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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共和国(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常见问题(FAQ 大全)

时间:2025-11-26 09:26:35 阅读:142

《捷克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常见问题(FAQ 大全)》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 (CASP) under MiCA – Czech Republic CNB Version
本文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拟定,并由 唐生 提供专业讲解


捷克共和国(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常见问题(FAQ 大全)

Czech Republic MiCA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 – FAQ Master Pack

监管机构(Competent Authority):捷克国家银行 CNB(Czech National Bank)

适用法规(Regulatory Framework)

  • Regulation (EU) 2023/1114 MiCA

  • Czech AML Act No. 253/2008 Coll.

  • Act on Capital Market Undertakings

  • CNB Supervisory Statements & Licensing Guidelines

本文件由 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 全面编制,内容覆盖 MiCA + 捷克 CNB 落地要求 + AML 法规 + 风险、ICT、外包、资本金、税务等全方位内容,提供 至少 300 条深度问答,适用于:

  • 准备在捷克设立 MiCA CASP 主体

  • 计划通过捷克作为 EU/EEA 护照(Passporting)母国

  • 需要完成监管补件(RFI)、面谈准备、风险与 ICT 文档准备的团队

  • 律所、家办、加密企业、托管型项目、交易平台


下载区(以下文件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

注:本文中的模板或电子档可以向仁港永胜唐生有偿索取。 [手机:15920002080(深圳/微信同号) 852-92984213(Hongkong/WhatsApp)]


目录结构

✔ 第一章:MiCA + 捷克监管基础(Q1~Q30)
✔ 第二章:业务模式与业务范畴(Q31~Q70)
✔ 第三章:申请流程、补件(RFI)与面谈(Q71~Q110)
✔ 第四章:治理结构、人员要求、实体要求(Q111~Q150)
✔ 第五章|资本金、财务预测、审计要求(Q151~Q180)
✔ 第六章|AML / CFT / KYC & 捷克 AML 法专章(Q181~Q210)
✔ 第七章|ICT、网络安全、DORA & 托管技术(Q211~Q240)
✔ 第八章|捷克 Crypto Tax + 会计与税务处理专章(Q241~Q270)
✔ 第九章|监管沟通、现场检查与持续义务(Q271~Q285)
✔ 第十章|项目实战建议、常见错误与仁港永胜服务模式(Q286~Q300)
✔ 第十一章:虚拟资产托管技术(Custody Tech)专章(Q301~Q330)


第一章:MiCA + 捷克监管基础(Q1~Q30)

以下为仁港永胜唐生拟定的捷克共和国(MiCA)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牌照常见问题(FAQ 大全),逐条问答:


Q1:捷克的 MiCA CASP 牌照由谁负责监管?

捷克的 MiCA CASP 由 捷克国家银行(CNB) 作为主管机关(Competent Authority)审查与发牌。

CNB 职责包括:

  • MiCA 授权(Authorization)

  • 持续监管(Ongoing Supervision)

  • 检查(On-site / Off-site)

  • 执法与处罚(Enforcement)

捷克金融分析单位 FAU(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 负责 AML/CFT 监督。


Q2:在捷克申请 CASP 牌照是否仍需要《加密企业登记(Trade Licensing)》?

不需要。

MiCA 实施后:

  • 原“加密交易服务提供商 VASP(在商业登记处注册)”制度将被 MiCA 授权制度取代

  • 已登记 VASP 需要在过渡期内完成 升级申请,否则将失去合法经营资格。


Q3:捷克 MiCA CASP 牌照可以经营哪些加密业务?

MiCA 规定的 10 项业务全部适用,包括:

  1. 托管(Custody)

  2. 交易平台运营

  3. 执行订单

  4. 交换服务(Crypto-to-Fiat / Crypto-to-Crypto)

  5. 接收与传送订单

  6. 投资建议

  7. 自营交易

  8. 放贷(Crypto Lending)

  9. 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

  10. ICO / Offer to the Public(在某些情况下)

捷克 CNB 采用与 MiCA 一致的分类,不扩不缩。


Q4:捷克是否有额外于 MiCA 之外的国家级本地要求?

有两类本地要求:

① AML(最严格):

  • 捷克 AML Act No. 253/2008

  • 强制链上分析

  • 强制验证 UBO

  • 高风险国家强化审查

② 实体要求(Substance):

  • 本地董事(至少 1 名)

  • 本地 AML Officer

  • 本地可执行的办公地点(实际地址)

  • 本地簿记与审计制度

捷克不是“纯监管套利国”,其监管风格比马耳他/爱沙尼亚更严谨。


Q5:捷克 CASP 和奥地利/德国 CASP 在监管风格上有何差异?

项目 捷克(CNB) 奥地利(FMA) 德国(BaFin)
严格程度 中等偏高 中等偏高 最高
AML 要求 很严格 严格 极严格
ICT / DORA 中等 严格 非常严格
审查速度 中等 一般 最慢
对外包态度 中立 谨慎 极度保守

捷克较适合作为:
“申请难度 < 德国/奥地利,但合规水平远高于马耳他/爱沙尼亚”的折中管辖地


Q6:MiCA 是否要求捷克 CASP 设立当地实体?是否可用国外公司?

必须设立:

  • 捷克当地公司(s.r.o 或 a.s)

  • 并作为 MiCA 授权实体

  • 不能以外国分公司或海外公司申请

MiCA 是 Member State-based 法律,必须在该国设立实体。


Q7:捷克 CASP 是否需要最低注册资本?

根据 MiCA:

  • 托管(Custody):≥ 15 万欧元

  • 交易平台:≥ 15 万欧元

  • 执行订单、接收与传送:≥ 5 万欧元

  • 建议类业务:≥ 5 万欧元

  • 自营交易:≥ 75 万欧元

CNB 不额外加码,但会根据风险模型建议增加资本。


Q8:捷克是否对加密业务有额外“许可证”或“牌照前置登记”?

没有额外牌照,但涉及:

  • PSD2(若涉及支付)

  • EMD2(若涉及电子货币)

  • Licensing Act(若变相提供投资服务)

如果您的业务触及这些范围,可能需“双牌照结构”。


Q9:MiCA 是否废除捷克原有的“加密货币法律类别”?

是。
捷克过去将加密资产视作:

  • “商品”

  • “无形资产”

MiCA 引入 Crypto-Asset + ART + EMT 三大分类后,CNB 将全面采用 MiCA 分类。


Q10:捷克 CASP 是否必须提供捷克语服务或 UI?

MiCA 没有要求,但 CNB 可能要求:

  • 客诉流程

  • 合规文件

  • 法律披露

至少提供捷克语版本。


Q11:捷克 CNB 是否允许 CASP 采用境外第三方托管钱包服务?(如 Fireblocks、Copper 等)

允许,但必须符合:

  1. MiCA 托管外包要求

  2. DORA ICT 风险监管框架

  3. 外包不影响管理层“最终责任”原则

  4. 提供完整技术文档与渗透测试报告

  5. 外包协议需可被 CNB 审查

  6. 数据需能在捷克监管要求下被本地访问

⚠️ 注意:
CNB 对“关键外包(Critical Outsourcing)”高度关注,尤其涉及私钥托管与 MPC 服务。


Q12:捷克是否要求 CASP 必须使用本地银行开立客户资金账户?

MiCA 本身没有要求“必须本地银行”。
但在捷克实务上:

  • CNB 更倾向 CASP 在 欧盟银行/EU EMI 开立客户资金账户

  • 若客户基数大,经常要求在 捷克本地银行 开基本账户

捷克银行对加密行业较谨慎,因此通常需要:

  • 强 AML 文件

  • 业务说明书

  • 客户结构说明

  • 投资人背景资料

仁港永胜可以协助安排 可开户银行名单 + 成功开户路径


Q13:捷克 CASP 是否需要“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

MiCA 本身不强制要求,但 CNB 实务审核时常会要求:

  • 业务模型法律意见

  • Token 分类意见

  • 风险评估法律意见

特别是提供 RWA、DeFi、Crypto Lending 服务时,通常需要第三方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Q14:捷克 CNB 是否允许提供 DeFi / DEX 服务?

MiCA 对 去中心化服务(Fully Decentralized Services) 不适用监管。
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 有前端

  • 有“运营者”

  • 有风险披露者

  • 有费用收入

  • 有客服团队

  • 有托管桥或路由器

  • 有市场做市关键控制人

CNB 将认定您是“受监管营运者”,必须申请 CASP 牌照。

纯链上无控盘的 DeFi 才能豁免。


Q15:捷克 CASP 可以向全球客户提供服务吗?

可以,MiCA 无地域限制,但需遵守:

  • 当地国家的监管

  • 禁止向被制裁国家提供服务

  • 加强对高风险国家客户(EDD)

  • 必须使用 MiCA 护照进入 EU/EEA 国家

  • 非欧盟国家客户须符合 AML 客户尽调要求

总结:
全球展业可以,但必须处理跨境合规义务。


Q16:捷克 CASP 对于稳定币(Stablecoin)要遵守哪些规则?

视稳定币分类:

1. EMT(电子货币代币)

→ 要求由具有 EMI 牌照 的机构发行(不能由 CASP 发行)

2. ART(资产参考代币)

→ 需要额外申请 ART 发行人授权(非常复杂)

3. CASP 可提供服务:

  • EMT/ART 的交换

  • 托管

  • 执行订单

  • 平台交易

但不得发行稳定币。


Q17: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Crypto Lending(加密借贷)”?

可以,前提:

  1. 必须向 CNB 披露借贷模型

  2. 必须纳入风险管理

  3. 必须提供透明息率披露

  4. 客户风险说明必须显著(高风险产品)

  5. 资金池不能混同

  6. 不能向零售客户“承诺固定收益”

实际上 CNB 对 Crypto Lending 非常谨慎,属于“高监管风险业务”。


Q18: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Staking 服务”?

可以,但区分两类:

1)技术性 Staking(Non-custodial)

  • 用户自行授权

  • 平台不接触私钥

  • 监管风险较低

2)托管型 Staking(Custodial/Operator Staking)

  • 这是“投资服务”

  • 必须向 CNB 披露完整逻辑

  • 必须在 ICS、AML、风险管理中体现

CNB 更倾向:

不保证收益
不包装为“理财产品”
不对冲“slashing 风险”


Q19: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发行自己的平台 Token?

可以,但符合 MiCA:

  • 实用型 Token(Utility Token)无需申请白皮书批准,只需通知

  • 若涉及投资性质 → 可能需要 MiFID 服务牌照

  • 若与稳定币挂钩 → 属 ART/EMT,监管极严

CNB 会重点审查:

  • 资金用途

  • 担保结构

  • 市场操控风险

  • 是否触发“证券型代币规则”

建议通过我们准备 Token Legal Opinion


Q20:捷克 CASP 是否允许提供“代持/做市”业务?

做市 = 自营交易(Own Account Trading)
→ 属 MiCA 规定服务,需要 75 万欧元资本金

代持 = 托管服务
→ 属 MiCA 托管,可申请

但代持+做市同一主体同时提供 → 需确保:

  • 客户资产隔离

  • 内部防火墙(Chinese Wall)

  • 避免利益冲突

  • 撮合与自营功能分离

CNB 对利益冲突非常敏感。


Q21:捷克 CASP 在 MiCA 下是否可以“自行发行 ICO”?

可以,但必须:

  1. 编写白皮书(MiCA Whitepaper)

  2. 通知 CNB(对于非 ART/EMT)

  3. 完整披露收益模型与风险

  4. 不得向零售客户误导宣传

  5. 必须遵守 AML/KYC

如果 ICO 带有“投资属性”,则可能触发 Prospectus Regulation(招股说明书)


Q22:MiCA 在捷克的过渡期(Transition Period)如何规定?

一般 MiCA 过渡期:

  • 2024.12.30 → EMT/ART

  • 2025.06.30 → 全面 CASP

捷克预计:

  • 既有 VASP(加密经营登记)需在 2025 年前 完成 MiCA 升级

  • 否则无法继续经营

仁港永胜可协助 先登记 VASP → 再升级 MiCA 牌照


Q23:捷克 CNB 是否对“集团结构(Group Structure)”要求透明度?

非常严格。
CNB 要求:

  • UBO 穿透(全链条透明)

  • 非欧盟控股 → 高风险

  • 必须披露集团其他牌照、其他国家业务

  • 若集团中有“加密或高风险业务”,可能提高审查要求

集团结构越复杂,补件越多。


Q24: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完全外包(Fully Outsourced)业务模式”?

不能。

CNB 明确:

  • 核心功能必须在捷克实体内部

  • 董事须有实际控制权

  • AML Officer、Risk Officer 不可外包

  • ICT 关键职能不可完全外包

  • 客户投诉处理不可外包

MiCA 是“Substance-based(实质经营)” 牌照,不能纯外包或空壳运作。


Q25:捷克是否允许 CASP 使用国外技术团队(例如中国/越南技术团队)?

可以,但要求:

  • 不得接触私钥

  • 不得接触客户数据

  • 必须在 ICS + DORA 架构中描述

  • 必须具备“可监管性”(Auditability)

关键技术团队(如 CTO、Security Lead)建议在 EU 内。


Q26:捷克 MiCA CASP 申请是否可以“加急审查”?

不能。
CNB 不提供加急渠道,但可以:

  • 预先技术沟通(Pre-application Meeting)

  • 提前准备高质量文档 → 缩短补件次数

  • 使用专业顾问(如仁港永胜)降低补件量

通常时间:6–9 个月


Q27:捷克 MiCA CASP 是否允许“预申请阶段提交草稿文件”?

允许且建议。

CNB 在以下阶段可接受草稿:

  • 商业计划草稿(BP Draft)

  • 风险管理政策草稿

  • ICT 架构草稿

  • 组织结构图

  • AML 程序草稿

预审沟通可减少后续补件 20–40%。


Q28:捷克 CASP 是否允许在申请期间已经运营业务?

不允许。
MiCA 明确说明:

❌ 未获授权前不得提供 CASP 业务
❌ 不得向公众市场宣传
❌ 不得进行交易、托管、执行订单等活动

您可以:

✔ 进行技术开发
✔ 进行内部测试(Sandbox)
✔ 进行内部使用
✔ 进行合规建设


Q29:捷克 CASP 是否需要准备“Wind-down Plan(有序退出计划)”?

必须。

MiCA 要求退出计划包括:

  • 客户资产处理方式

  • 托管资产清算

  • 业务关停流程

  • 投诉处理

  • 数据保留

  • 技术系统关闭流程

  • 外包终止流程

CNB 对此文档要求比奥地利更高。


Q30:捷克 CASP 是否必须准备“利益冲突政策(Conflict of Interest Policy)」?

必须,这是 MiCA 核心要求之一。

政策需包含:

  • 自营 vs 客户利益

  • 关联方交易

  • 做市与交易平台冲突

  • 托管与运营冲突

  • 董事/管理层利益披露

  • 独立性机制(Chinese Wall)

CNB 会直接根据该政策判断“业务能否控风险”。


第二章:业务模式与业务范畴(Q31~Q70)

这一章是 MiCA 审查中最重要的一章之一,CNB 特别关注:

  • 您到底做什么业务?

  • 是否触发 MiCA 10 类授权?

  • 是否触发 MiFID II 证券属性?

  • 是否包含托管义务?

  • 是否涉及平台运营?

  • 是否涉及做市?

  • 是否涉及风险管理不足?

仁港永胜 CAN(Crypto Architecture Navigator)结构化解析体系将在这一章体现核心优势。


第二章|业务模式与业务范畴(Q31~Q70)


Q31:捷克 CASP 可以经营哪些 MiCA 规定的 10 类加密服务?

MiCA 全部分业务均可申请:

  1. 托管(Custody)

  2. 运营交易平台(Trading Platform)

  3. 接收与传送订单(Reception & Transmission)

  4. 执行订单(Execution)

  5. 交换服务(Crypto-to-Fiat / Crypto-to-Crypto)

  6. 自营交易(Own Account Dealing)

  7. 投资建议(Investment Advice)

  8. 投资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

  9. 代币发行协助(Placement)

  10. Crypto Lending(加密借贷)

捷克 CNB 不额外减少,也不增加类别。


Q32:哪些业务最容易获批?哪些业务最难?

最容易获批(监管风险低)

  • 接收 & 传送订单

  • 执行订单

  • 交换服务

  • 投资建议类

  • 非托管型服务(Non-custodial)

难度中等

  • 托管(Custody)

最难(高度敏感)

  • 交易平台(Trading Platform)

  • 自营交易(Market Making)

  • Crypto Lending(加密借贷)

  • Staking-as-a-Service

  • RWA(资产实物挂钩)

捷克 CNB 对 托管+撮合+做市 的组合格外敏感。


Q33:业务模式要如何向 CNB 说明?(关键模板)

CNB 要求您在 BP(商业计划书)中清楚描述:

  • 业务链(Business Flow)

  • 交易链(Trading Flow)

  • 钱包链(Wallet Flow)

  • 资金链(Fiat Flow)

  • 风控链(Risk Flow)

  • 合规链(Compliance Flow)

  • ICT 架构(System Flow)

仁港永胜提供的 MiCA 六链业务说明书模板 完全符合 CNB 审查要求。


Q34:CASP 是否可以“组合申请多个业务类别”?

可以,而且非常常见,例如:

  • 托管 + 交换

  • 执行订单 + 接收订单

  • 交易平台 + 做市(Own Account)

  • 投资建议 + 投资组合管理

⚠️ 注意:类别越多,风险管理文件越复杂。
组合申请必须证明:

  • 组织结构足够完整

  • 人员足够

  • 资本金足够

  • 系统能承担职责

  • 风险利益冲突得到解决

仁港永胜可协助在组合申请中做“利益冲突隔离结构”。


Q35:捷克 CNB 对“交易平台(Exchange)”型 CASP 有哪些特别要求?

交易平台必须满足:

  • 有序市场(Orderly Market)机制

  • 明确撮合逻辑

  • 无暗池(No Dark Pool)

  • 无优先队列(No Preferential Queue)

  • 清晰撮合算法

  • 市场监控系统(Market Surveillance)

  • 价格操控防护

  • 做市规则披露

  • 订单类型(Market/Limit/Stop)

  • 清晰收费结构

  • 最终交易确认流程

缺少任何一项 → 补件(RFI)增加约 20–40 条。


Q36:捷克 CASP 可以提供 OTC 服务吗?

可以,但要区分:

1)撮合型 OTC(Broker Model)

→ 属 “接收、传送、执行订单”
→ 需要申领相关类型

2)对手方型 OTC(Principal Model)

→ 属 自营交易(Own Account)
→ 高资本要求(≥75 万欧)

3)大额 OTC(Block Trade)

→ 必须建立 AML 高额交易监控
→ 可能触发 STR
→ 必须防止市场操控

仁港永胜会为 OTC 业务制作完整 OTC Risk Memo + OTC AML Policy


Q37:捷克 CASP 是否可经营“NFT 交易”业务?

MiCA 不监管 NFT,除非:

  • 不是“非同质性”(其实是批量、可互换、通证化权益)

  • NFT 具有金融属性

  • NFT 的经济模型触发“证券化”

  • NFT 平台具备撮合功能 → 属“交易平台”

捷克 CNB 会按 实际功能而非名称 判断。


Q38: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运营 P2P 交易平台?

可以,但务必澄清:

  • P2P 是否涉及“托管暂存”

  • 平台是否持有客户资产

  • 是否提供担保

  • 是否提供撮合引擎

  • 是否收取费用

  • 是否提供钱包服务

  • 是否有市场操控风险

如果平台参与程度较高,即便名为 P2P,也会被 CNB 视为“交易平台”。


Q39: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做“Crypto Payment(加密支付)”?

MiCA 不覆盖支付业务。
若涉及:

  • 加密支付 → 法币结算

  • 商户接入(Merchant Acquiring)

  • 虚拟资产钱包 + 支付功能

  • 加密充值卡或 VISA/MC 卡

则很可能需要:

PSD2 PI 或 EMI 牌照

如果不想处理 PI/EMI,必须:

  • 明确“非支付服务”

  • 仅为“价值交换”

  • 仅为 crypto-to-crypto

仁港永胜可提供:
Crypto Payment vs PSD2 Clash Avoidance 模型 → 避免误触 PSD2。


Q40:捷克 CASP 是否可以经营 RWA(资产通证化业务)?

可以,但重点是:

  • RWA 是否为证券?

  • 是否触发 MiFID II?

  • 是否涉及基金管理?

  • 是否涉及证券托管?

  • 是否与现实资产挂钩(房地产、债券、收益权)?

如果 RWA 有“收益承诺”→ 很可能要求证券牌照。

仁港永胜可协助提供:
RWA Token Classification Legal Opinion(捷克与欧盟双版)


Q41: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财富管理或金融咨询(Financial Advisory)”?

可以,但:

  • 若属“加密资产投资建议” → 属 MiCA

  • 若涉及证券 → 属 MiFID II 规定

必须划清界线:

  • 只建议 crypto? → MiCA

  • 混合建议(Crypto + Securities)? → 需要 双牌照结构(CASP + MiFID Firm)


Q42:CASP 是否可以充当“托管银行”角色?

不可以。

MiCA 托管 ≠ 银行托管。

托管银行属于:

  • 银行(Credit Institution)

  • 或投资公司(Investment Firm)

CASP 托管是特殊制度,不能替代银行托管。


Q43: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ing)」?

不能。

保证金交易属于:

  • 杠杆

  • 信贷

  • 金融衍生品

MiCA 不涵盖杠杆衍生品,属于 MiFID II 衍生品监管范围

若提供杠杆 → 必须获得:

⚠️ MiFID 投资公司牌照(Investment Firm License)


Q44:捷克 CASP 可否发行“收益凭证型代币(Yield Token)」?

高风险。
可能触发:

  • ART(资产参考)

  • 证券型条款

  • 集体投资计划

除非:

  • 完全无收益承诺

  • 完全不属于投资类别

否则法律意见通常会警告 → 必须申请证券牌照。


Q45: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做市(Market Making)」?

可以,但:

  • 属自营交易类(Own Account)

  • 资本金 ≥75 万欧

  • 需披露 MM 规则

  • 需设立独立风控

  • 必须建立 Market Surveillance

  • 防止操控

  • 披露 Spread、库存管理机制

这是 MiCA 最敏感业务之一。


Q46: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向机构客户(如基金、家族办公室)提供服务?

可以,而且:

  • 机构客户 → 风险更低

  • AML 更严格

  • 更可能触发“专业投资者模式”

  • CNB 对机构业务更友好

但文件与合规要求依然严格。


Q47:捷克 CASP 是否可以经营“Crypto ATM 加密货币自动售卖机」?

可以,但按 MiCA 分类:

  • 兑换服务(Crypto Exchange)

  • 托管不得发生(除非用户钱包整合)

  • 必须提供 AML/KYC

  • 需防止匿名使用

  • 必须限制现金交易

捷克 AML 对现金使用极其严格(高于 EU 平均水平)。


Q48: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多重身份 KYC(Multi-tier KYC)」?

可以,但必须:

  • 清晰风险分级(Risk-based Approach)

  • 低风险 → 简化尽调(SDD)

  • 高风险 → 加强尽调(EDD)

  • 禁止匿名客户

  • 禁止“仅邮箱注册”模式

MiCA 强调“实名制 + 可追踪性”。


Q49: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代扣税功能(Withholding Tax for Customers)」?

不是强制,但 CNB 会鼓励:

  • DeFi 收益

  • Staking 收益

  • Lending 收益

若能协助客户正确缴税 → 有利于监管评价。

捷克财税局对加密收益非常关注。


Q50:CASP 是否允许用户“无 KYC 小额交易”?

不能。

捷克 AML 法明文禁止:

❌ 匿名
❌ 无 KYC
❌ 仅邮箱
❌ 现金无限额交易

欧盟 AML 法接近“完全实名制”。


Q51: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托管型钱包 + 借记卡(Crypto Card)」?

可以,但需分业务:

  • 托管钱包 → MiCA Custody

  • 卡片支付 → PSD2 或 EMI 牌照

因此若提供 Crypto Card,多数需要“双牌照结构”:

✔ CASP

✔ EMI(发卡 + 电子货币)

若不想申请 EMI,可以采用:

  • 第三方 EMI 代发行

  • CASP 仅负责加密端

仁港永胜擅长设计 CASP + EMI 联合结构


Q52:捷克 CASP 是否可以使用智能合约替代托管业务?

不能完全替代。

MiCA 托管是“法律责任”,必须有人负责:

  • 私钥保管

  • 客户资产隔离

  • 丢失赔偿责任

智能合约可以作为工具,但不能作为“托管主体”。


Q53: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运营“代币 Launchpad」?

可以,但必须:

  • 白皮书符合 MiCA

  • 透明风控

  • 不能承诺高收益

  • KYC + AML 合规

  • 风险披露文件

  • 不得宣传“快速致富”

  • 不得向被禁国家销售

若项目具有金融属性,需法律意见书。


Q54:捷克 CASP 是否必须提供法币通道?

不是强制。
您可以:

✔ 仅提供 crypto-to-crypto 服务
✔ 无需接触法币
✔ 无需使用银行
✔ 风险更低

越简单的业务 → 越容易获批。


Q55:捷克 CASP 是否允许使用跨境支付服务(如 USDT/USDC 作为存取款)?

MiCA 明确指出:

  • USDT/USDC 属“EMT(电子货币代币)”

  • EMT 必须由 EMI 发行

  • CASP 仅能提供“服务”,不能“替代支付”

因此不能把 USDT 存取款当作“支付渠道”。


Q56: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完全不触碰加密资产,只做“技术服务”?

可以,但:

  • 若客户资产未被平台控制

  • 若不执行订单

  • 若不撮合

  • 若不托管

才属于“非 CASP 技术服务”,不用牌照。

仁港永胜擅长设计“免牌照业务结构”,符合工程团队需求。


Q57:捷克 CASP 是否允许用户“多账户模型(Multi-Account per User)」?

允许,但必须:

  • 有 KYC link(统一身份)

  • 客户资产聚合到用户层级

  • 无匿名

  • 无洗钱风险

MiCA 允许技术上多账户,但 AML 必须单一用户视角。


Q58:捷克 CASP 是否可以经营“点对点借贷(P2P Lending)」?

可以,但 CNB 会审查:

  • 是否属于“信用机构业务”

  • 是否与平台收益挂钩

  • 是否向零售客户推广

  • 是否需要 MiCA Lending 许可

  • 是否触及利率法规

  • 是否可能被视为 Collective Investment

P2P Lending 是 高风险业务


Q59: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Robo-advisor AI 投顾」?

可以,但必须:

  • 清晰算法说明

  • 风险披露

  • 纳入 ICS 与 AML

  • 避免误导“无风险收益”

  • 可解释性(Explainable AI)

若涉及证券 → Trigger MiFID II。


Q60: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进行“跨链桥(Bridge)」服务?

可,但 CNB 对跨链桥高度担心:

  • 交易不可逆

  • 滥用可能性高

  • 费用不透明

  • 被黑客攻击的案例众多

必须:

  • 说明技术架构

  • 提供审计报告

  • 提供漏洞修复计划

  • 建立反洗钱控制(链上分析)


Q61: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提供 Layer2 Rollup 相关服务?

可以,但需说明:

  • 结算链

  • 主链桥接

  • Sequencer 风险

  • Rollup 资金流

  • 技术责任边界

必须避免“custodial sequencer”形式(监管极敏感)。


Q62:捷克 CASP 是否可以成为 DAO 的运营者?

可以,但若:

  • DAO 有接管权

  • DAO 有平台规则

  • DAO 有资金管理

  • DAO 有收益分配

→ 运营者仍需申请 CASP 牌照。

DAO ≠ 监管豁免。


Q63:捷克 CASP 是否可以从事“广告代理 / 推广业务”?

可以,但:

  • 广告内容不得误导

  • 禁止承诺收益

  • 必须发布风险声明

  • 不能针对未成年客户

  • 不能面向被制裁国家

MiCA 对广告有明确规则。


Q64:捷克 CASP 是否可以仅做“白标交易所”业务?

可以,但 CNB 会审查:

  • 您是否实际运营?

  • 是否控制订单?

  • 是否触发托管?

  • 是否共享责任?

  • 技术提供者是否安全?

白标交易所往往仍需 CASP 牌照。


Q65:捷克 CASP 是否可以使用总部 + 分公司模式?

可以,但 MiCA 要求:

  • Home Member State(捷克)负责监管

  • 分公司受 Host Member State 的 AML/消费者保护监管

  • 必须提交护照通知(Passporting Notification)

CNB 会审查总部是否有足够资源。


Q66:捷克 CASP 是否可以不托管资产,只做“非托管钱包(Non-custodial Wallet)」?

可以,这类业务更容易获得 CASP 授权。

但必须说明:

  • 如何证明“不控制私钥”

  • 如何处理链上分析

  • 如何管理高风险客户

  • 如何防止混合托管

  • 如何满足客户尽调要求

非托管服务仍需 AML/KYC。


Q67: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运营“流动性池(Liquidity Pool)」?

高风险。

若平台:

  • 控制用户资产

  • 设置参数

  • 收取费用

  • 提供池子规则

  • 管理池子升级

  • 分配收益

→ 多数情况下 CNB 会认定为 MiCA 托管 + 投资服务。


Q68:捷克 CASP 是否可以进行“积分、点数、游戏 Token」业务?

可以,但需法律意见说明:

  • 是否非金融属性

  • 是否无收益承诺

  • 是否无法兑换现实价值

  • 是否属于“封闭系统”

只要“可兑换价值”,就可能属于 MiCA Crypto-Asset。


Q69:CASP 是否可以提供“托管 + 投资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

可以,但属于高级 MiCA 授权:

  • 高度合规

  • 高 AML 风险

  • 高冲突风险

  • 高资本要求

  • 高运营责任

需要单独撰写 Portfolio Management Policy。


Q70: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同时经营多类业务(例如交易所 + 托管 + Staking + Lending)?

可以,但难度巨大。

CNB 会审查:

  • 每一类业务的风险

  • 风险是否叠加

  • 是否有利益冲突防火墙

  • 是否有独立人员

  • 是否有独立 ICT

  • 风险模型是否清晰

  • 客户资产保护机制是否足够

  • 资本金是否匹配

  • 是否能提供“有序市场”

项目越复杂 → 审查时间越长 → 补件越多。

仁港永胜可为多业务结构提供 MiCA 全业务矩阵(Business Mapping Matrix),帮助一次性通过 CNB 补件。


第三章:牌照申请流程 + 补件(RFI)+ 监管面谈(Q71~Q110)

第三章是“实际申请中最常遇到补件的部分”,也是捷克 CNB 最严谨的审查阶段。
以下 40 条问答完全对标:

  • MiCA 授权程序

  • CNB 审查风格

  • 欧盟通用监管流程

  • 仁港永胜过往 MiCA 项目经验(奥地利/德国/爱沙尼亚/捷克)


第三章|申请流程 + RFI 补件 + 监管面谈(Q71~Q110)


Q71:捷克 CASP 牌照申请的整体步骤是什么?

完整流程如下:

第 1 步:业务模型评估(Business Model Assessment)

  • 由项目方 + 仁港永胜完成 BM Mapping

  • 分析是否触发 MiCA 类别

  • 确认资本金、人员、系统要求

第 2 步:成立捷克公司(s.r.o / a.s)

第 3 步:文件准备(Documentation Stage)

共 30~50 份监管文件,包括:

  • BP、ICS、AML、ICT、风险政策、托管政策等

第 4 步:正式提交申请(Submission to CNB)

第 5 步:RFI 补件阶段(Regulatory Q&A)

一般 1~3 轮,每轮 20~80 条问题

第 6 步:监管面谈(Supervisory Interview)

第 7 步:正式获批(Authorization)

正常完整周期:6–9 个月
复杂结构:9–12 个月


Q72:捷克 CASP 申请需要提交多少份文件?

一般情况:
30~50 份监管文件(Policies & Procedures)

包含:

  • BP(商业计划)

  • AML Manual

  • ICS(Internal Control System)

  • ICT & DORA 报告

  • Outsourcing Policy

  • Custody Policy

  • Market Abuse Policy(若有交易)

  • Governance Framework

  • 风险登记册 Risk Register

  • 组织架构图

  • 合规声明

仁港永胜完整模板包可直接使用。


Q73:文件提交方式是什么?可以在线提交吗?

当前 CNB 采用:

  • 混合方式:电子档 + 正式书面提交

  • 正式材料需 捷克语 + 英文 双语

  • 某些政策仅接受捷克语版本

  • 邮寄至 CNB 授权部门(Licensing Division)

  • 后续 RFI 可使用电子沟通

仁港永胜可负责全程提交与沟通。


Q74:是否可以用英语提交全部文件?

不行。

CNB 最终审查 必须包含捷克语版本

  • 核心制度文件(AML/ICS/ICT)必须捷克语

  • 非核心文件(BP/技术说明)可英文

  • 面谈通常使用英语,但需准备捷克语支持文件

仁港永胜可安排 专业捷克语法律翻译(Reg-Tech Translator)


Q75:递交申请后多久会收到第一次补件(RFI)?

一般 3~6 周。
第一次 RFI 通常包含:

  • 业务模型问题

  • AML 细化要求

  • 风险管理框架

  • ICT 系统问题

  • 董事、股东相关补件

第一次 RFI 数量通常为 20~60 条


Q76:RFI 补件通常分几轮?

常见情况:

  • 2~3 轮(常见)

  • 4~5 轮(如果业务复杂)

  • 最快情况下:仅 1 轮

平台型、托管型会更多补件。


Q77:RFI 补件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回复?(截止日期)

CNB 通常给予:

  • 10 个工作日

  • 可申请延长至 20~30 天

  • 超过期限可能导致流程中断

仁港永胜会协助准备补件草稿,并统一交付前审查。


Q78:RFI 常见问题有哪些?(捷克 CNB 热点)

最常出现的问题类别:

  1. 业务链不清晰

  2. 托管架构说明不足

  3. Risk Register 不够细

  4. AML KYC 场景不够具体

  5. ICT 网络安全不足

  6. 外包责任划分模糊

  7. 董事经验不足

  8. 资本金充足性解释不充分

仁港永胜拥有 300+ 条 RFI 官方风格题库 可套用。


Q79:RFI 补件通常以什么形式提交?

标准格式:

  • 正式信函(Letter to CNB)

  • 附件(Attachment)

  • 更新后的制度文件(Redline + Clean)

  • 风险矩阵

仁港永胜常用 RFI Matrix Template,可清晰呈现:

  • 问题

  • 回复

  • 附件

  • 风险缓解


Q80:面谈是什么形式?是审查重点吗?

非常重要。
面谈形式:

  • CNB 官员 + 申请公司董事 / AML Officer

  • 一般采用在线(MS Teams)

  • 时间:60–120 分钟

面谈重点:

  • 业务理解

  • 风控能力

  • 私钥管理

  • AML 流程

  • ICT 架构与外包

  • 董事是否实际参与经营

仁港永胜可提供模拟面谈训练。


Q81:面谈前必须准备哪些材料?

至少要准备:

  • 组织结构图

  • 业务流程图

  • 钱包架构图

  • 合规制度摘录

  • DORA 控制框架

  • 风险登记册(最新版本)

  • Stress Testing 报告(如交易平台)

  • Outsourcing Map

我们会准备“面谈资料包(Interview Pack)”全套。


Q82:面谈时 CNB 常问的问题有哪些?

示例:

  • 为什么选择在捷克申请?

  • 您如何防止客户资产混同?

  • 私钥如何管理?

  • 如果客户资产被盗怎么办?

  • 如何界定高风险客户?

  • 贵公司的备援计划是什么?

  • 如何保证做市不会操控市场?

  • 您的 AML Officer 为何具备资格?

仁港永胜有 面谈问答库 可直接套用。


Q83:申请过程中是否可与监管保持沟通?

可以且强烈建议:

  • Pre-application meeting

  • Submission Clarification

  • RFI Clarification Meeting

  • 面谈前沟通

沟通有助减少补件量。


Q84:CNB 面谈是否允许法律顾问或顾问团队参与?

可以,但:

  • 顾问不能代替申请公司回答

  • 顾问只能补充信息、解释制度

  • 核心问题必须由董事或 AML Officer 回答

仁港永胜可辅导角色分工。


Q85:是否必须聘请当地董事(Local Director)?

MiCA + 捷克公司法要求:

  • 至少一名董事必须为 欧盟居民
    (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德国、荷兰等 EU 国家)

若董事会全部在欧盟以外 → 必定会补件。


Q86:是否必须聘请当地 AML Officer?

必须。
捷克 AML 法(Act 253/2008)要求:

  • AML Officer 必须居住在 EU

  • 最好在捷克当地办公

  • 必须能与 FAU(捷克 FIU)实时沟通

  • 必须熟悉捷克 AML 实务

这是 CNB 最看重的角色之一。


Q87:董事/高管必须亲自参加面谈吗?

必须。
如果董事缺席:

  • 监管会质疑“是否实际参管经营(Mind & Management)”

  • 可能导致审查延迟

  • 在复杂案例中直接导致拒牌

仁港永胜会训练董事面谈技巧,使其回答简明、专业、合规。


Q88:如果 RFI 回答不佳,会怎样?

常见后果:

  • 进入下一轮补件

  • CNB 认为申请材料不成熟

  • 要求提供更多文件

  • 延长审查期限

  • 甚至 终止申请程序

仁港永胜会在提交前进行三重质检,避免此风险。


Q89:申请是否可能被拒绝?常见拒绝原因是什么?

可能拒绝。

常见原因:

  1. 业务模型与文档不一致

  2. 董事经验不足

  3. AML 架构不成熟

  4. 私钥托管架构风险高

  5. 风险管理不合格

  6. ICT 安全不足

  7. 外包关系太复杂

  8. 无法证明本地实体运作

拒绝率:

  • 简单业务 → 低

  • 交易所型 → 中高

  • 托管 + 做市 → 高


Q90:是否需要证明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 / Source of Wealth)

必须。
适用对象:

  • 股东

  • 董事

  • 投资人

  • 实际控制人(UBO)

常见资料:

  • 银行流水

  • 税单

  • 投资收益

  • 企业股权证明

  • 法律意见书(如必要)


Q91:需要准备商业计划书(BP)吗?巴同(BaFin 风格)还是 MiCA 风格?

需要。
必须包含:

  • 业务说明

  • 风控说明

  • 市场分析

  • 财务预测(3 年)

  • 外包结构

  • 资本金计划

  • 风险场景

  • 人员安排

仁港永胜提供 MiCA 标准版 BP 模板(捷克 CNB 专用)


Q92:BP 需要预测多少年的财务数据?

通常 3 年财务预测

  • 收入(按业务类别)

  • 运营成本

  • ICT 成本

  • 合规成本

  • 人员成本

  • 资本充足性预测

CNB 会特别关注“1 年后是否现金流为正”。


Q93:是否必须聘请捷克会计师和审计师?

必须聘请:

  • 捷克本地簿记公司(Accounting)

  • 年度强制审计(Auditor)

MiCA 要求审计师必须能够出具:

  • 客户资产隔离报告

  • 资本金合规报告

  • 年度审计报告

仁港永胜可提供 CNB 接受的会计/审计团队名单


Q94:CNB 是否会到办公室检查?(On-site Inspection)

可能。

若 CNB 有疑虑,将要求:

  • 到当地办公室

  • 检查 ICT 系统

  • 检查文件

  • 检查人员是否实际运作

  • 检查外包关系是否可控

许多在爱沙尼亚/马耳他“空壳运作”的团队会被 CNB 直接拒绝。


Q95:是否可以提前提交“预审材料”?

可以。

推荐提交:

  • BP Draft

  • AML Draft

  • ICS Draft

  • ICT 架构

  • 外包框架图

预审有助减少 20–40% 补件量。


Q96:申请需要准备哪些 KYC/AML 流程文件?

至少包含:

  • KYC Flow

  • EDD Flow

  • Customer Risk Scoring

  • Transaction Monitoring Flow

  • STR Filing Flow(向 FAU 上报)

  • Sanction Screening Flow

  • Onboarding Questionnaire

仁港永胜提供完整 AML Suite。


Q97:监管是否要求模拟案例(Case Study)?

CNB 常要求:

  • 3–5 个 onboarding case

  • 3 个高风险客户案例

  • 交易监控触发案例

  • STR 上报案例

  • 风险评分示例

  • 场景触发说明

仁港永胜提供内置案例库。


Q98:是否必须准备 Outsourcing Register(外包登记册)?

必须。
MiCA 明确要求:

  • 完整外包列表

  • 服务边界

  • SLA

  • 风险评估

  • 监控机制

  • 退出计划

DORA 更强调 ICT 外包。


Q99:监管是否会要求进行 ICT Penetration Test(渗透测试)?

强烈建议提供:

  • Pen-test 报告

  •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

  • Bug Fix Report

交易平台/托管业务 → 几乎必查。


Q100:申请流程中是否需要提供客户资金隔离证明?

任何涉及托管或资金流的业务必须提交:

  • 资金隔离说明

  • 银行账户结构

  • 客户 vs 公司基金分离图

  • Reconciliation Flow(对账流程)

否则 CNB 会补件要求。


Q101:是否需要提供 Custody Key Management Framework?

若业务涉及托管,必须提供:

  • HSM/MPC 架构

  • Key Generation Ceremony

  • Key Rotation 计划

  • Key Recovery 流程

  • 冷热钱包策略

  • 权限控制

这是托管服务能否获批的核心文件。


Q102:监管是否需要 Stress Testing / Scenario Analysis?

如果您是交易平台/做市商,必须:

  • 极端行情冲击测试

  • 流动性压力测试

  • 系统并发压力测试

  • 安全事件测试

  • 资金耗尽测试

仁港永胜可准备 Stress Test 模板。


Q103:申请过程中是否需要解释“业务为什么选择捷克”?

常见回答结构:

  • 捷克位于欧盟中心,适合护照

  • CNB 监管风格严谨但可沟通

  • 公司希望在 EU 建立长期实体

  • 选择欧盟中心地带做合规业务

  • 与当地 AML 要求匹配

不建议回答:

❌ “捷克容易获牌”
❌ “捷克便宜”
❌ “捷克监管宽松”


Q104:申请是否需要准备 Governance Framework?

必须。

Governance Framework 包含:

  • 董事会

  • 高管层

  • AML Officer

  • Risk Officer

  • ICT Officer

  • 合规官

  • 决策机制

  • 报告机制

若 Governance Structure 不完善 → 必定补件。


Q105:是否必须提供 Risk Register(风险登记册)?

必须。
内容包括:

  • 运营风险

  • 市场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ICT 风险

  • 洗钱风险

  • 交易操纵风险

  • 客户资产风险

  • Outsourcing 风险

  • RegTech 风险

仁港永胜提供 EU Risk Matrix 版本,包含 100+ 风险条目。


Q106:要提交组织架构图(Org Chart)吗?

必须。

至少包括:

  • 董事会

  • 管理层

  • AML 部门

  • 风险部门

  • IT 部门

  • 客服部门

  • 外包供应商链接

CNB 会关注人员是否足够。


Q107:CNB 是否要求解释股东结构?

必须。

包括:

  • 详细股权结构图

  • 所有中间层公司

  • UBO

  • 控股结构穿透

  • 所有国家事先说明

  • 高风险国家必须额外解释

结构越透明越容易获批。


Q108:是否必须提交 Fit & Proper 文件?(诚信、能力证明)

必须。
文件包括:

  • 无犯罪记录

  • CV

  • 资质证书

  • 证明过往经验

  • 财务诚信声明

  • 监管历史声明

董事/AML Officer/Risk Officer 是重点。


Q109:是否必须提交 Customer Journey(客户旅程)?

建议提交。
包括:

  • 注册流程

  • KYC 流程

  • 上传文件

  • 风险评分

  • 交易限制

  • 提币限制

  • 客户等级

  • 客诉流程

CNB 会根据 Customer Journey 判断业务合规度。


Q110:什么时候会正式收到牌照批准?

一般:

  • 所有补件完成

  • 监管面谈通过

  • 无重大风险

  • 资本金到位

  • 实体已经准备就绪
    → 就能获得 Authorization Letter。

正式授权后,可立即使用护照进入欧盟市场。


第四章|治理结构、人员要求、实体要求(Q111~Q150)

本章完全对标 MiCA + 捷克《Act on Capital Market Undertakings》+ CNB 实务审查逻辑。
重点覆盖:

  • 董事会(Board)

  • 高管层(Senior Management)

  • AML / MLRO

  • Risk Officer

  • ICT / DORA 合规

  • Outsourcing 实体要求

  • Mind & Management(实际经营)

  • 本地实体要求

仁港永胜唐生根据多国项目经验(奥地利 / 德国 / 爱沙尼亚 / 捷克),整理如下深度 FAQ。


第一节:治理结构要求(Governance Requirements)


Q111:捷克 CASP 必须设立哪些治理机构?

必须具备以下机构:

  1. 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

  2. 高级管理层(Senior Management)

  3. 合规部门(Compliance Function)

  4. 风险管理部门(Risk Management Function)

  5. AML/MLRO(Anti-Money Laundering Officer)

  6.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

  7. ICT / 网络安全功能(ICT Function – DORA 要求)

托管类、交易平台类,还需配备:

  • Custody Function(私钥管理与资产保管责任人)

  • Market Integrity Function(如有订单簿/做市/撮合)


Q112:治理结构中哪些角色 CNB 最看重?

监管最关注的 5 大关键岗位:

  1. AML Officer / MLRO(反洗钱负责人)

  2. Risk Officer(风险官)

  3. ICT Officer(信息安全 / 网络安全负责人)

  4. Compliance Officer(合规负责人)

  5. 董事会主席 / Managing Director

特别强调:
❗ AML Officer & Risk Officer 是否驻 EU,是审查重点
❗ ICT Officer 是否能理解托管技术(HSM / MPC / Cold Wallet)
❗ 董事会是否有金融、审计或密码学背景


Q113:是否允许同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允许,但需满足条件:

岗位 是否可兼任? 限制
合规官 + AML 官 ❌ 不可 MiCA & AML 法律明确禁止
风险官 + AML 官 ❌ 不可 存在利益冲突
风险官 + 合规官 ✔ 可 必须解释如何避免冲突
ICT 官 + DPO ✔ 可 DPO(数据保护官)不独立要求
董事 + MLRO ✔ 可 若具备 AML 经验

简要总结:
✔ 可兼任:风险+合规、董事+AML、ICT+DPO
❌ 不可兼任:合规+AML、AML+风险

仁港永胜会根据团队背景出具“兼任冲突缓解说明”。


Q114:董事会成员必须具备哪些经验?

至少需要:

  • 过往金融行业 3–5 年经验

  • 风险/合规/支付/交易平台经验

  • 管理经验(management role)

  • 了解欧盟金融规则

  • 学历需本科以上(法律、金融、工商、IT 优先)

若董事没有金融经验 → 必定补件


Q115:董事人数有最低要求吗?

MiCA 规定:

  • 至少 2 名董事(4-eyes principle)

  • 其中至少 1 名须为 EU 居民

  • 不能是“挂名董事”或“秘书公司董事”

若全部在海外 → CNB 将要求提供说明并可能拒绝。


Q116:董事必须驻捷克吗?

不要求“必须”,但必须有:

  • 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驻 EU

  • 面谈必须能即时参与

  • 能证明“Mind & Management 在 EU”

若无人驻 EU → 难以获批。


Q117:董事名单提交后可以更换吗?

可以更换,但需:

  • 向 CNB 报备

  • 更新 Fit & Proper 文件

  • 更新 Governance Framework

  • 若已在 RFI 阶段 → 延迟审查

  • 若更换 AML Officer → 必定补件

建议:申请期间尽量稳定管理层。


Q118:是否必须聘请独立监事或外部顾问?

非强制,但建议:

  • 外部合规顾问(仁港永胜)

  • 外部风险顾问

  • 外部 ICT 顾问(DORA 专家)

可增强监管信心。


Q119:业务规模很小是否可降低治理结构要求?

不可。
MiCA 对 CASP 治理要求与业务规模无关,必须满足“最低职业标准”。


Q120:公司必须在捷克设置实体办公室吗?

必须。

最低要求:

  • 独立办公场所(真实办公室)

  • 可用于 CNB 现场检查

  • 本地 AML/合规可实体办公

  • 可展示实体运营证据:

    • 办公合同

    • 办公照片

    • 本地员工名册

虚拟办公室 → 100% 拒绝。


第二节:人员要求(Fit & Proper Requirements)


Q121:人员审查(Fit & Proper)包含哪些要素?

CNB 审查 3 大维度:

  1. 诚信(Integrity)

    • 无犯罪记录

    • 无监管处罚

    • 无破产记录

  2. 能力(Competence)

    • AML / Compliance 专业经验

    • IT / 风险管理技能

  3. 时间投入(Time Commitment)

    • 是否兼职过多

    • 是否能投入足够管理精力


Q122:AML Officer 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四大要求:

  1. 必须为 EU 居民

  2. 必须具备 2+ 年 AML 经验

  3. 必须熟悉欧盟 AMLD5 / AMLD6

  4. 必须了解捷克 AML 法(Act 253/2008)

额外:

  • 必须能直接与捷克 FIU(FAU)沟通

  • 需熟悉 STR 程序

AML Officer 是获牌关键角色。


Q123:Compliance Officer(合规官)有哪些要求?

需具备:

  • 欧盟金融法经验

  • MiCA / PSD2 / AMLD 法律理解

  • 过往合规经验 2–5 年

  • 英语能力良好

监管要求其实际“独立”,避免冲突。


Q124:Risk Officer(风险官)需要哪些条件?

必须熟悉:

  • 运营风险

  • ICT 风险

  • 市场风险

  • 客户资产风险

  • 交易欺诈风险

  • Outsourcing 风险

  • 交易监控(如有平台)

通常必须具备:

  • 金融风险经验

  • 风控体系设计能力

  • STRESS TEST 理解


Q125:ICT Officer(信息安全 / 网络安全)有哪些要求?

ICT Officer 必须能够:

  • 制定 ICT 政策

  • 解释网络安全措施

  • 理解 DORA(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条例)

  • 监督外包 IT(如 AWS、Fireblocks)

托管类业务需具备私钥管理知识。


Q126:是否可以聘请外部 ICT 服务商?

可以,但条件:

  • 不可完全外包

  • 公司必须保留“最终控制权”

  • 必须提供 ICT Outsourcing Register

  • 必须制定 Incident Response Plan

  • 必须提交 SLA、退出机制

若无内部 ICT Officer → 100% 补件。


Q127:MLRO(反洗钱报告官)是否必须与 AML Officer 分开?

CASP 结构中:

  • AML Officer 与 MLRO 可以是同一人

  • 但必须具备向 FIU 报告的权限

若业务复杂(如交易所)→ 建议分开岗位。


Q128:关键岗位是否必须全职?

是。
以下岗位必须全职:

  • AML Officer

  • Compliance Officer

  • Risk Officer

  • ICT Officer

  • Custody Officer(如有托管)

兼职 → 易被 CNB 质疑“资源不足”。


Q129:人员背景不够强可以通过培训提升吗?

可以,但必须提供:

  • 培训计划

  • 考试记录

  • 能力补强证明

但培训不能替代经验,核心岗位仍需要实际经验。


Q130:是否可以聘请顾问团队作为外部合规支持?

可以,但:

  • 顾问不可代替关键岗位

  • 顾问只能负责政策撰写、流程设计、内部审查

  • 核心决策权必须在公司内部

仁港永胜可提供 External Compliance Support


第三节:实体要求(Substance Requirements)


Q131:MiCA 对实体要求(Substance)强吗?

非常强。
MiCA 明确要求 CASP 必须具备:

  • 真实办公

  • 本地人员

  • 本地控制

  • 本地技术(或可控外包)

  • 实际运营证据

  • 资金流和客户资产透明度

比 VASP 注册模式严格得多。


Q132:是否必须在捷克聘请本地员工?

必须至少有:

  • AML/Compliance(EU 居民)

  • Risk(EU 居民)

  • ICT(EU 居民)

如聘请捷克本地员工更好,但并非强制。


Q133:是否需要提供“运营证明”?

必须,包含:

  • 办公合约

  • IT 系统演示

  • 员工在职文件

  • Outsourcing 服务合同

  • 流程 SOP

  • 系统操作证明

面谈时监管会看截图与流程图。


Q134:是否可以将技术外包给母公司?

可以,但必须满足:

  • SLA(服务等级协议)

  • Outsourcing Register

  • 母公司受监管(最好)

  • 清晰划分责任

  • 显示本地公司仍有控制权

如果母公司位于高风险国家 → 审查会更严格。


Q135:是否可以使用 AWS / GCP 等云服务?

可以,但必须提供:

  • 数据位置说明(EU 内优先)

  • 备援方案

  • 数据安全(加密)

  • 访问权限管理

  • 灾备计划(BCP/DRP)

若存储客户数据在 EU 之外 → 必定补件。


Q136:监管是否会要求访问源代码?

通常不要求,但以下情况会:

  • 托管类(钱包系统)

  • 撮合引擎(Matching Engine)

  • 做市系统

  • 复杂自动化交易系统

通常要求提供系统架构与安全审查结果。


Q137:是否必须将客户资产保存在捷克境内?

不要求,但必须:

  • 保存在 MiCA 认可的托管结构

  • 具备透明的私钥管理流程

  • EU 数据保护(GDPR)

  • 客户资产隔离(segregation)

  • 完整对账(reconciliation)

如使用 Fireblocks、Coinbase Custody → 监管认可。


Q138:是否允许客户法币资产托管?

若涉及法币,必须适用:

  • PSD2 / EMD2(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

  • 不能由 CASP 单独托管

  • 必须委托银行/EMI

CASP 本身不能触法币的“支付服务”。


Q139:是否需要提交 Business Continuity Plan(BCP / DRP)?

必须。

需包括:

  • 灾备环境

  • 私钥灾备(多地点保管)

  • 冷备 + 热备场景

  • 关键人员替代机制

  • 系统恢复时间(RTO / RPO)


Q140:是否需要提交 Outsourcing Risk Assessment?

必须。

包括:

  • 供应商背景调查

  • SLA

  • 退出计划

  • 监控机制

  • 风险评分

仁港永胜可提供 Vendor Due Diligence Template。


Q141:MiCA 对“Mind & Management(实际经营地)”要求是什么?

必须证明:

  • 核心决策在 EU

  • AML Officer、Compliance Officer 常驻 EU

  • 董事会定期开会

  • 本地有真实运营

若公司全部高管在亚洲 → 审查困难。


Q142:是否需要展示 IT 系统截图?

面谈时通常需要,包括:

  • KYC 流程截图

  • Transaction Monitoring 截图

  • 冻结账户流程

  • Withdraw/Deposit 流程

越透明越容易通过。


Q143:是否必须提供 Incident Response Plan?(安全事件应急计划)

必须。

至少包含:

  • 安全事件分类

  • 通报流程

  • 技术处理时序

  • 与监管沟通机制

  • 客户沟通机制


Q144:是否需要提供市场滥用监控机制?(如适用)

如果业务包含:

  • 撮合交易

  • 做市

  • 订单薄交易

则必须提交 Market Abuse Monitoring Policy

监管重点包括:

  • Wash Trading

  • Insider Trading

  • Layering / Spoofing

  • Pump & Dump


Q145:实体规模是否会影响资本金要求?

MiCA 明文规定:
资本金=最低资本金 + 风险加成

风险加成根据:

  • 用户数量

  • 交易量

  • 托管资产规模

  • 订单簿复杂度

仁港永胜可根据模型计算资本金建议。


Q146:是否可以申请多个 CASP 类别?

可以,但文件量会加倍。

例如:

  • 接单 + 托管

  • 托管 + 交易平台

  • 做市 + 运营平台

组合越复杂 → RFI 越多。


Q147:非欧盟公司是否可以做捷克 CASP?

可以,但必须满足:

  • 本地实体

  • EU 董事

  • EU AML Officer

  • EU ICT Officer

若股东全部为非 EU → 必须证明合法资金来源。


Q148:是否必须提交 GDPR / Data Protection 文件?

必须。

包括:

  • 数据地图(Data Map)

  • DPA(数据处理协议)

  • 隐私政策

  • 数据流向图

  • 数据加密机制


Q149: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年度合规培训?

MiCA 要求:

  • AML 培训

  • 风险培训

  • ICT 安全培训

  • 反欺诈培训

一年至少一次,并要保留记录。


Q150:是否需要提交公司五年发展计划?

建议提交三年,但最好附带:

  • “五年业务增长情境”

  • 技术路线

  • EU 市场扩张计划

  • 护照规则应用计划

监管喜欢看到“长期稳定”。


第五章|资本金、财务预测、审计要求(Q151~Q180)


Q151:捷克 CASP 在 MiCA 下的最低资本金是多少?如何区分?

MiCA 设定的是“按业务类别”的最低实缴资本金(Paid-up Capital Requirements),大致为三档:

  1. 5 万欧元级(低风险服务):

    • 接收与传送订单

    • 执行订单

    • 投资建议

  2. 12.5/15 万欧元级(中等风险服务):

    • 交换服务(Crypto-Fiat / Crypto-Crypto)

    • 托管服务(Custody)

    • 组合管理等(视具体 MiCA 条文)

  3. 75 万欧元级(高风险服务):

    • 自营交易(Own Account Dealing / Market Making)

    • 大型交易平台运营(如具备深度订单簿 + 做市)

⚠️ 实务上:

  • CNB 会将业务组合整体评估:组合多类业务 → 可能要求更高资本缓冲

  • “刚好踩线”的资本金(只存入最低数额)通常会被认为风险偏高。


Q152:资本金必须一次性实缴到位吗?可以分阶段注资吗?

一般原则:

  • 申请获批前,至少要 实缴到法定最低资本金

  • 若商业计划书显示前 1~2 年有亏损,CNB 可能要求额外“资本缓冲”;

  • 实务操作上,可以分阶段注入,但在授权前必须证明 “账户里已经有钱 + 不带杠杆”

建议做法:

  • 初期注入:最低资本金 × 1.2~1.5 倍,减轻监管担忧;

  • 业务放量后,再视实际运营情况增加资本。


Q153:资本金是否允许来自股东借款或外部贷款?(Shareholder Loan / Debt)

MiCA 和 CNB 都强调:

监管资本金应当为 “自有资金(Own Funds)”,不应以容易被撤回的方式提供。

因此:

  • 不建议用股东借款或金融机构贷款作为资本金来源;

  • 如果确实存在 Shareholder Loan,需要 法律与财务结构解释,证明其“次级、不可随时追回”;

  • 最理想:现金出资 + 股权形式 + 无对价可撤回条款


Q154:资本金可以用加密资产注入吗?例如用 BTC/ETH 作为出资?

不可以。
MiCA 与捷克公司法都要求:

  • 监管资本金必须为 法定货币(Fiat) 形式的出资;

  • 可以是欧元或捷克克朗(CZK),视公司章程与银行账户而定;

  • 加密资产可以在业务中持有,但不能计入“法律资本金”。


Q155:资本金是否可以用于日常运营开支?(还是要“锁死不动”?)

监管关注的是:

  • 净自有资金(Net Own Funds) 是否持续保持高于监管要求;

  • 资本金不是完全禁止动用,但动用之后,必须确保净资产仍 ≥ 监管资本要求

实务上:

  • 资本金注入后,部分可用于 IT、合规、人员成本;

  • 但每年审计时,审计师要出具报告:自有资金持续达标

  • 若净资产跌破监管底线 → 必须增资弥补,否则可能被要求限制业务甚至撤牌。


Q156:CNB 如何评估“资本金是否足够”?

评估逻辑通常包括:

  1. 业务类型与风险级别

    • 托管、做市、杠杆类业务 → 要求更高 buffer

  2. 三年财务预测(3-Year Financial Projection)

    • 营收、成本、税费、亏损年限

  3. 压力测试(Stress Test)

    • 在最差行情 + 费用不变情况下,公司还能坚持多久

  4. 集团支持(Group Support)

    • 是否有母公司担保或资金支持安排

仁港永胜会帮你准备“资本充足性说明信(Capital Adequacy Memo)”。


Q157:是否必须提交三年财务预测报表?格式如何?

必须,通常包括:

  • 利润表(P&L) – 收入/成本/利润

  • 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 – 资本金、资产结构

  • 现金流量表(Cash Flow) – 投入资本、运营现金流、资本支出

并须按业务模块拆分收入:

  • 交易费收入

  • 托管费收入

  • 兑换费收入

  • 咨询费收入

  • 其他收入(如 Listing Fee、技术服务等)

仁港永胜有标准 Excel 模板:“MiCA 3-Year Financial Projection Template – Czech Edition”


Q158:财务预测中的“客户数量、交易量”等假设会被 CNB 深度质疑吗?

会,而且经常被问:

  • 您如何得出“第 1 年 1 万客户、第 3 年 10 万客户”的预测?

  • 客户获取成本(CAC)如何估算?

  • 市场竞争情况如何?

  • 为什么认为捷克/欧盟会选择你们的平台?

如果预测脱离现实(比如第一年就做到 Binance 规模),只会引起监管不信任。
建议采用:“稳健 + 可解释” 的预测模型


Q159:财务预测是否需要考虑“极端行情下的亏损”?

建议明确写入:

  • 假设 BTC/ETH 下跌 60–80% 的压力情景;

  • 交易量下降 50% 的情景;

  • 再叠加运营成本刚性存在 → 看公司还能撑多久;

  • 若在压力情景下仍不至于“资不抵债”,监管会更放心。

这类内容可以写进:“Stress Scenario Analysis” 附录。


Q160:审计要求是什么?是否每年都要审计?

是的,MiCA + 捷克法律要求:

  • 每个财政年度必须进行年度审计(External Audit)

  • 审计师需就以下事项出具意见:

    • 财务报表真实性

    • 客户资产隔离情况

    • 监管资本是否达标

  • 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专项审计(如托管资产报告)。

建议在申请阶段就指定审计师,并附上意向书或合约草案。


Q161:是否必须选择捷克本地审计师?可以用 Big4 吗?

两种均可:

  • 捷克本地中型审计师事务所(成本相对可控);

  • 国际 Big4(PwC、EY、KPMG、Deloitte)也可以,但成本会明显上升。

监管关心的是:审计师是否具备审查加密业务的能力
仁港永胜可以介绍熟悉 Crypto / MiCA 结构的审计团队。


Q162:会计记账标准采用哪一套?IFRS 还是本地 GAAP?

捷克允许:

  • 使用 捷克本地会计准则(Czech GAAP) 作为法定报表基础;

  • 为集团或投资者需要,也可以单独编制 IFRS 报表。

MiCA 本身不强制 IFRS,但要求:

  • 资产分类清晰(包括 Crypto Asset 的会计处理);

  • 客户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列示(Off-Balance or Segregated)。


Q163:加密资产在财务报表里如何计量?

通常处理方式(在多数欧盟国家)是:

  • 将 Crypto Asset 视作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 或 “Inventories”;

  • 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 按成本或减值模型计量;

  • 不会因为市价波动直接进入 OCI(与证券有所不同)。

具体处理应由审计师 + 会计师联合决定,仁港永胜可提供“监管接受度较高”的做法建议。


Q164:客户持有的加密资产是否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

原则:客户资产不能计入公司资产

  • 客户资产属于 Off-Balance(只在附注中披露规模与风险);

  • 公司的托管责任在附注中说明:

    • 规模

    • 风险管理

    • 保障机制

若把客户资产计入公司资产,会被视为 “混同+误导”


Q165:客户法币资金如何在报表中体现?

一般处理:

  • 客户法币存放于 “客户资金专户”(bank account in trust);

  • 记作 “客户负债 + 对应受限资产”

  • 或以 Off-Balance 构造 + 注释披露方式呈现。

关键目的是向监管与客户证明:

“这些钱不是公司自己的、不能挪用”。


Q166:CNB 会不会对收费模式(Fee Model)提出监管意见?

会,典型关注点:

  • 收费是否透明、合理;

  • 是否存在隐形费用、复杂费用结构;

  • 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价是否构成“误导”;

  • 是否对零售客户设置“不合理门槛”或“高额惩罚性费用”。

建议:

  • 在 BP / Terms & Conditions 中清晰列出收费项目 + 费率区间;

  • 对于 VIP 协议,可附上示例说明。


Q167:是否需要提交“费用与收入结构说明书(Fee & Revenue Breakdown)」?

建议提交一份简短但清晰的说明,包括:

  • 每项服务的收费逻辑(按交易量 / 按托管规模 / 按固定费);

  • 是否对机构与零售差异定价;

  • 是否存在“返佣、返点、推荐奖励”等安排;

  • 是否通过差价(Spread)作为收入来源(尤其是 OTC 模型)。

监管关注:收益来源是否与客户利益存在冲突


Q168:是否需要准备“资本计划书(Capital Plan)」?

对于成长型平台与交易所,强烈建议准备 Capital Plan,包括:

  • 初始资本金结构(股权注入情况);

  • 未来 3 年是否有增资计划;

  • 若亏损大于预期如何补充资本;

  • 母公司或投资人是否承诺支持。

可以附上:

  • 股东承诺函(Letter of Support)

  • 或资金来源说明(Funds Availability Letter)。


Q169:监管是否会关心“股息分配政策(Dividend Policy)」?

会。
如果公司计划在前几年大量派息,监管会担心:

  • 资本缓冲不足;

  • 无法覆盖风险事件;

  • 对客户资产安全造成间接威胁。

因此,建议:

  • 在前 3 年 不设立主动派息计划

  • 说明“公司将优先用于再投资与风险缓冲”。


Q170:是否必须进行税务筹划?(捷克公司税、预提税等)

从 MiCA 角度讲,税务不在授权范围;
但从 审慎经营持续经营能力 考虑,监管期待:

  • 公司已理解捷克公司所得税率(目前约 19%)及税基;

  • 已与税务顾问沟通 Crypto 收入的计税方式;

  • 准备符合当地法律的纳税计划。

仁港永胜可协同税务顾问提供“Crypto Tax Memo – Czech 版”。


Q171:是否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Bank Confirmation)」?

建议在授权临近阶段提供:

  • 证明公司账户中持有的资本金额及币种;

  • 说明该资金已无附带条件、可随时用于营运;

  • 若为集团注资,也须说明无还款义务。

有些监管会在最终决议前要求银行证明信。


Q172:资本金可以通过多名股东分散出资吗?

可以,但需说明:

  • 每位股东的出资比例;

  • 各自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

  • 是否有实际控制人(UBO);

  • 若过度碎片化(例如几十个小股东),会加重 AML 与控制风险评估。

通常结构建议:

  • 一到两名主股东 + 一定比例管理层持股(Management Incentive)。


Q173:集团公司可以对 CASP 提供“内部资金支持安排(Intragroup Support)」吗?

可以,且是优点:

  • 通过集团内部资金支持信(Letter of Comfort / Letter of Support);

  • 说明当 CASP 资本金不足时,集团将补充资金;

  • 但注意:

    • 监管不会完全“算作资本金”;

    • 但会提高监管对“持续经营性”的信心。


Q174:审计报告中是否需要单独披露“Crypto 相关风险」?

安全起见,建议让审计师:

  • 在附注中单独一节说明 Crypto 风险;

  • 包括市场波动、技术攻击、监管变化、流动性风险等;

  • 披露公司风控与资本缓冲措施。

这样便于监管与投资者理解整体风险水平。


Q175:是否需要定期(如季度)向监管提交财务数据?

大型 / 高风险 CASP 通常会被要求:

  • 季度性监管报表,包括:

    • 自有资金情况

    • 客户资产规模

    • 营收与成本

    • 交易量与用户数

  • 年度审计报表则用于正式审查。

具体频率由 CNB 按风险等级安排。


Q176:如果年度审计发现资本金不足,会发生什么?

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 CNB 要求 限期增资

  2. 限制部分高风险业务(如做市、借贷);

  3. 多次发现问题 → 可能导致:

    • 罚款

    • 业务限制

    • 吊销牌照(严重时)

因此要建立内部 Capital Monitoring 机制,监控净资产水平。


Q177:是否可以透过“保险(Insurance)」代替部分资本金要求?

不能直接“代替监管资本”,但可以:

  • 以业务责任险(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降低运营风险;

  • 在 Risk Register 和 Capital Adequacy 说明中,作为“风险缓释工具”。

监管仍重点看“真实资本金”。


Q178:在财务预测中是否需区分 B2B 与 B2C 模式?

建议清晰区分:

  • B2B 收入(技术服务费、白标、API 使用费);

  • B2C 收入(交易费、托管费等);

  • 不同模式下,成本结构也应明显不同。

这有助于:

  • 向监管说明“客户群体风险画像”;

  • 合理解释收入结构与风险水平。


Q179:财务预测可以使用“乐观情景 + 基准情景 + 悲观情景」吗?

这是非常加分的做法,推荐:

  1. Base Case(基准情景) – 按理性假设

  2. Best Case(乐观) – 收入略高、成本略优化

  3. Worst Case(悲观) – 收入打折、成本刚性维持

监管更关心:

在 Worst Case 下,公司是否仍具持续经营能力、资本金是否足够。


Q180:资本金相关材料由谁来准备更合适?财务团队 / 审计师 / 顾问?

最佳组合:

  • 业务数据与模型 → 由项目方提供(对自己业务最清楚)

  • 财务模型结构 → 由财务顾问或 CFO 设计

  • 监管口径与披露方式 → 由合规顾问(如仁港永胜)把关

  • 会计处理与审计可接受度 → 由会计师与审计师最终确认

也就是说:

资本金与财务部分,一定是“项目方 + 顾问 + 审计”三方协同的成果,而不是单独某一方闭门造车。


第六章|AML / CFT / KYC & 捷克 AML 法专章(Q181~Q210)

本章结合:

  • MiCA(Reg. EU 2023/1114)

  • 欧盟 AMLD5 / AMLD6

  • 捷克《反洗钱法 Act No. 253/2008 Coll.(又称 AML Act)》

  • 捷克 FAU(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实务要求

  • CNB(捷克国家银行)的 CASP AML 审查逻辑

  • 仁港永胜在捷克、奥地利、爱沙尼亚、德国项目经验

内容深度覆盖完整 AML 体系、KYC、EDD、交易监控、STR 上报、制裁筛查等监管核心重点。


第一节:AML 架构要求(Governance + 体系设计)


Q181:捷克 CASP 的 AML 体系必须包含哪些核心文件?

至少包括以下“六大 AML 核心文件”,监管必查:

  1. AML / CFT Internal Policy(反洗钱内部政策)

  2. KYC / CDD Program(客户尽调程序)

  3. EDD Program(高风险客户强化尽调程序)

  4. Sanction Screening Program(制裁名单筛查程序)

  5. Transaction Monitoring Program(交易监控程序)

  6. STR Filing Procedure(可疑交易报告程序)

另外还需要:

  • Risk Assessment(风险评估报告)

  • Customer Risk Scoring Model(风险评分模型)

  • Record-Keeping Policy(记录保存)

  • PEP 识别机制

  • KYB(企业客户尽调)

仁港永胜会提供一整套“捷克专版 AML 政策合集”。


Q182:AML Officer(MLRO)必须是捷克居民吗?

不必须是捷克居民,但必须满足:

  • 欧盟居民(EU Resident)

  • 可 24/7 对接捷克 FAU(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

  • 具备 AMLD5/6 经验

  • 必须有能力独立上报 STR

捷克 FAU 处理 STR 的效率极快,因此 AML Officer 要能及时响应。


Q183:KYC / CDD 是否可以完全使用外包供应商?例如 SumSub、Onfido?

可以,但必须注意:

✔ 可外包部分

  • 身份验证(eKYC)

  • 文件 OCR

  • 活体检测(Liveness Check)

  • 制裁与名单筛查(Sanction Screening)

❌ 不可外包部分

  • 最终 CDD 决策(必须由 CASP 自己做)

  • 风险评级模型

  • AML Officer 的最终批准

  • 高风险客户(EDD)的人工审查

  • 客户拒绝(Reject)决策

监管逻辑:KYC 可外包,CDD 决策不可外包。


Q184:是否可以允许客户使用“海外护照 + 海外地址”开户?

可以,MiCA 没有限制国籍。

但必须遵守:

  • FATF 高风险国家 → 必须 EDD

  • 制裁国家 → 禁止开户(OFAC / EU 制裁)

  • 非欧盟客户 → 更强的 CDD 文件要求

重点:

风险国家 ≠ 禁止国家
高风险客户可以开户,但必须进行强化尽调。


Q185:对于企业客户(KYB),CDD 需要核查哪些内容?

必须核查:

  • 公司注册证书

  • 董事名单

  • 股东结构(Shareholding Structure)

  • UBO 穿透(直至自然人)

  • 公司业务性质

  • 年报 / 财务报表(如必要)

  • 公司是否在制裁名单

  • 公司是否涉及高风险行业(Crypto、现金业务等)

若 UBO 在高风险国家 → 必须进行 EDD。


Q186:是否需要识别 UBO(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必须。

要求:

  • 穿透公司结构直至自然人(≥ 25% 持股)

  • 若无单一持股 ≥25%,则识别“实际控制人”

  • UBO 需进行 KYC & 名单筛查

  • 若 UBO 是信托 → 需识别 Settlor/Trustee/Protector/Beneficiary

监管不接受“复杂结构 + 模糊控制权”。


Q187:客户风险评分(Customer Risk Score)如何设计?

评分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1. 地理风险

  • 客户居住地

  • 护照签发国

  • FATF 风险等级

2. 客户性质风险

  • 零售 / 机构

  • PEP

  • 行业(如赌场、跨境金流等高风险行业)

3. 产品风险

  • 托管

  • OTC

  • 大额交易

  • 隐私币(若平台支持)

风险评分必须可解释 + 可自动化计算。


Q188:是否必须对 PEP(政治敏感人物)进行额外尽调?

必须,EDDs 包括:

  • 额外身份证明

  • 资金来源说明(Source of Funds)

  • 财富来源说明(Source of Wealth)

  • 交易行为监控加强

  • 高级管理层批准开户(Senior Management Approval)

未做足 EDD → 必定遭监管处罚。


Q189:是否允许平台使用“风险基于模型(RBA)」处理 KYC?

MiCA + AMLD6 明确要求:
必须使用 RBA(Risk-Based Approach)制度

但要注意:

  • RBA 不能作为“宽松开户”的借口

  • 风险越高 → 审查越多

  • 低风险客户也不能完全不审查

示例:
从瑞士来的客户 ≠ 自动“高风险”;
来自中国的客户 ≠ 自动“禁止”。
重点在于完整的风险分析逻辑。


Q190:是否可以允许客户用加密地址(Blockchain Address)作为地址证明?

不可以。
地址证明必须是:

  • 水电账单

  • 税单

  • 银行对账单

  • 政府信件

且有效期通常不超过 90 天。


Q191:是否需对客户的“加密资产来源”进行核查?(Source of Crypto Funds)

是的,尤其适用于:

  • 大额(> €15,000)

  • OTC

  • 高风险国家

  • PEP

  • 巨额链上转账(如 > €50,000 / 笔)

核查方式包括:

  • 链上分析(Chainalysis / Elliptic)

  • 提供交易截图

  • 提供矿工收入证明

  • 交易记录(CEX withdrawal history)

MiCA 不允许接受“来路不明的加密资产”。


Q192:是否必须设置“交易监控系统(Transaction Monitoring Tool)」?

必须。

系统应能够:

  • 监控异常交易

  • 标记高风险行为

  • 自动生成 Alerts(告警)

  • 支持 AML Officer 人工复核

  • 支持链上分析工具(If crypto-in/out)

人工监控 ≠ AML 部门。


Q193:交易监控系统必须实时吗?

监管最佳实践:

  • 准实时(near real-time)

  • 每日批次(daily batch)

托管型或交易所:建议 实时
低风险业务:每日批次也可接受,但要能解释理由。


Q194:哪些行为属于必须触发“AML 告警”?

典型包括:

  • 高频买卖(suspicious pattern)

  • 多账户循环交易

  • 使用混币器(Mixer / Tornado Cash)

  • 来自暗网的链上地址

  • 异常大额提币

  • 不一致的 KYC 数据

  • 与制裁国家相关的地址

监管最关注:链上风险


Q195:是否必须使用链上分析工具(Chainalysis/Elliptic/Merkle Science)?

对于含有:

  • 托管(Custody)

  • 存取款(Deposit / Withdrawal)

  • OTC

  • 交易所(Exchange)

的 CASP → 强烈建议使用。

在 RFI 时监管经常会问:

你们如何识别“高风险来源地址”?

没有链上分析 → 很难说服监管“有效识别加密风险”。


Q196:是否必须对客户进行持续尽调(Ongoing CDD)?

必须。

包括:

  • 每 12 个月更新 KYC(高风险:6 个月)

  • 地址变更更新

  • 黑名单每日筛查

  • 交易行为监控

  • 风险等级重新评估

缺乏持续监控 → 监管高风险信号。


Q197:是否必须向捷克 FAU 上报可疑交易(STR)?

必须。

触发条件包括:

  • 来自混币服务

  • 无合理经济目的的大额交易

  • PEP 异常交易

  • 客户拒绝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 匿名高风险地址

  • 背景与交易不匹配

STR 必须由 AML Officer 直接提交。


Q198:STR(可疑交易报告)提交后是否要通知客户?

不可以。

根据捷克 AML 法:

STR 必须“非通知”(Non-Disclosure)。

若通知客户 → 构成刑事责任。


Q199:STR 必须在多久内提交?

越快越好。

捷克 FAU 没有明确“小时级”要求,但 AML 最佳实践:

  • 高风险:24 小时内

  • 中风险:2~3 天内

  • 低风险:不适用 STR(但要记日志)

仁港永胜可协助设置 STR 时序流程图(SOP)


Q200:KYC 是否可以使用视频认证(Video KYC)?

可以。
监管接受:

  • 视频面谈

  • 远程验证

  • 活体检测

但:

  • 视频必须保存

  • 需有录制的时间戳

  • 需要明确验证步骤(问答逻辑)

视频认证可用于高风险客户的 EDD。


第二节:制裁、名单筛查与风险国家要求


Q201:是否必须对客户进行制裁名单(Sanctions List)筛查?

必须。

包括:

  • EU Consolidated Sanctions

  • OFAC(美国)

  • UN Lists

  • UK OFSI

  • 国家本地名单(如捷克无独有制裁名单则沿用 EU)

建议使用自动化工具。


Q202:平台是否可以向俄罗斯、伊朗等高风险国家提供服务?

遵循:

  • EU 制裁框架

  • OFAC 制裁(如果与美元相关)

  • MiCA AMLD6 规则

通常:

  • 伊朗、朝鲜 → 绝对禁止

  • 俄罗斯 → 大部分个人可开户,但限制交易规模 + 加强 EDD

  • 古巴、叙利亚、西巴勒斯坦等 → 强 EDD

仁港永胜可提供完整“国家风险矩阵”。


Q203:如何判断客户来自高风险国?

从以下信息判断:

  • 护照签发国

  • 居住地址

  • IP 地址

  • 付款来源银行

  • 链上来源地址

  • KYB 公司所在地

不同来源可能冲突 → AML Officer 必须复核。


Q204:是否需要对高风险国家客户进行 Face-to-Face KYC?

非强制,但建议:

  • 视频面谈

  • 收集更多文件

  • 核查资金来源(SOF)

  • 获取财富来源(SOW)

MiCA 的精神:

风险越高,尽调越严格。


第三节:资金来源 / 财富来源(SOF/SOW)审查


Q205:哪些情况下必须获取“资金来源 SOF(Source of Funds)」?

包括:

  • 大额充值(> €15,000)

  • PEP

  • 高风险国家客户

  • 机构客户(KYB)

  • OTC

  • 从匿名来源(Mixer)存入

  • 链上高风险标签(Darknet、Rugpull 等)


Q206:哪些情况下必须获取“财富来源 SOW(Source of Wealth)」?

严格条件:

  • PEP

  • 巨额链上资产(≥ €100,000)

  • 高风险国家

  • 高净值客户(HNW)

SOW 文件可包括:

  • 资产证明

  • 投资收益证明

  • 税单

  • 股权分红记录

  • 创业收入证明


Q207:是否可以接受客户提供的“声明信(self-declaration)」作为 SOF/SOW?

不能作为唯一依据。

可接受:

  • 客户声明

    • 交易记录截图

    • 银行对账单

    • 链上证明

监管最看重“可验证性”。


Q208:是否需要对“链上资产转入”做溯源分析?

必须。

分析范围:

  • 来源地址风险评分

  • 是否与攻击、诈骗、混币关联

  • 是否来自 CEX(如 Binance/OKX)

  • 是否来自已知黑名单地址

必须有:链上交易追踪报告(On-chain Report)


第四节:交易监控(TM)与行为分析(BA)


Q209:交易监控应重点检查哪些异常模式?

包括:

  • 分拆交易(Structuring)

  • 循环交易(wash trading)

  • 可疑套利

  • 高频转账

  • 与制裁国家的地址交互

  • 交易行为与客户资料不符

  • OTC 异常价差

  • 巨额提币

  • 充值后立即提币(典型洗钱行为)

平台必须具备自动监控能力。


Q210:是否需要对客户的“IP 地址 + 装置资讯” 做行为监控?

建议做,尤其:

  • VPN 使用

  • 异国登录异常

  • 多设备登录

  • 多账户共用设备

  • 可疑自动化交易(BOT)

MiCA 并未强制要求,但捷克 CNB 认为行为监控是 交易监控体系的一部分


第七章|ICT、网络安全、DORA & 托管技术(Q211~Q240)


第一节:ICT 总体架构与监管期望


Q211:捷克 CASP 在 ICT 方面,监管的总体期望是什么?

监管的核心逻辑:你的技术架构必须匹配你的业务风险
重点包括:

  1. 系统可用性(Availability)

    • 交易平台 / 托管系统不能频繁宕机;

    • 关键服务应具备冗余(冗余数据库、负载均衡等)。

  2. 数据完整性(Integrity)

    • 交易、余额、订单记录不可被篡改;

    • 有完善对账(Reconciliation)机制。

  3. 保密性(Confidentiality)

    • 客户数据加密;

    • 权限分级控制;

    • 防止内部滥用及外部攻击。

  4. 可监管性(Auditability)

    • 日志记录完整;

    • 关键操作留痕;

    • 监管或审计可追溯。

MiCA + DORA 时代:ICT 不再是“纯技术问题”,而是监管核心。


Q212:是否必须编写独立的 ICT Policy / IT Security Policy?

必须。
内容至少包括:

  • IT 治理结构(谁负责什么);

  • 系统架构概览(System Architecture Diagram);

  • 访问控制(Access Control);

  • 数据加密策略;

  • 日志记录与留存;

  • 漏洞管理策略(Patch Management);

  • 渗透测试要求;

  • 外包 IT 管理机制。

监管会把 ICT Policy 视为 技术版 ICS(内部控制系统)


Q213:ICT 文档需要多技术细节?是否要写到“代码级”?

不需要写到代码级,但至少要覆盖:

  • 系统组件清单(Web / API / DB / Wallet / Admin Panel 等);

  • 各组件之间的数据流向图;

  • 安全边界(Firewall / WAF / VPN);

  • 用户端与后台如何认证(2FA / MFA);

  • 加密机制(传输 + 存储);

  • 隔离区(DMZ / Internal Zone / Admin Zone)。

原则:监管需要理解“系统如何降低风险”,而非“你用什么语言写代码”。


Q214:是否必须采用云服务(如 AWS/GCP/Azure),还是可以自建机房?

两者皆可,关键是:

  • 云服务 → 要符合 DORA 对“关键第三方 ICT 服务”的要求;

  • 自建机房 → 要证明具备专业的物理与网络安全能力。

多数 CASP 选择:

  • 云 + HSM/MPC 托管方案;

  • 仅极少数选“完全自建机房”。

监管不会强制云或自建,但会要求你说明理由与风险管理。


Q215:客户数据(包括 KYC 文档)是否必须存放在欧盟境内?

最佳实践:数据中心在欧盟境内
如果:

  • 数据存于 EU 以外(例如美东 / 亚洲某国),需要:

    • GDPR 合规评估;

    • 额外数据传输保护措施(SCC 等);

    • 向监管清晰说明为什么这样设计。

MiCA + GDPR 的叠加效果是:

“尽量让客户数据待在 EU 境内,会简单很多”。


Q216:是否必须实现多因素认证(MFA / 2FA)?

对于以下用户操作,强烈建议并几乎已是监管“隐性要求”:

  • 登录后台管理系统(Admin Panel);

  • AML / Risk / Ops 后台;

  • 客户提币操作;

  • 修改安全设置、重置密码。

对零售客户前端:

  • 建议支持 Google Authenticator、短信、Email 2FA 等方式。
    监管问到时,回答“只用账号 + 密码”会非常难解释。


Q217:必须建立什么级别的访问控制(Access Control)?

至少做到:

  • RBAC(Role-Based Access Control);

  • 每个角色权限明确定义(Read/Write/Admin);

  • 关键操作“四眼原则”(Two-man Rule / 4-eyes Principle,如大额提币审批);

  • 所有管理操作必须日志化(Audit Trail)。

例如:

  • 普通客服 → 只能查看部分客户信息;

  • AML Officer → 只能对交易做标记、不直接动钱;

  • Wallet Ops → 可发起提币,但需第二人审批。


Q218:后台操作与开发运维是否需要“环境分离”?

是的,建议划分:

  • 生产环境(Production)

  • 测试环境(UAT/Test)

  • 开发环境(Dev)

原则:

  • 开发人员不得直接在生产环境“随意改代码”;

  • 变更须通过 CI/CD + 变更管理流程;

  • 测试数据与真实客户数据隔离。


第二节:DORA 合规与 ICT 风险管理


Q219:什么是 DORA?为何与 CASP 有关?

DORA 全称: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Act(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条例)。

核心要求:

  • 金融机构(包括 CASP)必须具备 抵抗 ICT 风险的能力

  • 包括系统中断、网络攻击、故障、外包 ICT 风险等;

  • 要建立 ICT 风险管理框架、事件报告、测试计划、第三方管理。

MiCA + DORA = “牌照 + 数字韧性双轨监管”。


Q220:捷克 CASP 在 DORA 下的最低合规动作有哪些?

至少包括:

  1. ICT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ICT 风险管理框架);

  2. Incident Management & Reporting(事件管理与汇报);

  3. 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Testing(数字韧性测试);

  4. Third-party ICT Risk Management(第三方 ICT 管理,如云服务商、钱包服务商);

  5. ICT 业务连续性与灾备(BCP/DRP)

在申请阶段,必须以政策 + 流程图方式呈现。


Q221:是否要编写独立的 ICT Risk Register(ICT 风险登记册)?

非常建议,而且是 DORA 精神所在。
ICT Risk Register 至少应列出:

  • 网络攻击风险;

  • DDoS / Bot 攻击风险;

  • 数据泄露风险;

  • 钱包私钥泄露风险;

  • 系统宕机场景;

  • 外包 ICT 供应商中断风险;

  • 软件漏洞与补丁管理风险。

每条风险都要有:Likelihood × Impact + Mitigation。


Q222:DORA 是否要求必须进行“渗透测试(Pen-test)」?

是的,属于“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Testing”的重要部分。
监管期待:

  • 至少每年一次 Penetration Testing;

  • 对外网入口(Web/API)、管理后台进行渗透测试;

  • 对钱包系统与关键模块进行专门测试;

  • 对已发现漏洞要有 修复记录

提交申请时,可以附上最新的 Pen-test Summary。


Q223:对于第三方 ICT 服务(如云、钱包托管),DORA 有何要求?

DORA 把这类供应商定义为“Critical ICT Third-Party Service Provider”,要求:

  • 供应商应该有良好声誉与成熟合规(AWS、GCP、Azure、Fireblocks 等);

  • 外包前进行尽调(Due Diligence);

  • 有明确 SLA(服务水平协议);

  • 有退出计划(Exit Plan);

  • 有监控与年度评估机制;

  • 关键外包必须纳入 Outsourcing Register。


Q224:是否需要制作 ICT Business Continuity & Disaster Recovery Plan(BCP/DRP)?

必须,而且是 ICT + 业务结合文档,需包含:

  • 数据备份(Backup)策略;

  • 备援节点 / 可用区(Multi-AZ / 多机房);

  • 冷备 / 热备环境;

  • 灾难场景(断电、机房故障、云服务中断、网络被攻击等);

  • 恢复目标(RTO / RPO);

  • 定期演练记录。


第三节:虚拟资产托管架构 & 钱包设计


Q225:捷克 CASP 的托管服务,监管最关心哪几个点?

三大核心:

  1. 客户资产是否真正隔离(Segregation)

  2. 私钥管理是否安全可靠(Key Management Security)

  3. 一旦出问题,是否有可执行的恢复 / 赔付机制(Recovery & Compensation)

技术多样性可接受,但“责任不可模糊”。


Q226:热钱包(Hot Wallet)与冷钱包(Cold Wallet)比例有硬性规定吗?

没有固定比例,但业界与监管的“共识”是:

  • 热钱包只保留一定比例的可用余额(如 3–10%);

  • 冷钱包存储绝大部分长期持有资产;

  • 提供阈值机制:

    • 超过某个金额必须从冷钱包补充;

    • 冷钱包操作须多重签名、多人员参与。

不建议将大部分资产留在热钱包(尤其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


Q227:是否必须采用 HSM 或 MPC 技术?

MiCA 没有写死“必须 HSM/MPC”,但监管对以下方案特别友好:

  • HSM(Hardware Security Module)

    • 硬件安全模块,监管熟悉,传统金融也在用;

  • MPC(Multi-Party Computation)

    • 新一代托管方案,Fireblocks、Qredo 等广泛使用;

    • 可符合多签 + 无单点私钥暴露的理念。

你可以不用 HSM/MPC,但必须证明:

“我的私钥管理机制至少不弱于 HSM/MPC 的安全效果”。


Q228:不同钱包体系(自建 / 第三方托管)对监管有何影响?

两种典型模式:

  1. 自建钱包系统(Self-custody Infrastructure)

    • 必须详细说明技术架构;

    • 提供安全审计报告(Security Audit);

    • 监管会看得非常细。

  2. 使用第三方托管(如 Fireblocks、Copper、BitGo 等)

    • 必须提供服务协议 + 架构说明;

    • 监管会评估该第三方背景与合规性;

    • 自身仍需负责风险管理与接口安全。

不管哪种方案:法律责任始终在 CASP 身上


Q229:是否必须有“Key Ceremony(密钥生成仪式)」?

对于托管型 CASP,非常建议:

  • 在首次生成主私钥 / MPC Key 时:

    • 进行正式仪式;

    • 视频录制;

    • 记录参与人、地点、时间;

    • 记录密钥分片的存放地点;

    • 签署会议纪要。

监管看到 Key Ceremony Report,一般会增强信心。


Q230:私钥备份应如何设计合规?

通用做法:

  • 使用 Shamir Secret Sharing / MPC 分片;

  • 密钥分片(Shares)分散存放于不同地理位置(不同保险柜 / 金库);

  • 参与人分工明确、不可单独完成恢复;

  • 有“密钥恢复流程 + 审批机制”。

后台文档中应描述:

  • 备份介质(HSM、硬件钱包、纸质、金属板等);

  • 物理安全(银行保险箱 / 安全设施);

  • 恢复步骤(Recovery Runbook)。


Q231:是否可以让用户“自托管(Non-custodial Wallet)」以降低托管责任?

可以,但需要确保:

  • 平台确实无法接触私钥

  • 所有签名操作由用户本地设备完成;

  • 平台不存储助记词 / 私钥 / 种子;

  • 仅提供交易路由与订单撮合功能。

此模式下,CASP 托管责任降低,但 AML 责任仍然存在(需核查资金来源)。


Q232:是否可以同时提供托管钱包(Custodial)和非托管钱包(Non-Custodial)?

可以,但必须:

  • 产品界面清晰区分两种模式;

  • 合同与风险披露中解释:

    • 谁对资产负责;

    • 出现问题谁负责赔偿;

  • IT 架构两套分离;

  • AML 视角仍需对资金流进行监控。

监管最怕的是:客户以为是自托管,实际上平台也能动钱


Q233:提币审批流程如何设计才比较“监管友好”?

建议多层机制:

  1. 额度限制

    • 单笔 / 单日 / 单周限额;

    • 高额需人工复核 + 二次认证。

  2. 智能风控

    • 对高风险地址 / 新地址设额外审核;

    • 利用链上分析结果辅助。

  3. 多重签名 / MPC 阈值

    • 后台由多名员工批准;

    • 防止单人滥用权限。

  4. 延迟提币(Withdrawal Delay)

    • 某些异常提币延后执行,便于 AML 审查。


Q234:是否需要针对“托管资产规模”设定内部风险阈值?

建议设定:

  • 当托管资产规模达到某一数值:

    • 触发额外审查(例如增加冷钱包比例);

    • 更新资本金评估;

    • 更新保险额度(如购买 Crime / Cyber Insurance)。

监管期望你能展示:

“资产越多,防护越强,而不是仍旧按小平台的配制在跑”。


第四节:事故响应、日志、审计与通知机制


Q235:ICT / 钱包相关重大事件发生时,必须有哪些应急流程?

典型 Incident Response 包括:

  1. 识别事件(Detection)

  2. 评估影响(Impact Assessment)

  3. 技术隔离(Containment)

  4. 修复与恢复(Eradication & Recovery)

  5. 内部与外部沟通(Comms)

  6. 向监管/FAU 报告(Regulatory Reporting)

  7. 事后总结与改进(Post-Incident Review)

MiCA & DORA 下,事件响应必须制度化。


Q236:何种事件需要向监管机构 / FAU 报告?

至少包括:

  • 大规模资产损失或被盗;

  • 客户数据泄露;

  • 系统长时间中断(影响客户交易);

  • 重大 ICT 安全漏洞;

  • 涉嫌恐怖融资、制裁规避的交易;

  • 大批量 STR 相关行为。

报告对象可能包括:

  • CNB(CASP 监管);

  • FAU(AML 金融分析办公室);

  • 数据保护机构(GDPR 相关事件)。


Q237:ICT 与托管系统是否必须记录完整日志(Audit Logs)?

是的,日志是“监管救命绳”。

日志应包括:

  • 登录记录;

  • 配置变更;

  • 管理后台操作;

  • 提币审批记录;

  • 用户关键操作;

  • 风控与 AML 告警处理记录。

日志留存期:一般至少 5~10 年(与 AML 及财务记录要求对齐)。


Q238:是否需要“第三方安全审计(Code Review / Smart Contract Audit)」?

如涉及:

  • 自建智能合约(DeFi / Staking / RWA 合约);

  • 自建钱包管理逻辑;

  • 自行实现关键加密模块。

建议:

  • 提供第三方安全审计报告;

  • 说明审计机构资质;

  • 说明已修复的漏洞列表。

监管不会审代码,但会看你有没有“找人看过”。


Q239:是否需要对 ICT / 托管体系进行“年度内部审计(Internal Audit)」?

虽然 MiCA 对 CASP 不一定强制要求传统“内部审计部门”,
但最佳实践是:

  • 每年至少一次对 ICT 与托管进行内部评估;

  • 可以由外部专家协助完成(Outsourced Internal Audit);

  • 将结果报告给董事会与 Risk Committee。

对于交易平台 / 托管量大的 CASP,这是监管强烈鼓励行为。


Q240:对客户,应如何披露 ICT 与托管相关的风险与保护措施?

建议在以下文档中进行统一披露:

  • Terms & Conditions(服务条款);

  • 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风险披露声明);

  • Custody Terms(托管条款);

  • Privacy Policy(隐私政策)。

披露要点包括:

  • 平台如何托管资产(Hot/Cold/MPC/HSM);

  • 发生黑客攻击时,平台责任边界;

  • 是否有保险;

  • 用户自身安全责任(设备安全、2FA、钓鱼风险);

  • 出问题后的沟通机制与赔偿规则(若有)。

透明的风险披露 + 清晰的托管条款
= 监管信任 + 客户信任 的基础。


第八章|捷克 Crypto Tax + 会计与税务处理专章(Q241~Q270)

仁港永胜唐生温馨提示:本章为监管与实务合规视角的 Crypto 税务与会计处理 FAQ,仅供结构参考,不构成当地税务 / 会计法律意见,实际申报仍需由捷克持牌税务顾问 / 会计师最终确认。


第一节:总体税务框架 & 监管视角


Q241:在捷克设立 CASP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有哪些?

对一个在捷克落地的 CASP 主体而言,常见税种主要包括:

  1.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CIT)

  2. 增值税(VAT) —— 视业务性质与收费类型而定

  3. 预提税(Withholding Tax, WHT) —— 向海外股东分红等情况

  4. 工资相关税费 —— 员工工资的个税 & 社保

  5. 加密资产相关的资本收益或营业收益税处理 —— 视 Crypto 资产属性与业务模式而定

MiCA 处理“牌照与监管”,而实际纳税义务仍以捷克本地税法为准。


Q242:捷克公司从事加密资产服务,收入如何分类?

收入通常分为:

  1. 手续费收入(Fees & Commissions)

    • 交易手续费(Maker/Taker)

    • 托管服务费(Custody Fee)

    • 兑换服务费(Spread / Commission)

  2. 技术服务 / 白标服务收入(Tech / White-Label Service)

    • 提供 API、撮合引擎、钱包托管技术

  3. 加密资产相关收益

    • 自营持仓收益(Trading Gain/Loss)

    • Staking / Lending/ Yield 相关收益(视结构可能被视为利息/服务收入)

所有以上收入,实务中大多计入 “营业收入”,而不是“资本利得税”单独税目。


Q243:公司持有的 Crypto(自营仓位)产生的浮盈/浮亏如何纳税?

一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

  • 若采用 成本法 + 减值测试

    • 仅当资产处置 / 减值时才确认损益;

  • 若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Fair Value)

    • 会按期计入重估损益(取决于会计政策与审计师认可)。

税务上 通常以“已实现收益(Realised Gain/Loss)”为纳税依据:

  • 即卖出时,卖出价 – 税务成本价 = 应税收益 / 可扣除损失。


Q244:Crypto 收入是否可以按“资本利得(Capital Gain)」而非正常营业收入计?

对于**公司主体(CASP 法人)**而言:

  • 监管与税务机关更倾向把 Crypto 相关利润视为 “正常企业应税所得”

  • 不太会像个人那样单独享受“资本利得”税率;

  • 不同类型收入(手续费 / 自营交易)可能在会计科目上区分,但最终统合到企业所得税口径。

简化理解:

CASP 是经营机构,Crypto 收入本质上是营运利润。


Q245:客户支付的交易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捷克增值税(VAT)?

这要看服务类型的法律定性:

  • 若被定性为“金融服务(例如兑换货币、支付服务)”,部分可能享受 VAT 免税;

  • 若为纯技术服务 / IT 服务,则多半需要计入 VAT;

  • 跨境 B2B 服务可适用「反向计税(Reverse Charge)」规则。

因此,交易手续费是否含 VAT、如何开票,需要:

  • 由当地税务顾问结合具体业务模式作出判断;

  • 很多 Crypto 交易所会将交易手续费定性为“金融服务”,争取 VAT 免税处理;

  • 但也要考虑对进项税抵扣的影响。


Q246:客户托管费(Custody Fee)是否需要缴 VAT?

托管费可能有两种定性路径:

  1. 金融服务型托管(类似证券托管)

    • 可能适用 VAT 免税(exempt with no credit);

  2. 纯 IT 托管 / 数据托管服务

    • 需缴 VAT,但可抵扣进项税。

定性的关键:

  • 是否涉及资金 / 资产的法律权属与金融监管;

  • 托管责任是否类似金融机构。

MiCA 下的托管 CASP 更可能被视为“金融服务型托管”。


Q247:Staking、Lending、收益型产品的收入如何纳税?

对 CASP 公司而言:

  • 服务费部分 → 计入营业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缴税;

  • 自营持有的 Staking 收益 → 可视作“其他营业收益 / 利息性质收益”,亦需纳入企业所得税口径;

监管关注点:

  • 是否构成“准存款 / 类银行业务”;

  • 若是借贷平台或收益保证型产品,可能触及额外牌照要求。

税务上关注:

这些收益不太可能被视为“税务免税收入”。


Q248:Crypto“空投(Airdrop)」或“项目激励 Token」如何计税?

对 CASP 公司而言,常见情况:

  • 若 Airdrop 是对公司提供服务的对价(例如做市奖励 / 流动性激励):

    • 应认定为营业收入,按公允价值计入;

  • 若属“无对价赠与”,则要看是否有后续处置:

    • 在处置时确认收入与税务成本差额。

审计师往往要求:

  • 对重要 Airdrop 和奖励 Token 做单独披露。


Q249:客户层面的 Crypto 税务处理,CASP 是否有义务“代扣代缴”?

目前大多数欧盟辖区(包括捷克):

  • 个人客户 Crypto 交易所得

    • 由客户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 CASP 一般不负“代扣代缴”义务。

  • 但 CASP 可能被要求:

    • 配合提供交易报表;

    • 在未来欧盟 DAC8 框架下,对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报送。

即:

CASP 不是客户的“税务代理人”,但必须做好“税务信息报告”准备。


Q250:捷克 CASP 是否会受到 DAC8 / CRS 等信息申报框架影响?

是的,欧盟正在通过 DAC8 规范 Crypto 资产税务信息自动交换。
预期影响:

  • CASP 将被纳入“报告义务主体”;

  • 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客户 Crypto 资产相关信息;

  • 涉及:交易量、收益、持仓等维度;

  • 部分跨境信息可能通过欧盟内部交换、与 CRS 接轨。

建议:

在设计 IT 与报表系统时,提前预留 “Tax Reporting Module”


第二节:会计处理与报表呈现


Q251:Crypto 在会计上应该作为“金融工具”还是“无形资产”?

目前欧洲实务中较为典型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

    • 适用于长期持有、非用于短期交易目的;

    • 按成本计量 + 减值测试;

  2. 存货 / 资产持有待售(Inventories)

    • 若 Crypto 作为“交易商品”频繁买卖;

    • 可按存货或公允价值计量。

具体采用哪种模式:

  • 取决于商业模式(HODL、做市、自营交易等);

  • 需由会计师和审计师根据 IFRS / Czech GAAP 统一确定。


Q252:如何在报表中区分“公司自有 Crypto”和“客户 Crypto”?

原则:

客户 Crypto 不属于公司资产,只是托管。

报表呈现方式:

  • 公司自有 Crypto → 计入资产负债表(Intangible / Inventory 等);

  • 客户 Crypto → 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仅在附注中披露:

    • 总规模

    • 托管种类

    • 风险说明

这有助于说明:
“公司不会动用客户资产,也不会将其作为自有资产支撑业务风险。”


Q253:客户资产是否需要在报表中设置“负债对应科目”?

多数做法是:

  • 若结构为“Trust / Fiduciary 形式”托管:

    • 可能以 Off-Balance 表达;

  • 如果法律结构要求公司对客户资产承担一定偿付义务:

    • 则可设置“客户资产对应负债科目”。

最佳实践:

  • 由法律意见 + 会计意见共同决定;

  • 在附注中对客户资产的法律属性做清晰披露。


Q254:如何处理加密资产价格波动对报表的影响?

两种典型路径:

  • 成本法 + 减值测试

    • 下跌:计提减值;

    • 上涨:不确认收益,直到出售;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每期按照市价重估;

    • 价格上涨、下跌都直接影响当期 P&L。

监管最关注的是:

是否因 Crypto 波动导致资本充足性恶化。


Q255:加密资产计价应使用什么汇率 / 报价源?

应建立正式的“定价政策(Pricing Policy)”,包括:

  • 使用哪个价格源(例如:Binance、Coinbase、第三方指数);

  • 使用哪个时间点价(收盘价 / 日均价);

  • 多数交易所价格时应采用“加权平均价”;

  • 对流动性较差 Token 应特别说明定价方法。

该政策应获得审计师认可。


Q256:Crypto 与法币兑换形成的差价如何入账?

例如:

  • 客户用 EUR 购买 BTC;

  • 公司在流动性池或上游交易所买入 BTC → 可能有价差。

差价计入:

  • “交易收入 / Spread 收入”; 或

  • “外汇 / 交易收益”。

建议明确区分:

  • 纯服务费(Fee);

  • 价差收入(Spread);

  • 自营交易收益。


Q257:平台代收代付的“第三方资金”如何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如果 CASP 只是“代收代付”而非真正持有资金:

  • 应在会计政策中说明其“代理性质”;

  • 可使用“过渡科目 / Clearing Account”;

  • 避免将不属于公司风险敞口的资金计入自有资产。

否则会有监管误解为“吸收存款 / 類銀行”。


Q258:是否需要为 Crypto 相关业务设置单独的管理账(Management Accounts)?

强烈建议设立多维管理账:

  • 按产品线拆分:交易、托管、OTC、Staking;

  • 按币种拆分:BTC、ETH、Stablecoins;

  • 按客户类型拆分:零售 / 机构。

管理账可用于:

  • 内部风险监控;

  • 资本金评估;

  • 向监管报告时,各条线风险更清淅。


Q259:是否需要为 Crypto 交易记录做“链上 + 账面”的对账?

必须。

对账要素包括:

  • 后台数据库余额 vs 区块链余额;

  • 冷热钱包余额合计 vs 客户+公司资产总额;

  • 发现差异要立即调查并更正。

“链上对账”是 Crypto 审计的基本要求,
也是 CNB 容易问到的实务问题。


Q260:若平台提供杠杆、衍生品等业务,对会计与税务有何额外影响?

额外复杂点:

  • 盈亏确认时点变化;

  • 衍生品可能被视作“金融工具”,需按 IFRS 9 处理(FVPL 等);

  • 税务上可能需要区分“利息收入 / 手续费收入 / 交易收益”;

  • 资本金要求通常会显著提升。

建议:

若涉及杠杆/衍生品,必须提前安排“金融工具会计 + 税务顾问”参与结构设计。


第三节:税务合规与客户沟通


Q261:捷克 CASP 是否需要向客户提供“年度交易报告(Tax Report)」?

目前不是硬性监管义务,但属于最佳实践:

  • 提供年度交易汇总报表:

    • 买入 / 卖出 / 手续费 / 收益;

  • 客户可用来向本国税务机关申报个税 / 资本利得税。

未来 DAC8 落地后,这几乎会变成“事实标准”


Q262:是否建议在 Terms & Conditions 中加入“税务免责声明」?

强烈建议,内容包括:

  • 平台不提供税务建议;

  • 客户应自行向税务顾问咨询;

  • 平台可在合理要求范围内提供交易数据支持;

  • 若税法变化,平台有权调整报表格式与数据范围。

避免被客户误认为是“税务顾问”。


Q263:平台是否可以主动为客户提供“税务计算服务」?

可以,但要注意:

  • 建议通过独立第三方(Tax Tech 公司 / 税务顾问)提供;

  • 平台需强调“不构成官方税务意见”;

  • 服务条款中须明确责任边界。

否则,一旦客户因报税出错被罚,容易牵连平台。


Q264:是否需要制定《税务合规政策(Tax Compliance Policy)」?

对于中大型 CASP,建议制定,内容包括:

  • 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 税务风险评估框架;

  • Crypto 的计税基础与政策选择;

  • 与税务顾问的合作机制;

  • 向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解释流程。

这在 RFI 阶段,如果 CNB 对“税务可持续性”有疑问,是非常有用的辅助文件。


Q265:税务筹划在监管眼中是“加分项”还是“风险点」?

取决于方式:

  • 合法、透明的税务筹划(选择 EU 内合理辖区、结构清晰) → 属于正常商业决策;

  • 利用复杂离岸架构 + 高风险辖区避税 → 监管会认为增加 AML & 监管风险。

MiCA 时代:

监管对“税务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尽量避免“过度激进的避税设计”。


Q266:集团架构中若有 BVI / Cayman / Seychelles 等离岸公司,会不会影响捷克 CASP 审批?

不会“一刀切”拒绝,但必须做好:

  • UBO 穿透(直至自然人);

  • 解释离岸结构商业合理性(融资、股权安排等);

  • 提供额外 SOF/SOW 证明;

  • 解释税务居民地安排与 CRS / DAC 的合规性。

越透明、越容易获批。


Q267:捷克 CASP 是否可以利用“欧盟内其他国家税收协定」减少预提税?

通常可以:

  • 若股东是其他 EU 公司,

    • 可以适用欧盟「母子公司指令」或双边税收协定;

    • 享受减少或免除股息预提税的待遇(视具体条约)。

这属于 Tax Treaty Planning,应由税务顾问具体设计。


Q268:Crypto 相关的税法未来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是的,监管普遍承认:

  • Crypto 发展速度 > 税法更新速度;

  • 很多地方适用“类比原则”(例如类证券、类外汇、类无形资产);

  • 未来几年内,欧盟及成员国很可能继续就 Crypto 课税进行细化。

因此,对于 CASP:

  • 税务政策与会计政策应具有可调整性

  • 不建议用“过度极端操作”去赌政策空白。


Q269:在申请捷克 CASP 时,是否需要提交“税务顾问参与证明」?

不是强制要求,但如果:

  • 在 BP 中明确提及:

    • 公司已委托捷克税务顾问;

    • 已就 Crypto 定价、收入分类、VAT 处理取得专业意见;

会显著提升监管对“持续合规能力”的信心。


Q270:如果未来税法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CASP 需要做什么应对?

建议预设“合规升级机制”:

  1. 设立 Tax & Regulatory Watch Function

    • 定期跟踪欧盟与捷克 Crypto 税法更新;

  2. 维护动态合规矩阵

    • 税务要求

    • 报表要求

    • DAC8 / CRS 报告要求

  3. 在条款中写明

    • 当法律变更时,公司有权修改费用结构、报告格式、服务条款。

这样既保持合规性,又避免与客户的合约争议。


第九章|监管沟通、现场检查与持续义务(Q271~Q285)


Q271:捷克 CASP 获牌后,与监管机构(CNB)的日常沟通频率大概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获牌后与 CNB 的互动主要体现在:

  • 日常书面沟通

    • 对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 对规则更新的反馈

  •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 / 财报 / 审计报告

    • 可能的季度 / 半年度监管报表

  • 不定期事项通报

    • 重大变更(股权、董事、业务范围等)

    • 重大 ICT / 安全事件

    • 重大 AML 相关事件(配合 FAU)

频率通常是“平时较少打扰,但有事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Q272:CNB 会不会对 CASP 进行“现场检查(On-site Inspection)」?

会,尤其在以下情形更常见:

  • 首批获牌后 1~2 年内的“后评估检查”;

  • 业务规模较大、托管资产较多的平台;

  • 曾出现严重事故或客户投诉较多的机构;

  • AML 风险较高、涉及高风险国家较多的机构。

检查重点不止是文件,还包括:

  • 实地办公场所

  • 系统演示

  • AML / KYC 操作流程

  • 钱包托管与私钥管理

  • 内部控制与实际运行是否一致


Q273:现场检查前,监管通常会提前通知吗?会给到“检查范围”?

一般会提前通知:

  • 拟定检查日期 / 周期;

  • 提供一份“检查清单(Inspection Scope)」或至少列明重点领域;

  • 要求预先提交部分文档(Policies、报表、日志样本等)。

但对于某些特殊 AML / STR 相关事项,
也不排除会进行突击式现场检查


Q274:现场检查时,管理层和 AML Officer 必须到场吗?

必须。重点对象包括:

  • 董事会成员 / Managing Director;

  • AML Officer / MLRO;

  • Compliance Officer;

  • Risk Officer;

  • ICT / 安全负责人;

  • 如涉及托管:Custody / Wallet 负责人。

监管希望看到的不是“律师代表”,而是真正控制和运营公司的人


Q275:CNB 在现场检查中,最常问的核心问题有哪些?

典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 你们的商业模式与目标客群?

  • AML / KYC 如何实际执行?举具体例子。

  • 高风险客户与高风险国家如何处理?

  • 交易监控系统如何设定阈值与规则?

  • 发生过哪些可疑交易?你们如何处理?

  • 最近一年有没有重大 ICT 事件?如何应对?

  • 钱包托管架构如何设计?私钥管理流程?

  • 你们如何确保资本金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基本逻辑:把申请时写在纸上的东西,逐条验证是否真的在执行。


Q276:监管对“变更事项”的事前/事后报告要求有哪些?

通常需要报告的变更包括:

  • 股东结构变化(特别是 UBO 变更)

  • 董事 / 高管变更

  • AML Officer / Compliance Officer / Risk Officer / ICT Officer 变更

  • 业务范围扩展 / 新增产品线(例如新增 Staking、衍生品等)

  • 重大外包安排变化(例如更换托管服务商、云服务商等)

部分变更需要事先审批,部分变更可以事后通报
建议由合规顾问整理一份“变更事件矩阵”,区分清楚。


Q277:如果公司想增加新业务(比如从单纯兑换增加托管),需要重新申请牌照吗?

一般不能“默默上线”,需要:

  1. 向 CNB 提交业务变更说明(Business Change Application);

  2. 提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流程、政策、系统说明;

  3. 若涉及新类别的 CASP 服务,对应的资本金要求也可能变更;

  4. 监管批准后,才能正式对公众推出。

MiCA 精神:业务变更 = 风险变更 = 必须重新审查


Q278:如果公司计划进入其他 EU/EEA 国家展业(护照机制),需要向 CNB 报告吗?

需要。一般流程为:

  1. 向 CNB 提交“护照通知(Passporting Notification)」:

    • 拟进入国家列表

    • 提供业务概要

    • 目标客户类型等

  2. CNB 审阅后,将信息转发到目标成员国监管机构;

  3. 完成护照程序后,方可在相关国家以“MiCA CASP 身份”开展业务。

护照本身不是自动生成的,必须经过明确通知程序


Q279:CNB 会不会对“营销与广告内容”做监管?

会,对以下方面特别敏感:

  • 是否存在“保本、无风险”之类误导性表达;

  • 是否对收益做不现实的承诺;

  • 是否正确披露风险(尤其是衍生品 / 杠杆 / 复杂产品);

  • 是否针对不适合的客群营销(例如大众零售推高风险结构性产品)。

建议制定 Marketing & Communication Policy
把合规过滤纳入广告投放流程。


Q280:获牌后没有及时开展业务,会不会有牌照被收回的风险?

会。MiCA 与各国本地法通常会规定:

  • 如授权后在一定期限内未开始业务,监管可以:

    • 撤销授权;或

    • 限制或暂停权限

  • 如长时间处于“休眠状态”,也可能被视为资源浪费或监管套利

通常建议:

在获牌后 6~12 个月内,至少有 实质性运营迹象(少量客户、系统上线、团队运作)。


Q281:持续合规成本主要有哪些?

典型持续成本包括:

  • 人员成本:AML、合规、风控、ICT、安全等关键岗位薪酬;

  • 外部顾问:法律、合规、税务、技术审计等;

  • 系统成本:KYC、Chainalysis、监控系统、云计算、Fireblocks 等;

  • 年度审计费用;

  • 监管报告编制成本;

  • 员工培训与内部审计预算;

  • 保险费用(Cyber / Crime / D&O 等)。

所以“获牌后持续运营成本”往往远大于“一次性申请成本”。


Q282: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甚至亏损,会影响牌照吗?

视情况而定:

  • 短期亏损但资本金仍充足 → 一般问题不大;

  • 长期亏损且净资产接近或低于监管资本 →

    • 监管可能要求增资或限制业务;

    • 若拒不增资或风险过高,可能走向“自愿退出或被动撤牌”。

最重要的是:

持续向监管证明“有能力保护客户资产 + 维持金融稳定”。


Q283:CASP 是否可以主动申请“自愿退牌(Voluntary Withdrawal)」?

可以。流程包括:

  1. 停止接收新客户、新业务;

  2. 通知既有客户,安排资产赎回或迁移;

  3. 提交清算或关闭计划给 CNB;

  4. 待 CNB 同意并确认风险已解除后,完成退牌。

建议在设计商业计划时保留“有序退出机制(Orderly Wind-Down Plan)」。


Q284:若公司被处罚(罚款或整改),对品牌与未来合规会有多大影响?

影响层面:

  • 监管记录:

    • 未来变更业务或护照申请时,监管会更谨慎;

  • 客户信任:

    • 尤其涉及 AML、客户资产管理问题时,客户信心受损更大;

  • 银行合作:

    • 对接银行、支付机构时,对方会调取监管记录作为 KYC 一部分。

因此,与其“事后补救”,不如前置合规设计做足。


Q285:如何构建一个长期、稳定、正向的监管关系?

建议遵循三条原则:

  1. 透明

    • 不隐瞒问题,必要时“早报告、早沟通”;

  2. 专业

    • 所有对外文件、回复信函、会议纪要都体现专业性与严谨性;

  3. 一致性

    • 内部实际运行、外部披露与对监管表态三者保持一致。

很多成功案例表明:

能与监管形成“长期可信关系”的机构,往往能在政策调整中获得更多空间与信任。


第十章|项目实战建议、常见错误与仁港永胜服务模式(Q286~Q300)


Q286:从实务经验看,捷克 CASP 申请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是什么?

典型“雷区”包括:

  1. 业务模式模糊且文档前后矛盾;

  2. 治理结构不符合欧盟标准(单董事、无本地人员);

  3. AML / KYC 体系只是“样板文件”,无法落地;

  4. ICT 与托管技术说明过于空泛;

  5. 财务预测严重脱离现实;

  6. 股东 / 资金来源不透明;

  7. 与监管沟通方式不专业或拖延。

简单一句话:

“写得好看但做不到” 是最致命的问题。


Q287:如果现在才启动捷克 CASP 项目,合理的时间预期应该是多少?

在不考虑极端补件的情况下,一般包含:

  • 前期规划与结构设计:2~3 个月

  • 文档准备与内部协调:3~4 个月

  • 正式提交至“第一次完整受理”:1~2 个月

  • 监管审查 + RFI 往返:6~12 个月(有时更久)

总体而言,从“立项”到“获牌”:

12~18 个月是相对稳健的预期区间
做得好、团队配合度高可以相对压缩,
但不太建议向股东承诺“6 个月搞定”。


Q288:对于中国 / 亚洲背景股东,捷克 CASP 项目有哪些额外注意事项?

重点在于两块:

  1. UBO 与资金来源透明度

    • 提前准备 SOF / SOW 文档(税单、分红凭证、上市公司信息等);

    •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多层离岸结构;

  2. 团队本地化与欧盟实质(Substance)

    • 至少在 EU 配置核心岗位成员(AML / Compliance / Risk / ICT);

    • 显示真正“Mind & Management 在欧盟”,而非纯“牌照外包”。


Q289:项目组内部如何分工,才能高效推进 CASP 申请?

建议的“项目小组”结构:

  • 项目负责人(Project Lead):统筹对接股东、内部团队与顾问;

  • 业务负责人(Business Lead):输出商业模式、产品逻辑;

  • 合规负责人(Compliance Lead):配合顾问打磨政策与流程;

  • 技术负责人(Tech Lead):提供系统架构、接口、测试;

  • 财务负责人(Finance Lead):负责 BP、预算、资本金模型;

  • 外部顾问(Legal/Compliance/Tax/Tech Security):提供监管口径与文档模板。

仁港永胜通常会担当:架构顾问 + 文档牵头 + 监管沟通翻译器 的角色。


Q290:项目早期最应该优先确定的“三件事”是什么?

从实战来看,最关键的是:

  1. 业务范围与牌照类别选型

    • 只做兑换?做托管?做平台?做自营?

    • 是否涉及 Staking、借贷、衍生品?

  2. 股权与资本结构

    • 谁是控股股东?UBO 是谁?资金从哪来?

    • 是否未来引入 VC / 投资人?

  3. 落地国家与护照策略

    • 先捷克?还是奥地利/马耳他/德国?

    • 未来护照到哪些目标市场?

这“三件事”确定清楚后,其他都是执行问题。


Q291:是否有必要同时布局多个国家的 MiCA CASP 项目?

取决于:

  • 预算与团队承载能力;

  • 目标客户分布;

  • 对监管多样性与政策风险的考量。

常见两种策略:

  • 单国深耕型

    • 先拿一个国家 CASP,再通过护照布局全欧;

  • 双国互补型

    • 例如捷克 + 马耳他 / 奥地利 / 德国,

    • 在业务结构、税务、监管关系等方面形成互补。

不建议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铺太多摊子”。


Q292:对于已有牌照(如 EMI / PI / 投资服务牌照)的机构,申请 CASP 有哪些优势?

优势主要体现在:

  • 既有的治理与合规框架可复用;

  • AML / KYC 体系成熟;

  • 已有银行合作关系;

  • 审计与报告体系已运作多年;

  • 对金融监管沟通有经验。

监管往往更愿意把 CASP 授权给“已有监管 track-record 的机构”。


Q293:反过来,如果先拿 CASP,未来再申请其他金融牌照(如 EMI),有帮助吗?

有一定帮助,但不如“传统金融牌照 → CASP”的效果大。
作用体现在:

  • 显示项目团队具备合规意识;

  • 证明已通过一次本地监管审查;

  • 可以展示真实运营记录与客户数据。

但每类牌照的审查标准仍然独立,不能简单视为“互认”。


Q294:申请过程中,是否应该“过度承诺”未来业务规模和技术能力?

强烈不建议。

  • 过度宏大 → RFI 问题会成倍增加;

  • 技术能力夸大 → 现场检查时无法证明;

  • 业务规模过大而资本金不足 → 被质疑风险管理能力。

建议采用“适度保守但逻辑合理”的业务预期与能力描述,
把重点放在:合规可控、稳健运营,而不是故事讲得多大


Q295:项目方自己写申请材料好,还是交给顾问好?

最佳实践是“混合模式”:

  • 业务细节 & 产品逻辑 → 项目方自己提供、最了解;

  • 监管口径 & 结构设计 → 由专业顾问把关;

  • 文档初稿可由顾问提供模板,由项目组填入真实运营内容。

如果完全自己写、完全不懂监管语言,
往往会出现:写很多,但关键点一个没踩到

若完全丢给顾问不参与,又会变成:纸面方案好看,但项目方自己也不理解。


Q296:仁港永胜在 MiCA / CASP 项目中,一般提供哪些“全套服务模块”?

可拆分为几个典型模块(可选打包):

  1. 前期结构咨询

    • 业务范围与牌照类别选型

    • 落地国家对比(捷克/奥地利/马耳他/德国等)

    • 股权与资本结构建议

  2. 文档与制度编制

    • BP / Financial Projection

    • AML / CFT / KYC 全套政策

    • ICT & Custody Policy / DORA Framework

    • Risk Management & Governance 文档

  3. 申请过程陪同

    • Forms 填写

    • RFI 问答草拟

    • 与监管沟通策略设计

  4. 获牌后持续合规支持

    • 年度审查准备

    • 政策更新

    • 新业务扩展合规评估

根据项目需要可定制组合。


Q297:如果项目中途调整,例如更换 UBO 或改变业务模式,仁港永胜如何协助?

典型协助方式包括:

  • 进行“ Change Impact Assessment”(变更影响评估);

  • 更新相关文档(股东结构说明、风险评估、业务模式描述等);

  • 准备“变更说明信(Change Notification Letter)」;

  • 协助与 CNB 沟通变更原因与风险控制安排;

  • 必要时帮助重新调整资本金与资源配置。

目标是:

在“合法合规 + 尽量少额外监管疑问”的前提下完成变更。


Q298:项目时间紧、股东又催得急,应该如何合理向投资人解释时间与风险?

推荐沟通框架:

  1. 监管节奏不是完全可控变量

    • 有监管队列,有内部决策流程;

  2. 时间换空间

    • 时间用于减少失败风险、降低补件次数、提升质量;

  3. 一次过 vs 多次重来

    • 过于仓促的申请,可能导致直接被拒,反而拖得更久;

  4. 提供里程碑计划

    • 通过 Gantt 图与里程碑节点,让投资人看到“过程与进度”,而非“黑盒子”。

仁港永胜可帮你设计一版“对内对股东用的路演版时间表”。


Q299:对于还在犹豫“是否一定要走 MiCA / CASP 正规牌照”的团队,应该如何做决策?

可以自问三个问题:

  1. 是否真的面向欧盟/欧洲主流市场?

    • 如果只是做小规模海外用户,可能还没到必须 MiCA 的阶段;

  2. 是否希望长期做合规品牌资产?

    • 真正要做机构盘 / 银行 / 大型机构客户,MiCA 几乎是“门票级要求”;

  3. 是否有能力承担持续合规成本?

    • 牌照意味着长期责任,而不是一次性工程。

如果上述三问中,有两项以上回答“是”,
那基本可以认定:走 MiCA / CASP 是战略必然,而非选装件


Q300:如果我们决定正式启动“捷克 CASP 申请”,跟仁港永胜合作的第一步通常是什么?

通常第一步是一个 “项目诊断 + 结构规划 Call”,主要做三件事:

  1. 快速梳理你现有状况

    • 股东结构 / 资金来源

    • 现有业务 / 技术基础

    • 目标市场与产品路线

  2. 评估适配度与可行性

    • 捷克是否最合适?

    • 是否有更契合你场景的国家(比如奥地利、马耳他等)?

    • 是否需要先做过渡方案(例如轻量化牌照 / 其他司法辖区)?

  3. 给出一个“可落地的路线图 + 预算概览”

    • 核心里程碑

    • 预估时序

    • 必要的人力与成本区间

如果你不想在一开始就陷入大堆文书,可以先从这一步开始,
把方向和路径选对,再谈执行细节


第十一章|虚拟资产托管技术(Custody Tech)专章(Q301~Q330)

说明:本章适用于 捷克 MiCA-CASP 托管类业务,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讲解。


第一节:总体架构与监管关注点


Q301:监管在审核 CASP 托管技术方案时,核心到底看哪几件事?

通常聚焦四个关键点:

  1. 资产安全性

    • 是否有明确的冷/热钱包分层;

    • 是否采用 MPC/HSM 等机构级安全方案;

    • 私钥是否存在单点失控风险。

  2. 客户资产隔离性

    • 客户资产是否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隔离;

    • 是否存在挪用、质押、重复使用客户资产的可能。

  3. 可审计与可追溯性

    • 每一笔链上交易是否能回溯到系统操作与审批记录;

    • 是否有完整日志与报表支持监管/审计检查。

  4. 事件响应与恢复能力

    • 遇到黑客、系统故障、人为错误时如何应急;

    • 有无灾难恢复(DR)与业务连续性计划(BCP)。

一句话:

“你如何具体做到——客户的币不会莫名其妙丢,也不会被你悄悄挪用。”


Q302:设计 Custody 体系时,为什么一定要把“技术架构”和“法律条款”一起看?

因为:

  • 技术上可能是 Omnibus 地址(混合托管)

  • 法律条款却写成“每个客户资产完全独立隔离”,

一旦出事:

  • 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哪一笔币属于哪位客户”;

  • 在清算与赔偿顺序上容易产生纠纷;

  • 监管会认为“技术实现与法律承诺不一致”。

正确的做法是:

先定好法律结构(信托/委托/混合),再设计与之匹配的钱包结构与账务规则。


Q303:一个合规的 CASP 托管体系,最低需要哪些技术模块?

最少应具备:

  1. 钱包管理模块(Wallet Management)

    • 冷/热/温钱包管理;

    • 地址生成与分配。

  2. 密钥管理模块(Key Management / MPC / HSM)

    • 私钥生成、分片、存储、使用、轮换、销毁。

  3. 账务与总账模块(Ledger System)

    • 记录每个客户和每个币种的余额变化;

    • 与链上余额对账。

  4. 风控与审批模块(Risk & Approval)

    • 提币、异常交易审批;

    • 额度控制与多级授权。

  5. 日志与审计模块(Logging & Audit Trail)

    • 记录所有敏感操作与交易;

    • 支持监管与审计查询。

  6. 监控与报警模块(Monitoring & Alerting)

    • 监控钱包余额、异常流量、风险地址;

    • 实时告警。


第二节:私钥全生命周期管理(Key Lifecycle)


Q304:什么叫“私钥全生命周期管理(Key Lifecycle Management)”?

指的是对私钥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控制,典型包括:

  1. 生成(Generation)

  2. 分发(Distribution)

  3. 使用(Usage / Signing)

  4. 备份(Backup)

  5. 轮换(Rotation)

  6. 存储(Storage)

  7. 销毁(Destruction / Decommission)

监管希望看到的是:

“每一步都有明确规则、负责人员、审计记录,而不是随便谁拿着一只硬件钱包就能转钱。”


Q305:在私钥生成阶段,有哪些“必做”的合规动作?

建议至少做到:

  • 在受控环境(安全机房/离线室)生成密钥;

  • 使用通过验证的随机数发生器(CSPRNG);

  • 过程有书面 SOP、参与人员名单、视频记录;

  • 由技术+合规+风险多方在场见证(Key Ceremony);

  • 生成后即刻记录密钥元数据(用途、创建时间、责任人);

  • 不允许在普通开发机、个人电脑上生成正式托管密钥。

这些材料在监管补件和审计中都非常重要。


Q306:采用 MPC 方案后,还需要关心“单一私钥泄露”问题吗?

MPC 的优势是:

  • 完整私钥从未在单一节点形成或存储;

  • 只有密钥分片(Shares)分布在多个节点;

  • 单个节点被攻破并不足以完成签名。

但仍需关注:

  • 所有 MPC 节点部署位置与运维权限;

  • 是否存在“单一实体控制多数节点”的情况;

  • 节点之间通信安全(TLS、认证、反重放攻击);

  • 是否存在后门可以导出完整密钥。

监管会问的不是“你是否用了 MPC”,
而是“你的 MPC 架构是否真的避免了单点失控”。


Q307:如何设计冷钱包(Cold Wallet)层级?

一般做法:

  • 冷钱包作为“长期仓库”,存放大部分客户资产;

  • 完全离线(Air-gapped),使用硬件设备或 HSM;

  • 操作频率低(例如每周/每月进行一次补热钱包或资产重组)。

关键是:

  • 冷钱包操作必须采用多人在场、多级审批;

  • 全程录像 + 操作日志;

  • 设备存放于实体金库/保险柜中,双重钥匙管理;

  • 对冷钱包中总金额设定阈值与报告机制。


Q308:热钱包(Hot Wallet)的安全目标是什么?

热钱包的目标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出入金效率,因此:

  • 托管总资产中只有一部分在热钱包(例如 5~10%);

  • 签名流程使用 MPC/HSM,避免单一服务器泄露;

  • 对单笔提币、日提币总额设置限额;

  • 异常行为(大额突发提币、频繁小额提现)要有风控规则;

  • 热钱包环境加强系统加固与安全监控。

监管接受“热钱包无法做到绝对零风险”,
但要求你通过结构设计把 安全事件的最大损失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Q309:冷/热钱包之间的资金调拨,有必要做成“类内控审批流程”吗?

必须要做。典型流程:

  1. 系统检测热钱包余额低于某阈值(或运营人员发起补仓需求);

  2. 生成补仓计划(金额、币种、目标地址);

  3. 多人审批(至少运营+风控/合规双签);

  4. 冷钱包操作团队按 SOP 在离线环境完成签名;

  5. 交易广播至链上,并记录 TXID;

  6. 对账确认资金已到账热钱包。

整个过程要形成“可复核的审批链”,
否则冷钱包就变成“谁心情好就可以转”。


Q310:私钥备份如何做,既能防止单点故障,又不把风险放大?

建议采用“三个原则”:

  1. 有限份数

    • 备份数量足够容错但不过度(例如 2~3 份),

    • 避免分发过多拷贝导致泄露面放大。

  2. 物理分散

    • 不同备份保存在不同地点(城市/金库/机构);

    • 同时避免“一个灾害事件毁掉所有备份”。

  3. 访问受控

    • 访问备份需要多重身份认证与事先审批;

    • 有访问日志与录像记录;

    • 定期核查备份完整性与可恢复性。

对于 MPC 分片备份,还要说明分片组合阈值与恢复流程。


Q311:是否有必要为核心密钥设置“定期轮换(Key Rotation)」?

建议对 “系统级/中间级密钥” 进行定期轮换,例如:

  • 用于 API 签名、内部服务间通信的密钥;

  • 用于派生成千上万地址的根密钥(可通过 HD Wallet 结构);

对于在链上与客户资产绑定的地址密钥,
轮换要谨慎,避免频繁更换地址导致:

  • 客户资产追踪复杂化;

  • 审计成本上升。

可以采用策略:

“客户地址较长期稳定,内部操作密钥与会话密钥定期轮换”。


Q312:销毁(Destruction)阶段为什么也很重要?

销毁阶段的风险在于:

  • 看似“弃用”的密钥仍被保存在某处介质上;

  • 未来被找回或恢复,就变成攻击者的“后门钥匙”。

因此需要:

  • 对废弃密钥进行安全擦除(Secure Erase);

  • 在 HSM/MPC 系统中标记为废弃并限制调用;

  • 对参与销毁的人员、时间和方法做记录;

  • 在审计时可证明该密钥已无法被正常使用。


第三节:访问控制、权限与内部人风险


Q313:为什么必须对钱包相关操作实行“职责分离(Segregation of Duties)」?

因为内部人风险是真实存在的,包括:

  • 单人可以发起并完成大额提币;

  • 技术人员拥有生产环境 Root 权限,可绕过审批;

  • 管理员可以篡改日志,掩盖未经授权操作。

职责分离的典型做法:

  • 提币发起人与审批人不同人;

  • 钱包操作与审批/审计分属不同团队;

  • 运维人员不能直接访问私钥,只能操作系统层面;

  • 合规/风控有只读监控权限,但不能改业务数据。


Q314:具体到钱包操作,权限管理应拆到什么颗粒度?

建议从三维去拆:

  1. 功能颗粒度

    • 创建地址、发起交易、审批交易、查看余额、导出日志等分别授权;

  2. 额度颗粒度

    • 每个角色拥有的单笔/日累计额度;

    • 超限操作自动升级到更高级别审批。

  3. 币种与钱包类型颗粒度

    • 某些人员只允许操作 Stablecoin;

    • 某些人员只拥有测试环境或小额热钱包的权限。

这样的权限设计,有利于把风险局限在某个“安全域”内。


Q315:如何防止“管理员改日志掩盖痕迹”?

可以采用以下手段:

  • 日志写入 WORM(Write Once Read Many)存储;

  • 对日志定期做 Hash 并上链或存入独立系统;

  • 使用集中式日志系统(SIEM),运维人员不能随意删除;

  • 关键系统产生的日志同步备份到审计方只读节点;

  • 对日志系统本身进行访问控制和双重审计。

监管非常看重“日志不可篡改性”,
这是事后追责和风险还原的基础。


Q316:对于远程办公与VPN访问,会不会削弱托管系统安全?

会,如果设计不当。注意:

  • 核心钱包系统原则上不能通过普通 VPN 从公网访问;

  • 如必须远程访问,需要多重保障:

    • 专用堡垒机;

    • 双因素认证(2FA / MFA);

    • IP 白名单;

    • 精细化操作记录。

大部分托管操作应仅限于 安全办公网络或安全机房
而非所有员工可以从家里随时接触。


Q317:如何应对“社工攻击(Social Engineering)」对托管团队的威胁?

防护包括:

  • 对关键岗位员工(钱包、运维、合规)做安全意识培训;

  • 所有敏感指令必须通过正式渠道(工单系统/邮件白名单),不通过社交软件口头传达;

  • 拒绝通过电话/聊天软件修改收款地址、提币地址;

  • 对关键变更(权限、白名单地址)要求回拨/双重确认;

  • 定期做“红队演练”,模拟钓鱼邮件、假管理员指令。


Q318:是否需要对钱包操作人员做背景调查(Background Check)?

强烈建议,尤其是以下人员:

  • 具有钱包操作权限或冷钱包密钥接触权;

  • 具有生产数据库与关键系统访问权;

  • 参与审批大额交易的管理层。

背景调查内容包括:

  • 犯罪记录/金融犯罪历史;

  • 个人信用状况;

  • 工作履历真实性。

监管对于“关键岗位人员适当性(Fit & Proper)”有明确期待。


第四节:对账、监控与事件响应


Q319:托管体系里的“每日对账(Daily Reconciliation)”最少要做到什么程度?

最少覆盖三组数据:

  1. 链上总余额

    • 所有钱包地址的链上余额合计;

  2. 系统钱包余额

    • 内部钱包系统记录的各地址余额;

  3. 客户+公司账面余额

    • 客户资产总额 + 公司自有资产总额。

目标是:

三者之间可解释一致,任何差异都有明确原因与处理记录。


Q320:发现对账差异时,标准处理流程应如何设计?

可参考步骤:

  1. 标记对账异常,自动触发 Incident;

  2. 初步分类:链上错误?账务系统错误?延迟确认?

  3. 指派技术+运营+风控小组联合排查;

  4. 记录调查过程与最终原因;

  5. 如果涉及客户资产,需要评估是否需暂停相关服务;

  6. 若金额重大或影响广泛,向管理层与合规部门报告,视情况通报监管。

对账异常不可“简单抹账冲销”,
必须形成完整事件闭环。


Q321:对于大额提币或异常行为,如何做到“事中监控”而不是事后补救?

建议:

  • 设置实时规则引擎(Rule Engine):

    • 单笔大额提币阈值;

    • 短时间内频繁小额提币;

    • 向高风险国家/地址提币;

    • 使用新设备/IP 触发的大额转出。

  • 一旦命中规则:

    • 进入人工复核通道;

    • 暂缓广播交易或延时处理;

    • AML/风控参与判断。

这实际上是 Custody Risk Engine + AML TM 的融合。


Q322:如果热钱包被黑客攻破,第一时间应该做什么?

紧急动作包括:

  1. 立即暂停提币服务;

  2. 快速评估受影响资产规模;

  3. 将尚未被转走的资产迅速迁移到安全地址/冷钱包;

  4. 启动 Incident Response Team(技术+风控+合规+法务);

  5. 封存相关日志与系统快照;

  6. 通知管理层、保险公司、必要时通知监管;

  7. 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公告告知客户。

事后要完成:

  • 根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 补丁与架构调整;

  • 内部与外部审计。


Q323:是否有必要为托管体系单独制定《重大事件应急预案(Incident Response Plan)》?

必须有,而且最好是:

  • 文本化的正式文件;

  • 包含不同场景(黑客、私钥泄露、系统故障、机房灾难);

  • 明确责任分工、决策机制、外部沟通渠道;

  • 至少每年演练一次(Table-top Exercise)。

监管、审计和机构客户都会要求看到这类预案。


Q324:托管技术与 DORA(数字运营韧性法规)有什么交集?

DORA 更关注:

  • ICT 风险管理框架;

  • 关键系统的业务连续性与灾备;

  • 重大 ICT 事件的报告与应对;

  • 第三方 ICT 服务(云服务、SaaS 钱包)的风险管理。

托管系统一般属于 “关键业务服务(Critical/Important Functions)”
因此在 DORA 框架下需要更高标准的:

  • 风险评估;

  • 连续性计划;

  • 供应商管理。


第五节:第三方托管、机构客户与产品设计


Q325:可以把全部托管功能外包给第三方托管机构吗?

理论上可以,但需要:

  • 自己仍然对客户资产安全承担最终责任;

  • 对托管机构进行充分尽调与持续监控;

  • 签署详细的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 在披露与合同中清楚告知客户;

  • 在许可申请材料中向监管充分说明架构与控制措施。

监管不会接受“我都外包了所以不关我事”的逻辑。


Q326:在选择第三方托管商(Fireblocks、BitGo 等)时,应重点关注哪些合规指标?

重点包括:

  • 是否有 SOC 2 / ISO 27001 / 其他安全认证;

  • 是否为其他受监管机构提供服务(银行、券商、主流交易所);

  • 是否在欧盟/受信任司法辖区设有实体与数据中心;

  • 技术架构说明(MPC/HSM、多区域冗余);

  • 服务可用性 SLA 与赔偿条款;

  • 出现重大事件时的责任分配与信息通报机制;

  • 退出机制(Exit Plan):如何迁移资产与密钥。


Q327:机构客户(银行、基金)通常会问哪些托管技术问题?

常见问题包括:

  • 你们使用自建托管还是第三方?是哪家?

  • 有无安全认证/审计报告可提供?

  • 私钥如何生成和存储?采用 MPC 还是 HSM?

  • 冷/热钱包比例和切换机制如何?

  • 资产对账与估值机制?

  • 发生黑客事件或丢币后,赔偿机制如何?

  • 是否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是谁?保额多少?

提前准备一份 《托管技术与安全白皮书》
会大幅提升对接机构的效率。


Q328:对于“大额单一机构客户”,是否建议提供“专户托管”服务?

非常建议。模式包括:

  • 独立链上地址或专属钱包;

  • 独立审批流程与提币限额;

  • 定制化报表与审计接口;

  • 可选的双重签名规则(平台+客户共同授权)。

这样可以:

  • 增强机构客户对资产隔离与安全性的信任;

  • 减少“混合地址”引发的法律与合规争议。


Q329:在产品设计上,如何平衡“自托管(Non-Custodial)”与“托管(Custodial)」服务?

可以考虑组合策略:

  • 对零售客户:

    • 提供简单易用的托管钱包;

    • 同时提供“导出私钥 / 接入自托管钱包”的选项;

  • 对机构客户:

    • 提供托管型方案(方便合规和报表);

    • 也可以对接其现有自托管或第三方托管。

关键是要:

  • 技术架构与法律条款对应;

  • 不要出现“名义自托管,实质上平台仍可签名”的灰色结构。


Q330:从 MiCA-CASP 托管视角看,一个“成熟方案”应具备哪些关键特征?

可以用 “6 个 C” 来概括:

  1. Core-Safe(核心安全)

    • MPC/HSM、冷/热分层、密钥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

  2. Clear-Legal(法律清晰)

    • 托管法律结构与技术结构一致,客户权利义务明确;

  3. Controlled(可控)

    • 权限管理细致、流程可控、额度有限制、内部人风险低;

  4. Checkable(可审计)

    • 日对账、全日志、审计接口健全,可随时向监管/审计证明;

  5. Continuity(可持续)

    • 有应急预案、灾备、BCP,系统与组织能扛事故;

  6. Credible(可信)

    • 有第三方审计与认证、与合格托管服务商或金融机构合作、对外披露透明。

只要能在申请材料和实际运营中证明自己做到这“6 个 C”,
无论是 捷克监管、审计师、银行还是机构客户
对你的托管体系一般都会给出比较正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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