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仁港永胜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牌手册2024年10月2日》版本整理并完善后的“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的最低要求”详细介绍,内容如下:
第 II 部:如要获发牌照或注册,须符合甚么要求?
第 3 章 持牌法团
3.1 一般的适当人选规定
-
适当人选资格:申请人需符合证监会规定的适当人选标准,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
财政状况或偿付能力
-
学历、经验及拟执行职能的相关性
-
能否胜任、诚实、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
-
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和财政稳健性
-
适当人选的详细指南:更多详细标准请参考《适当人选的指引》及《胜任能力的指引》。
3.2 特定核准准则-持牌法团
-
注册成立:申请人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
-
胜任能力:申请人需具备合适的业务架构、内部监控系统及资格人员,以适当管理风险。
-
负责人员:
-
每类受规管活动需有最少两名负责人员。
-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需时刻监督相关业务。
-
执行董事须核准为负责人员。
3.2.17 财政资源
-
缴足股本与速动资金的要求:申请人必须确保所申请活动类别的缴足股本和速动资金符合最低标准,并维持此水平。
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的最低要求
以下表格列出不同受规管活动的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要求:
3.2.19 进一步指引
-
财政资源管理:如需更多关于如何计算速动资金及其他财政资源的具体规定,请参阅《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
3.3 特定核准准则-短期持牌法团
-
活动限制:短期牌照持有者仅能从事某些受规管活动(例如第1类、第2类等)。
-
持牌期限:短期牌照的期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总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内的6个月。
-
业务监督:需提名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并获得证监会核准。
补充信息
-
保险要求:依据《证券及期货(保险)规则》要求,持牌法团必须为相关受规管活动投保适当保险。
如需更多关于短期持牌法团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常见问题》以及相关的《保荐人指引》。
这篇介绍已经整合并清晰排序了各类持牌活动所要求的财政资源、缴足股本和速动资金的最低要求。如需进一步协助,包括申请、合规指导及后续维护服务,请随时联系仁港永胜 www.cnjrp.com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083(Hongkong/WhatsApp)获取帮助,以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如欲查询更多
如要获香港证监会SFC发牌照或注册,须符合甚么要求?有关的资料,请与我们仁港永胜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点击联系公司注册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