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MSO)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为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Money Service Operator,MSO)牌照申请注册的常见问题解答,涵盖申请阶段、人员要求、监管合规、续牌及经营实务等方面的问题,适用于意欲申请或已持有MSO牌照的企业,由仁港永胜唐生讲解。
答: 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MSO)牌照由香港海关(Customs & Excise Department, C&ED)监管,许可企业从事以下业务:
汇款服务(Remittance Services)
货币兑换服务(Currency Exchange Services)
是开展传统汇兑、跨境支付、虚拟货币兑付\稳定币兑付(待定,等待政策出台)、代收代付等业务的基本牌照。
注意:MSO 尚未实施OTC兑换,于2024年2月8日,香港政府就就设立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OTC)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展开公众谘询。
答: 是的,申请人必须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可以是私人有限公司(Ltd),并需有实际经营地址。
答: 可以。股东和董事可以为非香港居民,但须满足“适当人选”要求,并提交详尽的KYC、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若为公司股东,还需提交公司架构图及穿透式受益人信息。
答: 必须具备实质经营场所(physical office)。虚拟办公室、秘书公司地址不可用作申请地址,监管机构会进行现场审查。
答: 原则上MSO牌照仅限法币服务。若涉及虚拟资产,应另行申请相关监管牌照(如香港证监会的VA平台牌照或虚拟资产支付/兑付业务,应咨询C&ED个案处理)。
答: 至少一位董事或负责人员需能代表公司与海关沟通并应对审查,不强制常驻183天,但必须能配合监管核查和面谈。
答: 建议设立两类合规角色:
合规负责人(Compliance Officer)
洗钱报告官(MLRO)
通常可由同一人兼任,但需具备反洗钱(AML)与反恐融资(CTF)经验,并能胜任监管面谈。
答: 包括但不限于:
背景清白(无犯罪记录/破产记录)
财务稳健
诚信记录
行业经验(有MSB、支付、AML经验者加分)
提交声明及授权查询信,接受背景审查(包括境外背景调查)
答: 一般为 6-12个月,包括:
材料准备(2-3周)
文件初审及海关补件(2-3个月)
安排背景审查与面谈(2-4个月)
实地审查、批出牌照(3-6个月)
视申请人背景与配合度、海关处理效率而定。
答: 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组织章程
股东董事身份证明与背景资料
商业计划书、资金流向图
AML/KYC政策手册
实际办公地址证明(租赁合约等)
负责人员的CV、AML培训记录
银行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答: 海关并未明文要求最低资本金,但需提交足以支持业务开展的营运资金证明,例如50万~200万港币不等,并附上资金来源说明。
答: 不需要缴纳政府保证金。但需具备一定流动资金,并配合政府进行审查资金的用途与来源。
答: 初次发牌为 2年有效期,到期前可申请续牌,每次续期一般为 2年。
答: 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递交经营报告及审计财报
建立并执行KYC/AML制度
报告可疑交易(STR)
年度AML培训
保留交易记录 ≥ 6年
接受C&ED现场核查及执法人员巡查
答: 不可以,MSO牌照绑定具体经营地址,若需要更换地址或增加分支机构,需事先向海关申请变更。
答:
虚假申报、未及时申报变更事项
AML/KYC制度失效或流于形式
出借牌照、代理他人经营
涉嫌洗钱、被投诉未妥善处理
未履行监管规定的定期报告义务
答: 若为法币的收付款业务,在清晰识别客户身份、合规设立KYC流程下是允许的。但如业务模式复杂(如B2B大量小额结算),可能被监管认定为高风险业务,建议进行业务备案或法律合规咨询。
答: 香港本地银行对MSO开户普遍较为严格,建议提前准备完整资料,并可选用:
虚拟银行(ZA Bank、Airstar等)
离岸银行(如新加坡、毛里求斯等)
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渠道
答: MSO牌照不得直接转让,如需“更换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须提前向海关递交申请并通过适当人选审核,否则将构成非法变更。
答: 建议由合规顾问(如:仁港永胜)协助准备以下材料与问答:
商业计划及客户类型说明
AML制度实际执行流程
资金来源与流向示意图
系统架构及交易监控示意图
现场演示KYC/EDD流程
合规培训及内控制度文件
答: 不建议在申请过程中频繁更换股东或董事。如确有变动,需:
即时书面通知海关
提交新股东或董事的“适当人选”背景资料
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频繁变动可能延误申请甚至引起质疑,建议稳定结构后递交申请。
答: 持牌后如需更换地址,必须在变更前向海关提出申请,步骤包括:
提交新地址租赁证明及照片
解释迁址原因
监管方实地审查新地址
在未获批前,不得擅自迁址经营,否则构成严重违规。
答: 对于中大型MSO,强烈建议设立独立合规职能部门,以强化:
AML监控
客户背景审核(EDD)
STR报告准备
员工培训及投诉跟进
小型公司可由MLRO兼任,但需保持独立性与书面记录。
答:
海关会不定期要求提交营运摘要(Operation Summary)
一般每年需提交一份审计财报(如有经营活动)
若为首次获牌,建议主动递交年终运营总结,有助续牌和合规评分
答: 是,所有持牌MSO需建立书面AML/KYC政策手册,并配合IT系统完成:
客户身份验证(IDV)
可疑交易识别与监控(TRM)
审批与交易追踪机制
小型MSO可采用手工流程配合Excel登记,但需留存记录并符合法规要求。
答: 推荐引入以下系统或工具:
KYC验证工具(如SumSub、ShuftiPro)
反洗钱交易监控系统(如Actimize、ComplyAdvantage)
STR提交记录管理模块
交易数据日志与备份系统
若资源有限,至少建立可审计的客户资料数据库和交易记录日志系统。
答:
持牌人须注册香港联合金融情报组(JFIU)STR系统
通过e-STR电子平台提交报告
报告应包含:客户资料、交易详情、可疑点分析、附图或文件
提交后可收到STR编号,用于监管备案。
答: 海关会不定期突击检查或预约抽查,检查内容包括:
是否存在实际运营
员工对AML政策理解程度
KYC文件是否完整
STR报告及其记录
系统操作示范
建议持牌人每年定期进行内部自查 + 外部稽核模拟,确保合规。
答: 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优先尝试虚拟银行(如ZA Bank、Livi、Airstar)
配套提交AML制度+商业计划书
明确说明资金流结构、客户类型、交易国别
寻求专业顾问或律师行推荐
亦可考虑在新加坡、毛里求斯、欧洲设立外部账户配合资金清算。
答: 建议开设以下账户类型:
客户资金专户(Client Fund Account)
运营资金账户(Operation Account)
结算中间账户(Settlement Account)
分账户管理有利于资金合规性与审计透明度,符合香港AML监管期望。
答: 原则上无明确限制,但如涉及高风险或制裁地区(如伊朗、朝鲜、俄罗斯特定个体等),需特别申报及加强客户审查。常见目标地包括:
菲律宾、印尼、越南、印度、孟加拉
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
英国、加拿大、澳洲
答: 严格上,虚拟资产兑付需额外牌照或特别审批,如未申报被视为超范围经营。建议申请: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VA Exchange)
或就业务结构向海关个案说明
建议不将虚拟货币业务与MSO结构混合操作,以免构成洗钱风险。
答: 若与海外持牌MSB合作开展“汇入/汇出”业务,建议:
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AML责任划分
向海关说明合作结构及交易路径
否则如产生可疑交易可能引发监管质疑。
答: 严禁出借或委托他人操作MSO业务,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由持牌人控制,包括:
客户接入
交易指令发出
资金清算与报表制作
如发现“影子经营”、“挂靠经营”情况,极易被吊销牌照。
答: 是的。MSO需在每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向香港海关提交续牌申请,包括:
最新商业登记证
最新公司年报(NAR1)
最新董事及股东名单
合规政策更新文件(如AML/KYC)
财务报表(如有交易)
办公地址及人员无变更声明或补件说明
建议提前90天提交以确保续牌无缝衔接。
答: 海关会综合审查:
持牌期内是否存在违规、投诉、STR记录
是否实际开展业务(空壳不运营公司续牌难度高)
AML制度是否落实(培训、监控、记录)
是否及时履行变更申报义务
如无运营但仍希望保牌,建议提供合理解释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答: 若公司有经营行为,需提交审计财报;如无经营,可提供无交易声明。但需保持:
交易记录备份 ≥ 6年
财务系统保存完整账册
建议即便无营业收入,也建立会计制度便于监管审查。
答: 如不再经营:
提交书面“停止金钱服务业务通知书”
结清所有交易记录与客户资金
关闭办公场所并注销商业登记
向海关申请牌照注销,并交回正本
如注销后发现违规行为,仍可能追责。
答: 是的。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
所有涉及客户接触、交易处理、后台合规人员必须接受AML培训
建议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培训并保留出勤及考核记录
可外包培训或使用合规顾问协助设计教材与考核题
答: 建议内容包括:
员工签名确认的培训出席表
培训材料PPT及讲义归档
培训视频或照片存档(供抽查)
测试题及成绩记录(建议≥70分合格)
年度培训汇总报表
如能借助系统(如LMS)自动管理更佳。
答: 是的。海关在实地检查时会抽问员工是否了解KYC/STR流程,如答不上来可能会被记录为:
合规培训失职
合规制度流于形式
严重情况下或影响续牌或引发罚款。
答: 必须。合规体系中需设立:
客户投诉专线或邮件通道
投诉记录登记表
处理时限及跟进责任人制度
投诉处理结果归档制度
并需于每年向监管机构报告重大投诉情况(如涉及可疑交易)。
答: 单一投诉不构成直接影响,但:
多次投诉或未处理记录将引起监管关注
投诉中如涉及AML漏洞或操作欺诈,将影响续牌或遭吊销
海关有权要求提供所有投诉记录及处理流程
答: 推荐“五步法”机制:
受理登记(Date, Name, Contact)
指定专人调查(Compliance Officer)
初步反馈时间(≤5工作日)
结论及补救方案(书面回复)
档案留存6年(含电子+纸本)
答: 建议建立内部风险客户库,并对以下类型客户进行拒绝服务:
拒绝提供KYC资料
多次提供虚假地址/身份
被列入制裁名单(UN、OFAC、EU)
频繁异地交易且无法解释来源者
答: 高风险客户特征包括:
国籍/居住地为高风险国家
使用代理开户
交易额频繁接近报告门槛
客户职业异常(如无业但高交易额)
识别后应启动EDD流程,包括:
要求更多身份证明
索取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单、收入证明)
高级管理层批准交易
答: 推荐以书面或邮件通知形式告知:
原因简洁说明(不建议具体说明高风险评级原因)
停止时间、已结清金额
提供联系窗口处理余额或未结算事项
保留通知记录供监管检查。
答: 原则上可以,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完成KYC尽调(远程视频+文件验证)
风险评估属中低等级
可追踪交易记录及目的地
如客户来自高风险国家,应采取EDD并备案。
答: 建议持牌人配合以下安排:
与持牌海外MSB签订清算协议
明确责任分配(KYC由谁执行)
建立资金流示意图供监管核查
不可将客户资金直接转至个人账户或第三方账户。
答: 并非一刀切禁止,但应:
了解客户虚拟资产来源(交易平台、钱包)
若交易转换为法币并进入系统,应核实其合法性
避免承接过多VA相关客户集中度风险
如构成专门VA兑付业务,可能需另行申请虚拟资产牌照。
答: 一般建议:
每12个月定期审核AML、KYC、CTF制度
有法规更新、业务结构变更、审计建议时立即修订
文件更新应由合规负责人(CO)或MLRO主导,并由董事批准存档。
答: 如果修订仅为内部流程优化,无需主动通知;但如涉及以下事项,应书面告知监管:
AML政策核心条文变动
客户尽调流程变化(如不再现场核身)
新增或删除客户类型(如引入虚拟资产服务)
合规人员变更
同时保留新旧版本比对记录备查。
答: 以下证明形式建议采用:
员工执行记录(KYC表、客户评级表)
AML培训出勤及测试记录
STR报告档案编号
客户交易稽核记录截图
年度内部合规自查报告
监管机构会在实地稽核中检查这些记录。
答: 法规并未强制,但具备以下功能的系统或工具将提升合规表现:
客户管理(CRM+KYC存档)
交易日志及风险评分
可疑交易识别提醒(Rule-based)
STR自动生成及记录机制
审计日志及操作记录
可采用自主开发、第三方解决方案或合规SaaS平台。
答: 持牌MSO需建立数据保护制度,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措施包括:
文件加密保存、定期备份
数据访问权限分层(最小权限原则)
防止数据导出机制(如关闭U盘、截图)
离职员工账号注销机制
使用防火墙、VPN、入侵检测系统
建议每年进行一次IT安全审计。
答: 如构成严重信息安全事件(资料被盗、客户信息大量泄露等),建议:
启动内部应对机制
在7天内通报香港海关
同步向**私隐专员公署(PCPD)**报告
如涉及客户损失,还需保留证据用于司法调查。
答: 虽非强制,但监管建议:
所有法定文件及制度应具备中英文对照版本
客户确认文件(例如授权书、KYC)应使用客户能理解语言
员工须能使用客户语言沟通(特别是客户集中来自某国时)
为东南亚客户(如菲律宾、印尼)提供本地语言服务也有助于客户信任及KYC核实。
答: 重点在于身份真实性与交易目的透明性,建议:
使用视频见证+第三方核实(如SUMSUB验证)
要求提供住址证明、雇佣合同或收入声明
核对付款账户是否一致(实名一致)
分批提高交易额度,启动渐进式信任建立机制(Tiering)
每位客户开户资料建议保存≥6年。
答: 一般审查范围如下:
办公场所实际存在(实地走访)
文件柜或资料库内合规资料是否齐全
员工是否了解AML/KYC职责
核查系统是否可查询客户交易记录
STR上报记录是否存在
负责人在场参与面谈、合规解释能力
检查后海关可能出具合规评分或建议整改意见。
答: 涉嫌洗钱行为将由**联合金融情报组(JFIU)**主导,参与方可能包括:
香港海关(C&ED)
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CCB)
香港金管局(如涉及金融账户)
香港证监会(如牵涉证券交易)
入境事务处(如疑涉人口走私)
JFIU可要求冻结账户、调取资料或进入办公场所调查。
答: 不影响,但必须披露最终受益人(UBO),包括:
公司注册文件(如BVI、塞舌尔公司)
公司架构图(Structure Chart)
穿透至自然人UBO的KYC及背景资料
如不清晰或有高风险地区控股公司,可能被监管要求解释结构安排或加强审查。
答: 可以,但要注意:
每间MSO需单独申请牌照
不得共用系统、账户、办公地址、人员
各公司之间需有清晰分账与客户区隔机制
控股公司须解释每间子公司的业务定位
避免“多牌照套壳”或“规避监管”的印象,必要时可向海关提交集团营运说明信。
答: 海关未要求多国同步申报,但若涉及资金跨境清算、客户身份互通、共享系统平台等行为,建议:
就各国业务流程分别设立隔离合规框架
向香港海关说明合作方身份、风险管理措施
如有客户资金出入非香港银行账户,需披露资金流方向与用途图
避免形成“混合管辖”风险点。
答: 可参考以下标准:
大额频繁交易(例如每日汇入50万港币以上)
交易国为高风险国家(如伊朗、朝鲜)
客户资金流向与其身份或收入不符
多次更换收款人、收款账户
交易目的含糊或与客户身份不匹配
高风险交易一经发现,应启动增强尽职调查(EDD),如有怀疑,应报STR。
答:
“切分交易”:客户故意将大额款项拆分成多个小额汇款(避开报告门槛)
“人头账户”:频繁使用他人账户收汇而不说明理由
“空壳公司”收汇:公司无实体业务却频繁收款
高频跨国转账:交易目的不明,频繁进出多个国家
频繁更换地址、身份文件者
如有以上行为,建议启动STR评估流程。
答: 不强制逐笔评分,但需建立:
客户风险等级制度(低/中/高)
高风险客户的交易应特别记录
使用系统识别异常交易(金额频次、国家、模式)
建议设定预警规则(如日汇款次数≥5次即触发手动审核)。
答: 一经识别疑似交易行为,应在合理时间内(建议不超过2个工作日)向JFIU提交可疑交易报告(STR)。
答:
客户姓名、身份资料、联系方式
账户/交易明细(金额、时间、收款人)
可疑点描述与分析
所有支持性文件(KYC、交易凭证、通讯记录)
STR需通过e-STR系统线上提交,并保留报告编号。
答: 严禁通知客户,否则构成“泄密”,可能违法。应:
停止可疑交易
保留通讯及行为记录
等待JFIU指示是否进一步冻结资金或协助调查
答: 是,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使用视频见证(实时Zoom、Google Meet等)
采用第三方身份验证系统(如Shufti Pro、SumSub)
双重核查机制(身份证+地址+动态验证)
客户签署授权声明文件
非面对面开户客户应视为高风险客户,适用更高监控要求。
答: 可以,但建议限额递增机制,即:
首次交易设定额度上限(如 ≤ HKD 50,000)
每完成一轮KYC验证与交易记录审核后可提额
高风险国家客户建议限制服务或申请额外资料(如资金来源证明)
答: 可能。特别在以下情况下:
客户涉嫌跨境洗钱
STR中收款人或用途涉及他国敏感地区
涉及联合调查案件(通过Egmont Group机制)
香港为Egmont Group成员,会与其他国家的FIU合作共享可疑交易资料。
答: 若服务客户位于他国且资金落地或收汇通过该地银行账户,该国可能要求注册为其当地MSB(如美国FinCEN、加拿大FINTRAC、新加坡MAS)。如仅处理香港客户或纯资金流经香港,不强制多国注册。
答: 可以,但须:
事前向海关递交变更申请
提交新股东的“适当人选”声明、背景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股权转让背景及合理性
在批准前不得进行工商变更或实际控制权移交,否则违法。
答: 持牌资格不能直接买卖或转让。如变更控制权(50%以上股权),等同“新牌照申请”,需由新受益人重新审核。若市场上有“出售持牌MSO”情况,务必确认是否经过合法申报。
答: 是的。RO为牌照核心人员,如有以下变更,必须事先申请:
新RO提交“适当人选”审查
提供AML经验及履历、声明信
提供培训记录或考试证明(如有)
更换RO一般需时1-2个月,期间应安排过渡机制,避免监管空档。
答: 建议由MLRO/Compliance Officer每年制作一次内部报告,内容包括:
STR上报数量与类型
员工培训情况
客户风险等级分布
系统预警与稽核案例
内部违规行为及整改措施
此报告可用于续牌参考或应对突击稽查。
答: 是的。建议安排:
季度自评
每年一次外部合规稽核(第三方)
内部交叉审查制度
海关在抽查过程中会问询是否有“内部审计制度”、“独立稽核机制”及相关报告档案。
答:
启动内部调查机制
停职或暂停其操作权限
如证据明确,应报香港廉政公署(ICAC)
同时通报香港海关与客户
员工严重违规将直接影响公司续牌及声誉,建议建立“员工诚信承诺制度”。
答: 法规未强制要求,但为防止挪用客户资金并满足AML监管审查,强烈建议:
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存放客户资金
与运营账户、费用账户分离
客户资金专户应仅用于汇出/汇入客户资金,不得混用
保留详细交易流水,确保可追溯
答: MSO公司应:
明确标注客户资金用途(用途代码或凭证)
设立多签或审批机制
通过IT系统或Excel建立资金日报表
建议每月对账、每季度审计一次客户资金流
在争议发生时可提供清晰证据防止法律纠纷。
答: 原则上禁止将客户资金转入非MSO公司控制账户(包括:
员工个人账户
商户临时账户
关联公司账户)
如有特殊情况,需:
取得客户明确书面授权
披露资金流路径
经监管允许或律师审核确认可行
否则极易被认定为“出借牌照”或“变相代理”。
答: 可以,但需确保以下:
MSO在其中角色清晰(如支付代理、兑付服务方)
所有客户资金仍须经过MSO账户清算
保留完整API交易记录、客户授权资料
如接入海外电商(如Shopee、亚马逊结算)应说明资金最终受益人、出入金额结构,并纳入AML系统监控。
答: 原则上MSO业务范围不涵盖加密资产支付网关,如有:
USDT、BTC、ETH等币种兑港币
加密钱包之间代收代付
则属于虚拟资产兑付,应另行向SFC或C&ED申请牌照,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可能遭冻结资金及刑责。
答: 每一个业务地址/品牌主体,若要独立经营金钱服务,必须独立申请牌照,不可“一牌多点”经营。
分公司应注册为独立法人或独立商业登记编号
共用地址不可作为多个MSO牌照的办公场所
共用人员、系统需做数据隔离、风险区分
答: 不可以。任何形式的“挂靠经营”、“外包金钱服务”均属于违法行为。品牌授权必须遵守:
不能允许他人以贵公司名义处理客户资金
不可出借系统、账户或员工身份进行实际操作
合作方如需收汇、兑付,建议其自行申请MSO牌照
答: 虽非强制,但强烈建议配置以下保险产品:
专业责任险(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如因合规失误或员工违规造成客户损失
网络安全险(Cyber Insurance):如客户资料泄露或黑客攻击导致索赔
员工舞弊保险:防范员工挪用客户资金
保险额度建议不低于HKD 500,000,可作为合规信用加分项。
答: 建议配置,特别是若存放客户文件或服务器于办公室内,办公场所可投保以下项目:
火灾险
水损险
盗窃险
设备故障或中断营运损失险
答:
停止接收新客户及交易
向海关提交“停止金钱服务业务通知”
安排结清所有客户资金与交易
提供清算报表及未结业务说明
交还MSO牌照正本与信件
注销后仍需保留业务记录至少6年以供事后检查。
答: 可以。但若在上一次持牌期间有违规记录或未妥善注销(如被动吊销),将会严重影响重新申请时的“适当人选评估”与合规信誉分。建议合规退出并留有记录说明。
答:
未履行AML/KYC政策(例如未识别客户身份)
未报STR但后续被识别为洗钱行为
出借系统或与他人共用账户
假地址注册或虚拟办公室申请
资料造假(如无真实办公地址、提供虚假租约)
股东或RO未申报变更
答:
书面警告(如初犯轻微合规失误)
罚款(视违规程度,约数万至十数万港元不等)
暂停牌照经营权
吊销牌照(严重违规、拒不整改或欺诈)
刑事起诉(如涉及协助洗钱、虚构交易等)
答: 可以。海关处罚前通常会发出《通知书》,被通知方可:
提交书面陈述
出示证据或解释
要求面谈解释或听证
如不服最终决定,可通过上诉机制或司法复核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诉。
答: 是的。香港海关在审批阶段通常会安排面谈环节,对象包括:
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尤其是合规负责人 / MLRO)
实际控制人(UBO)
答: 常见问题包括:
你的业务模式如何运作?涉及哪些国家?
如何执行KYC和交易监控流程?
你是否知道什么是STR?你上报过吗?
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评估客户风险等级?如何分类?
若客户提供虚假资料你会怎么做?
如何识别洗钱风险交易?有何事例?
MLRO职责和合规流程如何落实?
建议准备模拟问答稿、案例演示、图解交易流程图等辅助资料。
答: 不会立即拒批,监管会:
提出问题或要求补件
安排二次面谈或递交书面解释
若反复无法解释或资料虚假,才会发出“拟拒信”或正式拒批信
答:
正本《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纸质彩色证书)
批准通知书(Letter of Approval)
经营条件(如有附加合规要求)
注册信息摘要,供张贴于办公场所
答: 若企业在其他国家开展汇兑业务(如菲律宾、印尼、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英国等),部分监管机构会发送监管问卷、KYC核查表、制裁名单配合函件,建议:
指定MLRO或合规负责人集中应对
委托专业律所或合规顾问(如:仁港永胜)拟定回函
所有回函应存档 ≥ 6年备查
答: 可以申请兼营或集团方式扩展,例如:
升级申请虚拟资产牌照(SFC第1/7/9类)
增设外汇牌照(如英国FCA、加拿大MSB)
与银行合作开拓跨境支付服务
增设境外MSO(如新加坡RA、马来西亚B2BMS)
但需避免“混合合规”冲突,例如不应在未持牌前从事虚拟资产代兑服务。
答: 虽无法成为虚拟银行主体,但可申请:
API合作对接(如ZA Bank开放支付系统)
成为KYC数据提供方
使用银行沙盒API(如PayMe商户结算、FPS代收)
前提是须通过合规评估,包括AML、系统安全、客户资料保密制度。
答:
审核KYC及新客户开户资料
监控大额交易及高风险客户活动
监督STR提交、投诉处理、系统更新
撰写合规例会纪要
签署合规制度更新及年度报告
应对监管来信与检查
建议使用**《RO/MLRO值勤日志模板》**记录值班、报告、例行事项及签署事项。
答: 可以,但该人员必须:
具备AML经验、金融背景或合规培训记录
每年完成不少于6小时AML培训
参与全体合规会议,并签署职责承诺书
公司应保留人选的任命信、履历、AML经验证明等资料。
答: 建议设立业务中断应急方案(BCP),包括:
异地数据备份(如香港+AWS云)
紧急联系电话及负责人联络清单
客户通知机制(邮件或短信通知服务中断)
恢复优先级排序(KYC系统 > 交易监控 > 日志审计)
答:
立即中止数据系统外连访问
通知数据安全负责人与合规部门
向客户发送受影响通知(如超100人)
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通报
如涉及资金或客户身份,建议同步向香港海关与JFIU通报
答: 建议执行以下流程:
启动“内部事件调查”机制
MLRO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输出《事件总结报告》(说明原因、处理流程、客户影响)
修改制度、员工重训、引入新监控机制
于30日内完成书面报告归档
严重情况应主动与监管沟通“自查报告”避免扩大影响。
答: 尤其是企业客户,应收集以下文件:
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公司结构图(含最终自然人UBO)
控股比例 ≥25% 的所有股东身份证明
董事决议(授权该人开户/操作)
银行证明文件或资金来源文件
如客户拒绝提供,建议不予开户。
答: 是的。如客户为信托、基金、家族办公室,应收集:
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信息
信托契约副本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证明客户与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如属高风险(如匿名基金架构),应加强尽职调查并考虑EDD流程。
答: 可以,但需:
由被代理客户本人出具授权书(签字+身份证)
验证代理人身份(如律师、公证人)
所有通信仍需向客户本人确认
不得以“介绍人代签”或“用微信语音”方式跳过正式开户流程
严禁“挂名开户”、“假名开户”或“销售代开户”等变相违规行为。
答: 可以,但此类客户需谨慎评估:
收入来源是否明确(如捐款、政府补助)
资金用途是否具体(如援助项目、教育资助)
是否与受制裁地区/政治组织有关联
建议将此类客户设为高风险评级,实施增强尽调(EDD),保留所有资金流动文件。
答: 可以,但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收入证明(如自由职业合同、银行流水)
客户声明其业务活动种类、国家、平台(如Upwork、Fiverr)
是否为代收性质服务(避免“帮收帮付”)
与身份一致性审查(如职业为自由翻译,但交易频繁收美元汇入,需解释来源)
答: 不禁止,但需采取如下措施:
明确客户主营业务、资金来源
索取营业执照、行业监管牌照(如有)
加强交易监控与预警设定
报告任何与其行业特征不符的资金活动
建议进行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开户。
答: 一般MSO不属于金融机构类别(非托管型金融服务提供者),但若公司兼营资产管理、提供账户结构、或涉及客户委托保管资金超过一定时间,有可能被视为FIs(Financial Institutions)。建议:
咨询专业税务顾问评估是否适用CRS身份申报
如涉及美国税务居民,应了解FATCA回报义务
建议登记取得GIIN号(如适用)
答: 是的。即使MSO并非金融机构,也建议客户于开户时填写如下文件:
《自我证明表格(个人/机构)》(用于识别是否属美国或其他司法辖区税务居民)
如客户表明为“非税务居民”,应提供合理解释
此类文件为公司避免间接违反国际信息交换规则提供保护。
答: 强烈建议设立,内容应涵盖:
禁止挪用客户资金、不得收受回扣
不得协助客户逃避监管(如伪造地址)
员工与客户不得有私下金钱往来
对外不得承诺“可开户保过”等虚假信息
并建议每年全员签署一次更新后的《员工廉洁声明》。
答: 可通过以下方式:
内部设立“合规邮箱”或匿名举报系统
允许员工举报同事或上司的不当行为
设立独立受理人(建议非直线上司)
所有举报必须保密,保护举报人安全
并在合规手册中载明处理流程与反报复承诺。
答: 根据《打击洗钱条例》,KYC资料必须保存不少于6年:
从交易完成之日起计,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地址证明、交易记录、风险评估表等
可采用电子归档,但需确保可随时调阅、可审计、不可篡改
答: 合规,但需满足:
服务器位于安全地区(建议香港或欧盟、ISO 27001认证云平台)
可提供完整访问日志记录
设置内部访问权限控制
使用AWS、Azure、Google Cloud等大型云平台可满足监管要求,但建议避免境外不明服务商。
答:
STR平台(JFIU e-STR系统):强制接入,用于上报可疑交易
BRC平台(商业登记更新):如更改公司资料需同步
LEI系统(如参与跨境支付):如有与金融机构互动可考虑申请
其他如监管机构发函,亦可通过信件或政府系统账户登录应对。
答: 可以,但应注意以下事项:
系统服务商须具有信息安全资质(如ISO 27001)
客户资料存储权限仍应由MSO公司控制
保留访问日志、操作日志
外包协议中应明确数据归属权、合规义务与灾备机制
推荐引入“第三方系统审计”或“年终数据回传归档机制”。
答: 不建议。RO及MLRO为持牌公司“内设高级人员”,应为雇员或董事,具有:
公司授权权限
可随时出席海关面谈
可签署合规报告及内部通告
如确实缺乏人手,建议委聘顾问协助起草制度、培训内部人员、辅导实际RO上岗,但不得将职责完全外包。
答: 建议设置如下机制:
安排副RO或授权合规官担任临时值勤职责
在系统内设定**“离岗期间授权表”**
邮箱或电话保持国际可联系状态
如出港超过30天,应通知监管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值勤安排
对于长时间(如离港超90天)情况,建议提前启动RO替任申请。
答: 不需要,但公司必须:
保证在此期间仍有合规负责人员值勤
明确向监管报告RO已递交辞职/离任声明
在新RO获批前不得新增高风险客户或开展重大业务扩张
建议制作《RO交接清单》,并提交“过渡责任人”声明。
答: 推荐使用以下方法:
接入全球制裁名单数据库(如World-Check、Dow Jones、Refinitiv)
定期对客户资料进行自动或半自动匹配核查
若手工操作,建议每季度用OFAC、UN、EU名单逐一筛查客户
发现命中记录,应立即冻结相关交易并启动STR程序
答: PEP属于高风险客户,应执行:
增强尽职调查(EDD):包括资产来源、交易目的、账户用途说明
管理层批准机制
实时监控交易活动并记录分析
每6个月进行一次动态KYC复审
PEP范畴不仅限于本地政要,还包括海外重要政治人物及其亲属、密切商业伙伴。
答: 资金流向图可展示:
客户→MSO→中间账户→收款人→提现路径
资金是否经他人账户中转
是否存在非客户账户收/付款的行为
该图帮助监管理解交易逻辑,辨识是否存在代收、洗钱、虚构业务风险。
答: 建议使用Visio、Lucidchart、PowerPoint绘制,内容包括:
每一账户节点(银行/钱包)+ 所属人
每一交易方向标注金额区间(例如:HKD 10K–200K)
时间路径(如 T+1 清算)
红色标注异常账户(如代理人或高风险国账户)
附注说明是否采用自营账户或第三方清算通道
答: 建议制度应包括:
培训大纲规划:每年规划不少于两次全员AML培训
岗位定制化内容:如前线客服、合规部门、系统部门培训内容不同
考核机制:每次培训后安排测试(及格线70分)
留痕记录:培训签到表、讲义PDF、培训视频录制、考题与成绩保留6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机制(入职后7日内完成初次AML导入)
答: 会。监管人员在实地抽查时常会:
随机询问一线员工:“你知不知道什么是KYC?STR要怎么报?”
要求出示培训记录、员工考核成绩、培训教材
如果员工答不上问题,可能被认为公司制度“流于形式”,影响评分甚至续牌。
答: 可以外判“执行动作”,但必须满足以下前提:
外包服务商须签署保密协议(NDA)与合规执行声明
所有KYC文件必须由MSO公司复核并最终审批
不得将“身份审核权”外包(例如判断客户是否高风险)
外包机构员工应接受公司提供的AML培训
MSO公司需对外包行为承担最终责任。
答: 非强制,但建议在接受现场审查或提交制度文件时披露该安排,并附上:
第三方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范围(例如仅限文件采集、非身份判断)
合规措施说明
答: 监管并不禁止,但应注意以下事项:
区块链账本需可追溯、可审计、可导出原始数据
使用私链时应说明节点控制机制与防篡改机制
若公开链上公开客户交易数据,应注意资料私隐保护义务
系统可与AML系统接口对接,确保合规监控机制不被绕过
答: 不允许作为MSO牌照业务范畴执行。若涉及:
加密货币→法币兑换
钱包账户→银行账户清算
即视为“虚拟资产服务”,必须申领SFC第1/7/9类或C&ED特别审批的VA牌照。
答: 若企业通过银行申请FPS账户,银行审核通过并确认业务合法即可使用,但需注意:
客户收付款用途清晰,标注交易编号
所有交易明细需归档并与系统挂钩
不可转由员工个人FPS进行收汇(属于严重违规)
答: 只要交易对手为港币账户并符合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即可。但应特别留意:
避免客户以“人头账户”方式接收款项
FPS收款用途需注明(如“Family remittance”或“Invoice 2024-003”)
答: 非强制,但建议使用具备以下功能的系统或Excel规范模板:
交易日报表
客户余额明细表
资金划拨明细与授权记录
内外账核对记录
系统自动对账与预警机制
如有条件,可使用专门MSB/MSO系统(如Serrala、Tipalti)进行集成。
答: 若公司有实际交易活动,建议每年进行独立审计,尤其涵盖:
客户资金归属与对账情况
AML制度实施记录(如STR、KYC档案)
系统访问权限与流程日志
审计报告不仅用于税务申报,也可用于海关抽查、银行合作审查等用途。
答: 多间MSO若共用:
客户系统
KYC数据库
银行账户或结算路径
将构成监管高度敏感问题。建议:
明确公司边界与客户区隔(系统数据库应物理或逻辑隔离)
各公司分别设立独立MLRO与KYC负责人
每间公司对客户负独立监管责任,避免一处违规牵连全部
答: 不冲突,但须分别管理,尤其在以下方面清晰划分:
不得将SFC客户资金流经MSO账户
不得在MSO通道上开展任何受SFC规管的证券或基金业务
客户资料、平台展示、公司宣传需注明牌照类别与归属公司
监管视“交叉经营”为重大风险,若平台同时提供虚拟资产与金钱服务,可能被视为规避审批。
答: 应立刻:
启动内部交接机制
指定临时负责人(并报海关备案)
审查其操作记录、客户审核情况是否存在疏漏
检查是否携带或删除客户资料
启动《离职员工访问权限注销程序》
建议每年更新**《核心人员替代人选名册》**,避免“无人可接”风险。
答:
立即进行内部合规审计
向合规负责人及董事会通报情况
若涉及STR遗漏或客户资料伪造,应主动向海关报告
启动内部问责流程并视情况通知客户及JFIU
答: 可以且建议立即执行:
发送书面通知说明终止合作原因
清算余额并退还客户(如无监管冻结或其他疑点)
保留所有通讯记录及对账资料
若有可疑交易历史,应并行递交STR
答: 典型高风险信号。建议:
提升风险评级
启动EDD(增强尽职调查)
发送问询函,要求提供资金用途、发票、对手方合同等
未能配合可构成终止关系依据,并递交STR作为记录
答: 香港MSO没有公开的“强制年审”制度,但存在:
不定期突击审查(含抽查客户档案、KYC流程)
基于投诉或STR报告的专项检查
续牌前合规回访
建议每年自愿提交一份“营运摘要报告”,向监管主动展示合规状况。
答: 可准备如下材料:
年度客户总数、交易总额摘要
STR上报总量、类型分类
AML培训记录与员工出勤率
自评报告(评分制或合规问题登记表)
新增政策或系统改进项说明
此类材料可作为公司合规主动性展示,提升监管信任度。
答: 错误。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Cap.615),CTF义务与AML并列,尤其:
不得处理任何联合国或香港制裁名单上的账户或交易
不得协助任何机构或个人资助受联合国安理会列明的组织
必须每月筛查客户名单与更新制裁数据库
答: 建议每月例行:
使用全球制裁名单自动对客户、对手方进行批量筛查
若命中需立刻中止交易并向JFIU/海关汇报
系统须支持模糊匹配(如“AL QAIDA”、“ALQAEDA”均可识别)
与AML系统统一管理,形成月度筛查报告归档
答: 是基于客户历史交易行为、资料、习惯建立的一种动态模型,可识别异常行为,常用指标:
平均交易金额
国家路径频率
活跃时段
突然交易增量/资金结构变动
建议将其作为AML系统交易监控模块的一部分,有利于预警机制建立。
答: 举例:
原常交易金额为每周HKD 20,000,突然汇入HKD 1,000,000
原本交易仅限香港,突然频繁与阿联酋、俄罗斯往来
短时间内开户→大额进出→账户无余额
符合以上可疑交易特征应立即报送STR。
答: 是的。如变更控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即UBO):
须向香港海关递交“持牌人资料变更”申请
提交新控股人KYC、公司注册证书、业务证明
披露境外集团最终受益人及背景关系图
在获监管审批前不得完成股权交割或变更工商信息。
答: 可简化部分尽调程序,但仍需:
提交上市公司基本信息、股东结构
公告摘要说明收购MSO目的
提供董事声明及法律意见书确认不影响原业务
监管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实质控制人穿透不足”的风险。
答: 是。系统应记录:
所有客户操作(开户、交易)
所有员工操作(登录、查询、修改)
权限变更记录、审批操作、导出行为
日志需保存6年以上,并可在监管审查时调阅导出。
答:
纸质优先保留:
原始KYC表签署版
客户授权书、合约
股东或董事声明信
电子归档可接受:
身份文件扫描件
STR报告副本与编号
AML培训记录
会议纪要与审核流程记录
必须保证系统归档数据可验证、防篡改、备份。
答:
通知客户提前30日,结清账户资金
向香港海关递交**“终止金钱服务业务通知书”**
结算所有未完成交易
清算内部资金账户并归档报表
正式交还MSO牌照正本,申请注销
档案需继续保存至少6年(包括客户资料、交易记录、STR档案)
答: 是。若:
原持牌期间存在未报STR、隐瞒关联方经营、出借牌照等问题
发生客户投诉或纠纷未妥善解决
即使注销仍可能被追究原董事、股东及RO法律责任。建议书面整理“退出审计报告”备查。
答: 可以,但需视业务模式和监管适用性,常见转型路径:
申请SVF储值支付牌照(向HKMA申请)
增持SFC第1类/第9类牌照,拓展至虚拟资产经纪或基金管理业务
注册海外支付机构(如新加坡MPI、立陶宛EMI)作为国际结算结构
建议进行“多牌照业务适配性评估”,避免误踩监管灰区。
答: 可以,但须保持独立经营、独立牌照、独立客户群,不可出现:
混合宣传、混用系统或账户
未申报的跨牌照资金流转
客户身份不区分,导致监管交叉风险
每类业务需有其对应监管对象与合规制度体系。
答:
牌照状态是否活跃(有无罚单、警告、未续牌风险)
股东、董事背景有无变更但未申报
客户合约与资金流是否合法合规
有无历史STR记录与监管通讯记录
是否存在“挂靠经营”或“通道使用”行为
所有合规制度是否完备(AML、KYC、员工培训记录)
答: 是。如控股比例达到或超过25%,必须:
递交变更资料至香港海关
提交新控股人“适当人选”证明(含无犯罪记录、资金来源)
披露新实益拥有权结构及目的说明
答: 建议设置分级限额机制,例如:
普通客户每日限额 HKD 50,000
中等级客户限额 HKD 200,000,需提交收入证明
高等级客户不超过 HKD 500,000/日,需EDD及管理层批准
如客户交易量超限而无解释依据,建议触发STR评估机制。
答: 可以,并建议设置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例如:
个人客户账户余额不得超 HKD 1,000,000
商业客户账户余额不得超 HKD 3,000,000
超额应由MLRO或CO层级人员审批,并存档理由。
答:
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书面确认函
指定合规负责人或客服主管处理
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
如客户要求进一步申诉,提供香港海关或消费者委员会联络渠道
答: 非必须。应依据:
公司是否存在操作错误或违规
是否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失误引发
是否有免责条款(建议客户协议中明确说明风险承担边界)
如属公司失误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考虑适度补偿并书面和解。
答:
补件通知信(说明申请资料不足,需限期补交)
查询信(针对某一客户、交易、STR提出问题)
现场审查通知信(提前约定时间进行上门检查)
行政处罚通知书(警告、罚款、拟吊销等)
答:
第一时间由合规部门拆阅并评估事项紧急程度
设置回函时限,并尽可能书面回覆
重要事项需由RO签字确认后发送
建议由专业顾问或律师协助草拟复杂信函,避免措辞失当
答: 可以。应:
立即补交e-STR附加说明信或修正资料
在原报告中注明STR编号并说明修改内容
与JFIU保持沟通,记录补报编号及时间戳
答:
未能提交完整客户身份资料
未描述交易可疑点,仅上传交易截图
STR与系统记录不一致(金额、账户编号有误)
STR后客户仍继续交易,未执行冻结或内部风控措施
建议设立“STR质检制度”,每月内部抽查1-3份已上报记录。
答: 可以。建议:
补签KYC表格与补交身份证/地址证明
更新系统资料并注明“后补”
如发现过去某交易存在异常,应补交STR报告并解释未及时上报原因
海关允许企业主动修正错误,但必须主动、完整、留痕。
答: 若及时整改并提交报告,一般不会影响续牌;但如:
一再被抽查发现类似问题
拖延整改或报告敷衍
公司缺乏整改执行机制
将导致监管打分下调,续牌可能增加实地审查、背景复核要求。
答:
提供完整合规文件(AML制度、STR记录、商业计划书)
提前说明资金结构及客户来源国别
如已有客户,可展示实际运营数据及系统截图
可寻求专业顾问推荐配合银行尽调程序
优选虚拟银行(如ZA、Livi)或外资银行(如渣打、星展)有时更具开放性。
答:
准备系统架构图、操作流程图
只开放演示账户或截图供演示
提供样本客户资料(脱敏处理)
签订保密协议后进行现场系统演示
避免直接导出全量数据给银行,防止客户隐私泄露或监管冲突。
答: 是的,尽管并未对外公开评分系统,但审查内容可细化为五大评分维度:
KYC制度健全程度(20分)
AML/CTF执行记录(25分)
STR提交与配合情况(20分)
人员配置与面谈质量(15分)
系统记录与文件归档质量(20分)
合规分数低可能触发:续牌前实地回访、发出警告信、缩短续牌期限。
答:
每年制作《合规运营年度报告》主动提交
每季度进行内部AML培训并归档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高风险客户抽查
在系统中启用自动风险预警功能
接受监管建议后,书面提交“整改计划与落实证明”
答:
股东/董事无法通过“适当人选”审查(如破产、刑事纪录)
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室/秘书公司地址
业务模式存在虚拟资产兑付、掩盖真实资金路径
AML/KYC制度内容空泛、缺乏实际执行力
面谈表现差,无法解释流程或系统
提交材料严重不完整/模糊
答: 可以,但需:
等待至少6个月后重投申请
更换合规负责人或股东架构
说明此前申请被拒原因并附整改说明
如第一次申请已构成诚信或虚假申报问题,建议通过专业机构重新规划结构及材料。
答: 是的。流程为:
向海关发函提出复核申请,需说明理由与补充资料
如海关维持原决定,可进一步通过行政复审程序或司法复核
必须在获知决定起计的21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建议由合规律师或熟悉行政法的顾问(如:仁港永胜)协助拟稿与沟通。
答:
第一时间联系银行了解冻结原因
向监管汇报(如已冻结客户资金)并同步准备说明信
配合银行尽调提供KYC、交易记录、客户授权书
若冻结涉及客户纠纷,应提供客户声明并中止交易
如银行无合理说明冻结行为,建议启动内部申诉程序并保留函证记录。
答: 建议设置“主账户+备用账户”结构,但必须:
明确客户对应账户路径
禁止随意变更客户付款路径,避免混淆或构成可疑交易
向客户提供更新前后交易通告与确认书
答: 建议基于以下维度设定“非金钱性+合规导向”的激励:
准确发现可疑交易
高质量完成培训与报告
被监管评为表现优秀
不应设立“STR提交数量挂钩”类奖金,避免道德风险。
答: 应在入职文件中纳入:
客户资料保密协议
工作数据不外泄条款
竞业限制(如3-6个月内不得加入竞争性机构)
同时建议定期复训数据安全制度,设定账号权限分层控制机制。
答:
客户资金账与公司运营资金账是否分开
年度交易总额核对与日常流水对账是否一致
系统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目是否一致
STR及可疑资金记录是否留存完好
答: 是。建议选择:
熟悉金融机构合规要求的香港CPA(如熟悉AML审计)
有能力配合合规稽核抽样和出具反洗钱符合性意见书
如用于对接银行或监管建议提交,需使用认可执业审计师签署。
答: 是。明显趋势包括:
海关配合打击地下钱庄及虚拟币洗钱行动加密频率
进一步推动MSO与SVF、VA平台区隔
强化系统审计、交易穿透、境外客户筛查标准
建议提前布局系统自动化、跨国结构透明化、合规文档数字化。
答: 强烈建议。典型功能包括:
客户资料OCR识别 + 核对逻辑判断
自动匹配国际制裁名单
异常交易行为识别 + STR触发模块
可生成合规报告 + 日志追踪
系统合规化将成为今后持牌续牌、融资上市或并购的重要“合规资产”。
答: 非强制,但建议如下:
面向香港本地客户,必须有中文资料、合同、政策文件
面向东南亚客户(如印尼、菲律宾),建议设置英语或本地语基础KYC问答模板
所有条款必须客户确认“已理解”并保留签署证明或打勾确认页面截图
答: 可以,但应注意以下事项:
不可混用牌照、共享账户、互引客户
各地区客户资料、系统、交易记录分隔保管
建议提供“牌照声明页”供客户选择明确使用哪个地区服务
如存在资金跨境结算,应在KYC中进行“资金来源及去向披露”及国别监管适用判断
答: 香港海关对申请阶段的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资料、未披露信息,将可能:
立即拒绝申请或吊销已批牌照
将责任归咎于董事、股东或RO
同时通报金融情报组(JFIU)、香港警务处,触发刑事调查
常见触雷项:
虚假地址/假租赁合约
伪造KYC样本
虚报员工资历或工作背景
故意隐瞒实控人身份或高风险关联业务
答: 若属非重大疏忽或初次错误,且主动发现、积极补充,可:
递交书面更正说明信
附新材料/证据证明真实情况
承诺改进流程并可附制度修订版本
监管机关保有酌情处理权,诚实申报与快速补救将成为关键。
答:
一般提前3–7个工作日发出正式访问通知信
企业需准备:KYC档案、AML手册、员工培训记录、STR报告档案、系统截图
答:
实际办公地址是否存在、是否有人员值班
客户档案是否可追溯、有无遗失资料
员工是否熟悉KYC流程、能否回答AML相关问题
是否具备系统支持、STR上报记录完整
突击问答“谁是你们的MLRO?STR怎么报?”
如发现严重问题,监管可当场暂停部分业务,并发出整改通知。
答: 是的,建议配置2–3位RO,职责分工如下:
主RO:对接监管、签署所有合规文件、主持会议
副RO:负责培训、监督交易监控系统运行、内部通报机制
区域RO(如适用):处理非香港地区客户的资料初筛与语言沟通
答:
明确值勤安排(建议每周一位主责)
保留交接日志:客户审批、STR处理、培训签发记录
设置RO会议纪要存档表,由主RO签字确认内容
答: 虽无强制“开业启动时限”,但如:
连续12个月无客户交易、无系统操作记录
无员工实际在岗
无任何AML执行活动
则可能被视为“空壳持牌”或“规避审查”用途,续牌或被抽查时将极大影响评分。
答: 合规冷藏应:
通知监管公司暂未启动营运
定期更新税务、商业登记、合规记录(如STR零申报)
委派1名兼职RO做最基础AML/KYC演练
每季度更新计划表说明何时启动业务
答: 截至2025年中,香港有效持牌MSO企业数量约为 1,800+ 间,其中活跃运营的约占40–50%。
答:
多数为小型跨境汇款服务机构
趋向使用系统化、流程数字化合规方式
多聘请独立顾问或法律团队协助申请
有部分申请人具备新加坡MSB、立陶宛EMI、英国SPI等背景
答:
案例如2022年某菲佣汇款平台,因长期未报STR、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款,被香港海关吊销牌照,罚款30万港币
2023年某中资背景MSO公司,因隐瞒实控人身份(真实为海外客户)遭暂停经营并拒续牌
多起“出借牌照”挂靠境外通道公司遭刑事起诉,部分股东被追究法律责任
答: 建议使用“RBA风险为本”评级系统:
低风险:香港本地居民,交易量稳定、资料齐全
中风险:境外华人、频繁小额交易、多国地址
高风险:PEP、公职人员、匿名客户、代理开户、虚拟资产关联账户
答:
低风险客户:可开放全量服务(汇款、收款)
中风险客户:需限制每日限额、定期复核资料
高风险客户:逐笔交易手动审批,超限需RO签字
建议系统内嵌入等级识别后自动设定交易规则与提醒。
答: 不强制申报,但应:
书面记录系统迁移计划与影响评估
保留原系统完整数据导出、备份存档
测试新系统是否保留日志记录与权限分层机制
在下次年审或突击检查时,应能即时展示新系统操作说明与使用手册。
答:
统一KYC客户编号,防止资料重复
审查权限继承,避免旧系统“高权限”自动迁移
所有历史客户交易日志需无缝迁移至新系统
留存完整操作日志供稽核人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