服务;
配合香港/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形成家族办公室合规架构。
可联系我方获取家族办公室TCSP控股结构图及案例模板。
答:⚠️ 需满足以下前置条件:
客户主体须持有合法牌照或已申报VASP业务;
TCSP不得参与实际钱包托管或交易撮合;
建议客户使用独立VA Custodian、钱包服务商;
对客户项目/代币结构进行EDD调查并保留证据。
FSC可能针对VA客户进行额外抽样审查。
答:BVI现行制度允许在一定合规前提下进行匿名股东披露,但:
必须由TCSP保存完整UBO信息;
客户如为信托、基金、家族结构,可设置Nominee机制;
向FSC备案时仍须穿透披露实际控制人;
涉嫌逃税、反洗钱或涉及高风险行业,不可豁免UBO申报。
所谓“保密”仅限于对公众、非监管方不可见。
答:✅ 可设海外代表处,但需注意:
不得以海外点直接提供BVI注册代理服务;
海外办公室应作为“业务发展中心”或“客户支持中心”;
建议分别设立独立实体并进行职能分离;
香港部分活动可能被视为《打击洗钱条例》下的受规管活动,需申请信托/公司服务商TCSP牌照。
多牌照持有机构常见结构为:BVI主牌照 + 香港/新加坡联营代表处。
答:BVI暂未强制所有TCSP须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年审报告,但以下情形建议强审:
年营业额 > 100万美元;
拥有多地客户或信托资金池;
涉及客户托管资产或费用托收机制;
拟申请其他FSC子牌照。
建议建立财务报表模板 + 年度预算制度,用于应对突击监管审查。
答:✅ 可提供“合规咨询”性质的辅助服务,但须注意:
不可触及证券、基金销售活动(否则需申请投资牌照);
建议签署《服务免责声明》、《非建议书通知函》;
所提供资料不得构成“专业财务建议”(Regulated Advice)。
若搭配香港SFC第1/4/9类牌照结构,则可实现跨境基金/投顾/资产管理协同。
答:❌ BVI FSC不允许牌照“转让”,但支持以下操作:
出售公司主体(含牌照)的100%股权;
须提前至少30日向FSC报备并通过背景尽调;
须披露新股东/UBO资金来源及资质;
高管更换需重新审批并更新备案文件。
建议通过“股份转让 + 控制权备忘协议 + 合规预审报告”实现控制权交接。
答:✅ 可以,常见的“多地牌照+职能分工”架构包括:
BVI持有TCSP(提供注册代理与秘书服务);
香港设立信托/秘书牌照公司负责亚洲客户沟通;
新加坡或阿联酋作为商业拓展或客户承接平台;
客户KYC/档案由BVI总部保存,异地联动远程验证。
所有结构应确保“客户合规档案唯一入口在BVI”,同时境外分支需尊重主牌照合规义务。
答:✅ 是,BVI TCSP需每年提交经济实质年度申报,并注意:
报告周期:每个公司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
内容包含:办公地址、员工人数、高管信息、实际开展业务内容;
常见错误:使用虚拟办公室地址、无本地雇员记录、与业务范围不匹配。
一旦被FSC抽查到经济实质申报与实际运营不符,轻则罚款,重则吊销牌照。
答:客户档案无需主动报送FSC,但应保存备查,涵盖:
客户护照、地址证明;
资金来源证明、开户记录;
结构图、合同、托管证明等。
FSC、CRS交换方政府、执法机关、法院可依法调阅资料,TCSP不得以隐私为由拒绝。
答:✅ 是,FSC强烈建议:
合规官每年完成8小时以上合规主题培训;
前台/文员等员工每年至少1次反洗钱、KYC相关培训;
所有培训应保留出席记录、教材材料及考核记录。
建议建立内部培训机制或委托外部合规机构定期举办。
答:✅ 可以,但需确保:
系统符合FSC对电子KYC及远程身份验证的技术规范;
人工复核机制不能被完全替代;
推荐使用有OCR、Liveness、PEP/Sanctions名单校验功能的系统。
推荐结合香港或新加坡合规系统平台进行模块化对接(例如Sumsub、IDNow、Trulioo等)。
答:✅ 应该主动拒绝。FSC强制要求TCSP不得服务以下对象:
联合国、美国、欧盟制裁名单实体;
FATF列名的高风险非合作国家;
无法提供真实背景资料的客户。
如擅自为高风险客户提供服务,将被视为重大合规违规行为,严重者吊销牌照。
答:FSC本身不介入商业争议,但在涉及以下情况时介入:
客户投诉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或违约行为;
投诉内容涉及合规违规、KYC失责;
FSC有权启动“强制监管行动”(如调查、临时冻结操作权限)。
建议TCSP制定客户争议调解机制,并建立正式投诉处理通道。
答:✅ 可收取除美元以外货币,但需注意:
所有收费、收款流程应清晰记录入账;
加密货币收款需额外获得VASP牌照授权;
人民币或其他本地货币收款建议通过香港或第三地平台承接,防止引起属地监管争议。
建议设置外部第三方汇兑平台做中转,避免TCSP直接涉足汇兑业务。
答:可申请“Dormant Status”(休眠状态),但条件包括:
必须提前向FSC申请,并说明暂停原因与时限;
持续缴纳年费;
不得开展任何客户服务;
每年仍需进行ES申报与KYC档案维护。
此机制适用于重组期间、等待新投资或换股东等情形。
答:✅ 可通过BVI FSC官网“Licensee Search Tool”或“VIRRGIN系统”查询:
可检索公司名、牌照类型、状态;
部分高级信息需通过FSC信函申请获得(如UBO、合规官资料)。
建议定期导出行业持牌名单,便于市场分析与同行合作评估。
答:✅ 可以外包以下非核心服务:
会计记账;
审计与税务申报;
技术支持(IT维护、数据备份);
档案数字化服务(如KYC扫描存储);
但应确保外包服务提供商具备专业能力,签署保密协议,并由TCSP对质量与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
答:❌ 不可以直接豁免,但可视为“良好行业记录”加分项,FSC会酌情:
缩短背景调查时间;
减少部分补件次数;
认可相关培训与从业经验。
但BVI本地实体设立、合规制度、经济实质等仍需独立满足。
答:✅ FSC具备突击审查权,形式包括:
实地稽核(On-site Inspection);
档案抽样检查;
合规政策复核;
客户KYC完整性测试。
建议准备:
三年内的客户文件、合规记录;
内部培训与AML稽核报告;
办公室场地证明、员工名册;
上次年审报告及整改回复(如适用)。
答:✅ 可服务中国大陆客户,但需注意:
避免在中国境内“非法招揽”行为;
营销推广不可指向中国用户(如官网无ICP、无中文客服);
与中国客户签署服务合同时应避免用“代理人民币结算”等敏感措辞。
建议通过香港或新加坡公司承接初步客户关系,再由BVI TCSP负责实际服务交付。
答:✅ 可以,并逐渐成为主流趋势,常见对接内容:
客户KYC进度通知;
章程、商业登记证PDF回传;
ESR报告状态对接;
费用账单生成与支付链接推送。
应注意数据保护条例(DPA)与跨境数据传输安全,推荐加密API通道或区块链技术增强合规性。
答:✅ 允许,但需:
独立法人实体、独立董事架构;
各自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各自缴纳年费与接受FSC监管;
明确申报集团关系,避免利益冲突。
通常用于大型集团下设“RA公司”与“信托公司”协同服务客户,提升市场覆盖力。
答:非强制“每月”,但应:
每季度进行一次客户档案抽查;
每半年更新一次KYC/EDD高风险客户审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整内部审计/稽核;
出具稽核报告,供年审与突击检查使用。
答:✅ 是,FSC要求TCSP持牌人设立的载体公司必须为《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下注册的“BVI Business Company(BVI BC)”。
此类公司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灵活股权结构,便于申请牌照及维持经济实质申报。
答:
✅ 必须披露最终受益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包括信托受益人(beneficiaries)、保护人(protector);
如为Discretionary Trust,还需提供受益类别描述;
如受益人为未成年人,须披露监护人/受托人。
FSC已与OECD/CRS信息交换机制对接,隐匿结构将面临合规风险。
答:✅ 初期可基于单一客户作为商业模型出发点,但:
需说明后续业务拓展策略;
不得设计为“专属服务于关联公司”或“规避监管”的单一结构;
单一客户KYC文件要极为完善,避免因单一客户出事影响整牌。
FSC鼓励多客户结构、风险分散化,不建议长期依赖单一客户运营。
✅ 是。BVI TCSP可作为多牌照结构中的注册与合规服务节点,并配合香港、新加坡、开曼等地业务组合。
BVI秘书公司牌照虽形式上为“公司服务提供”,但实质上承担了高层次合规职责、风险识别义务与跨境架构责任。处理所有常见问题的根本,在于:结构清晰、制度完善、执行到位。专业咨询与持续监督不可或缺。选择一间专业专注的合规服务商协助牌照申请及后续维护及合规指导尤为重要,在此推荐选择仁港永胜。
从合规实践、人员配置、结构搭建到日常运营维持,提供全流程的操作要点与优化建议,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BVI的“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TCSP)牌照,是离岸金融服务结构中的重要节点。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可提供注册代理与秘书服务上,更是实现家族信托、基金平台、企业国际化结构的合法合规枢纽。
TCSP牌照运营需满足以下三大核心监管要素:
合规制度到位:KYC / AML / CFT 全链条需落地执行;
人员与实质性合规:当地办公室与关键人员配置需持续维护;
客户管理与信息申报:需对客户活动保持尽职调查并按时报送ESR报告等。
要素 | 最低标准要求 | 最佳实践建议 |
---|---|---|
实体办公场所 | 本地租赁、真实可访 | 配合监管备案、门牌照片、租赁备案 |
员工配置 | 合规官/文员 ≥ 1名 | 建议配置2人以上,至少1名有合规背景 |
运营行为证明 | 邮件、客户会议记录、收付款记录等 | 推荐保留办公日志、客户访问记录 |
建议搭建一个客户KYC与服务执行标准化系统:
模块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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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评级 | 根据行业、地域、UBO背景等评级 |
客户KYC档案 | 护照+地址+控股结构图+声明函 |
合同模板 | 服务协议+费用说明+免责条款 |
客户备档 | 保留5年,审计/FSC稽核使用 |
文档名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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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L / KYC 政策手册 | 根据FSC《Anti-Money Laundering Code》定制 |
客户尽调流程SOP | 每类客户对应的收集清单及评级方案 |
内部培训记录 | 合规人员每年培训记录(建议使用线上课程备案) |
内控稽核手册 | 包含内部自检机制、记录审阅机制、报告提交流程 |
高风险客户处理方案 | 针对PEP、Sanction List 客户的审查及持续监控措施 |
类型 | 推荐结构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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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型 | 客户 → BVI TCSP → 注册公司/信托 |
家族办公室型 | 客户 → 香港/SG控股公司 → BVI TCSP + Cayman信托 |
多牌照控股型 | 客户 → BVI控股 + 香港运营 → 旗下RA牌照 + VASP平台 + 信托结构 |
基金结构支援型 | 基金管理人 → Cayman基金 → BVI TCSP设立SPV并提供RA+秘书服务 |
✅ 提示:以上结构应与AML政策一致,避免“结构避险”或“穿透障碍”。
事项 | 建议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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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突击稽核 | 预先准备标准答辩模板、客户KYC整理、制度文件更新 |
客户投诉或举报 | 设置应急处理流程,保留完整沟通记录 |
虚拟资产或敏感业务 | 明确是否提供相关服务,如涉及需单独申请VASP或法律意见书 |
员工离职与更换 | 建议建立交接机制 + 向FSC报备时间控制在14天内 |
时间节点 | 必须完成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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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 | 准备年审报告(Annual Return) |
每年4月 | 提交经济实质申报(ESR) |
每年6月 | 合规培训复训(8小时以上) |
每年7月 | 检查KYC档案更新,内部稽核一次 |
每年10月 | FSC法规更新审查 + 政策手册微调 |
每年12月 | 制定下一年预算与服务价格模型优化 |
香港母公司设有合规团队;
BVI本地配置1名合规官+1名运营人员;
提供公司注册、受托人、SPV架构服务;
每年提前完成年审 + ESR申报;
使用数字化KYC平台,提升审查效率;
FSC年检无不良记录,持续持牌至今7年。
BVI TCSP牌照的价值在于其离岸服务中枢地位 + 国际信任背书。但同时也伴随高强度的持续合规义务。以下为运营关键建议:
✅ 启动前完成【结构-制度-人员】三位一体评估;
✅ 材料准备阶段尽量详尽、预防补件风险;
✅ 合规制度建设应“实务落地”,避免照搬模板;
✅ 搭配专业顾问与法律支持,提升申请成功率及风险防控能力。
聚焦FSC监管趋势、典型违规风险、实务高发问题与合规应对机制
监管年度 | 重点方向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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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加强经济实质执行 | 多家TCSP因无实质员工、虚设办公室被吊销牌照 |
2023年 | 虚拟资产穿透审查 | 涉及VASP但无申报,被列为重大监管违例 |
2024年 | 反洗钱政策实效性检查 | 对AML/KYC政策“照搬”模板的持牌公司发出整改通知 |
2025年 | 多层结构信托合规审计 | 针对多层持股+信托结构,要求出具“穿透审计报告” |
结论:监管趋势为实质导向+信息穿透+功能合规+技术溯源,持牌公司必须建立真实可追溯、可现场审查的运营体系。
表现形式 | 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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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拟办公室、信箱服务 | 被判不符合ES要求,FSC退回报告,可能罚款 |
无现场员工,电话无人接听 | 被视为“空壳实体” |
使用他人地址(如秘书公司共享地址) | FSC可能视为虚假申报,吊销RA资格 |
✅对策建议:确保BVI本地租赁协议、可现场拜访、常设职员驻场,每年更新ES材料附图与照片记录。
风险类别 | 风险描述 | 管控措施 |
---|---|---|
高风险地区客户 | 如朝鲜、伊朗、委内瑞拉等受制裁国家 | 自动拒绝,使用Sanction List自动筛查 |
匿名或空壳公司客户 | 无最终受益人披露,信托穿透结构复杂 | 强制要求披露UBO+专业法律意见 |
虚拟资产客户 | 涉及加密钱包/托管服务却无VASP牌照 | 必须申报或委托合规顾问出具“业务非VAS意见函” |
✅对策建议:每位客户建立KYC档案 + 风险评级;设立KYC审批委员会。
典型问题 | 风险后果 |
---|---|
使用通用模板未结合实际 | 被视为无效政策文档 |
合规官职责未独立履行(如兼职) | 被质疑独立性与监督效能 |
内部审计未执行或无记录 | FSC抽查时无法提供,影响年审或触发执法检查 |
✅对策建议:内部政策需本地化定制;审计流程须形成可备查记录;配置专职或兼任合规官需履行角色职责声明。
典型如客户结构:
客户 → 香港公司 → BVI公司 → Cayman信托 → 目标资产
如果中间任何一层未完整披露,则视为违反《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 System Act》。
✅对策建议:
配合披露UBO至FSC BO系统;
所有信托需提供“Settlor/Protector/Beneficiary”结构图与身份资料;
可附法律意见书声明穿透完整性。
监管要求 | 风险点 | 建议 |
---|---|---|
客户资料保留 ≥ 5 年 | 文件丢失、云盘误删 | 使用版本管理系统,备份+外存保留 |
ESR申报每年不晚于年度结束后6个月 | 延误申报视为违法,首年易忽视 | 设置提醒机制 + 外部顾问双重审查 |
事实:某持牌公司虽设办公室,但合规官由香港兼任,实际未履职;
处罚:FSC吊销其RA牌照 + 禁止3年内重新申请。
事实:客户通过3层法人结构控股,最终UBO未穿透申报;
处罚:罚款 + 强制补交完整BO资料 + 年审时FSC进驻抽查。
类型 | 推荐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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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机制 | 设立合规官周会,更新FATF / FSC通告与风险列表 |
风控筛查机制 | KYC流程强制使用“客户风险评级表” |
内部审核机制 | 每季度进行一次内审,审查10%的客户KYC + 风险归档 |
监管应答机制 | 预设监管应对模板(信函、表格、答复建议) |
✅ 附加工具推荐:
使用第三方AML工具(如WorldCheck、Sumsub等)
建立FSC审计资料包(分年+分角色归档)
领域 | 潜在监管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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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申报 | 预计2025年引入ESG申报模板 |
虚拟资产穿透 | 2024年已启用VA透明度协议,未来将自动接入监管系统 |
多辖区共通KYC系统 | BVI参与加勒比监管共享平台(CRS + AML共通核查) |
✅行动清单建议:
审查本地实体运营真实性,确保办公+人员落地;
针对客户结构进行“穿透式KYC”;
自行编制《内部合规年度审查报告》;
委聘顾问进行年审模拟检查,降低FSC突袭风险;
构建内部数据与客户资料版本控制系统。
⚠️ BVI FSC监管趋严已成定局,实务操作中必须“有制度+有记录+有落地+有反馈”,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或失牌风险。
全面收录牌照申请、年审、合规所需全套文档模板,适用于初创申请人及持牌公司运营团队
文件类别 | 模板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
公司注册文件 |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模板 | 公司注册证明书标准样本 |
公司章程文件 | ✅《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模板 | 可编辑公司章程(适用于TCSP用途) |
董事/股东身份证明 | ✅《身份证明与地址证明认证模板》 | 用于KYC尽调材料认证 |
董事任命文件 | ✅《Appointment of Director Resolution》模板 | 公司任命董事决议模板 |
股东结构图 | ✅《Shareholding Structure & UBO Chart》模板 | 含UBO穿透信息 + 法人层级关系 |
业务介绍文档 | ✅《Business Plan(TCSP用途)》模板 | 商业计划书,含客户类型、收入预测、合规措施 |
场地证明文件 | ✅《Office Lease Agreement》模板 | 英文租赁合同模板(BVI本地实体) |
文件类别 | 模板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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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手册 | ✅《Internal Compliance Manual》模板 | 包括监管责任、日常操作控制、文件留存机制 |
KYC政策 | ✅《Know Your Client (KYC) Policy》模板 | 包括客户识别流程、尽调分级、再评估机制 |
AML反洗钱政策 | ✅《AML / CFT Policy & Procedures》模板 | 遵循FATF标准,含红旗指标、SAR报告流程 |
客户风险评级表 | ✅《Client Risk Assessment Scoring Sheet》 | 客户低中高风险评分工具 |
客户接受标准 | ✅《Client Acceptance Policy》模板 | 明确服务对象禁止名单与高风险类型 |
实益人声明模板 | ✅《Beneficial Owner Declaration Form》 | 含穿透结构、国籍、职业、资金来源 |
利益冲突声明 | ✅《Conflict of Interest Disclosure》模板 | 合规官/高管相关角色自我披露模板 |
文件类别 | 模板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
FSC申请表格 | ✅《FSC TCSP License Application Form》 | 官方标准申请表格(可编辑PDF) |
补充声明函 | ✅《Letter of Intent / Business Rationale》 | 对业务模型说明补充信函 |
责任保险证明 |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Cover》 | 如有,需附带此保险证明(限部分TCSP类别) |
合规官履职信 | ✅《Compliance Officer Appointment Letter》 | 明确责任、权限、报告路径 |
文件递交清单 | ✅《Checklist for FSC Application》 | 用于项目对勾确认所有文件完备 |
FSC费用支付凭证 | ✅《Wire Transfer Confirmation for Gov Fees》 | 可附银行汇款截图,用于申请费用缴付 |
文件类别 | 模板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
实质性申报草案 | ✅《Economic Substance Declaration Draft》 | 年度ES申报专用草案(包含申报时间点 + 主体类型判断) |
ES职责流程图 | ✅《Internal ESR Compliance Flowchart》 | 员工职责、内部流程、信息采集时序一图了解 |
实质办公证明模板 | ✅《Proof of Physical Presence – Photo & Log》 | 包含办公室照片、员工日志、设备登记表 |
员工申报表 | ✅《Employee Details & Function Disclosure》 | 每位员工职责/所在时间/是否为关键运营人员记录 |
文件类别 | 模板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
年审报告模板 | ✅《Annual Return & FSC Renewal Summary》 | 含年度营运总结、客户类型变化、收入变化等汇总 |
客户抽查报告 | ✅《Annual Client File Audit Report》 | 客户KYC文件审查抽查表格(建议每年10-15%抽查比例) |
合规培训记录模板 | ✅《Compliance Training Attendance Sheet》 | 合规官及员工每年培训内容与参与记录 |
实益人更新声明书 | ✅《Beneficial Ownership Update Notice》 | 如UBO变更需及时申报,建议设置自动提醒机制 |
会议纪要记录模板 | ✅《Internal Compliance Committee Minutes》 | 内部KYC/风险管理会议纪要(建议每季度召开) |
建议按以下目录结构进行归档(电子+纸质并行):
/BVI TCSP License Application我们可为您提供以下专业服务:
服务类型 | 内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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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书定制 | 根据具体业务结构撰写盈利模型 + 客户群分析 +合规结构建议 |
合规官外包/兼职支持 | 提供初期合规官角色支持并制定履职流程 |
FSC申请全套文书制作服务 | 协助申请文件、表格、递交系统(VIRRGIN)操作 |
FSC沟通及补件协助 | 针对监管来信、补充信息请求提供草稿与答复策略 |
年审准备审计资料包制作 | 一站式提供客户抽查报告、培训材料、年度运营记录清单 |
如需获取上述模板,请联系:仁港永胜合规团队(RUNGANG Consulting)微信/WhatsApp:15920002080(唐生)官网: www.jrp-hk.com
以下是《合规制度建设框架目录(适用于BVI TCSP)》的全面介绍,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我们将每一项制度/机制逐条展开详解,适用于申请及运营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的机构作为合规制度制定与运营参考:
适用对象:持有或拟申请 BVI “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 License” 的公司秘书/注册代理公司
目的:建立符合 BVI FSC 监管标准的完整合规体系,确保业务合法、持续、审查可通过
目的:避免TCSP业务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贿赂等违法用途。
内容要点:
明确“受监管业务范围”及AML义务(依据《BVI Proceeds of Criminal Conduct Act》);
定义“受益人、关联方、政治公众人物(PEP)”等术语;
建立客户身份识别(KYC)机制及风险评级体系;
设置持续尽职调查频率(标准客户每年/高风险客户每季度);
指定合规官负责STR提交与记录保存;
保留AML培训记录、汇报机制。
补充要求:可附带FATF风险等级国家名单、Wolfsberg指引引用条款。
适用范围:所有新客户(自然人/法人/信托),包括实际控制人。
标准尽调(CDD)内容:
客户基本资料、公司注册文件
实益拥有人(UBO)护照与住址证明
资金来源与用途说明
业务活动摘要
客户/UBO风险评估打分表
强化尽调(EDD)情形:
PEP或高风险国家客户
信托结构不透明
使用现金、大额交易、复杂结构等
文件保留期:业务终止后至少保留5年。
设定制度:
建立识别“可疑交易”内部标准,如:
频繁更换UBO
无明显商业合理性的跨境大额汇款
客户不愿配合尽调/拒绝提供基本信息
报告流程:
员工识别后→通知AML Officer→合规官判断是否向FSC/金融情报单位(FIU)报告→提交STR报告(可匿名)
所有STR报告应在内部保留副本与汇报记录,防止监管漏报
员工培训:每年举办STR识别与上报专题课程。
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合规架构图与职能说明
各类业务(公司注册、信托设立)操作指引
审批权责矩阵
高管/员工职责分工
风险等级划分及客户受理流程
违规行为内部上报、纠正与问责机制
版本管理机制:明确手册版本编号、更新日期、责任人员、内部审批流程。
关键角色要求:
至少任命1位具备合规经验的人员担任CO(可兼任AML Officer)
向董事会直接汇报工作,享有独立性与权责清晰
职责包括:
审核新客户KYC及尽调
执行日常合规检查与制度更新
与FSC沟通与配合现场审计
提交年度合规报告与内审报告
监督ESR、AML、STR等制度执行
培训要求:
入职前完成KYC/AML合规基础培训
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合规/洗钱风险识别/反恐融资更新培训
高风险岗位(如CO/客户经理)需完成额外课程或获得AML认证
记录机制:
建立《培训记录登记册》,记录参与人、培训时间、主题、内容摘要与讲师签字
所有培训材料需存档备查
制度目标:符合BVI《Data Protection Act 2021》规定,防止客户资料外泄、滥用
制度内容:
访问控制权限制度(如档案系统设置多级权限)
对外披露审批机制(如客户授权或法院要求才可披露)
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设定数据保存年限与销毁流程
IT备份机制(至少每日备份+异地副本)
要点内容:
设定突发事件应对流程(如地震、火灾、系统崩溃)
安排远程办公预案、替代办公点与数据接入方案
指定BCP负责人及定期演练计划
明确恢复关键时间目标(RTO)与数据恢复点目标(RPO)
事件应急联络人清单、流程图一并附带
目标:符合《BVI 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2018》
机制内容:
设定ES年度时间表,配合BOSS系统填报
指定合规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与文件准备
要求员工记录实体办公、员工配置、支出结构等运营信息
创建ES文件夹用于审计留存(含办公合同、薪资单、水电费单)
每年审阅公司是否仍属受监管业务,并预设是否转牌/终止业务判断机制
标准规定:
所有客户KYC文件(包括UBO、资金来源、风险评估)保留期为客户关系终止后不少于5年
设置物理档案与电子档案保存规则
文件销毁需履行审批流程,并附销毁记录(如碎纸机/文件粉碎服务发票)
客户分级:
低风险客户:公开公司、长期客户、无涉高风险地区
中等风险客户:新注册公司、跨境结构、资金来源说明不完整
高风险客户:PEP、信托结构复杂、与受制裁国家关联
打分机制可包括:
国籍评分
行业评分
法人结构评分
受益人透明度评分
系统要求:建议使用自动KYC评分系统或打分表(如Excel模板)辅助评级。
适用场景:如使用外部合规顾问、KYC系统提供商、托管银行等
尽调内容:
营业执照与合规资质证明
过往服务经验与案例说明
安全与保密机制(如ISO证书)
签署《数据处理协议》(DPA)或《服务合规承诺函》
定期(至少每2年)进行重新审查
适用对象: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持牌人
适用场景:年审自检、合规官月度/季度内部稽核、配合FSC监管检查准备
目的:建立标准化、可量化的合规运营自查机制,确保持续符合法规要求并及时纠偏
检查形式:建议采用打勾/打叉(√/×)形式记录,简明清晰
频次建议:
一般条款:季度检查一次
高风险客户/STR记录:每月抽查
员工培训/制度更新:每年一次
责任人:通常由合规官(CO)主导,必要时联合内审团队或外部顾问
内容要求:
检查客户档案中是否包括所有必备文件:护照、地址证明、公司注册证书、董事名单、章程、最终实益人信息、尽调报告
检查档案是否分类明确(自然人/法人/信托等)
抽查比例建议:每季度覆盖客户总量的10%-20%,优先检查高风险等级客户
执行标准:
有缺失或未归档 → 标记为 ×
全部完备并可快速调取 → √
内容要求:
检查CO是否保留《内部稽核记录表》及《整改跟踪台账》
上次发现问题是否设有具体整改时限、责任人
本次是否验证整改已完成(附截图、签字、系统记录等证据)
执行标准:
有记录+完成验证 → √
无记录或整改未执行 → ×
BVI标准:
低风险客户:每3年更新一次
中风险客户:每1-2年更新一次
高风险客户(如PEP、信托结构、涉及高风险国家):每6-12个月更新一次
检查方法:
提取KYC更新记录与客户风险分级表进行比对
检查系统是否设定提醒机制或有KYC到期提示
执行标准:
全部符合更新周期且有记录 → √
有未更新或延期无说明 → ×
目的:
检查客户控股结构/UBO是否发生变化,防止隐藏实益人、规避监管
审查方式:
检查是否保留受益人结构图、穿透图
使用公司注册局(如BOSS系统)、公开资料核对信息是否一致
如涉及信托、SPV等应有结构解释文档
执行标准:
有季度更新记录+无异常结构变动 → √
未更新或变更未披露 → ×
内容要求:
系统是否设置监测关键字,如:“转账至受制裁国家”、“USDT”、“匿名信托”等
员工是否知晓敏感关键词与行为指标,如:交易频率、金额跳跃、不寻常币种用途
检查方法:
抽查系统规则设置截图
查看可疑客户是否触发了自动警报或人工记录
执行标准:
有明确规则清单+系统执行记录 → √
无设置或未更新 → ×
培训内容应包括:
最新BVI AML法规更新
可疑交易识别与STR流程
客户分级与KYC实例操作
经济实质(ESR)与数据保护要求
检查方式:
查看培训签到表、课件、照片/录音录像
员工反馈记录、测试卷、培训评估报告
执行标准:
全员培训+培训记录完整 → √
培训覆盖率不足/无资料存档 → ×
监管要求:
一旦发现可疑交易,应立即向FSC或FIU提交STR报告
STR应附相关证据文件,保留内部记录,不得泄露给客户
检查内容:
是否有STR报告副本(带编号、日期、处理人)
STR处理周期是否≤5个工作日
是否记录了后续处理结果(如:客户关系终止、冻结、加审)
执行标准:
有完整记录+时效合规 → √
无记录或未提交 → ×
标准:
所有涉及注册、变更、合规指示、资金操作等正式沟通邮件应归档
推荐使用邮件归档系统(Outlook、Gmail企业版)、加密存储平台(如OneDrive、SharePoint)
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客户档案中的“沟通记录”文件夹
是否可调出邮件内容(含发件人、时间、正文)
文件是否分类清晰(按客户编号/项目/时间)
执行标准:
可调取+保存年限足够 → √
不可调取或资料丢失 → ×
形式输出:推荐制作 Excel 模板,含自动打勾功能 + 颜色提示(红/绿)
检查周期:每季度一次;年终时须汇总形成《年度合规稽核报告》
报告归档:稽核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存档,供FSC审计时使用
适用对象: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的企业、合规官、内部稽核团队
适用目的:
构建年度合规计划时间表
明确每项法定合规任务的时间节点、负责人、状态跟踪
提高执行透明度与监管应对能力
年审甘特图是一种可视化时间进度管理工具,主要适用于追踪TCSP年内重要合规事项的时间、负责人与完成状态。结合Excel或项目管理工具(如:Asana、Smartsheet、Notion)使用,可实现以下目标:
全年关键任务一览表;
实时掌握每项任务完成状态;
为内部审计及FSC年检提供凭证;
明确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应急处理窗口。
年审项目 | 负责人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状态 | 优先级 | 备注说明 |
---|---|---|---|---|---|---|
客户KYC更新 | Jane | 01/01 | 02/15 | 进行中 | 高 | 每年1月完成所有活跃客户KYC更新 |
AML政策更新审阅 | CO | 02/01 | 02/28 | 未开始 | 中 | 如法规有更新需及时纳入 |
年度内部稽核报告撰写 | Jack | 03/01 | 03/31 | 未开始 | 高 | 含季度抽查、STR处理回顾、员工培训等 |
ESR年度申报准备 | Mike | 04/01 | 05/15 | 已完成 | 高 | 配合注册处经济实质年度申报 |
员工合规培训安排 | HR | 06/01 | 06/30 | 未开始 | 中 | 包括AML、KYC、ES更新等合规主题 |
STR记录汇总与分析 | CO助理 | 07/01 | 07/15 | 未开始 | 高 | 审查所有可疑报告的提交及响应情况 |
客户风险等级重新评估 | Jane | 08/01 | 08/30 | 未开始 | 高 | 中高风险客户需重新分级 |
外包供应商尽职调查 | Legal | 09/01 | 09/30 | 未开始 | 中 | 包括IT系统、秘书公司等合作方 |
年终董事会报告准备 | Jack | 11/15 | 12/15 | 未开始 | 高 | 汇总全年合规事项并呈报董事会 |
包括所有关键合规工作:KYC更新、AML政策审阅、STR汇总、ES申报、稽核报告、培训计划、风险评级、外包审查等;
每一项务必与FSC规定或经济实质(ES)合规相挂钩。
必须为具体岗位或人员,避免“团队”或“待定”等模糊分工;
建议建立“任务责任人备忘录”,在员工入职/岗位变动时同步更新。
建议与BVI法定申报时间节点倒推设定,如ESR截止为6月30日,则准备时间建议设为4-5月;
配合年内其他任务设定合理缓冲区,避免集中堆积。
可选状态:未开始 / 进行中 / 已完成 / 延期 / 暂缓;
建议使用颜色标记(红/黄/绿)实现图示直观识别。
可设高 / 中 / 低三档;
优先级排序建议依据:监管风险程度、罚金可能性、客户影响范围。
补充执行细节、进度反馈、历史异常记录等;
建议同步记录到合规记录系统(如KYC系统、SharePoint文档等)以备FSC抽查。
工具选型 | 优点 | 建议用途 |
---|---|---|
Excel表格 | 简洁、易用、兼容性强 | 每月打印提交管理层,适合中小企业 |
Smartsheet / Notion | 可多人协作、自动提醒、可生成图形化甘特图 | 多部门协同、企业规模较大、跨国机构 |
项目管理软件(Asana/Trello) | 配置任务提醒、流程自动分配 | 与IT、合规、法务团队协同更流畅 |
FSC在实地检查中,通常会要求提供过去12个月的年审甘特计划与执行进度记录;
建议在每个项目后附带执行凭证(如:会议纪要、培训签到表、审计报告等);
甘特图应每季度由合规官更新一次,并形成《合规运营季度汇报简报》;
以下是《人员配置与交接机制建议说明书》的完全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适用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持牌机构的人员设置、岗位合规与离任交接制度规划:
适用对象:BVI TCSP公司(公司注册代理人/信托服务商)
目的与用途:
确保牌照机构合规岗人员配置达标;
明确AML/KYC职能岗位责任;
建立岗位交接机制,降低监管风险与运作中断;
符合BVI FSC关于“适当人选”(Fit & Proper Person)持续性监管要求。
根据《BVI TCSP Act》及FSC合规指引,秘书公司牌照持有人需设置如下核心职能角色,并确保其持续履职、受监管:
设岗要求:
至少设立1名合规官;可为全职员工,也可为专业合规顾问;
本地实体建议配备现场CO,确保ES实体条件满足。
任职资格:
熟悉BVI AML Code、FSC监管政策、KYC标准;
拥有过往从事信托/注册代理/基金服务合规工作背景;
无金融不当行为、不良记录或制裁历史。
职责范围:
制定并更新KYC/AML制度;
监督客户尽职调查执行;
审阅与提交可疑交易报告(STR);
直接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汇报每季度合规事项;
代表公司接受FSC合规访问、资料抽查、年审面谈。
实操建议:
应定期完成FSC或第三方提供的AML持续培训课程(CPD);
合规官岗位说明书建议附带职责范围、授权级别与报告机制。
设岗要求:
可与CO角色合一,也可单独设岗;
若公司客户较多或存在高风险客户,建议设独立MLRO。
职责范围:
接收员工提交的可疑交易事件;
审查与决定是否向FSC/金融情报单位提交STR;
建立内部STR日志记录机制;
监管交易监控系统与关键词列表的更新。
合规建议:
MLRO应有单独访问权限至客户交易档案;
STR上报需保留5年备查记录,备妥内部决策流程记录;
岗位 | 建议人数 | 是否强制 | 核心职责 |
---|---|---|---|
文档管理员 | 1名 | 非强制 | 管理客户KYC文件、合同归档等 |
客户经理 | ≥1名 | 非强制 | 客户沟通、初步筛选与风险预警 |
内部稽核 | 兼职或外包 | 强烈建议 | 对合规体系执行状况进行季度抽查 |
技术支持 | 1名 | 非强制 | 协助搭建合规系统、数据保护措施 |
合规官、高管或MLRO更替时,应建立一套“离任移交”机制,确保公司业务不中断、监管沟通不缺失:
离任日期与公告时间
待办事项列表(客户未完成尽调、ES报告准备等)
未提交STR或内部稽核报告说明
账户访问与系统权限回收记录
移交文档列表(含纸质档、电子系统资料、合规政策历史版本等)
附建议格式:
移交项目 | 当前持有人 | 接收人 | 截止完成时间 | 是否完成 |
---|---|---|---|---|
AML手册历史版本 | Jack CO | Lucy CO | 2025-06-30 | ✅ |
STR报告处理系统登录权限 | Jack | Lucy | 2025-06-30 | ✅ |
合规系统(如STR提交系统、KYC系统)权限转移;
FSC通信邮箱与董事会级别通告权限更新;
VIRRGIN平台权限更新(特别是注册代理人修改、年审等操作权);
客户沟通邮箱及专线应重新指定使用人员。
按FSC要求:
董事、MLRO、CO离任或变动必须在30天内向FSC备案;
应使用FSC标准变更申请表格,附上新任人选的履历、适当人声明(Fit & Proper Declaration)、无犯罪证明、资质说明。
所有关键政策文件(AML政策、ESR流程、STR记录等)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使用版本管理制度,清晰标注每项文档的生效日期、修订历史、审批人签字页。
Q:是否可长期外包CO或MLRO角色?
A:BVI FSC允许初创期聘用外部顾问担任CO/MLRO,但建议设立内部人员持久履职,尤其在申请Full TCSP牌照或年审规模扩大后。
Q:交接资料必须备案吗?
A:无需每次交接资料都报FSC,但需保留完整内部记录并供抽查;若是高管级别变动则必须书面备案。
Q:可否设“CO备岗”?
A:可以。为防突发离职,建议指定“CO Alternate”(合规代理人),在正式CO离任时可迅速过渡。
以下是 ✅五、《商业计划书模板(BVI TCSP)》的全面介绍(深度解释)完全指南。该模板适用于**申请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信托与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的企业向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提交申请时所需的标准商业计划内容结构,并兼具实操性与合规性。
文档适用对象:
正在申请BVI TCSP牌照之法人主体
已持牌但欲升级、续牌或进行股东结构变更的持牌机构
拟搭建BVI + 香港 + 新加坡等双层架构的跨境秘书服务集团
目的:向BVI FSC充分展示申请机构的商业合理性、运营准备度、人员与系统合规性、资金来源与风险控制能力。为审批提供实质性支持依据。
必填内容:
公司全名(含注册号、设立时间、注册地址)
注册形式(BVI Business Company,含是否为Group member)
母公司及最终控股人(UBO)介绍
设立秘书服务业务的动机及战略意义(如补充现有服务板块、拓展国际市场等)
拟投入资本金额(初始营运资金)及来源说明
范例描述:
本公司由香港上市公司ABC Holdings控股,于2025年在BVI设立,目的是拓展集团在加勒比地区的离岸公司设立、家族信托、合规申报等服务范围,作为香港母公司的注册代理业务配套平台,支持其东南亚与中东客户群体。
内容结构建议:
所申请的TCSP类别(Registered Agent / Full TCSP / Restricted TCSP / Trust)
每一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说明(如公司注册、秘书服务、ES申报代理、董事代理人、信托架构顾问等)
拟提供服务的地域范围(BVI客户、本地公司、国际客户等)
是否提供增值服务(如法律文书起草、税务咨询、合规培训)
备注:
服务内容必须与申请类别匹配,避免夸大范围。Full TCSP可覆盖公司+信托,Restricted不可越界。
说明要点:
客户类型(自然人、高净值客户、企业客户、家族办公室、VC/PE基金等)
客户地区分布(如香港、东南亚、中东、欧洲等)
是否已有客户基础或为集团内部客户配套
服务语言能力(中文/英文/西班牙文等)
附建议市场分析:
离岸公司市场趋势与合规监管趋势
BVI在全球公司注册中的份额变化
市场需求与定价策略(如包年注册、套餐服务、定制顾问费)
关键内容:
合规官设立与合规职能说明(CO & MLRO)
内部制度包括:AML/CFT政策、客户尽职调查流程(KYC/CDD/EDD)、高风险客户监控机制、STR识别机制
内部审查与稽核制度(周期、责任人、稽核记录)
反洗钱培训计划与记录机制
客户信息保存年限及系统安全说明
实操建议:
附上一页《内部控制制度目录摘要表》,能极大增强说服力。
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会成员简介
合规官、MLRO、运营主管资历说明(含从业经验、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声明)
外部顾问名单与服务内容(如外包合规支持、系统审计方、注册代理顾问等)
董事与高管责任分配图(RACI矩阵可用)
FSC关注重点:
“是否具备足够且有经验的人员运营持牌业务?”每位核心人员都需具备“Fit and Proper”声明。
标准建议结构:
启动资本金额、用途分配(办公场所、IT系统、人员薪酬、保留资金等)
三年盈利预测表(收入来源分布、毛利率、净利率、EBITDA等)
客户增长预测与服务定价说明
运营现金流说明
附表推荐:
年份 | 预计客户数 | 年收入 | 年支出 | 净利润 | 保留盈余 |
---|---|---|---|---|---|
Y1 | 50 | $150,000 | $180,000 | -$30,000 | $120,000 |
Y2 | 150 | $300,000 | $240,000 | $60,000 | $180,000 |
Y3 | 250 | $500,000 | $350,000 | $150,000 | $330,000 |
必备内容:
AML系统或手动稽核机制说明
是否设客户KYC数据库与权限管理分层机制
文件保存平台(如云储存、加密机制)说明
是否外包部分职能(合规培训、AML系统维护、KYC资料审查等)
拟采用技术平台或SaaS工具说明(如DocuSign、TrustQuay、NAVOne)
FSC关注点:
是否有完善、合理的合规系统基础保障运营?尤其是可疑交易识别与信息保密机制。
要求展示内容:
最终实益人(UBO)穿透结构图
控股路径(如母公司为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全资控股BVI实体)
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
是否属于某集团、是否有其他持牌公司
图示建议:
香港ABC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董事履历表(CV)+ Fit & Proper声明
资金来源声明信(Source of Funds Letter)
三年财务预测Excel表格
客户市场分析附页(SWOT或PEST分析)
合规制度框架图(PDF)
以下是《KYC客户尽调表格模板》完全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该模板适用于BVI TCSP(秘书公司牌照持牌机构)在客户接洽与服务开展前执行客户尽职调查(KYC/CDD/EDD)程序时的标准表单,符合《BVI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条例》及FSC监管指引。
适用场景:
BVI秘书公司提供注册、秘书、地址、信托、董事代理等服务前的客户识别阶段;
用于记录、归档客户KYC资料,满足监管及稽核审查要求;
支持自动化KYC系统或手动纸质审查。
目的:
确保客户真实身份、资金来源、实益控制关系均已识别与存档,风险等级评估合理,为AML合规体系提供基础支撑。
项目 | 说明 |
---|---|
姓名 / 公司名 | 必须与身份证件或注册证书一致 |
国籍 / 注册地 | 适用个人或公司,注明多重国籍/注册地 |
出生日期 / 注册日期 | 对于自然人或法人均需填写 |
证件类型 | 护照、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
证件编号 | 用于记录及验证 |
联系地址 | 居住地或办公地址,配合地址证明文件 |
电话 / 电邮 | 至少需一个有效联系方式 |
税号 / TIN | 用于FATCA/CRS合规识别 |
说明:
建议附上证件扫描件,并注明验证日期与验证方式(如:见本人/视频识别/认证副本)。
项目 | 要求说明 |
---|---|
姓名 | 全名与护照一致 |
出生日期 | 精确至日 |
国籍 | 如为多国籍须全部申报 |
控股比例 | 明确股权占比 ≥ 25% 的自然人 |
控制方式 | 若为董事控制、信托控制等亦需说明 |
是否PEP |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 状态申报 |
是否为信托架构 | 如是,应说明委托人、受益人等角色 |
需穿透至自然人UBO,附控股结构图、相关公司注册证明、董事决议或信托契约摘要说明。
等级 | 特征描述 | 举例说明 |
---|---|---|
☐ 低风险 | 本地客户,结构简单,无PEP历史 | 香港普通公司 |
☐ 中风险 | 跨境交易频繁、董事多地居住 | 新加坡公司,客户遍布亚洲 |
☐ 高风险(需EDD) | 架构复杂、来源不明、有PEP或高风险地区 | 设于BVI的信托结构、Crypto项目等 |
高风险客户必须启动加强尽调(EDD),包括背景报告、资金追踪、第三方验证等。建议设风险打分表用于客观判断。
项目 | 描述说明 |
---|---|
年度预计业务类型 | 注册公司、资产持有、家族传承、SPV设立等 |
主要收入来源 | 投资、贸易、服务、技术许可、家族财富等 |
国家 / 地区分布 | 涉及的交易或业务相关国家(如:客户分布国、贸易国、控股国) |
银行账户计划 | 是否计划开立银行账户、开户地意向等 |
是否涉及虚拟资产 | 如涉及应说明钱包地址、平台使用、VA性质 |
监管重点:
BVI FSC强调“业务合理性”及“资金使用逻辑清晰性”。建议客户填写书面“用途声明”或提供资金流结构图。
文件名称 | 说明 | 是否必须 |
---|---|---|
☐ 护照扫描件 / 公司注册证书 | 认证副本,须注明认证机构 | ✅ |
☐ 地址证明 | 水电单、银行账单、政府信件,3个月内 | ✅ |
☐ 控股结构图 | 如涉及多级结构、信托、特殊目的实体 | ✅(如适用) |
☐ 资金来源说明信 | 个人或公司资产来源、商业计划说明 | ✅ |
☐ FATCA/CRS自我证明表格 | 遵循OECD规范 | ✅ |
☐ PEP声明 / 否PEP确认书 | PEP即政治公众人物,监管重点对象 | ✅ |
☐ 风险评估表 | 内部用表,可由合规官填写 | 建议 |
审查项 | 审核结果 | 审查人签名 | 审查日期 |
---|---|---|---|
文件完整性 | √ / × | ||
身份验证方式 | 见面 / 视频 / 第三方认证 | ||
控股结构合理性 | √ / × | ||
风险等级确认 | 低 / 中 / 高 | ||
是否需EDD | 是 / 否 |
建议设置字段:
“合规官备注栏”:如客户结构特殊或涉及行业敏感信息时需作说明
“EDD附加资料栏”:用于列出需客户补充的特殊文件/证明资料
电子版系统同步管理:建议使用受监管的合规SaaS系统记录KYC流程,全程留痕、可备查。
更新周期建议:低风险客户每3年更新1次;中风险客户每2年;高风险客户每年更新。
保留期限建议:所有KYC文档需自关系终止后保留5年以上。
以下是《FSC申请文件清单整理版》的完全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专为申请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TCSP License)设计,涵盖所有向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提交的关键申请文件,适用于RA/Trust/Full TCSP等不同类型申请人,确保满足监管合规要求与申请通过率最大化。
目的说明:
此清单用于指导拟申请TCSP牌照的申请人提交完整的初始申请材料,避免因资料缺漏导致退件、延迟或申请失败。
文件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 公司注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由BVI注册处(Registry of Corporate Affairs)签发 | 必须为最新副本 |
✅ 公司章程及细则(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明确公司经营范围、内部管理规范 | 可包含TCSP许可业务表述 |
✅ 公司良好信誉证明(Good Standing Certificate) | 证明公司未被吊销、清盘或注销 | 建议申请前90天内获取 |
✅ 公司组织结构图(Organizational Chart) | 含股东、董事、UBO等控权人关系 | 建议穿透至自然人UBO层级 |
文件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 董事/股东身份证明与地址证明 | 护照+地址单据(3个月内,如水电账单) | 需认证副本或宣誓 |
✅ 实益拥有人(UBO)KYC资料 | 含KYC尽调表、结构图、资金来源说明 | 可结合AML政策作支撑 |
✅ 合规官(CO)与MLRO履历与证书 | 包含工作简历、相关AML培训证书 | 建议具备近2年从业经验 |
✅ 所有关键控制人员的无犯罪证明(Police Clearance) | 出具机构包括:居住地政府、律师宣誓、受监管机构认证等 | 最好附英文翻译版本 |
文件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 反洗钱与客户尽调政策(AML / KYC Policy) | 包括CDD、EDD、风险评估机制 | 建议引述BVI AML Regulations 2013 要求 |
✅ 内部控制手册(Internal Control Manual) | 包括操作流程图、员工职责、记录保留制度 | FSC鼓励结合数字系统管理框架 |
✅ 经济实质申报政策文件(ESR Policy) | 阐明如何识别实体分类、报告程序 | 若申请人计划经营BVI法人或信托服务 |
✅ STR(可疑交易报告)处理流程说明 | 含触发标准、报告责任人、存档路径 | MLRO职责部分应清晰载明 |
文件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 BVI本地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 地址证明 | 租约合同、地址照片、执照地址匹配 | 建议配合实景图片及办公平面图 |
✅ 员工雇佣合同与职责描述 | 包括合规官、客服、运营支持人员 | 若为远程工作模式亦需说明安排 |
✅ 员工培训记录 / AML培训证明 | 包含最近1年内培训证书及内容 | 可由外部培训机构或内部记录提供 |
文件 | 内容要点 | 说明 |
---|---|---|
✅ 启动资金银行账户证明 / 初始注资文件 | 银行月结单、资本入账凭证 | 启动资本建议不少于50,000 USD(视业务规模) |
✅ 3年财务预测与业务开支预算 | 包括收入来源、成本结构、盈利预期 | 可附Excel财务预测表(如需模板我可提供) |
✅ 银行推荐信 / 专业服务商推荐信(如适用) | 支持申请人的声誉及财务稳定性 | 非强制性,但可增强可信度 |
表格名称 | 获取途径 | 内容 |
---|---|---|
✅ TCSP Application Form A(公司实体) | FSC官网或秘书公司 | 主体信息、业务范围 |
✅ Form B(控制人及董事资料) | 包括合规官、董事、UBO资料 | |
✅ Fit and Proper Declaration(适当人选声明) | 每位董事/高管需签署 | |
✅ FSC费用缴纳凭证(Payment Receipt) | 银行回执或系统缴费页面截图 | 具体金额详见《收费结构章节》 |
建议提前准备电子档+认证副本:FSC接受电子版提交,但部分关键材料仍需认证正本快递提交。
所有非英文材料应提供公证翻译件:包括地址证明、身份证明、公司文件等。
统一封面+材料目录表格:提升申请档案专业度,便于FSC查阅。
建议委托经验丰富的秘书或合规顾问(如:仁港永胜):协助文件编排、核对及预审核。
以下是《经济实质ESR申报填表指南》的完全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专为在BVI持有或即将申请TCSP牌照(Trust and Corporate Services Provider License)的机构编制,旨在确保通过BOSS(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系统按时合规申报,降低罚款与吊销牌照风险。
适用范围说明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经济实质法》(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2018),凡从事Relevant Activities(相关活动)的实体(包括持有TCSP牌照者)均须履行年度经济实质申报义务。此指南将详解每一步操作和申报要求。
登录入口:点击页面中BOSS(ES) Portal,进入经济实质申报平台。
登录身份:通过BVI注册代理(Registered Agent, RA)统一提交。
注意事项:
自行无法登录系统,必须委托持牌RA通过授权账户操作;
若RA未主动通知,请主动要求其每年协助提交。
信息项 | 要求 |
---|---|
公司名称(Company Name) | 与注册证书一致,英文填写 |
注册号(Company Number) | 通常以“BVIxxxxx”开头 |
注册地址 | 须为BVI本地地址,不能为信箱(P.O. Box) |
实益拥有人(UBO)信息(由RA同步BOSS) | 无需重复填写,但需确保更新 |
确认是否涉及Relevant Activity:TCSP明确属于《Relevant Activities》中的一项;
在下拉框中选择:
Trust and Company Service Provider(TCSP)
如同时涉猎其他业务(如Fund Management、Holding Business等),需逐项勾选。
若无相关活动,仍需提交“无经济实质活动声明(Non-relevant declaration)”。
填写时必须提供以下关键实质性运营信息:
披露项 | 要求 | 示例 |
---|---|---|
BVI办公地址 | 实际办公处所地址,非挂名 | 例如:"2nd Floor, 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
员工数量及职能 | 员工必须为实际在BVI办公之人 | 如:2人(1名合规官,1名秘书助理) |
管理层会议证明 | 提供董事会会议记录、地点、决策记录 | 建议最少每季度一次会议在BVI召开 |
业务控制与决策地点 | 确认是否BVI境内决策控制 | 必须真实陈述,否则构成虚假陈述罪 |
建议上传以下资料以支撑申报的真实性:
文件 | 说明 |
---|---|
✅ 员工聘用合同 | 含雇佣地址、薪资说明、职位职责 |
✅ BVI办公地址租赁协议 | 带有办公时间、租期、面积的文件 |
✅ 会计账目摘要 | 简易利润表、现金流(可按季度) |
✅ 董事会议记录 | 包括议程、出席人、议决事项 |
✅ 合规官/董事本地居留证据(如适用) | 出入境记录、水电单等均可支持 |
所有文件应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B/项。
申报人审查所有内容是否属实;
点击“确认提交(Submit)”;
系统生成提交回执编号,建议截图保存;
若RA代为提交,请RA发送回执副本以留档备查。
项目 | 时间 |
---|---|
初次申报 | 公司成立次年的6月30日前完成 |
年度申报截止 | 每个公历年次年的6月30日前提交(如:2024年度业务→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 |
变更更新 | UBO、地址、业务变动需7日内更新BOSS资料 |
情形 | 处罚 |
---|---|
延迟申报 | 首次警告 + 最高$5,000罚款 |
故意虚假申报 | 最高$75,000 + 吊销TCSP牌照 |
连续不申报 | 公司列入“Strike-off”(强制注销)流程 |
若为纯控股公司,可能豁免ESR实质要求,但仍需提交申报;
建议与会计师或秘书服务机构对接,每年年初即开始准备材料;
若业务外包(如客户接洽在香港),需特别说明实质控制及核心收入产出地为BVI。
以下为《合规官履职责任模板》的完全指南,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适用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秘书公司牌照持牌机构(即持有TCSP牌照者)建立内部合规制度和合规岗位职责文档,确保符合FSC监管要求及《BVI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规》(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Code of Practice)。
适用对象:BVI TCSP牌照持牌机构的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 CO)。
角色 | 要求 | 说明 |
---|---|---|
合规官(CO) | 可为全职或兼职,须在BVI本地设立 | 向董事会/管理层直接报告,不受业务部干预 |
可兼任MLRO? | 视机构规模决定,小型TCSP可合并 | 若兼任,需清晰划分AML职责 |
任职备案 | 需向FSC提交合规官任命表与履历表 | 任免需在7日内向FSC备案更新 |
向董事会递交《月度合规报告》,内容包括:
客户风险状态变动
STR(可疑交易报告)统计与状态
监管资讯更新
内部合规政策建议
如有突发违规事件,须即时报备董事会并提出建议处理措施。
实务建议:建立《合规会议纪要》标准模板,并附加事项跟进清单。
持续更新客户尽职调查制度(CDD):
审核KYC文件是否仍有效(如:地址证明过期、护照失效)
更新实益拥有人(UBO)资料及控股结构图
若客户风险等级变更(如触发高风险信号),必须升级至EDD程序
更新资料须同步至BOSS系统,由注册代理提交。
风险提醒:如发现实益人无法识别或信息模糊,应暂停服务并评估STR必要性。
建立“交易监测关键词清单”,结合人工判断筛选异常行为
可疑行为包括:
多笔小额交易分拆
与客户业务描述不符的跨境付款
使用代理人操作而UBO模糊
在识别后,需在30日内通过FSC规定渠道递交STR(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报告
STR报告应保密处理,严禁通知客户相关申报行为。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议每年两次):
内部培训或外聘合规顾问开展
培训内容包括KYC更新、ESR申报、STR识别流程等
每次培训须:
建立签到记录
编制课程内容及PPT资料
记录培训反馈与改进建议
建议采用在线平台与考核机制提升培训质量。
合规官须负责:
安排年度内部合规自查
协调外聘审计机构的尽调流程
应对FSC实地或文件稽核,准备资料包与答复草稿
检查前应建立资料清单,重点包括:
客户清单与风险等级表
STR报告记录与处理流程
合规官培训记录与任命文件
建议模拟FSC监管问答,并建立“监管问答备查档案”。
文档类别 | 保留年限 | 建议格式 |
---|---|---|
客户KYC文件 | 至少5年 | PDF+可检索数据库 |
STR与交易监控记录 | 至少5年 | 保密档案、加密存储 |
员工培训记录 | 至少5年 | 包括签到表、课程PPT |
合规报告/会议纪要 | 至少5年 | 文件编号归档、审计可查 |
合规记录应建立“文件编号制度”,确保可回溯、可审计。
项目 | 要求 |
---|---|
教育背景 | 法律、会计、审计、金融相关专业优先 |
工作经验 | 至少2年AML/合规经验(含信托、公司服务领域) |
语言能力 | 熟练英文沟通与书写 |
培训要求 |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AML/KYC培训 |
合规官是否每月/季度实际汇报?
STR是否被妥善保存,是否有历史案例被遗漏?
合规与业务是否分离?(避免“兼任销售”)
合规制度是否定期更新(如引用2023年指引版本)?
文件名称 | 是否建议准备 | 格式建议 |
---|---|---|
合规官任命书 | ✅ 必须 | |
《月度合规报告》模板 | ✅ 建议 | Word |
《STR记录表》 | ✅ 建议 | Excel |
《年度AML培训计划》 | ✅ 建议 | |
《客户风险等级评估表》 | ✅ 建议 | Excel |
用途说明:
供合规官(CO)每月向董事会提交的例行合规汇报,记录监管动态、客户风险变化、KYC更新进度、可疑交易监控及内部合规改善建议,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项目 | 内容 |
---|---|
报告名称 | 月度合规官汇报(Monthly Compliance Officer Report) |
报告周期 | YYYY年MM月1日 – YYYY年MM月末 |
编制人 | [合规官姓名 + 职位] |
提交对象 | 公司董事会 / 管理层 / 股东 |
提交时间 | YYYY年MM月DD日 |
客户类型 | 数量 | 本月变动 | 风险等级变更 |
---|---|---|---|
总客户数 | 35 | +3 | 低→中:2例;中→高:1例 |
高风险客户 | 5 | +1 | 新增1例:来自高风险司法辖区客户 |
说明与建议:
高风险客户已启动EDD流程,KYC加强。
建议暂停处理某客户开户,待银行账户来源解释清晰后继续。
项目 | 本月完成 | 计划中客户 | 说明 |
---|---|---|---|
常规KYC更新 | 12份 | 3人 | 包括地址证明更新 |
实益人结构审查 | 5家公司 | 2家公司 | 更新控股图已归档 |
文件不完整个案 | 1 | / | 要求客户补交UBO身份证件扫描件 |
项目 | 数量 | 涉及客户 | 状态 | 附注 |
---|---|---|---|---|
异常行为监测 | 3起 | 客户A / 客户C / 客户D | 分析中 | 涉及突增交易量与异地指令 |
STR已递交 | 1起 | 客户A | 已向FSC提交 | 附《STR摘要》 |
建议:调整交易关键词规则,增加对“汇入账户非UBO账户”的识别。
FSC于YYYY年MM月发布《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202X》,对TCSP行业加大审查;
建议修订《员工培训手册》第4章,加入“加密资产类客户尽调流程”。
项目 | 状态 | 建议 |
---|---|---|
内部稽核 | 已完成 | 建议增加对员工外发邮件内容抽样检查机制 |
数据保留制度 | 执行中 | 建议加强电子备份加密保护措施 |
员工AML培训 | 计划中 | 下月开展线上培训+测验 |
✅ 建立“高风险客户特别档案”资料夹;
✅ 增设“经济实质申报提醒系统”;
✅ 更新《客户接纳政策》版本至V202X-06。
编号 | 附件名称 | 说明 |
---|---|---|
附件一 | 高风险客户列表 | 包含新增说明及控制措施 |
附件二 | STR摘要报告 | 不含敏感数据 |
附件三 | 内部稽核简要结论 | 稽核日期、抽查样本、建议 |
附件四 | 修订文件记录表 | 标注修订章程与条款编号 |
用途说明:
适用于BVI TCSP牌照持牌机构,用于建立内部可疑交易识别、处理、上报(STR)的一整套合规流程,并提供记录保存机制,满足FSC反洗钱监管要求,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STR编号 | 客户名称 | 可疑行为简述 | 日期 | 是否提交FSC | FSC回执编号 | 后续措施 |
---|---|---|---|---|---|---|
STR-2025-001 | XYZ Ltd. | 大额多国转账,资金路径不清 | 2025-06-01 | ✅ 是 | FSC-STR-76452 | 加强EDD,更新KYC文件 |
STR-2025-002 | Alpha Trust | 多次拒绝提供UBO信息 | 2025-06-10 | ❌ 否 | / | 暂停服务,等待说明 |
建议每一笔STR事件均至少保留5年文档,包括分析笔记、沟通邮件、汇报记录。
类别 | 提示关键词 / 行为描述 |
---|---|
资金流异常 | “短时间内大量入金出金”、"第三方账户收款"、“支付目的不明” |
客户行为异常 | “长期不回应KYC更新”、“虚假地址/邮箱” |
控制权结构 | “层层控股”、“信托受益人无法确认” |
国家风险 | 涉及FATF高风险国家、“无合理业务理由的跨境交易” |
资产类型 | “虚拟资产”、"黄金实物贸易"、"加密货币ICOs参与人" |
用途说明:
本模板适用于TCSP牌照持牌机构用于对员工进行AML合规培训,尤其聚焦“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义务”。建议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复训并保留签到与测验记录,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培训主题:识别与报告可疑交易(STR)
适用机构:BVI TCSP持牌公司员工 / 高管
主讲人:合规官(CO) / AML责任人(MLRO)
培训日期:2025年X月X日
遵守BVI《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AML/CFT Act)
持牌机构有法定报告义务
违反后果:罚款、吊牌、刑事责任
员工是“第一防线”!
客户行为、交易、资料不符合正常商业逻辑;
客户拒绝或拖延提供KYC文件;
资金来源不明、转账频繁、关联第三方模糊;
与高风险国家/制裁地区频繁交易;
使用复杂结构掩盖实益拥有人。
类别 | 示例 |
---|---|
客户信息 | 提供虚假地址、电话异常、经常变更UBO |
资金路径 | 汇入/汇出账户与客户无明显关系 |
控股结构 | 空壳公司、离岸层层控股结构 |
交易行为 | 异常大额转账、短期内收支循环 |
行业风险 | 虚拟资产、博彩、黄金珠宝等领域客户 |
员工识别可疑信号 →
通报CO / MLRO →
CO/MLRO展开尽调 →
内部判断:是否上报 →
STR递交FSC(如需) →
保留记录5年以上
注意:员工不得私自告知客户被调查或正在分析是否为可疑交易(避免Tipping Off)
案例1:客户频繁电邮更换账户收款人,STR成功递交;
案例2:公司董事长期未露面且KYC文件失效 → 拒绝服务;
案例3:母公司在受制裁国家 → 自动标记高风险+EDD程序。
发现可疑迹象后,第一时间通报CO;
不做判断、不通知客户、不删除邮件;
合规部负责审查与判断是否需递交STR;
培训考核分数纳入员工绩效记录。
例题一:
客户来自高风险国家,其交易活动正常,是否仍应标记高风险?
☐ 是 ✅ ☐ 否
例题二:
可疑交易识别后,员工应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解释情况?
☐ 是 ☐ 否 ✅
建议每次培训后附10题选择题测验卷,得分保存在员工培训档案中。
用途说明:
本部分为向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递交STR(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可疑交易报告)时所使用的电子表格填写指南,确保提交内容合规、清晰、无遗漏,符合监管机构受理要求,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登录BVI FSC官方网页:https://www.bvifsc.vg
前往【Compliance】>【AML/CFT】栏目;
下载《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ing Form》(PDF或Excel格式);
另可通过联系FSC AML Unit索取最新版表格邮箱:amlunit@bvifsc.vg。
项目 | 填写说明 |
---|---|
Reporting Entity Name | 填写持牌公司正式注册名称(与FSC备案一致) |
Reporting Officer Name | 合规官(CO)或AML责任人(MLRO)姓名 |
License No. | FSC颁发TCSP牌照编号 |
Date of Report | 填报日期(必须在可疑交易识别后48小时内) |
项目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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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omer Full Name | 客户全名 / 公司名 |
Account/Entity Number | 内部客户编号 / 实体编号 |
Nationality / Jurisdiction | 国籍 / 公司注册地 |
Date of Relationship Started | 建立业务关系日期(KYC首次通过时间) |
Customer Type | 选择:自然人 / 公司 / 信托 / 结构性工具 |
Source of Funds | 简要说明客户资金来源(工资、投资回报、赠与等) |
项目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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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picious Activity Description | 用简明英文描述发现的问题:如资金路径模糊、控制权不清、交易行为与客户背景不匹配等 |
Transaction Dates | 涉及可疑行为的时间范围 |
Transaction Amount | 涉及金额(币种+数额) |
Destination / Counterparty | 汇款接收方 / 第三方参与者信息 |
Internal Investigation Notes | 记录内部尽调、客户答复、管理层判断等要点(可附分析笔记) |
附件序号 | 附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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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客户KYC文件副本(护照/注册证书) |
附件2 | 可疑交易银行对账单截图 |
附件3 | 控股结构图及UBO识别资料 |
附件4 | 内部调查记录摘要 |
附件5 | 邮件沟通截图等补充材料 |
递交邮箱:amlunit@bvifsc.vg
标题建议:“STR Submission – [License No.] – [Customer Name] – [Date]”
正文说明内容如下:
STR报告应保密处理,任何员工不得向客户泄露上报行为;
所有STR递交记录、分析材料、附属文档须保留5年以上;
可设立专用文件夹结构(如:/STR/2025/Q2/STR-0001)进行归档。
用途说明:
该日志模板用于持牌企业中RO(Responsible Officer)与MLRO(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每日或每周记录其履职活动。符合《BVI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监管守则》要求,有助于监管问责追溯与内部稽核,由仁港永胜唐生撰写讲解。
日期 | 职责人 | 职责角色 | 活动内容摘要 | 文件编号 | 风险评级变更 | 备注 / 跟进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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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 Jane Smith | MLRO | 审核一笔大额交易客户EDD补充文件 | AML20250617-01 | 提升为中风险 | 已提交STR草稿待董事签字 |
2025/06/17 | Peter Lee | RO | 审阅员工离职后KYC资料交接情况 | COMPLIANCE20250617-02 | 无变更 | 建议下次RO会议讨论KYC留存政策 |
日期:日志发生时间,建议每日记录;
职责人:实际填写该记录的RO或MLRO人员姓名;
职责角色:指明其身份(RO / MLRO / CO);
活动内容摘要:简要描述当日处理的监管或合规相关事项;
文件编号:若活动关联具体报告、信件或客户文件,标注内部编号;
风险评级变更:若有客户风险等级调整,标明原等级与新等级;
备注 / 跟进行动:如需后续审阅、签字、监管回函等,备注说明。
可使用Excel建立年度日志台账文件,如《2025_RO-MLRO_Log.xlsx》;
每周五RO/MLRO应提交一份周度汇总摘要供董事会审阅;
所有日志应至少保留5年,支持监管抽查;
建议定期交由内部稽核部门复核其记录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